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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珠联璧合(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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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己深,偌大的长安寂静无声,只有巡更的武候偶尔路过,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大雾,整座长安城被笼罩在浓雾之中,若隐若现,犹如仙家胜地一般,或许,盛世的长安,就是百姓心目中的桃源。

    小娘拿着一碗刚刚弄好的羊肉汤面朝刘远的房间慢慢走去,而此时,刘远房间的蜡烛还没有吹熄,灯火通明,那雕花的窗前,映着刘远那忙碌的身影,好像在愤笔疾书呢。

    轻轻推门进去,刘远还在专心致致地写着什么,就是小娘进去了,还浑然不觉。

    “师兄,现在都是二更了,你怎么还在写,快点休息,明天再弄吧。”小娘一脸心疼地说。

    先是招呼那些老将军到半夜,本应很累的了,刘远只是让杜三娘替他来了一个香艳的按摩,然后抖擞精神,就开始为快要出版的长安报撰写文章,一写就写到大半夜,小娘一个人也睡不着,不顾刘远的劝阻,坚持在一旁陪着刘远,估计师兄的肚子饿了,贤惠的小娘马上亲自下厨替他下了一 个面,垫巴垫巴肚子。

    刘远放下笔,揉了揉眼晴,随口应道:“快了,等我写完这篇文章,马上就睡。”

    “那你先吃,吃完再写吧。”

    “不了,我不饿,你吃吧。”刘远正在到关键处,暂时还不想吃东西。

    小娘的坐在刘远对面,嘟着小嘴,一动不动盯着刘远,可怜巴巴地说:“师兄,是不是小娘做的东西不合你的胃口了?”

    一个小美女,就这样盯着自己,还怎么写啊。听小娘的意思,好像自己还嫌弃她一般,刘远连忙放下笔,一脸正色地说:“哪有?我最喜欢就是吃小娘煮的东西,刚才只是觉得热而己,好吧,我现在马上吃。”

    这个小妮子,一直在陪着自己,把黛绮丝还有丫环打发休息,自己照顾刘远。现在虽说锦衣玉食,随便叫厨子或厨娘下厨就行,可她就是喜欢亲自给刘远做好吃的,这不是一碗普通的汤面,而是小娘的一番心意。刘远自然不能辜负了小娘这番发自内心的情意。

    “不热了,刚才我拿扇子扇凉了。现在吃刚刚好。”闻到刘远说吃。小娘刚才嘟起的嘴一下子笑了起来,眼睛也变得笑盈盈的。

    当看她看到刘远大口大口地吃着自己亲手做的汤面,脸上终于露出会心、胜利的笑容。

    真好,这一切,好像又回到在扬州时一起相依为命的日子,虽说那时没有锦衣玉食、没有前呼后拥。但是两人过得很充实,特别是刘远那瘦削的身躯一次次挡在小娘面前,替她遮风当雨,那种被宠爱和保护的感觉。真的很美妙。

    看了一会,小娘随手拿起刘远写的东西,原来是一篇有关于战斗的文章,说是出征吐番刘远率领的镇蕃军和长孙冲率领的镇蕃军,两队人联合起来对付吐蕃兵,先是在峡谷中设伏,刘远部负责伏击,在谷中设下绊马索、埋伏好弓箭手、准备好巨石;而长孙冲部负责诱敌,诱敌深入,等吐蕃军进入伏击圈后,两者一起发动,把中了埋伏的吐蕃士兵变成瓮中之鳖,最后只是五百多人,全歼吐蕃军三千多人,大获全胜的故事。

    其中长孙冲部作战犹为非常英勇,堵往吐蕃军逃跑的路线,担当歼敌主力,面对吐蕃军时大发神威,一边吼着“死战”的口号,一边奋死杀敌,其中游击将军长孙军最为出彩,他作战非常英勇,一箭就把吐番的千户长射翻坠马,还身先士率,斩首数十人,那威风凛凛的明光铠被吐蕃人的血染成红色.......

    那文章的语句写得通俗易懂,场面的描写、人物的表情、内心的刻画等等都很到位,虽说少了文采,但是代入感很强,读了有一种让人沉浸于其中,好像亲身在战场上目睹一样,当小娘看到一个大唐的伍长身中了二刀,肚子被划开,鲜血流了一地,边肠子都流出来了,可是他死战不退,一边高呼着“死战”的口号,一边冲去,又杀了二个吐蕃军后,这才慷慨赴死时,小娘的眼圈都红了。

    感动得好想当场哭出来。

    “小娘,你觉得怎么样?”这时刘远端着那碗汤面,一边吃一边问道。

    “好,写得太好了,我看到都感动得要哭了,师兄,这,这是真的吗?”小娘眼里己经有了泪花。

    真是一下多愁善解的好女孩,看文章也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这下行了,刘远心中暗暗一喜,今晚要写的,就是以出征吐蕃为主题,写一些英雄人物故事,刘远思索了一会,最后决定,第一期就写长孙冲,而自己分兵后第一次见到长孙冲,就是在那峡谷伏击战,当时长孙冲部表现得极为英勇,硬是用血肉之躯拦住了吐蕃士兵的去路,最后一举把他们全部消灭,当然,长孙冲并没文章中那么出彩,不过文章这回事,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人都慷慨赴死、宁死不降了,刘远自然不能贬损他,反而要突出他的光辉形象,所以把大部分的功劳都归在他头上,那私卫杀的人头,也算在他头上,这样一来,长孙冲当然极为出彩。

    第一次写的时候,刘远写得有点文皱的,有点咬文嚼字的意思,写完后自己左看右看都不甚满意,最后又修改了一遍,放弃咬文嚼字、堆词叠藻,用平白、简明的文字来形容,从小娘的反应来看,效果还真的不错。

    报纸面向的普罗大众,写得太过于腐朽,别人都看不明白写些什么,自然是懒得看。

    刘远点点头:“确有其事,我和他并肩战斗过,他虽说出身高贵,可是没有一丝架子,作战时也冲锋在前,的确难得。”

    “师兄,这人是长孙大人的长子、长乐公主的未婚夫吧?”小娘小声地徇问道。

    “是”

    小娘幽幽地说:“他真是了不起。他是一个大英雄”,顿了一下,好像想起什么一样,对刘远说:“师兄,你也是大英雄。”

    赞人绝对不能少了自己师兄,刘远在小娘的眼中,那是无所不能的,如神仙一般的人物。

    刘远笑了笑,把手中那个吃个精光的大碗扬了扬:“小娘,你看。师兄吃完了,一点汤都不剩下呢,这下你满意了吧?”

    “嗯,算你吧,师兄。你还要继续写吗?”

    “再完善一下”刘远点点头说:“我要润色一下,然后再设计排版之事。东西我吃完了。你可以安心睡觉了吧?”

    小娘连连摇头道:“师兄,我不累,反而我天天都没什么事干,就让我陪你吧,你什么时候去睡,我也什么时候去。你放心吧,我就在旁边看着,不吵着你,你有什么事。吩咐我去做就行。”

    这个小妮子,还真是有个性。

    看着小娘那倔强的脸,刘远知道,这小妮子不会轻易就范的,就是把她赶回房,她也睡不着,算了,反下她明天也没什么干,刘远也就随她了。

    吃完面后,刘远精神一震,好像精神也好多了,再加上有红袖添香,心里也感到很愉快,于是,又继续埋头苦干了起来。

    有了属于自己的报纸,也就拥有了喉舌,只要操控得好,很容易就能掌握兴论,这是刘远未来的商业蓝图很重要的一环,俗话说,开门红,第一炮对刘远至关重要,虽说以后刘远也找合适的人替代自己,从自己会从中抽身出来,但是,暂时来说,还是自己扛大旗,先把报纸办起来、走上正轨再说。

    一想到商机无限,刘远马上精神亢奋,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小娘坐在坐角落里,用手撑着那可爱的小脑袋,盯着刘远那个熟悉的背影,想到师兄那神奇的种种,一时间竟然看痴了.......

    忙到大半夜,刘远伸了伸懒腰,现在算是完成了栏目分类,也润色那篇出征吐蕃的英雄故事,突然想起小娘还在书房里等着自己,扭头一看,不由笑了:小妮子趴在案几上睡着了,好像还流了口水,看起来可爱极了。

    刘远摇了摇头,脱下外褂,轻轻披在她的身上,然后继续回到书案上,继续自己未完成的东西。

    .........

    李丽质觉得,自己的那个表哥其实人还不错,若然不是他战死,估计自己现在得唤他作夫君了。

    昨天刘远走后,李二也因有有奏折要处理,长孙皇后留在望云殿,挥退侍女,李丽质和母亲长孙皇后只有二个人的时候,聊了很多贴心的话,长孙皇后也把长孙冲为了她,自愿上战场,临死前以血为墨,写了血遗书,其中他的最后遗愿,就是愿意用自己的战功,恳请他父亲长孙无忌、姑父皇上,还自己一个自由,让自己寻找自己想要的幸福和快乐。

    也就是这样,父王还有母后才会这么放纵自己,这不,明明知道自己还有几个妹妹刘远一起作买卖,赚点银子补贴,父王和母后都是默许,随自己喜欢。

    说真的,过去李丽质有点看不起差点娶了自己的大表哥长孙冲,文不成,武不就,就会躲藏在舅舅的背后,没想到,他竟然会如些英勇,而临死前,还特地替自己求得自由,刚知道这个消息时,李丽质非常感动,开始想念他的好。

    不过,李丽质很聪慧,她明白什么叫冲动,什么叫心动,冲动只是一时情感的释放,但心动则是内心深处共鸣,虽说很感谢那个己故身亡的大表哥,如果有得选择,大表哥长孙冲,并不是自己愿意交托终生之人。

    一大早,李丽质用完精致的早点,就带着还不满四岁的妹妹城阳公主,准备找刘远商讨那报纸的大计。

    其实清河公主李敬想跟着来的,不过长孙皇后把她给禁止足了,很明显,他己许配给程怀亮,那是有婚配之人,天天跑出宫,还是找一个男子,传出去对她的名声不好,惹人非议。也怕程家有意见,不过小城阳主不同了,不到四岁,还是一个小屁孩,没人说闲话,有她在一旁,也可不让别人说李丽质的闲话。

    李丽质有特例,李敬没有特例,出门前,李敬的小嘴都翘得半天高了。

    可是。金玉世家找不到刘远,墨韵也说没见东家,于是,李丽质又跑到刘远的府上。

    “什么?刘远还在睡觉?”李丽质听到刘远还在睡觉的第一反应,都吃惊地叫了起来。

    话音中。还有不满和愤怒,收集和筛选稿件。都是亲力亲为。累得不轻,自己堂堂一位公主,也这般用心,刘远竟然这么偷懒?

    看到李丽质误会,双眼都带着黑眼圈的小娘连忙解释道:“公主,你误会了。昨天晚上,师兄为了报纸的事,一直在忙着写稿和设计,我一直陪着。一直到了三更的时候,熬不住,趴在案几上睡着了,我睡觉前都是三更,听早起的丫环说,师兄昨天近五更才吹熄蜡烛,所以说,师兄并没有偷懒,公主,你稍等,小的去唤师兄起床。”

    李丽质面色微微一红,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是这样啊,那我误会了,不用了,就让他多睡一会儿吧。”

    心里松了一口气,这刘远,并没有自己想像中那般不靠谱,甚至比自己想像中还要努力和用心。

    “呵呵,不用了,我起来了。”这时刘远突然从一旁走了出来,走到李丽质前面,行了一个礼:“臣参见公主。”

    “免礼,刘远,不好意思,吵醒你了。”李丽质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

    “没什么,其实我也睡够了,上次是宿醉未醒,公主来了刚好,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大致的构想,正想征求一下公主的意见。”

    李丽质心头一动,微笑地点点头说:“那好,本宫也想看看你昨天晚上忙了一晚,到底忙些什么。”

    “好了,皇姐,你们说完了没有,刘远,你怎么不跟我问好,没看到我在这里吗?”就在刘远准备拿那昨天晚上的战果给李丽质看的时候,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刘远低头一看,不由笑了,说话的是城阳公主,是长孙皇上所出,李丽质的亲妹妹,不知为什么李丽质前来,还带上这个拖油瓶,一个粉嘟嘟的小萝莉,也是一个小美人胚子,不过说话有一种老气横秋的感觉,俨然小大人一般,看得刘远都想笑了。

    “是,微臣参见城阳公主,不和城阳公主有什么训示?”刘远笑呵呵地说。

    城阳公主流着口水道:“我要好吃的。”

    寒一个,还真够直接的,估计是上次吃得爽了,心里还掂记着这件事,小孩子不懂得虚伪,果然是天真烂漫。

    李丽质板起脸说:“皇妹,不可无礼。”

    “是,皇姐”小城阳很尊敬李丽质,闻言委屈得快要哭了,可怜巴巴地对刘远说:“刘远哥哥,城阳不要好吃的了。”

    “没什么,没什么,小孩子心性,公主不必较真”刘远说完,扭头对小娘说:“小娘,拿些点心和糕点给城阳公主,对了,让厨房做点炸鸡翅还有果汁,还有,昨天新弄的蛋卷也给她拿点。”

    “皇姐......”听到这么多好吃的,小城阳一边咬着手指一边看着李丽质。

    李丽质对妹妹一向疼惜有加,看到她小馋猫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那就吃一点吧,皇姐有事要做,你要乖乖在这这里,不可以发脾气、不可以打人,明白吗?”

    “谢谢皇姐,城阳知道了。”小城阳高兴得都跳了起来。

    看到小娘拉着小城阳,在几名宫女和侍卫的陪伴下,蹦蹦跳跳地走了,刘远这才对长乐公主李丽质说:“公主,请到大堂上稍候,我去拿点材料让你过目。”

    二人一个未娶一个未嫁,要是共处一间小室中,只怕惹来非议,刘远决定还在在大堂跟她讨论算了。

    “好”

    刘远拿了昨天晚上的战果回到大堂,先把那篇描写长孙冲的文章递给她,笑着说:“公主,先看看这篇文章,然后再说说你的感想。”

    “好”李丽质说话还是那么简单明了。

    李丽质一看,先是楞了一下,眼中出现惊讶的神色。因为她看到,这是描写己阵亡大表哥的英雄事迹,接着忍不住往下看下去,一看就不可收拾,一口气读完,读到紧张激动处,那玉手都握起了拳头。

    看完后良久,李丽质松了一口气,点点头说:“写得真不错,虽说写得有点白。但是行文如流水,读起来很流畅,不知不觉好像代入了情场,好像在现场旁观一般,平凡中流露着不凡。不过”

    李丽质扬了扬手里那份稿子说:“刘远,你所写的。会不会夸张了?几百对几千。还是全歼,而我也了解我大表哥,一介文弱书生,你说他一箭把吐蕃大将翻下马,手刃数十敌首,以他的能力。很难做到这个吧,你写得是很好,但这样,会不会是有煽情的情分了?”

    这妞不简单啊。这样都看出来,像小娘看完,只觉得那长冲将军了不起,是大唐的英雄,直接封他为偶像,而李丽质感动之余,还提出自己的想法,不被刘远笔下的文字迷惑,说明她很善于思考问题。

    刘远解释说:“所有的故事,都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确,这文章是夸张了一点,而长孙兄,的确没书中那般英勇,但他在战场上的确非常英勇,舍生忘死,宁死不降,这点我都很佩服他,至于手刃几十人,我想公主要弄明白一个件事,就是有职位的武将,可以携带不同数量的私卫上战场,而私卫所立之军功,也会记得他们的主子头上。”

    “所以说,只杀了几十人,那还是少的呢。”

    “哦,原来是这样。”李丽质点点头,表示理解。

    刘远指着那份稿件说:“公主,我想在刊出来前,听听长孙大人,也是你的舅舅对这篇文章的看法,若然他没有意见,我们再放刊登出去。”

    “这件事好办,交与我就就行,我派人送去给舅舅过目。”

    “这样太好了,有劳公主。”刘远高兴地说。

    谈完了那出征故事的事,刘远又指着着自己设计好的版式和栏目,什么广告位、情感天空、精彩故事、最新消息、咬文嚼字、千奇百怪、故事连载等专栏介绍给李丽质知道,听得李丽质连连点头,不时叫好。”

    “对了,刘远,刚才你说找本宫有事,不知找我有何事?”

    刘远点点头说:“我准备写一个故事连载,但是我只想说,想找一个文笔好的人替我记下,还想公主推荐一个。”

    一个说,一个写?

    “哦,有什么要求?”

    “也没什么要求,就是我说,他写,主要要写得简单明了即可,对了,为人还要老实。”刘远很坦白地说:“不瞒公主,小的自小家贫,送送去做学徒,没有上过私塾,很多基本的东西也不明白,所以想找一个人来帮我,这样一来,我只需要检查一下就行,也可以抽身做其它的事。”

    哦,原来是这样。

    李丽质眼珠转了二下,然后笑着说:“刘远,也不用找别人了,就由本宫来执笔吧。”

    刘远吃惊地说:“什么?公主你?”

    堂堂一个公主,竟然替自己执笔?这样使唤公主,好像不好吧?要是李二知道,会不会又迁怒于自己?

    “怎么?信不过本宫的文笔?”

    “不是,不是”刘远摇摇手说:“只是怕公主受委屈了。”

    李丽质笑了笑,压低声音说:“丽质最喜欢就是听故事了,一边听故事,一边记下,让别人都可以看到本宫的文笔,这一直是我的心愿,还请刘将军成全。”

    原来想出名,刘远一下子明白了,一看到别人读自己的文章,内中肯定很满足,没想到李丽质也有这种喜好,也许,因为她是女儿身,就是空有才华也只能烂在心中,现在有机会,自然想露几手,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之心。

    “有公主执笔,那敢情好,刘某求之不得。”

    这样也好,又省下一笔开销,和这样一个大美女合作,还是心有默契的那种,刘远自然是求之不得,也可以说是珠联璧合。

    男女合配,干活不累。(未完待续。。)

    ps:  六千多字,懒得分了,这算二章,还请诸位书友多加支持,谢谢!余下的还会继续加更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