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幻影长矛手纵横录 > 第144章 初识大荒洲

第144章 初识大荒洲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全职艺术家牧龙师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to】,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玄火部落随着俞小春的出走,同时也炸开了锅,对于俞小春的莫名失踪,最最着急的莫过于洛苏以及洛夏坤了。

    洛苏现在虽然被选为了继承人,但是他派系中如今少了俞小春这个能震住别人的人物后,自然显得威慑力不足。

    洛夏坤更是急躁,一回到洛家,他就命令自己的卫兵出去寻找俞小春:“掘地三尺,也一定要把俞小春给找出來!”

    开玩笑了,自己为了留住俞小春,把水灵灵的女儿都卖了,可现在呢?俞小春这个大活人居然跑了,这颇让洛夏坤有种赔了夫人又折兵又折兵的感觉。

    “是!”洛夏坤的卫兵回答道,他们都是从白银之手骑士团抽调出來的精英们,还是有着一些铁血的效率手段的。

    不过,俞小春这次去的地方凶险异常,是个根本就沒有法律的地方,如果白银之手的这几个精英真的找到那里去的话,也难保他们能不能平安回來。

    而此刻,洛雨声的心里也是火焦火燎的,当然了,她可不是担心俞小春,她是发现,俞小春的小情人,岳小晴也不见了,仿佛是神秘失踪一样。

    连续问了好几个洛家的人,洛雨声也沒有得到岳小晴的消息,所以,现在,洛雨声纠结着是不是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俞小春。

    但思忖再三,洛雨声还是放弃了用戒指向俞小春传音,因为首先这枚戒指的传音次数有限,不方便多次使用;其次,如果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俞小春,俞小春不发了疯似地找回洛家來才怪。

    俞小春失踪的消息一个上午就在洛家传开了,当真是几家欢喜几家忧,他外公洛洪更是像热锅上的蚂蚁,不顾自己刚刚初愈的身体,一个劲地拽着洛苏问俞小春的下落。

    洛苏也沒有任何办法,只得敷衍着回答。

    …………

    洛家那里炸开了锅,而俞小春这边却依旧逍遥自得,此刻,他已然飞越了凤凰山脉,正在大荒洲边缘上空盘旋。

    “尼马……真力也耗得差不多了!”俞小春嘟囔了句后,就缓缓降落下去。

    落到地面,他方才从储物戒中掏出了干粮啃了起來,这时,他方才得空欣赏起了大荒洲的风景。

    大荒洲给他的印象也就六个字:天苍苍,野茫茫。

    一望无垠的戈壁有着荡气回肠的长河落日,落日之下的穷荒绝漠,寻不到孤鸿高飞的身影,金黄色的沙丘间,依稀露出些许白骨,西风正烈,卷起金沙无数,白日黄云之下,俞小春“阿嚏”一声,被沙子呛了个喷嚏。

    “麻痹啊!老子的馒头还怎么吃啊!”俞小春甩掉了手中的馒头,骂道,他手上的馒头已然沾满了沙尘,沙尘这玩意自然不能吃到嘴里。

    考虑到四周沙尘太大,俞小春暂时决定找到绿洲后再开始吃饭。

    但在沙漠之中,俞小春可是一点经验都沒有,如果就这么在沙漠里行走的话,难保什么时候自己就踩到流沙,然后淹死在里面了。

    “阿兹瑞斯,你知不知道怎么在沙漠里面混啊!”这个时候,俞小春可以求助的似乎也只有阿兹瑞斯了。

    “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吧!踩到流沙就算你长得丑,自认倒霉吧……”

    “……”

    俞小春也无奈,只好咽了口唾沫继续向前走去,在沙漠中似乎也只有靠太阳辨别方位了。

    现在天色昏黄,正值黄昏时分,那太阳当然是在西面,这是个白痴都知道的常识,所以肚子里沒多少墨水知识的俞小春自然也知道。

    毕竟那什么靠北极星辨别方向的高端知识俞小春是不懂的,因为他连北极星是哪颗都不认得。

    “往南走吧!”俞小春在心中打定主意,反正自己刚刚是一路南下过來的,说不定,一直往南的话,俞小春可以发现什么南蛮部落野人啥的。

    打定主意,俞小春往南行了一段,在沙漠中留下了一长串孤单的脚印。

    “叮铃……叮铃……”清脆悦耳的铃铛声悠悠传來,俞小春心中一亮,难道说是有骆驼车队。

    传说中沙漠中的驼铃俞小春其实还是很向往的,在前世俞小春就成天做梦赚了钱,发了大财的话要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到新疆去看看大漠孤烟,去看看黄沙驼铃。

    但现在呢?自己倒是因为一些差错圆了这个梦想,而前世的女友说不定已经为她新的男人生了孩子了。

    还好自己今生够牛气,不然又有不知道多少个自己喜欢的妹子得躺别的男人床上去了,不过,细数数,俞小春真心喜欢的妹子,除了雪儿和岳小晴之外,似乎还沒别人了……

    其实,凭良心说,俞小春这种性格的人还真的适合混这个实力至尊的世界,前世那个物欲横流的地方,真心不适合他。

    顺着驼铃的声音一路追过去,俞小春方才看见,有十來匹高大的骆驼驮着成堆的货物,在五个人的驱赶下缓缓前行。

    驱赶骆驼的人应该是大荒洲的商队,但是看他们的样子,跟商队可一点都不一样,他们都是些三十來岁的男子。虽然说不上是些彪形大汉,但是身材都很孔武,至少身板比俞小春看上去要魁梧得多。

    可是?这些人几乎清一色地只穿了一条大裤衩,而且身上的皮肤很古怪,微微发灰有着厚厚的褶皱,看上去就跟野兽的皮肤差不多。

    “阿兹瑞斯,这几个人不会就是你说的那什么兽魂倒塔士了吧!”俞小春问道。

    “嗯,他们现在已经开启了兽化的形态,你看他们皮肤就知道!”

    因为在沙漠中穿行需要体力与对抗风沙,一般这些能够兽化的倒塔士都会部分兽化,來增强自己的体制。

    “哦……”俞小春点了下头,就冲着那干人跑了过去,装出一副将死的样子无力道:“大……大哥……能不能给口水喝……”

    不得不说,俞小春现在装死装得很不错,因为他沒有任何在沙漠中行走的经验,所以被沙漠里的扬沙弄得相当狼狈,再加上俞小春本身就不修边幅,所以此刻,他蓬头垢面。

    干骆驼的众人先是一愣,然后向着俞小春“哈哈”大笑:

    “哈哈哈……哪里來的小屁孩,居然敢一个人在黄沙里走!”

    “你看这小子的身板,瘦得跟干柴似的,就算卖到人肉包子铺去,估计都沒人要啊!”

    “是啊!不过这小子身上好歹还是有肉的,我们哥几个也好久沒有尝过新鲜肉了,要不今晚咱们就把他烤了吧!”

    呃……俞小春一愣,这帮人居然还吃人肉,这也太恶心了吧……

    本來,大荒洲这个地方的兽魂倒塔士的习惯就跟兽族差不多,他们除了有个人类的外表外,其习性,信仰都是跟野兽一样的。

    而大荒洲的法阵武魂师也有一个很有趣的名字,,萨满。

    “呃……”俞小春挠了挠脑袋:“这个……哥们,我是來加入你们的,不是來给你们吃的啊!”

    一个有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率先开口:“加入我们,你也不瞧瞧你身子骨和我们的差距!”

    说完,络腮胡子的男人将手中的水袋丢给了俞小春:“快喝了,喝了就赶紧上路!”

    毕竟俞小春现在被视作了食物,在屠宰食物之前,不善待食物肯定是不好的,因为,如果不把自己的食物养好,肯定会影响肉的品质。

    本着这一原则,络腮胡子的男子方才将水袋给了俞小春。

    本着有便宜不占是傻逼的原则,俞小春连忙将水喝了下去,确实,在整理行李的时候,俞小春沒有带足够的淡水,所以此刻,他确实是渴了。

    “咕嘟咕嘟咕嘟……”俞小春一口气吞下了水袋,然后他把水袋丢了回去:“这个……多谢你们的款待,但是呢?我只想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有自信能把我吃了!”

    “哈哈哈哈哈……”五个人一阵爆笑,连周围的十只出头的骆驼都开始“哼哼”地出气。

    “呃……你们笑什么?”俞小春一边问着,一边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暗想道:“怎么连骆驼都对我这话有意见……他妈蛋疼……”

    “这小子还挺幽默!”一个看起來形容比较猥琐的貌陋男子。

    “是啊!我们把他送给女王做宠物吧!”另一人也提议道:“我们女王不是最喜欢这样子沒有骨气的男人了!”

    呃……俞小春也不知道这个男的是从哪里看出來自己沒啥骨气的……

    “是啊!大哥我们要不不吃他了,女王最喜欢这样子的小白脸了!”

    这是俞小春第一次被人叫做小白脸,确实他跟这些粗犷的兽魂倒塔士比起來,真的细皮嫩肉太多太多了。

    不过嘛,这个被一个女王系的女子包养,是俞小春前世常做的一个春秋大梦。

    络腮胡子的男人看样子是这五人中的大哥:“好主意,他这个卖相,女王肯定喜欢,來大家把他绑了,明天押他去面见女王!”

    说完,五个人抽出长刀,满脸狞笑地朝俞小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