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不祥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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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桌上精心烹饪的几个小菜,再望望门外逐渐黑透的天色,赵歌脸上浮现起一丝苦笑之意。
看样子,范鸿宇不会来了。
原本也是壮着胆子托乔凤带话,请他来吃个饭。不管怎么说,人家帮了自己一个大忙,总得表示一下心意。实际上,赵歌心里挺忐忑的。
以前在厂里的时候,彼此之间就有差距。自己的半边户子女,人家是干部子弟。后来范卫国连连高升,直接成了县里的主要领导,范鸿宇又去了省城读大学,这差距就更明显了。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也不为过。赵歌其实已经做好了范鸿宇爽约的心理准备。
只是,眼见得范鸿宇真的爽约了,赵歌心里头还是十分失落。
原来,被人无视是这样的难受。
赵歌叹了口气,站起身来,端起桌面上的一碗菜,准备去厨房热热,自己吃饭算了。五点多钟她就做好了菜,现在都七点了,虽然菜都用碗小心地扣着,时间长了,依旧会凉。
便在这个时候,门口响起了单车铃声。
赵歌立即放下碗,三两步就跨到了门前,急匆匆地打开了虚掩的店门。
门外,一个年轻人长身玉立,脸带微笑,可不正是范鸿宇?
“怎么,今晚上不做生意吗?我特意晚点来,就是怕你太忙呢。”
范鸿宇将单车锁在门外的电线杆子上,笑着说道。
原来是这样。
想不到他那么体贴。
赵歌长长舒了口气,嫣然一笑,解释道:“小花回家去了,我一个人忙不过来,索性休息一个下午。”
这话一半是真,另一半,就有点言不由衷。其实赵歌是为了宴请范鸿宇,专门停了半天的生意。不然范鸿宇来了,店里面却人来人往的,自己手忙脚乱,都没人招呼范鸿宇,这诚意,那是半点都不剩下了。
“早知道这样,那我就该早点过来,给你打下手。停半天生意,损失可不小。”
赵歌就笑了,笑吟吟地说道:“这可不敢当,我哪里敢使唤你打下手?那也太不懂礼貌了……其实也没什么损失,钱赚不完的。这几天生意也就一般,停半天不要紧的……快请进吧。”
范鸿宇走进们去,店堂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两盏日光灯照耀之下,店堂显得十分明亮。范鸿宇不由点了点头,说道:“这个好。有些小店,晚上就弄一个很小的白炽灯,昏昏暗暗的,客人一走进来,就很不舒服。还是明亮一点好。”
赵歌笑道:“电费花不了几个钱,在这些方面太节省了,反倒不划算,客人印象不好……范股长,请这边坐。”
估计赵歌已经从乔凤嘴里听到范鸿宇“升官”了。
范鸿宇笑道:“股长这个称呼,就免了吧,这不是笑话我来着?”
赵歌正色道:“股长也是领导,这称呼可不能乱。”
一个小股长,便能毁她一辈子!
官本位国家,就是如此。
范鸿宇笑着摆了摆手,说道:“歌儿姐,咱们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十几年的老朋友,你这样说,我心里可就不踏实了。”
“那好,私底下,我还是叫你的名字吧。来,鸿宇,你先坐着,我去热热菜,有点凉了。”
见了桌面上倒扣着的菜碗,范鸿宇就知道,赵歌怕是等了他好一阵。虽然就是两个人吃饭,赵歌也准备了四菜一汤,诚意十足。
“不要忙了,就这么吃吧。反正天气也不是很冷。”
赵歌犹豫了一下,随即点点头,说道:“那好吧,这菜一回锅,就不新鲜了。对不起啊,鸿宇。”
范鸿宇摇摇头,说道:“歌儿姐,咱们能不能不这样?你越客气,我心里越别扭,生分了不是?还像小时候那样,我经常向你要红薯干吃,一点也不客气,多好。”
赵歌的妈妈在农村,那时候经常会给她带一些炕干的红薯片,糯糯的,软软的,金黄金黄,又香又甜,可好吃了。范鸿宇那时节年纪小,贪嘴,总是会缠着赵歌要红薯干。赵歌多数时候不会令他失望。
一听范鸿宇说起这个事,赵歌也笑起来,鼻子微微往上翘,特别开心的样子:“你还记得这些事啊?”
“当然了,童年的记忆,总是特别深刻。那薯片,确实好吃,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
“你要喜欢,我让我妈给你做些来,正是出红薯的季节了。不过做红薯干,要把红薯先收一段时间,等软一点再炕,味道才好。”
“行,那我就等着。”
范鸿宇也不客气,笑着应了。
赵歌小心地揭开了盖碗,四色菜肴还有丝丝的热气。回锅肉,爆炒鸡丁,煎鸡蛋,爆腰花,都是油水比较重的菜,赵歌这是专门照顾范鸿宇的口味做的。范鸿宇年轻,身高体壮,胃口铁定很好,应该喜欢油腻重的食物。按照赵歌自己自己的口味,当然是愿意吃清淡一点的菜肴。
果然,范鸿宇脸上便露出了喜欢的神情。
赵歌将一个玻璃杯摆在范鸿宇面前,拿起啤酒就起盖子,说道:“鸿宇,喝点啤酒啊。你们做干部的,都能喝酒的吧?”
赵歌的言语之间,依旧透露出“隔阂”的意思,总是不经意的将自己和范鸿宇分为两个不同的“阵营”,一个是官,一个是民。
千百年的官本位文化,早已经深入国民的骨髓,一时半会,可不好改。
范鸿宇也不好总是出言纠正,不要搞得赵歌太紧张,每句话都要三思才出口,那就没意思了。
“喝点啤酒没事。”
范鸿宇的酒量,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不过干了多年的刑警,对于喝酒,范鸿宇比较节制。一个总是醉醺醺的刑警,恐怕不会被上级和同事们信任。
赵歌手脚麻利,很快就倒好了两杯啤酒,朝范鸿宇举起杯子,说道:“来,鸿宇,我敬你一杯。那天真是谢谢你了!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
明亮的灯光下,赵歌皓腕如玉。
所以说,有些女人就是天生丽质。赵歌开饭店也有一年多时间了,天天围着灶台油烟打交道,皮肤却依旧如此白皙,充满青春活力,似乎艰苦的环境,丝毫也不能影响到她的美丽。
范鸿宇举起酒杯,和她轻轻一碰,说道:“歌儿姐,咱们是朋友,不说客气话。那天是碰上了,换任何一个人,都会打抱不平的。”
赵歌抿嘴一笑,说道:“那可不见得。现在啊,很多男孩子,你让他打架,偷鸡摸狗,他敢。让他打抱不平,他可就不乐意了。也就你和夏言,还是老样子,有血性。”
“这个表扬我接受了,来,干一杯。”
范鸿宇仰起脖子,咕咚咕咚的将一大杯啤酒喝了下去,赵歌也不含糊,一样喝干了杯中的啤酒,朝范鸿宇亮起了杯底。
“鸿宇,我听乔凤说,好像是有个地委的大领导,对你有意见,是不是啊?”
喝了两杯酒,吃了些菜,酒桌上的气氛渐渐融洽了许多,赵歌一边给范鸿宇斟酒,一边试探着问道,脸上露出十分关心的神色。
范鸿宇微微一笑,说道:“歌儿姐,这些事,你就别关心了。机关里头的事,谁也说不清,风向总是变来变去的。”
“也是。你那么聪明,这事肯定对你造不成太大的影响。一个领导对你有意见,没关系的。其他领导总能看到你的能力,一定会重用你的。”
那可不见得。
当年的范鸿宇,和现在的范鸿宇,智商是一样的,怎么就不见其他领导来重用呢?
只是这些话,范鸿宇自不会和赵歌谈起。
“歌儿姐,这店子生意还行吧?”
范鸿宇打量着店堂,随口问道。
“一般般,比在工厂做临时工强点。一个月下来,除去人工水电这些开支,能赚个两三百吧。”
赵歌实话实说。
范鸿宇点点头,说道:“歌儿姐,我有个建议。开这小饭馆,不是长久之计,又很幸苦。我建议你啊,想办法转行吧。还有那个张大宝,我估计他不会善罢干休的。”
“这不有你吗?”
赵歌展颜一笑,脱口而出,可见在她的心目中,已经将范鸿宇当作是靠山了。
范鸿宇双眉微微一蹙,轻轻摇头。
前几天梁光华专程召见了他老子范卫国,范鸿宇心中就有了不祥的预感,估摸着梁光华可能要拿范卫国开刀了,这个常务副县长,只怕不大靠得住。
张大宝是个典型的卑鄙小人,一旦得知老范家失势,必定会转过头来找麻烦。范鸿宇自然不怕他,可赵歌和她的小饭馆,那就难说了。
但这些事,又怎好向赵歌挑明来说?
见范鸿宇皱眉,赵歌顿时吓了一跳,意识到范鸿宇是真的在担忧了。看来官面上的事情,自己确实搞不大明白,也不好问得太深入,连忙说道:“好啊,那你说说看,我怎么转行?除了会炒菜做饭,我可没别的本事。”
范鸿宇随即舒展眉头,微笑说道:“没关系,任何生意都是人做的,谁也不是生而知之。再说我想让你去做的这生意,挺简单,一点就会,很容易上手的。”
“啊?那你说,是什么生意呢?”
赵歌马上来了兴趣,将身子略略往前凑了一点,仰起头问道。
ps:那啥,本书才上传几天,书友印象那里,竟然就有人在刷“索然无味”了。说实在的,小样,不是大爷瞧不上你,你丫有种就给刷到第一去!瞧你那躲在阴沟里的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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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一个年轻人长身玉立,脸带微笑,可不正是范鸿宇?
“怎么,今晚上不做生意吗?我特意晚点来,就是怕你太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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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鸿宇摇摇头,说道:“歌儿姐,咱们能不能不这样?你越客气,我心里越别扭,生分了不是?还像小时候那样,我经常向你要红薯干吃,一点也不客气,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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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鸿宇仰起脖子,咕咚咕咚的将一大杯啤酒喝了下去,赵歌也不含糊,一样喝干了杯中的啤酒,朝范鸿宇亮起了杯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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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范鸿宇,和现在的范鸿宇,智商是一样的,怎么就不见其他领导来重用呢?
只是这些话,范鸿宇自不会和赵歌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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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鸿宇打量着店堂,随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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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歌实话实说。
范鸿宇点点头,说道:“歌儿姐,我有个建议。开这小饭馆,不是长久之计,又很幸苦。我建议你啊,想办法转行吧。还有那个张大宝,我估计他不会善罢干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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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事,又怎好向赵歌挑明来说?
见范鸿宇皱眉,赵歌顿时吓了一跳,意识到范鸿宇是真的在担忧了。看来官面上的事情,自己确实搞不大明白,也不好问得太深入,连忙说道:“好啊,那你说说看,我怎么转行?除了会炒菜做饭,我可没别的本事。”
范鸿宇随即舒展眉头,微笑说道:“没关系,任何生意都是人做的,谁也不是生而知之。再说我想让你去做的这生意,挺简单,一点就会,很容易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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