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棺中刘伶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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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列传十九》中有记载:‘刘伶身长六尺,容貌甚丑,放情肆志,常以细万物齐万物于一身。’
话说刘伶本是古时的一个酒鬼,说他是个酒鬼,还真有点亏待他,虽然他身高一米五九,长的还贼丑,但是俗话说的好,男子有才便是德,这个刘伶虽然猥琐,但却是个有大智慧的人,是‘竹内七贤’之一。
话说刘伶这人怕老婆,本来现在这个时代怕老婆已经是一种潮流风气了,但是在以前怕老婆却是一件十分耻辱的事情,他好喝酒,但是他老婆却不愿意让他喝,就把他给揍了,揍完他后问他还喝不喝,刘伶便说不喝了,以后要忌酒,而且要对神明发誓,你快去准备酒肉祭神吧,他媳妇儿见他终于肯改了,便满心欢喜的准备了酒肉放于神像之前,然后自己又出去干活儿了,刘伶见自己媳妇儿出去了,便跪在那神像前,口中念念有词的说道:“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后,他拿起神像前的酒肉又大吃大喝起来,够没皮没脸的了。
这便是我所知道的刘伶了,可是我心里这个纳闷儿,石决明说袁大叔是什么‘棺中刘伶眼’,这到底是啥意思?棺材中的刘伶,那不就是粽子了么?难道袁大叔是僵尸眼?我摇了摇头,这不可能,怎么鬼吹灯都出来了呢?
要知道我这存数是瞎想,还不如问石决明这眼睛到底有啥说法没有。可是还没等我说,老易便先开口了,他问石决明:“我说石头,你刚才说什么棺材什么刘伶抽烟的,到底有什么说道啊,你就别吊我俩胃口了,快告诉我俩吧。”
石决明点了点头,对我俩说:“不是刘伶抽烟,而是棺中刘伶眼,这是观人术中的一种说辞。”
石决明说完这话,然后便跟我们解释了一下何谓‘棺中刘伶眼’,原来这世间人生来眼睛的种类众多,具体可以分为五大类,而从这五大类眼睛中又分出八十小类,‘棺中刘伶眼’便是其中之异数。《三清卜算》中有记载:‘棺中刘伶盼魂归,双眼一睁一抹黑。’便是这眼的批语。
这里面有个典故,正所谓杜康造酒刘伶醉,一醉便是整三年。话说刘伶好酒,被罢官之后闲逛,有一日在一个小村之中发现了一家酒肆,本来并没有什么不寻常之处,但是刘伶却望见那小酒肆门前挂着一幅对联,写的是:猛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两盏海底眠。刘伶一听就怒了,这不吹牛b呢么,哪儿有这么猛的酒啊,于是他便走进了这小酒肆跟那店主要酒喝,店主跟他说,这酒很烈,人一个月只能喝一杯,喝多了会醉死人的。
刘伶不信,一喝就喝了一整坛,这酒刚一下肚,刘伶就觉得不妙了,走道都走不稳,这酒看来真的太猛了,于是他慌忙跑回家,和他媳妇儿说,我今天估计是要醉死了,咱俩夫妻一场,求你最后一件事儿,那就是等我死了之后,不要用棺材装我,用个大酒坛把我装下埋在地里就行了,说完后,他便一命呜呼,俩眼一翻驾鹤西归而玩儿去了。
他媳妇儿很伤心,但是却也遵从丈夫的遗愿,弄了个大酒坛把刘伶装了进去,埋在了后山,从此守起寡来,可是她不知道,原来卖酒的那个店主竟然是酒仙杜康所化,他是想度化刘伶成仙才卖酒给他的,刘伶并没有死,只是醉的睡过去了,等他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下葬了,但是却出不去,身上的酒劲儿还没有化去,只能在黑暗之中苦苦的等待,要说万事皆为缘,三年过去了,刘伶在地下就好像陈酿的酒一般,竟然得悟天道,三年之后杜康把刘伶挖了出来,打开酒坛,只见刘伶盘坐其中,此时刘伶刚好醒酒,他已知其中因果,便和杜康携手上天去了。
而这‘棺中刘伶眼’所形容的便是那被关在酒坛埋在地下的刘伶刚刚醒来时,望见四周漆黑一片,睁眼也是黑,闭眼也是黑,顿时火从心来,但是却有逃不出去,只好苦苦的等待着这重见天日的那一天。
此眼天生罕见,瞳仁极大几乎覆盖眼白,而且漆黑一片,有光泽,类似醉眼,生此眼者,多有枭雄之志,但无枭雄之命,此类人往往机深,多毒,性格深藏不露,只能暗压满心报复等待时机的降临。相传明朝的大太监魏忠贤便是生了这样的一双眼睛,于是他在深宫之中等待机会,勾结皇后企图篡权。当然了,这都是野史记载的。
听石决明说了这么多,我和老易的头都大了,这也太复杂了吧。真是想不到这眼睛的形状竟然也有这么多的说道,在感叹《三清卜算》的玄妙同时,我也同样对袁大叔那双眼睛很惊讶。
如果石决明说的没错的话,那袁大叔应该就是心机极深的人了,虽然这有点儿不可思议,因为我怎么看袁大叔都不像是心怀鬼胎之人,我的工作还是他给介绍的呢,多好个老头儿,怎么会是嘴上一套但是心里又是一套的人呢?
但是正所谓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说来我也挺奇怪的,他有个貌似挺有钱的弟弟,为啥还要自己开一家没人来吃饭的小面馆儿呢?
但是我又想了想,其实袁大叔到底是什么人跟我也没有关系,我就是一吃饭的,而且我又没权又没钱又没对象的,我怕啥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袁大叔怎么活管我什么事?
不过我相信石头跟我这么说,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于是我问他:“石头,你说袁大叔,这和咱们有什么关系么?”
石决明摇了摇头,对我说:“我也不清楚,可能只是第一次看见这种眼镜吧,也可能是我的错觉,老是觉得这有些蹊跷,你说这万人不遇的‘棺中刘伶眼’怎么这么巧合被咱们遇到了呢?”
我望了望石头,看来他大概是小说看多了吧,现实中哪儿那么多高科技啊,可能只是巧合吧,袁大叔才会生的一副那种眼镜。要说石头这个人,后来我才了解,这小子总是疑神疑鬼,大概这也是《三清书》传人的通病,遇到点儿什么奇怪的事情便不自觉的要往鬼神之说上面想。就连我和老易也是如此,但是这石决明身为卜算的传人,却也是这般,这倒挺让我和老易费解的。
但是想不明白的事,一般我都不想去想的,因为太费脑子了,我这可怜的魂魄受损之人,实在是心有余力不足,而老易就更别提了,天生天然呆,人送外号乐天知命哈尔滨陈冠希,他也不会去想的,要知道脑细胞浪费多了就会导致脱发,我可不想年纪轻轻的就变成清朝人了,看石决明好像对这事儿乐此不疲,好像这也挺符合他卜算传人的身份的,我心中有些好笑,石决明以后一定是个地中海,没跑了。
于是我伸了个懒腰,和他说:“别想了,那大叔对我有恩,而且咱们只是偶尔去他家吃饭,八竿子都打不到的关系,咱还是想想咱们以后的事情吧,对了石头,我和老易的命还在你手里攥着呢啊,怎么样,有头绪没?”
石决明听我这么说,尴尬的微笑了一下,然后和我说:“暂时还没有,因为我要搜集你们住院那天的天气状况地理位置以及时间的变动,才能开始推算,所以还得等一阵时间。最快也得三个星期吧。”
三个星期,这么说三个星期后就有那跑路女鬼的下落了?这话可是掏我心里去了,要知道哥们儿的那女鬼梦都快做吐了,终于要摆脱了,怎能不让我高兴?
到时候把那女鬼抓来送给老谢,老谢便会饶了我和老易的小命儿,小命儿保住了,自然就可以全身心的去找那啥七宝白玉轮了。只不过那个黑妈妈的烟袋锅子现在已经不知道被谁给偷走了,这点确实让我挺上火的,还有就是那什么黄巢剑,我连听都没有听过,要知道这可不是雀巢咖啡,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找到的。
唉,还是那句话,走一步说一步吧,只要有希望就好。现在已经挺好了,比我和老易以前摸黑走要强多了。
生活一旦有了目标,人都会很欣慰,每天向着自己的目标奔去,也是一件挺让人振奋的事情,不管成功与否,但是最起码试过了,以后就不会后悔。
我虽然现在属于赶鸭子上架,但是起码奔头出现了,那咱就目标吉野吧。为了我那小小的小市民生活去拼搏。
想到这里,我便浑身充满了力气,由于刚才舔过我那黑指甲,酒也醒的差不多了,我便跟石头和老易说:“行啦,天也不早了,咱们也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石头老易,咱们都会去早点儿休息吧。”
他俩点了点头,我们便各自打车回家了,回家的路上,年轻的出租车司机放起了车载cd,是郑钧的《私奔》,郑钧狂放不羁的声音传来,让人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是那种早已被我们藏掖在心中的那种梦想与感动。
我点着了一根烟,望着车窗外的车水马龙,哈尔滨的天气很怪,昨天还很冷,但是今天却很是温暖,路旁的丁香树已经不甘寂寞的冒出了嫩芽,它告诉我春天来了,而且很快就走了,夏天不远了。不知会不会为我这命孤之人带来一丝温暖。
(煞胎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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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列传十九》中有记载:‘刘伶身长六尺,容貌甚丑,放情肆志,常以细万物齐万物于一身。’
话说刘伶本是古时的一个酒鬼,说他是个酒鬼,还真有点亏待他,虽然他身高一米五九,长的还贼丑,但是俗话说的好,男子有才便是德,这个刘伶虽然猥琐,但却是个有大智慧的人,是‘竹内七贤’之一。
话说刘伶这人怕老婆,本来现在这个时代怕老婆已经是一种潮流风气了,但是在以前怕老婆却是一件十分耻辱的事情,他好喝酒,但是他老婆却不愿意让他喝,就把他给揍了,揍完他后问他还喝不喝,刘伶便说不喝了,以后要忌酒,而且要对神明发誓,你快去准备酒肉祭神吧,他媳妇儿见他终于肯改了,便满心欢喜的准备了酒肉放于神像之前,然后自己又出去干活儿了,刘伶见自己媳妇儿出去了,便跪在那神像前,口中念念有词的说道:“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后,他拿起神像前的酒肉又大吃大喝起来,够没皮没脸的了。
这便是我所知道的刘伶了,可是我心里这个纳闷儿,石决明说袁大叔是什么‘棺中刘伶眼’,这到底是啥意思?棺材中的刘伶,那不就是粽子了么?难道袁大叔是僵尸眼?我摇了摇头,这不可能,怎么鬼吹灯都出来了呢?
要知道我这存数是瞎想,还不如问石决明这眼睛到底有啥说法没有。可是还没等我说,老易便先开口了,他问石决明:“我说石头,你刚才说什么棺材什么刘伶抽烟的,到底有什么说道啊,你就别吊我俩胃口了,快告诉我俩吧。”
石决明点了点头,对我俩说:“不是刘伶抽烟,而是棺中刘伶眼,这是观人术中的一种说辞。”
石决明说完这话,然后便跟我们解释了一下何谓‘棺中刘伶眼’,原来这世间人生来眼睛的种类众多,具体可以分为五大类,而从这五大类眼睛中又分出八十小类,‘棺中刘伶眼’便是其中之异数。《三清卜算》中有记载:‘棺中刘伶盼魂归,双眼一睁一抹黑。’便是这眼的批语。
这里面有个典故,正所谓杜康造酒刘伶醉,一醉便是整三年。话说刘伶好酒,被罢官之后闲逛,有一日在一个小村之中发现了一家酒肆,本来并没有什么不寻常之处,但是刘伶却望见那小酒肆门前挂着一幅对联,写的是:猛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两盏海底眠。刘伶一听就怒了,这不吹牛b呢么,哪儿有这么猛的酒啊,于是他便走进了这小酒肆跟那店主要酒喝,店主跟他说,这酒很烈,人一个月只能喝一杯,喝多了会醉死人的。
刘伶不信,一喝就喝了一整坛,这酒刚一下肚,刘伶就觉得不妙了,走道都走不稳,这酒看来真的太猛了,于是他慌忙跑回家,和他媳妇儿说,我今天估计是要醉死了,咱俩夫妻一场,求你最后一件事儿,那就是等我死了之后,不要用棺材装我,用个大酒坛把我装下埋在地里就行了,说完后,他便一命呜呼,俩眼一翻驾鹤西归而玩儿去了。
他媳妇儿很伤心,但是却也遵从丈夫的遗愿,弄了个大酒坛把刘伶装了进去,埋在了后山,从此守起寡来,可是她不知道,原来卖酒的那个店主竟然是酒仙杜康所化,他是想度化刘伶成仙才卖酒给他的,刘伶并没有死,只是醉的睡过去了,等他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下葬了,但是却出不去,身上的酒劲儿还没有化去,只能在黑暗之中苦苦的等待,要说万事皆为缘,三年过去了,刘伶在地下就好像陈酿的酒一般,竟然得悟天道,三年之后杜康把刘伶挖了出来,打开酒坛,只见刘伶盘坐其中,此时刘伶刚好醒酒,他已知其中因果,便和杜康携手上天去了。
而这‘棺中刘伶眼’所形容的便是那被关在酒坛埋在地下的刘伶刚刚醒来时,望见四周漆黑一片,睁眼也是黑,闭眼也是黑,顿时火从心来,但是却有逃不出去,只好苦苦的等待着这重见天日的那一天。
此眼天生罕见,瞳仁极大几乎覆盖眼白,而且漆黑一片,有光泽,类似醉眼,生此眼者,多有枭雄之志,但无枭雄之命,此类人往往机深,多毒,性格深藏不露,只能暗压满心报复等待时机的降临。相传明朝的大太监魏忠贤便是生了这样的一双眼睛,于是他在深宫之中等待机会,勾结皇后企图篡权。当然了,这都是野史记载的。
听石决明说了这么多,我和老易的头都大了,这也太复杂了吧。真是想不到这眼睛的形状竟然也有这么多的说道,在感叹《三清卜算》的玄妙同时,我也同样对袁大叔那双眼睛很惊讶。
如果石决明说的没错的话,那袁大叔应该就是心机极深的人了,虽然这有点儿不可思议,因为我怎么看袁大叔都不像是心怀鬼胎之人,我的工作还是他给介绍的呢,多好个老头儿,怎么会是嘴上一套但是心里又是一套的人呢?
但是正所谓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说来我也挺奇怪的,他有个貌似挺有钱的弟弟,为啥还要自己开一家没人来吃饭的小面馆儿呢?
但是我又想了想,其实袁大叔到底是什么人跟我也没有关系,我就是一吃饭的,而且我又没权又没钱又没对象的,我怕啥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袁大叔怎么活管我什么事?
不过我相信石头跟我这么说,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于是我问他:“石头,你说袁大叔,这和咱们有什么关系么?”
石决明摇了摇头,对我说:“我也不清楚,可能只是第一次看见这种眼镜吧,也可能是我的错觉,老是觉得这有些蹊跷,你说这万人不遇的‘棺中刘伶眼’怎么这么巧合被咱们遇到了呢?”
我望了望石头,看来他大概是小说看多了吧,现实中哪儿那么多高科技啊,可能只是巧合吧,袁大叔才会生的一副那种眼镜。要说石头这个人,后来我才了解,这小子总是疑神疑鬼,大概这也是《三清书》传人的通病,遇到点儿什么奇怪的事情便不自觉的要往鬼神之说上面想。就连我和老易也是如此,但是这石决明身为卜算的传人,却也是这般,这倒挺让我和老易费解的。
但是想不明白的事,一般我都不想去想的,因为太费脑子了,我这可怜的魂魄受损之人,实在是心有余力不足,而老易就更别提了,天生天然呆,人送外号乐天知命哈尔滨陈冠希,他也不会去想的,要知道脑细胞浪费多了就会导致脱发,我可不想年纪轻轻的就变成清朝人了,看石决明好像对这事儿乐此不疲,好像这也挺符合他卜算传人的身份的,我心中有些好笑,石决明以后一定是个地中海,没跑了。
于是我伸了个懒腰,和他说:“别想了,那大叔对我有恩,而且咱们只是偶尔去他家吃饭,八竿子都打不到的关系,咱还是想想咱们以后的事情吧,对了石头,我和老易的命还在你手里攥着呢啊,怎么样,有头绪没?”
石决明听我这么说,尴尬的微笑了一下,然后和我说:“暂时还没有,因为我要搜集你们住院那天的天气状况地理位置以及时间的变动,才能开始推算,所以还得等一阵时间。最快也得三个星期吧。”
三个星期,这么说三个星期后就有那跑路女鬼的下落了?这话可是掏我心里去了,要知道哥们儿的那女鬼梦都快做吐了,终于要摆脱了,怎能不让我高兴?
到时候把那女鬼抓来送给老谢,老谢便会饶了我和老易的小命儿,小命儿保住了,自然就可以全身心的去找那啥七宝白玉轮了。只不过那个黑妈妈的烟袋锅子现在已经不知道被谁给偷走了,这点确实让我挺上火的,还有就是那什么黄巢剑,我连听都没有听过,要知道这可不是雀巢咖啡,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找到的。
唉,还是那句话,走一步说一步吧,只要有希望就好。现在已经挺好了,比我和老易以前摸黑走要强多了。
生活一旦有了目标,人都会很欣慰,每天向着自己的目标奔去,也是一件挺让人振奋的事情,不管成功与否,但是最起码试过了,以后就不会后悔。
我虽然现在属于赶鸭子上架,但是起码奔头出现了,那咱就目标吉野吧。为了我那小小的小市民生活去拼搏。
想到这里,我便浑身充满了力气,由于刚才舔过我那黑指甲,酒也醒的差不多了,我便跟石头和老易说:“行啦,天也不早了,咱们也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石头老易,咱们都会去早点儿休息吧。”
他俩点了点头,我们便各自打车回家了,回家的路上,年轻的出租车司机放起了车载cd,是郑钧的《私奔》,郑钧狂放不羁的声音传来,让人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是那种早已被我们藏掖在心中的那种梦想与感动。
我点着了一根烟,望着车窗外的车水马龙,哈尔滨的天气很怪,昨天还很冷,但是今天却很是温暖,路旁的丁香树已经不甘寂寞的冒出了嫩芽,它告诉我春天来了,而且很快就走了,夏天不远了。不知会不会为我这命孤之人带来一丝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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