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思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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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展览书画创作表演成了重头戏,书画表演是书画商,某些收藏家还有某些书法家背后推动的,而这才是今天展会的主要目的。
今天这样的展览对书法家、画家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推销自己的机会,对书画商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展示机会。
唐逍从贵宾区重新进入展厅的时候,发现展厅一多半的藏品已经被移走了,在原来摆放展品的位置,摆上了很多长条桌子,桌子上文房四宝伺候。
长条桌子被人为的隔开,各个小区域装修皆非常的讲究,各有各的横幅,各有各的风格。
“南粤文萃阁书法展示”,这个展区背后肯定是文萃阁的书画商展示的区域,而“水墨斋”则拥有自己的展示区域。
这一次展览在临港举办,水墨斋作为地头蛇占据了天时、地利,因而今天水墨斋请了两名画家和唐逍一起在现场表演。
唐逍对南粤书画界不熟悉,这些青年画家、书法家他都不认识,丁姿竟也没有给他做介绍,说句心里话,唐逍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尤其是水墨斋的老板,此人五十多岁,干瘦干瘦,一双眼睛像鹰一般锐利,神态古板,他和唐逍握手的时候,那干枯冰冷的手让唐逍觉得很不舒服。
而且对方不苟言笑,就说一句话:“鄙人黄永锵!”他看向唐逍的眼神尽是审视,明显脸色不好看。
倒是丁姿,态度热情得不得了,似乎她今天就铁了心专要捧唐逍似的,那殷勤的态度,让唐逍都觉得不好意思。
唐逍被丁姿安排在了最显眼的桌子前面,她道:“唐先生,今天咱们水墨斋能不能露脸全看您了,您放心发挥,今天您一定能力压其他书法家,一炮而响!”
唐逍淡淡笑笑,道:“丁小姐,你可能太高估我了,我看你们老板好像对我不怎么满意呢!”
丁姿咯咯一笑,道:“老板不满意没关系,老板娘满意就成,咱们公司老板娘才是真正做主的人呢!”
“老板娘?”
“好了,唐先生,回头你会知道的,我不打扰您了,您好好创作吧!”
丁姿飘然离开,宛若一只翩然飞舞的蝴蝶一般。
她并没有走远,而是站在贵宾区的门口静静的看着场上的情形,冷不丁,黄永锵走到了他的身后,阴测测的笑道:
“丁丫头,你闹了半天,就弄来了这么一玩意儿么?就凭他,想斗过我集宝阁的人?真是要让人笑掉大牙吧?”
丁姿嘿嘿一笑,道:“黄总,我知道今天陆先生给您撑场面,不过我请的人也不是普通人,老板娘那么精明,她能看中的人,又岂能是易于之辈?”
黄永锵脸色一变数变,慢慢凑近丁姿,压低声音道:“丁丫头,那黄脸婆给了你什么好处,你对她如此死心塌地?何苦呢?你只要愿意跟我,嘿嘿,我给你两倍钱,而且额外还有好处喽!”
黄永锵阴测测的笑,眉宇之间流露出淫|邪之色,其看向丁姿的眼神明显不怀好意:
“那黄脸婆不行了,水墨斋经营得越来越差,这样下去她要破产了,她完蛋了,你这娇滴滴的小丫头还能有什么前途?”
丁姿瞥了一眼黄永锵,跳脚挪开,道:“黄总,你还是自重一些吧,我的事儿不需要您关心……”
黄永锵眯眼瞅了瞅丁姿,又看了看远处的唐逍,嘿嘿道:“小丁,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八成是和这小白脸有一腿,你这丫头,精灵鬼怪,趁这个机会捞黄脸婆的钱,你当我不知道么?
你说我把这事跟黄脸婆说,她是相信我还是相信你呢?”
“黄永锵,你闭嘴!你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就你那怂样,我会相信你么?”一个十分泼辣的声音打断黄永锵的话。
贵宾室内,一穿着红裙的中年女人挎着挎包冷然走出来,女人微胖,衣着鲜艳,打扮时髦,很惹人眼。
黄永锵一看到这个女人,脸色更黑了,他深深的看了丁姿一眼,再看向红衣女人,道:“倪霞,你没招了,今天你请谁也扭转不了局面,水墨斋是我一手建起来的,你是玩不转的。
在我手上水墨斋是金山银山,在你手上水墨斋便是一文不值,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黄永锵冷笑离去,红裙女人面罩寒霜,神色冰冷,过了很久,她凑到丁姿身边道:“小丁,究竟行不行啊,这个人?”
丁姿附耳红裙女人,窃窃私语,红裙女人脸上浮现出惊愕之色:“真的么?”
丁姿用力的点点头,道:“千真万确,如果不是这样,我会让您下这么大的血本么?”
“那太好了!”红裙女人看向唐逍的方向,又看向黄永锵消失的方向,脸上浮现出怨毒之色。
……
唐逍并不知道水墨斋的背后有这些龌龊,此时的他端坐在长条桌子前面,凝神闭目,整个人完全沉浸在创作的思考之中。
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对任何书家来说,风格永远是第一位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尤其是艺术方面,更不存在完美。
对书家来说,风格最重要,有风格便算是自成一家,这种书家才是真正的大家。
唐逍的书法正气凛然,阳刚苍劲,这是唐逍应该走的路子,今天他读了黄自元的书帖,已经大有收获,此时他再一次“三省吾身”,头脑变得十分的敏锐,将今日所学回顾,只觉得奇妙无穷,不可自拔。
“三省吾身”的神通渐渐的淡去,他却感到似乎还有意犹未尽之意,此时依旧还不到动笔的最佳时机。
他心中念头一动,默念圣人之言:“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他刚刚失去的敏锐,重新变得活跃,脑海之中无数感悟一一闪现,从他学习书法开始,一点一滴的进步,每提升一个水平档次,他的领悟心得,他都一一想到了。
刚刚黄自元的那一件作品《正气歌》的优长得失,他反复斟酌揣摩,似乎又有所得。
他心中不由得大喜,儒道另外一个神通“温故知新”今天竟然在这种情况下意外获得了,真是太爽了。
拥有了“温故知新”的神通,唐逍的书法造诣进一步精进,久违的创作欲望在他心中萌生。
对一名书法家来说,为了创作而创作,为了钱而创作,常常不容易出精品。
真正的大家精品,往往都是大家心中有悟,有感,情不自禁,然后心中滋生出强烈的创作欲望,一气哈成,这种情形就是所谓的状态。
现在唐逍的状态在一点一点的攀升,他内心萌动,真想拿笔就写。
但是他依旧压抑住欲望,因为“温故知新”的神通还在继续,他的感觉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棒。
他一边继续参悟,一边开始磨墨。
砚台是上好的端砚,墨是一品的徽墨,磨墨便是磨心,唐逍手规则的旋转,鼻端嗅着墨的清香,“温故知新”的神通发挥得更加的强大,唐逍心中的欲望越来越强烈。
创作没有灵感,没有欲望,常常想破头也找不到感觉。而一旦有了强烈的欲望,脑海之中便会迸发出灵感来,有了灵感,创作便水到渠成。
唐逍的墨越磨越浓,待到墨色如镜,浓而不粘之时,唐逍倏然睁开眼睛。
他的眼神之中精芒闪烁,整个人气势攀升,他迅速的将宣纸铺开,用镇纸压好,在前面的笔架上取狼毫大笔。
笔醮上浓墨,屏气凝神,他悬腕落笔,漆黑的墨在白色的宣纸上缓缓的流转,提顿转折如行云流水,第一个字“思”。
第二个字“无”!
第三个字“邪!”
三个字皆是楷书,便是“思无邪”,三个字恰好均匀的排在长条形的宣纸上,构成一个完美的整体,整幅字气势无可撼动,真是堪称绝妙。
唐逍常常的吐了一口气,然后落款:‘逍遥先生书于临港西城”,最后,唐逍从挎包中取出随身携带的印,大印盖下去“逍遥”两个字古朴厚拙,似乎一印下去,整幅作品便一下拥有了生命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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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样的展览对书法家、画家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推销自己的机会,对书画商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展示机会。
唐逍从贵宾区重新进入展厅的时候,发现展厅一多半的藏品已经被移走了,在原来摆放展品的位置,摆上了很多长条桌子,桌子上文房四宝伺候。
长条桌子被人为的隔开,各个小区域装修皆非常的讲究,各有各的横幅,各有各的风格。
“南粤文萃阁书法展示”,这个展区背后肯定是文萃阁的书画商展示的区域,而“水墨斋”则拥有自己的展示区域。
这一次展览在临港举办,水墨斋作为地头蛇占据了天时、地利,因而今天水墨斋请了两名画家和唐逍一起在现场表演。
唐逍对南粤书画界不熟悉,这些青年画家、书法家他都不认识,丁姿竟也没有给他做介绍,说句心里话,唐逍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尤其是水墨斋的老板,此人五十多岁,干瘦干瘦,一双眼睛像鹰一般锐利,神态古板,他和唐逍握手的时候,那干枯冰冷的手让唐逍觉得很不舒服。
而且对方不苟言笑,就说一句话:“鄙人黄永锵!”他看向唐逍的眼神尽是审视,明显脸色不好看。
倒是丁姿,态度热情得不得了,似乎她今天就铁了心专要捧唐逍似的,那殷勤的态度,让唐逍都觉得不好意思。
唐逍被丁姿安排在了最显眼的桌子前面,她道:“唐先生,今天咱们水墨斋能不能露脸全看您了,您放心发挥,今天您一定能力压其他书法家,一炮而响!”
唐逍淡淡笑笑,道:“丁小姐,你可能太高估我了,我看你们老板好像对我不怎么满意呢!”
丁姿咯咯一笑,道:“老板不满意没关系,老板娘满意就成,咱们公司老板娘才是真正做主的人呢!”
“老板娘?”
“好了,唐先生,回头你会知道的,我不打扰您了,您好好创作吧!”
丁姿飘然离开,宛若一只翩然飞舞的蝴蝶一般。
她并没有走远,而是站在贵宾区的门口静静的看着场上的情形,冷不丁,黄永锵走到了他的身后,阴测测的笑道:
“丁丫头,你闹了半天,就弄来了这么一玩意儿么?就凭他,想斗过我集宝阁的人?真是要让人笑掉大牙吧?”
丁姿嘿嘿一笑,道:“黄总,我知道今天陆先生给您撑场面,不过我请的人也不是普通人,老板娘那么精明,她能看中的人,又岂能是易于之辈?”
黄永锵脸色一变数变,慢慢凑近丁姿,压低声音道:“丁丫头,那黄脸婆给了你什么好处,你对她如此死心塌地?何苦呢?你只要愿意跟我,嘿嘿,我给你两倍钱,而且额外还有好处喽!”
黄永锵阴测测的笑,眉宇之间流露出淫|邪之色,其看向丁姿的眼神明显不怀好意:
“那黄脸婆不行了,水墨斋经营得越来越差,这样下去她要破产了,她完蛋了,你这娇滴滴的小丫头还能有什么前途?”
丁姿瞥了一眼黄永锵,跳脚挪开,道:“黄总,你还是自重一些吧,我的事儿不需要您关心……”
黄永锵眯眼瞅了瞅丁姿,又看了看远处的唐逍,嘿嘿道:“小丁,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八成是和这小白脸有一腿,你这丫头,精灵鬼怪,趁这个机会捞黄脸婆的钱,你当我不知道么?
你说我把这事跟黄脸婆说,她是相信我还是相信你呢?”
“黄永锵,你闭嘴!你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就你那怂样,我会相信你么?”一个十分泼辣的声音打断黄永锵的话。
贵宾室内,一穿着红裙的中年女人挎着挎包冷然走出来,女人微胖,衣着鲜艳,打扮时髦,很惹人眼。
黄永锵一看到这个女人,脸色更黑了,他深深的看了丁姿一眼,再看向红衣女人,道:“倪霞,你没招了,今天你请谁也扭转不了局面,水墨斋是我一手建起来的,你是玩不转的。
在我手上水墨斋是金山银山,在你手上水墨斋便是一文不值,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黄永锵冷笑离去,红裙女人面罩寒霜,神色冰冷,过了很久,她凑到丁姿身边道:“小丁,究竟行不行啊,这个人?”
丁姿附耳红裙女人,窃窃私语,红裙女人脸上浮现出惊愕之色:“真的么?”
丁姿用力的点点头,道:“千真万确,如果不是这样,我会让您下这么大的血本么?”
“那太好了!”红裙女人看向唐逍的方向,又看向黄永锵消失的方向,脸上浮现出怨毒之色。
……
唐逍并不知道水墨斋的背后有这些龌龊,此时的他端坐在长条桌子前面,凝神闭目,整个人完全沉浸在创作的思考之中。
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对任何书家来说,风格永远是第一位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尤其是艺术方面,更不存在完美。
对书家来说,风格最重要,有风格便算是自成一家,这种书家才是真正的大家。
唐逍的书法正气凛然,阳刚苍劲,这是唐逍应该走的路子,今天他读了黄自元的书帖,已经大有收获,此时他再一次“三省吾身”,头脑变得十分的敏锐,将今日所学回顾,只觉得奇妙无穷,不可自拔。
“三省吾身”的神通渐渐的淡去,他却感到似乎还有意犹未尽之意,此时依旧还不到动笔的最佳时机。
他心中念头一动,默念圣人之言:“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他刚刚失去的敏锐,重新变得活跃,脑海之中无数感悟一一闪现,从他学习书法开始,一点一滴的进步,每提升一个水平档次,他的领悟心得,他都一一想到了。
刚刚黄自元的那一件作品《正气歌》的优长得失,他反复斟酌揣摩,似乎又有所得。
他心中不由得大喜,儒道另外一个神通“温故知新”今天竟然在这种情况下意外获得了,真是太爽了。
拥有了“温故知新”的神通,唐逍的书法造诣进一步精进,久违的创作欲望在他心中萌生。
对一名书法家来说,为了创作而创作,为了钱而创作,常常不容易出精品。
真正的大家精品,往往都是大家心中有悟,有感,情不自禁,然后心中滋生出强烈的创作欲望,一气哈成,这种情形就是所谓的状态。
现在唐逍的状态在一点一点的攀升,他内心萌动,真想拿笔就写。
但是他依旧压抑住欲望,因为“温故知新”的神通还在继续,他的感觉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棒。
他一边继续参悟,一边开始磨墨。
砚台是上好的端砚,墨是一品的徽墨,磨墨便是磨心,唐逍手规则的旋转,鼻端嗅着墨的清香,“温故知新”的神通发挥得更加的强大,唐逍心中的欲望越来越强烈。
创作没有灵感,没有欲望,常常想破头也找不到感觉。而一旦有了强烈的欲望,脑海之中便会迸发出灵感来,有了灵感,创作便水到渠成。
唐逍的墨越磨越浓,待到墨色如镜,浓而不粘之时,唐逍倏然睁开眼睛。
他的眼神之中精芒闪烁,整个人气势攀升,他迅速的将宣纸铺开,用镇纸压好,在前面的笔架上取狼毫大笔。
笔醮上浓墨,屏气凝神,他悬腕落笔,漆黑的墨在白色的宣纸上缓缓的流转,提顿转折如行云流水,第一个字“思”。
第二个字“无”!
第三个字“邪!”
三个字皆是楷书,便是“思无邪”,三个字恰好均匀的排在长条形的宣纸上,构成一个完美的整体,整幅字气势无可撼动,真是堪称绝妙。
唐逍常常的吐了一口气,然后落款:‘逍遥先生书于临港西城”,最后,唐逍从挎包中取出随身携带的印,大印盖下去“逍遥”两个字古朴厚拙,似乎一印下去,整幅作品便一下拥有了生命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