雨水将盛夏的余日扼杀
而你也曾扼杀我仅存的一丝爱
从很久以前起……
我依然无法接受新的恋情
是你从我这里带走了它
站立在此,我明白自己已被抛弃
但我依然望着那一池湖水,神情恍惚
我明白我的生命也将结束
——佚名《伤逝》
2015.9.3星期四天晴
云起说,每本书,每个故事里都藏着一只妖的灵魂。而我和他一直是故事的见证人,见过无数和人极为相似的妖。他们之所以成为妖,只是稍有些与我们不同的地方,但这定不是人性。
书里书外,其实皆是人生。
站在满满的书架前,总有种被书香围绕的感觉,更有艺术的气息扑面而来,在我眼里,书即艺术品。
古语云,腹有书香气自华,形容云起当是再合适不过的。
他每天都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水墨色衬衫,衬得他的肤色更加白皙。他有着一双如黑夜一样深邃的眼睛,又有一副像明月一般清冷的面庞。颀长干练的身形,多一丝不可,少一丝不妥,恰恰好,这真是对他最好的形容。今日的他亦是如此。
我向他走去,水晶吊灯在头顶发出柔和明亮的光,脚下的白玉地砖光可鉴人,纤尘不染。
看过手表,当时刚好是晚上七点。我走到书桌前,冲他微微一笑,说道:“再过几天,我就该回学校了,怕是要分开一阵子。”
他放开手边的所有东西,眼眸如水,道:“你现在来这,就是为了对我说这个?”
我侧了侧脑袋,狡黠地说道:“怎么会,我当然是来见你,也是来听你讲故事的。”
云起他,是我的朋友,我们如今的关系,仅此而已。只是我心里对他有着别样的心思,不知他是否晓得。也许他永远不会知道,毕竟人妖殊途,但聊聊天却是可以的。
他未说话,手指微抬,一只金毛大犬叼着一本书跑了过来,将手中的书交给云起后,安静地趴在了他的脚边,将头贴近地面,不停摇晃着尾巴,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见那本书上沾满血迹,暗暗一惊。那是一本怎样暗红的书籍,血迹斑斑,触目惊心,连书名也看不清楚。
云起将书推到我面前,我在他面前坐下。
他说道:“上面的血迹是最近才出现的,小犀前几天闻到了血腥味,将它翻了出来,那时,它已沾了血迹,血迹与日俱增,然后便是你现在看见的样子。”
他嘴里的“小犀”指的就是那只金毛大犬,我一直不明白为何它会叫做这个名字。而我常常叫它“大屁”。取名这事,文雅还是粗俗,在我看来,没什么大不了,自己听着顺耳即可。就像这日子是自己过的,其他人说什么,并不能影响你,只能是自己被自己影响了罢了。
说起来,这本书,还能自己产血,真是奇异!
我将手放在书页上,轻轻翻了下,与我想象的不同,这书页虽是血迹斑斑,但书内还是干净整洁,一丝血迹也无,看起来竟是本再平常不过的书。
里面写了书名,原来它叫做《胭脂泪》。
我说:“你今天要给我讲这个故事吗?”
他摇了摇头:“我并非要讲,而是想让你去看。”
我点头表示明白:“嗯,既然如此,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开学前一定还你。”
其实像这类小说,以我一下午能看十多万字的速度,二十几万的书,两天便能看完。只是这是云起推荐的,我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看一遍。他有所重视,我自然不能轻视。
临走前,他问了我一句:“你不怕吗?”
我摇头:“你推荐的,我怎么会怕,你又不会害我。”
我一直以来十分信任云起,若他要害我,六年前,我刚读高中,他便不该让我认识他。我知道他问我是否会怕的因由,只是因为只要是个女孩,看见一本染血的书,还要将这书在夜里带回家中,心里难免会怕的。
可我素来做事坦荡,除了对不起自己外,我不曾对不起别人,想来自己只会被自己害死,别人是害不到我的,我也就不怕了。
走下楼梯前,我回头看了一眼。
他和往常一样,离开书桌,靠在洁白的书架旁,我回头的瞬间,刚好又与他四目相对。我冲他微微一笑,他也还我一笑。可见微笑的确能够传染!
然后我一个转身,坦荡地走下了楼梯。人生就像登梯,有上也有下。向下走并不可耻,关键是我们要有向上的决心。
我们追求的高度没有限度,可能是我们穷尽一生也达不到的,但定高目标,并不能说不好。在追求达不到的高度时,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越来越优秀。
如云起这般优秀的男人,应该只有优秀的女人才能配上,我致力于成为一个优秀的女人。也许到那时,他的身边早已不是我,但我至少争取过,不至于对不起自己。
2015.9.4星期五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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