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两百六十一节:我家毛笔成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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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枫听到林芷妍发问,他想了想说道:“既然我是来做生意的,那我就去盘下一间市口比较好的胭脂铺子好了!我就说是去做脂粉生意的好了……”
蒲松涛迟疑道:“你一个大男人去做脂粉生意,是不是太……”
秦枫却是说道:“不要紧,我会易容术,我到时候大不了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基佬。”
“基佬?!”
蒲松涛摸着下巴迟疑道:“这是什么意思啊?”
就连那支白毫仙笔都悬停在了书本之上,好像也在说:“我不理解这词,我没法写啊……”
秦枫这才想起来自己说喜欢男男的人叫“基佬”是后世地球上的词汇,这实在难以解释,他只得硬着头皮说道:“就是那种不喜欢女人,但是喜欢男人的男人,你们懂吧?”
林芷妍“噗嗤”一声,嫣然而笑,蒲松涛也是摸着胡须做出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
他说道:“对啊,这样就很合理,也很好解释了。试想一个女人买胭脂水粉的时候,在一个店里多坐了一会,又有什么问题?哎呀,这样一来,故事就更有意思了!”
他好像是小说家的职业病犯了,搓了搓手心笑道:“要不要给你再安排一个好这一口的路人,真看上你了?这样故事就更有意思了!”
秦枫赶紧摇头:“别别别,我一遇到喜欢男人的男人,就觉得浑身要起鸡皮疙瘩……”
林芷妍笑得更加花枝乱颤,几乎要趴在桌子上了。
秦枫正色,言归正传说道:“这样一来,就没有人会怀疑到我身上来了对吧?毕竟我只是一个从荒星来做生意的乡巴佬,对吧?”
蒲松涛点了点头,刚想抬起手来,操纵那支用天人境大妖的毛发做成的毛笔,这支仙笔居然贼得很,自己“唰唰唰”地就写了起来。
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蒲松涛又问道:“然后呢,你怎么跟她见面,说上一些什么?”
秦枫想了想,轻叹一声说道:“就说一句诗吧!”
蒲松涛又捏了捏下巴,咂嘴道:“不错不错,见面说一句诗,真是有情调。真的,老夫感觉这应该会是个很不错的故事了,能不能收录进《志异录》里啊?”
秦枫笑了笑说道:“既然是请先生写的故事,那是否收进《志异录》里,便是依着先生的喜好来便是了。”
一旁的林芷妍忍不住问道:“你要对姨母说什么诗?”
秦枫想了想,正色吟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久长时……”
林芷妍蓦地脱口而出,与秦枫几乎同时说道:“又岂在朝朝暮暮。”
蒲松涛咂嘴如品尝醇酒:“这句诗好,有滋味,就是在上清学宫里也不多见的好诗……”
他有些奇怪地看向秦枫问道:“小子,你的诗才这么好,你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不曾想到一旁的林芷妍跟着吟完这句诗,面色却是阴沉下来,她冷冷说道:“诗文说得再美又如何?不过是你们男人薄情寡恩的遮羞布罢了!”
秦枫一时错愕,林芷妍继续追着说道:“姨母先等你千年,再等你百年,这些年忍受苏还真的骚扰,就是为了等你有朝一日来天仙界跟她赴天外天之约,那你呢?”
她越说越生气道:“你见面撂下一句诗来,以为自己很风雅是不是?以为自己很有气度是不是?你连一句嘘寒问暖都没有,就说一句‘又岂在朝朝暮暮’?如你这般,纵使朝夕相对,朝朝暮暮又有何用?”
秦枫被林芷妍这一番话直接给说蒙了,在中土世界的儒道圣人竟是张口结舌,如同一个面对考题不知如何开口的稚童学子一般。
林芷妍怒而说道:“若是如此,你也不要跟我进梦域去见姨母了。哼,若见不着,好歹还可以让她有个挂念,也好过见了你一面,反而叫她闹心,甚至死心!”
秦枫自是沉默不语,就连旁边的蒲松涛都有些惊住了。
这名佩剑的白衣女子,虽然出手挺狠的,但是之前对这诗才不错的白发年轻人,都还是客客气气的,怎的一下子就变成这般怒气冲冲的模样了?
他不由地啧嘴自言自语道:“还真是女人翻脸就跟翻书一样啊!”
他再想到屋外那个上百年如一日,好脾气持家,好脾气对他的媳妇儿,更觉得自己是前世修来的天大好福气。
就在三人相对无言的短暂沉默之时,陡然响起了“唰唰唰”的落笔声。
只见那一支白毫仙笔居然自己在纸上“唰唰唰”地写了起来。
这一下,可把蒲松涛给惊坏了。
“这是怎么回事?魔怔了吗?”
他一巴掌就朝着那白毫仙笔拍去。
哪里知道那白毫仙笔陡然向下一沉,堪堪躲过了蒲松涛拍来的一巴掌,旋即继续落笔就写……
就好像是躲开大人一巴掌的顽皮小孩似得。
此时此刻,房门陡然“吱嘎”一响,那之前拿了仙晶出去买肉包子吃的黑瘦少年刚推门进来就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
“吧唧”一声,咬了一大口,还流着香浓肉汁的肉包子,直接从他大张的嘴里掉在了地上。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不断伸手去抓面前毛笔的老爹。
还有那个像捉迷藏,躲猫猫似得不断闪开老爹手掌的白毫毛笔。
他呆愣当场,顾不得掉在地上的半个美味肉包,朝着门外转身就跑。
他边跑边喊道:“娘,娘,不得了了!毛笔成精了!娘,你快来看啊!咱们家的毛笔成精了!它会自己动,它还跟爹捉迷藏呢!”
等到四合院里看热闹的人们都涌进了这间最破败的偏房小屋的时候……
只见放着一壶茶的破旧木桌上,摊着一本书,一根白毫毛笔被蒲松涛稳稳地抓在手里。
宾主寒暄,一切正常。
从说话的内容上听,好像是在讨论这支毛笔能卖多少钱的事情。
“小萝卜头,就会说谎话!”
“就是,爱说谎的孩子长不高!”
邻居们皆是忿忿,以为自己被这孩子给耍了,各自散去。
有不平的还趁机在这小赤佬的脸蛋上狠狠捏了一下,算是解气。
只是小孩子一脸委屈地看着自己老爹,还有老爹手里那一根现在怎么看,怎么正常的白毫毛笔。
他委屈地喃喃自语道:“我没说谎啊,我真的看到了,它真的会自己动啊!”
秦枫听到林芷妍发问,他想了想说道:“既然我是来做生意的,那我就去盘下一间市口比较好的胭脂铺子好了!我就说是去做脂粉生意的好了……”
蒲松涛迟疑道:“你一个大男人去做脂粉生意,是不是太……”
秦枫却是说道:“不要紧,我会易容术,我到时候大不了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基佬。”
“基佬?!”
蒲松涛摸着下巴迟疑道:“这是什么意思啊?”
就连那支白毫仙笔都悬停在了书本之上,好像也在说:“我不理解这词,我没法写啊……”
秦枫这才想起来自己说喜欢男男的人叫“基佬”是后世地球上的词汇,这实在难以解释,他只得硬着头皮说道:“就是那种不喜欢女人,但是喜欢男人的男人,你们懂吧?”
林芷妍“噗嗤”一声,嫣然而笑,蒲松涛也是摸着胡须做出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
他说道:“对啊,这样就很合理,也很好解释了。试想一个女人买胭脂水粉的时候,在一个店里多坐了一会,又有什么问题?哎呀,这样一来,故事就更有意思了!”
他好像是小说家的职业病犯了,搓了搓手心笑道:“要不要给你再安排一个好这一口的路人,真看上你了?这样故事就更有意思了!”
秦枫赶紧摇头:“别别别,我一遇到喜欢男人的男人,就觉得浑身要起鸡皮疙瘩……”
林芷妍笑得更加花枝乱颤,几乎要趴在桌子上了。
秦枫正色,言归正传说道:“这样一来,就没有人会怀疑到我身上来了对吧?毕竟我只是一个从荒星来做生意的乡巴佬,对吧?”
蒲松涛点了点头,刚想抬起手来,操纵那支用天人境大妖的毛发做成的毛笔,这支仙笔居然贼得很,自己“唰唰唰”地就写了起来。
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蒲松涛又问道:“然后呢,你怎么跟她见面,说上一些什么?”
秦枫想了想,轻叹一声说道:“就说一句诗吧!”
蒲松涛又捏了捏下巴,咂嘴道:“不错不错,见面说一句诗,真是有情调。真的,老夫感觉这应该会是个很不错的故事了,能不能收录进《志异录》里啊?”
秦枫笑了笑说道:“既然是请先生写的故事,那是否收进《志异录》里,便是依着先生的喜好来便是了。”
一旁的林芷妍忍不住问道:“你要对姨母说什么诗?”
秦枫想了想,正色吟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久长时……”
林芷妍蓦地脱口而出,与秦枫几乎同时说道:“又岂在朝朝暮暮。”
蒲松涛咂嘴如品尝醇酒:“这句诗好,有滋味,就是在上清学宫里也不多见的好诗……”
他有些奇怪地看向秦枫问道:“小子,你的诗才这么好,你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不曾想到一旁的林芷妍跟着吟完这句诗,面色却是阴沉下来,她冷冷说道:“诗文说得再美又如何?不过是你们男人薄情寡恩的遮羞布罢了!”
秦枫一时错愕,林芷妍继续追着说道:“姨母先等你千年,再等你百年,这些年忍受苏还真的骚扰,就是为了等你有朝一日来天仙界跟她赴天外天之约,那你呢?”
她越说越生气道:“你见面撂下一句诗来,以为自己很风雅是不是?以为自己很有气度是不是?你连一句嘘寒问暖都没有,就说一句‘又岂在朝朝暮暮’?如你这般,纵使朝夕相对,朝朝暮暮又有何用?”
秦枫被林芷妍这一番话直接给说蒙了,在中土世界的儒道圣人竟是张口结舌,如同一个面对考题不知如何开口的稚童学子一般。
林芷妍怒而说道:“若是如此,你也不要跟我进梦域去见姨母了。哼,若见不着,好歹还可以让她有个挂念,也好过见了你一面,反而叫她闹心,甚至死心!”
秦枫自是沉默不语,就连旁边的蒲松涛都有些惊住了。
这名佩剑的白衣女子,虽然出手挺狠的,但是之前对这诗才不错的白发年轻人,都还是客客气气的,怎的一下子就变成这般怒气冲冲的模样了?
他不由地啧嘴自言自语道:“还真是女人翻脸就跟翻书一样啊!”
他再想到屋外那个上百年如一日,好脾气持家,好脾气对他的媳妇儿,更觉得自己是前世修来的天大好福气。
就在三人相对无言的短暂沉默之时,陡然响起了“唰唰唰”的落笔声。
只见那一支白毫仙笔居然自己在纸上“唰唰唰”地写了起来。
这一下,可把蒲松涛给惊坏了。
“这是怎么回事?魔怔了吗?”
他一巴掌就朝着那白毫仙笔拍去。
哪里知道那白毫仙笔陡然向下一沉,堪堪躲过了蒲松涛拍来的一巴掌,旋即继续落笔就写……
就好像是躲开大人一巴掌的顽皮小孩似得。
此时此刻,房门陡然“吱嘎”一响,那之前拿了仙晶出去买肉包子吃的黑瘦少年刚推门进来就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
“吧唧”一声,咬了一大口,还流着香浓肉汁的肉包子,直接从他大张的嘴里掉在了地上。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不断伸手去抓面前毛笔的老爹。
还有那个像捉迷藏,躲猫猫似得不断闪开老爹手掌的白毫毛笔。
他呆愣当场,顾不得掉在地上的半个美味肉包,朝着门外转身就跑。
他边跑边喊道:“娘,娘,不得了了!毛笔成精了!娘,你快来看啊!咱们家的毛笔成精了!它会自己动,它还跟爹捉迷藏呢!”
等到四合院里看热闹的人们都涌进了这间最破败的偏房小屋的时候……
只见放着一壶茶的破旧木桌上,摊着一本书,一根白毫毛笔被蒲松涛稳稳地抓在手里。
宾主寒暄,一切正常。
从说话的内容上听,好像是在讨论这支毛笔能卖多少钱的事情。
“小萝卜头,就会说谎话!”
“就是,爱说谎的孩子长不高!”
邻居们皆是忿忿,以为自己被这孩子给耍了,各自散去。
有不平的还趁机在这小赤佬的脸蛋上狠狠捏了一下,算是解气。
只是小孩子一脸委屈地看着自己老爹,还有老爹手里那一根现在怎么看,怎么正常的白毫毛笔。
他委屈地喃喃自语道:“我没说谎啊,我真的看到了,它真的会自己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