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书迷苑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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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气好?那可未必,如果不是特别傲气的话,怎么可能推掉那么多贵女的邀请,听说他与那个韦陟的关系特别好,所以这脾气肯定与韦陟一样,冷得要死,所谓‘臭味相投’就是这样。”卢玥也毫不留情的讽刺道。
未成年的少女总是容易冲动,尤其还会为了自己崇拜的对象而吵架,看卢玥与邹颖这个架势,分明就是这样。
还好这时在万众瞩目之下,探花使已经选出来了,邹颖看到自己看中的才子王摩诘果然当选为探花使,不由指着骏马之上的王维,对卢玥骄傲的说道:“看到没,那就是我家王摩诘,可不比你的那个崔宗之差!”
卢玥随着手指指的方向望去,她正欲再讽刺什么,但看到骏马之上高大挺拔,丰神如玉的王维时,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时温暖的阳光洒在王维的脸上,仿佛给他那清俊的脸镀上了一层难以言喻的光辉,一向挑剔的卢玥这时都暗暗赞叹,没想到这世上还有与崔宗之容貌媲美的人。
只是两人的风格却不一样,崔宗之确实阳光俊美,一眼看上去非常惊艳,让人难以自拔,然而适应这样的容貌后,自然吸引力就会下降了。
而王维的美,却在于一种底蕴,也许初见时会挺容易忽略,但看久了,却会发现越来越好看了,他身上的某种气质,确实让人着迷。
“怎么,看呆了?”邹颖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
卢玥俏脸一红,吱吱唔唔道:“不就是长相嘛,那确实还说得过去。”
若没有其余一干中上之姿的进士们作陪衬,也许王维还真的无法显得这么突出。
其实有时候这长相的吸引力还跟本人身上的名气有关,像另外一名探花使杜绾,要说容貌,也不比王维差,也是个俊俏的少年郎君。
容貌到了这样的层次,本来也就分不出什么高下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可因为他的名气不如王维的缘故,导致人们普遍觉得王维更胜一筹。
当然了,比较注重男人容貌的,也就是些尚不成熟的少女而已,等什么时候成熟了,就会发现男人的容貌只要说得过去就行了,而他的魅力,更在于财富、权势甚至是下半身上,长得英俊能力却不行的男人,运气差点的话难免帽子上会有点绿。
随着一声令下,一群骑着骏马的进士出了杏园,带头的是王维与杜绾二人,经过这次探花宴后,想必大家也终于知道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王维到底长什么样了。
有人惊喜,难免也有人失望,这些人是幻想过了头的家伙,好比三次元现实的东西总让二次元控失望一般。
一行人行至宽阔的街道上,终于有进士忍不住兴奋,当先策马扬鞭,准备“一朝看尽长安花”。
不得不说,四十六岁进士及第的中唐诗人孟郊的那首《登科后》,确实完全描写出了这些进士们的心境——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
不过这马蹄却还不一定快得起来,只因在必经的路上,会有不少百姓来看热闹,往往秩序混乱,导致街道拥堵。
但这也是给予进士们的一种荣耀,享受着百姓们那些佩服、羡慕、嫉妒的目光,那种自豪感自然而然的便产生了。
就连心态一直较为平和的王维,这时也恍然间感受到了身为“进士”的荣耀,这简直比后世的所谓高考状元还要风光啊,这出行都能遭到这么多百姓的围观。
终于行过那条路,这时进士们便能自由活动了,说是采花,当然也不仅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像某些年轻的进士,就懒得去看花,直接向平康坊的烟花之地“采花”去了,反正曲江池边的宴会在正午,现在时间还不少。
其中有的进士是抱着一种“荣归故里”的心态再次来到平康坊的,大概是因为在之前没有被名伎们待见,如今金榜题名,有了底气,当然要好好的显摆一下。
这样的事情哪次登科后不会发生?
某个考之前不受重视的士子,在高中魁首之后,立即奔入平康坊中去“打脸”,写下一首这样的诗:春来无处不闲行,楚润相看别有情。好是五更残酒醒,时时闻唤状元声。
按理来说,王维与杜绾两个探花使,那是必须去采花的,要不然可能就要受到惩罚,只是两人貌似都无心采花。
杜绾直接与自己的小团体往平康坊去了,那里又不是没花,随便采个几朵敷衍一下就行了。
王维则又回到了自己的小书店,准备填一填肚子,这古往今来的饭局宴会,其实都大同小异,吃的菜少,喝的酒多,这空腹喝酒容易醉,奈何每次酒宴开席后,不少人就会互相敬酒。
王维其实酒量不算大,只是这个时代的酒度数比较低而已,但就算是喝啤酒喝多那也是会醉的,他很讨厌那种晕眩的感觉,不保持清醒,大概就会觉得没有安全感。
回到书店时,便看到那个面相忠厚老实的好学少年在一笔一划的练字了,虽然是最简单的那些,不过看到这少年认真的态度,王维不由暗暗点了点头。
秀兰见到王维回来,不由惊喜道:“王公子,你怎么来了,不是要参加探花宴么?”
王维温和道:“先来填些肚子,要不然等会喝酒吃不消……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秀兰腹诽道我一个女儿家有什么名字,难道告诉他我也姓“刘”?
她低下头,看到自己刚刚练的那个“木”字,不由心中一动,回答道:“奴……我叫木兰。”
王维点了点头,穆兰?这个姓倒还挺少见的。
哈,怎么不姓“花”呢,王维有些恶趣味的想着,花木兰这个名字多好听,只可惜这里的花木兰变成可爱的男孩子了……
就在这个时候,书店门口忽然又来了一辆典雅贵气的马车,一看就来历不凡,王维心说今日我的这个小书店还真是蓬荜生辉了。
不过从马车上下来的女孩,却让王维瞪大了眼睛,这不是那个苑小娘子么?
她怎么会来这里,难道自己身上果然是有“花痴光环”的吗?王维又惊又喜的想着,他对这个非常具有别样韵味的清秀少女挺有好感。
少女兴冲冲的进入书店,却是看都没看王维一眼,而是向书店中某个角落走去,神色间全是期盼。
那个角落……好像是放自己写的《三国演义》的地方吧?王维有些恍然的想着,因为之前他就在那个角落检视自己的这本书。
不过这样的话,那她就是为了看书而来的咯?莫名的有些失落呢……向来自我感觉良好的王维浑身似乎都散发出一种颓废的气息,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秀兰同学担忧不已。
苑遥夜作为一个深度小说宅,对务本坊大大小小的书店基本上已经“洗劫”过一遍了,偶然一次来到这个名为“新华”的小书店,本来以为这个不起眼的书店也会落于俗套的苑遥夜,却感受到了难得的惊喜。
一本名为《三国演义(一)》的传奇小说被她淘了出来,不对,这其实已经不能算是传奇类别的小说了,因为传奇这个体裁,写的都是比较玄幻的东西,不是仙人就是妖怪。
而这本《三国演义》却是根据真实历史改编,这样的题材,放到后世当然说不上什么创意,历史小说嘛,都烂大街了……
不过放在这个时候,却让人眼前一亮,而这本书的序,就已经点明了本故事纯属虚构,希望那些通晓史书的人莫深究。
苑遥夜当然不会去深究什么史实,她只看小说的内容,仅仅看了第一回,她就如获至宝的买下了这本书,准备回去好好品读一下,然后翻了翻除了“一”以外,有没有“二”“三”之类的,可让她失望的是,她没有找到。
不过苑遥夜也不灰心,只当作者还没写好,等她读完“一”之后,这“二”“三”之类肯定就会出来了。
回去之后的苑遥夜迫不及待的读起书来,连饭都顾不上吃了。
最关键的是,苑遥夜觉得这个人的文笔实在太好了,并非多么华丽,实际上小说的文笔也无需华丽,但是却娓娓道来,清新雅致,既能当妙文慢慢品读,又能当快餐文速读,因为这些情节,真的相当精彩。
《三国演义(一)》塑造的主角就是刘备这个枭雄,这一本书完全写出了刘备的坚韧与智慧,还有收买人心的本事,让人耳目一新的心理描写,更是写出了刘备为什么会表现得那么仁德。
至今都有不少人骂刘备虚伪,却不知道就算是作秀做出来的仁德,在当时也是难能可贵的事情,就好比某些企业家做慈善也非出自真心,但他即使是在作秀,为了让自己的企业名声更好,却也实实在在的帮到一些人。
动机不对无所谓,关键是要看结果,好心办坏事的人从来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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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的少女总是容易冲动,尤其还会为了自己崇拜的对象而吵架,看卢玥与邹颖这个架势,分明就是这样。
还好这时在万众瞩目之下,探花使已经选出来了,邹颖看到自己看中的才子王摩诘果然当选为探花使,不由指着骏马之上的王维,对卢玥骄傲的说道:“看到没,那就是我家王摩诘,可不比你的那个崔宗之差!”
卢玥随着手指指的方向望去,她正欲再讽刺什么,但看到骏马之上高大挺拔,丰神如玉的王维时,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时温暖的阳光洒在王维的脸上,仿佛给他那清俊的脸镀上了一层难以言喻的光辉,一向挑剔的卢玥这时都暗暗赞叹,没想到这世上还有与崔宗之容貌媲美的人。
只是两人的风格却不一样,崔宗之确实阳光俊美,一眼看上去非常惊艳,让人难以自拔,然而适应这样的容貌后,自然吸引力就会下降了。
而王维的美,却在于一种底蕴,也许初见时会挺容易忽略,但看久了,却会发现越来越好看了,他身上的某种气质,确实让人着迷。
“怎么,看呆了?”邹颖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
卢玥俏脸一红,吱吱唔唔道:“不就是长相嘛,那确实还说得过去。”
若没有其余一干中上之姿的进士们作陪衬,也许王维还真的无法显得这么突出。
其实有时候这长相的吸引力还跟本人身上的名气有关,像另外一名探花使杜绾,要说容貌,也不比王维差,也是个俊俏的少年郎君。
容貌到了这样的层次,本来也就分不出什么高下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可因为他的名气不如王维的缘故,导致人们普遍觉得王维更胜一筹。
当然了,比较注重男人容貌的,也就是些尚不成熟的少女而已,等什么时候成熟了,就会发现男人的容貌只要说得过去就行了,而他的魅力,更在于财富、权势甚至是下半身上,长得英俊能力却不行的男人,运气差点的话难免帽子上会有点绿。
随着一声令下,一群骑着骏马的进士出了杏园,带头的是王维与杜绾二人,经过这次探花宴后,想必大家也终于知道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王维到底长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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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马蹄却还不一定快得起来,只因在必经的路上,会有不少百姓来看热闹,往往秩序混乱,导致街道拥堵。
但这也是给予进士们的一种荣耀,享受着百姓们那些佩服、羡慕、嫉妒的目光,那种自豪感自然而然的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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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来说,王维与杜绾两个探花使,那是必须去采花的,要不然可能就要受到惩罚,只是两人貌似都无心采花。
杜绾直接与自己的小团体往平康坊去了,那里又不是没花,随便采个几朵敷衍一下就行了。
王维则又回到了自己的小书店,准备填一填肚子,这古往今来的饭局宴会,其实都大同小异,吃的菜少,喝的酒多,这空腹喝酒容易醉,奈何每次酒宴开席后,不少人就会互相敬酒。
王维其实酒量不算大,只是这个时代的酒度数比较低而已,但就算是喝啤酒喝多那也是会醉的,他很讨厌那种晕眩的感觉,不保持清醒,大概就会觉得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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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兰见到王维回来,不由惊喜道:“王公子,你怎么来了,不是要参加探花宴么?”
王维温和道:“先来填些肚子,要不然等会喝酒吃不消……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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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么会来这里,难道自己身上果然是有“花痴光环”的吗?王维又惊又喜的想着,他对这个非常具有别样韵味的清秀少女挺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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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放在这个时候,却让人眼前一亮,而这本书的序,就已经点明了本故事纯属虚构,希望那些通晓史书的人莫深究。
苑遥夜当然不会去深究什么史实,她只看小说的内容,仅仅看了第一回,她就如获至宝的买下了这本书,准备回去好好品读一下,然后翻了翻除了“一”以外,有没有“二”“三”之类的,可让她失望的是,她没有找到。
不过苑遥夜也不灰心,只当作者还没写好,等她读完“一”之后,这“二”“三”之类肯定就会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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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键的是,苑遥夜觉得这个人的文笔实在太好了,并非多么华丽,实际上小说的文笔也无需华丽,但是却娓娓道来,清新雅致,既能当妙文慢慢品读,又能当快餐文速读,因为这些情节,真的相当精彩。
《三国演义(一)》塑造的主角就是刘备这个枭雄,这一本书完全写出了刘备的坚韧与智慧,还有收买人心的本事,让人耳目一新的心理描写,更是写出了刘备为什么会表现得那么仁德。
至今都有不少人骂刘备虚伪,却不知道就算是作秀做出来的仁德,在当时也是难能可贵的事情,就好比某些企业家做慈善也非出自真心,但他即使是在作秀,为了让自己的企业名声更好,却也实实在在的帮到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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