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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一场大雨,帮他们彻底摆脱了FBI的追击,次日履带车冒着迷蒙的细雨开回了野外生存区,古晨将车停在一片开阔地,对金易道:“我只能送你到这里,前面已经是学校的监控区了。”

    金易点头,整理了一下背包,戴上帽子准备下车,后座上的花妞见他要走,立刻用前爪扒着座椅靠背呜呜叫,眼中流露出难舍的神色。

    “乖,听后爹的话,别惹他生气哦。”金易跪在座椅上拥抱闺女,依依不舍地摸摸它的大头,问古晨,“你们现在回家吗?”

    “我有点事要处理,带它回一趟麦喵镇,军训结束不能去接你了,你自己回家吧。”

    “啊?”金易有点失望,“你不回来吗?我有一周的假期呢。”

    “等办完事再去学校看你。”古晨读出他眼中的失落,有点不忍,又有点淡淡的甜蜜,其实他还是在乎我的吧?

    “那你自己小心。”金易打开车门走进了细雨,走出四五米又回头冲他挥了挥手,做了个“再见”的口型,细密的雨滴落在他头上身上,虽然有帽檐挡着,仍旧淋湿了面庞,细致的眉眼在雨雾中看来有种不同往常的温柔和煦。

    再见……出于矜持自恋帝没有回应,但在默默在心里念了一句,看着他转身,踩着泥泞的山路走向密林,登山靴留下的脚印渐渐被地面的积水淹没,不留一丝痕迹。

    也许我也应该说点什么情意绵绵的话才对,片刻后他忽然有点后悔,看看趴在后座的花妞,不由得妒忌它的无知无耻——如果我也豁出去说点什么“想你”、“等你”之类的,或者只是装可怜看着他,也许就能得到一个温暖的拥抱了。

    这种事以后还是别想了!自恋帝感觉自己男人的自尊正在经受巨大的挑战,马上阻止了自己危险的念头。

    下午雨停了,太阳露出脸来,炙烤着大地,丛林里泛起湿热的水汽,穿透单薄的衣裤汗一样黏在身上,怎么都干不了。金易觉得自己都要长痱子了,但还是一点都不敢松懈地往前赶路——这里已经接近他们的集合地,很可能遇上空手而归的其他同学,虽然他练过内功,搏击能力仍旧是全队最低的那一个,如果在遇到陈近南之前被人知道是他拿到了目标物体,很可能就保不住胜利的果实了。

    天黑之前果然遇到了好几拨回来的同学,还好金易早有准备,专捡僻静的小道行走,没有被他们发现,只是绕路和躲避耗费了太多的时间,本来黄昏就能到达的集合地走到半夜还没有踪影。

    万里长征就剩最后一步了,金易怕夜长梦多,戴着夜视镜继续前进,凌晨三点终于翻过了最后一个山坡。

    集合地的灯光已经肉眼可见,他刚松了口气,躲在一块大石后歇脚,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探出头一看,居然是那天差点害他归西的金刚。

    真是冤家路窄,如果仅仅是同学间的斗嘴怄气,金易笑笑也就过去了,可这货那天在他掉下悬崖后非但不施救,还砸石头点火想弄死他,手段之狠毒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一眼扫见脚下暗红色的泥土,忽然萌发了一个狠狠整他的念头。

    金刚显然也已经精疲力尽了,走过来看见有块大石头,忙卸下背包坐了下来,摘下帽子扇着风休息。

    金易悄悄解下背包,脱掉外衣外裤,掏出一包灰白色的营养糊打开了挤在头上,弄的跟脑浆溢出来了一样。因为这里的土壤富含铁、铝,呈暗红色,白天的雨水积存在泥坑里,跟血水似的红,金易捞着积水在眼睛鼻子嘴巴下面都抹上道道,弄的跟七孔流血似的,再给营养糊上也抹上两把,掏出护目镜一看,擦,跟被人爆了头的丧尸一样,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金易一边窃笑一边捞着红水擦在胸膛大腿上,怕金刚歇够了走掉,剩下的也没细弄,反正光这个头看起来就够吓人了。

    一切弄妥,金易掏出从古晨那顺来的一包荧光小球,打开撒了出去,这东西都是凝胶做的,有芝麻大小,遇到空气就膨胀成绿豆大,能发出淡淡的绿色荧光,可以用来勘察地形。

    暗淡的绿色光点在草丛中跳跃滚动,很快引起了金刚的注意,他疑惑地站起身来,弯着腰想凑近看看,但天太黑了,荧光球藏在草丛深处,一时间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金易蹑手蹑脚走到离他十来米远的地方,站在一堆荧光球里,嘴里发出若有若无的嘘声,表情僵硬地看着金刚。

    “谁?!”金刚听到声音,忽的转过身来,眼见一个七窍流血浑身脏污的少年站在及膝的草丛里,四周淡绿色的荧光若隐若现,将他本来清秀的五官映的绿惨惨呆木木的,头上红红白白的粘液顺着脑门往下滑,不时滴下殷红的血滴。

    “谁?!你是谁?!”金刚的声音都抖了,强撑着捡起一根木棍指着金易,“别过来!过来我打死你!”

    “是——我——啊——”金易凄凄惨惨地看着他,发出一声叹息,恰逢一阵风吹过,那声音被吹的若有若无,像极了鬼哭的声音。

    金刚依稀认出了金易,脸上的血色刷一下全都褪了,木棍咣当一下掉在地上。金易瞪着眼睛憋出两滴眼泪,泪滴冲过事先堆在眼睑下面的红泥,在惨白的脸上流下两行鲜红的水渍。

    “救——救——我——不然我永远跟——着——你——”金易拉长声音颤巍巍呼救,回音袅袅消散,风声中听起来凄厉极了,

    “鬼啊!啊啊啊啊——!!!”金刚当场吓尿了,连背包都不要了,跌跌撞撞往山下跑去,跑出一百多米脚下一软,球一样叽里咕噜滚了下去。

    就这样?太容易了吧?金易愣了,没想到这货胆子这么小,本来他手里还捏着手电棍子什么的备用呢,这下全省了。

    金刚逐渐滚远了,杀猪样的惨叫声消失在寂静的夜里,金易等了一会不见他回来寻仇,悻悻擦掉头上脸上的污渍,穿上衣服背上包,继续往集合地走去。

    第二天军训圆满结束,最后一关刷掉了整整二十个学员,包括金刚,本来他的分数还剩7分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精神受到了严重打击,有分裂的迹象,于是被送到了精神病院,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心理治疗和精神重建。

    看着他咆哮着被医生带上医疗飞机,金易十分内疚,不过搞事的时候他也没想到金刚的神经这么脆弱,最终只能暗暗决定以后再也不装神弄鬼吓唬人了。

    金易如愿以偿以中等偏下的成绩通过了军训,正式成为阿斯顿大学生物机械系学生,回校后学校为他们举办了新生庆典,庆典上机械学院院长亲自为他颁发了学生证,并授予少尉军衔,从此以后他就是一个真正的军校生了,四年之后成绩合格,将会擢升为中尉,进入联邦军队服务。

    庆典后是一周的长假,大多数外地学生都选择利用假期熟悉一下双子城,只有金易迫切地想要回家,古晨的电话打不通,网络也联不上,他必须回家看看,上次的事闹的太大了,万一FBI查到了Ghost的真实身份,他也许会有危险。

    至于自己能帮他些什么,金易还没细想,就是想了解他的近况,万一他顶不住的话自己还能求助陈近南或者严高。

    总之他不能失去他,经过马拉大峡谷八天八夜的朝夕相处,潜意识中古晨好像已经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虽然这家伙很龟毛,很拽,很别扭,还自恋的变态,但同时也很聪明,很正直,很……靠得住。

    只要有古晨在,似乎一切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只要有他在,金易就觉得自己背后总有一棵大树能够倚靠,能够遮蔽风雨。

    陈近南托金易的福在军训中拿了个最高分,对师父的崇敬之情更加深厚绵长,放假当天早上自告奋勇要送金易回家。有免费司机金易当然高兴,收拾了个小包就跟他上了陈向东派来的豪华房车。

    房车很宽敞,空调温暖如春,音响声效一流,座椅甚至还能按摩,金易享受着联邦一流富二代的标配服务,满心里怀念的却是坐在黄鼠狼号里的日子——那四处漏风的车窗,带着机油味的座椅,锈迹斑斑的操作台……每一样都充满了家的气息,当然最难忘的还是和古晨那些缺心眼的对白,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抬杠,却是那么诡异的和谐。

    有些抖M就是欠虐啊……

    到了狮子街公寓,搭电梯上楼,家里果然是空荡荡的,古晨不在家,花妞也没影,查查门禁,门锁没有开过的记录,上次古晨刷虹膜的时间还是半个多月前。

    金易正在犹豫要不要去麦喵镇找他,忽然发现门口贴着张快递便签,说有一份给古晨的包裹,放在楼下管理处了。

    金易下楼去领快递,是个三公分见方的小盒子,上面贴着限时速递的标签,看日期是今天早上送到的。

    “快递员说这是限时速递,收件人有急用的,我还给您朋友打过电话呢,没人接。”管理员这么说。

    会是什么呢?很要紧吗?金易有点忐忑,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没敢打开,打电话给陈近南:“能麻烦你家司机回来接我一下吗?我要去一趟麦喵镇。”

    “啊?麦喵镇?”陈近南惊讶道,“你去平民区干什么?”

    “呃,有点私事。”金易决定还是不要在他面前提古晨的好,“要是不方便的话就算了,我搭公车去。”

    “方便,没什么不方便的。”陈近南二话不说吩咐司机折返,又问金易,“师父你要干啥?平民区治安很乱的,要不要我陪着你,或者叫几个保镖?”

    “不用,我又不是去火并。”金易挂了电话,掏出便携智脑联系古晨,依旧一无所获,不过听说平民区网络不稳定,没信号是常事儿,也许过去就能见着他了吧。

    正午时分,豪华房车将金易送到了麦喵镇,陈近南本来要留下来陪他,金易坚持不肯,加上陈向东又打电话催,他只好嘱咐了师父几句,满怀担心地跟司机回家了。

    平民区看上去不像陈近南说的那么不堪,虽然街道陈旧,房屋拥挤而低矮,但挺有生活气息的,跟上辈子的鸡拐子街很像,在金易眼中分外亲切。

    正午的阳光金灿灿洒在马路上,路上没什么行人,金易溜达着找到了榔头街24号,这里居然是一座中式风格的两层小楼,油漆剥落,门窗陈旧,二层的翘角飞檐似模似样,一串古旧的风铃挂在檐下,风吹过时发出悠长的叮当声。

    金易按了门铃,等了片刻听见门里“咔哒”响了一声,轻轻一推就开了。

    一楼空荡荡的,接待台里没有站人,候诊的座椅也是空的,一道漆成红色的木梯盘旋而上,阳光从上面洒下来,照的楼梯分外破旧。

    “古晨?”金易叫了一声,没人应,沿着楼梯一步步往上走,脚下的木阶发出刺耳的咯吱声,搞的他后背的汗毛都炸了起来。

    “谁啊?”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忽然出现在楼梯顶端,疑惑地看着金易,“你找谁?”

    金易并不认识他,但看见他的一瞬潜意识深处却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想起古晨上次分手时嘱咐过自己要呆在家里,忽然感觉包里的快递好像不是那么简单,不然为什么会这么巧,在自己放假当天限时速递?

    后退一步,沉着道,“对不起我走错门了。”说完转身快步往楼下走去。

    堪堪走下最后一级台阶,一只大手便毫无预兆地抓住了他的胳膊,金易心里咯噔一下,从裤兜里掏出古晨留给他的微型电击器,头也不回地往后甩去。

    谁知那人早有准备,头一歪就躲过了他的偷袭,大手捏住他的手腕狠狠一捏,金易的电击器脱手而飞。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说正文里看不见,下面再贴一次

    是夜一场大雨,帮他们彻底摆脱了FBI的追击,次日履带车冒着迷蒙的细雨开回了野外生存区,古晨将车停在一片开阔地,对金易道:“我只能送你到这里,前面已经是学校的监控区了。”

    金易点头,整理了一下背包,戴上帽子准备下车,后座上的花妞见他要走,立刻用前爪扒着座椅靠背呜呜叫,眼中流露出难舍的神色。

    “乖,听后爹的话,别惹他生气哦。”金易跪在座椅上拥抱闺女,依依不舍地摸摸它的大头,问古晨,“你们现在回家吗?”

    “我有点事要处理,带它回一趟麦喵镇,军训结束不能去接你了,你自己回家吧。”

    “啊?”金易有点失望,“你不回来吗?我有一周的假期呢。”

    “等办完事再去学校看你。”古晨读出他眼中的失落,有点不忍,又有点淡淡的甜蜜,其实他还是在乎我的吧?

    “那你自己小心。”金易打开车门走进了细雨,走出四五米又回头冲他挥了挥手,做了个“再见”的口型,细密的雨滴落在他头上身上,虽然有帽檐挡着,仍旧淋湿了面庞,细致的眉眼在雨雾中看来有种不同往常的温柔和煦。

    再见……出于矜持自恋帝没有回应,但在默默在心里念了一句,看着他转身,踩着泥泞的山路走向密林,登山靴留下的脚印渐渐被地面的积水淹没,不留一丝痕迹。

    也许我也应该说点什么情意绵绵的话才对,片刻后他忽然有点后悔,看看趴在后座的花妞,不由得妒忌它的无知无耻——如果我也豁出去说点什么“想你”、“等你”之类的,或者只是装可怜看着他,也许就能得到一个温暖的拥抱了。

    这种事以后还是别想了!自恋帝感觉自己男人的自尊正在经受巨大的挑战,马上阻止了自己危险的念头。

    下午雨停了,太阳露出脸来,炙烤着大地,丛林里泛起湿热的水汽,穿透单薄的衣裤汗一样黏在身上,怎么都干不了。金易觉得自己都要长痱子了,但还是一点都不敢松懈地往前赶路——这里已经接近他们的集合地,很可能遇上空手而归的其他同学,虽然他练过内功,搏击能力仍旧是全队最低的那一个,如果在遇到陈近南之前被人知道是他拿到了目标物体,很可能就保不住胜利的果实了。

    天黑之前果然遇到了好几拨回来的同学,还好金易早有准备,专捡僻静的小道行走,没有被他们发现,只是绕路和躲避耗费了太多的时间,本来黄昏就能到达的集合地走到半夜还没有踪影。

    万里长征就剩最后一步了,金易怕夜长梦多,戴着夜视镜继续前进,凌晨三点终于翻过了最后一个山坡。

    集合地的灯光已经肉眼可见,他刚松了口气,躲在一块大石后歇脚,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探出头一看,居然是那天差点害他归西的金刚。

    真是冤家路窄,如果仅仅是同学间的斗嘴怄气,金易笑笑也就过去了,可这货那天在他掉下悬崖后非但不施救,还砸石头点火想弄死他,手段之狠毒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一眼扫见脚下暗红色的泥土,忽然萌发了一个狠狠整他的念头。

    金刚显然也已经精疲力尽了,走过来看见有块大石头,忙卸下背包坐了下来,摘下帽子扇着风休息。

    金易悄悄解下背包,脱掉外衣外裤,掏出一包灰白色的营养糊打开了挤在头上,弄的跟脑浆溢出来了一样。因为这里的土壤富含铁、铝,呈暗红色,白天的雨水积存在泥坑里,跟血水似的红,金易捞着积水在眼睛鼻子嘴巴下面都抹上道道,弄的跟七孔流血似的,再给营养糊上也抹上两把,掏出护目镜一看,擦,跟被人爆了头的丧尸一样,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金易一边窃笑一边捞着红水擦在胸膛大腿上,怕金刚歇够了走掉,剩下的也没细弄,反正光这个头看起来就够吓人了。

    一切弄妥,金易掏出从古晨那顺来的一包荧光小球,打开撒了出去,这东西都是凝胶做的,有芝麻大小,遇到空气就膨胀成绿豆大,能发出淡淡的绿色荧光,可以用来勘察地形。

    暗淡的绿色光点在草丛中跳跃滚动,很快引起了金刚的注意,他疑惑地站起身来,弯着腰想凑近看看,但天太黑了,荧光球藏在草丛深处,一时间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金易蹑手蹑脚走到离他十来米远的地方,站在一堆荧光球里,嘴里发出若有若无的嘘声,表情僵硬地看着金刚。

    “谁?!”金刚听到声音,忽的转过身来,眼见一个七窍流血浑身脏污的少年站在及膝的草丛里,四周淡绿色的荧光若隐若现,将他本来清秀的五官映的绿惨惨呆木木的,头上红红白白的粘液顺着脑门往下滑,不时滴下殷红的血滴。

    “谁?!你是谁?!”金刚的声音都抖了,强撑着捡起一根木棍指着金易,“别过来!过来我打死你!”

    “是——我——啊——”金易凄凄惨惨地看着他,发出一声叹息,恰逢一阵风吹过,那声音被吹的若有若无,像极了鬼哭的声音。

    金刚依稀认出了金易,脸上的血色刷一下全都褪了,木棍咣当一下掉在地上。金易瞪着眼睛憋出两滴眼泪,泪滴冲过事先堆在眼睑下面的红泥,在惨白的脸上流下两行鲜红的水渍。

    “救——救——我——不然我永远跟——着——你——”金易拉长声音颤巍巍呼救,回音袅袅消散,风声中听起来凄厉极了,

    “鬼啊!啊啊啊啊——!!!”金刚当场吓尿了,连背包都不要了,跌跌撞撞往山下跑去,跑出一百多米脚下一软,球一样叽里咕噜滚了下去。

    就这样?太容易了吧?金易愣了,没想到这货胆子这么小,本来他手里还捏着手电棍子什么的备用呢,这下全省了。

    金刚逐渐滚远了,杀猪样的惨叫声消失在寂静的夜里,金易等了一会不见他回来寻仇,悻悻擦掉头上脸上的污渍,穿上衣服背上包,继续往集合地走去。

    第二天军训圆满结束,最后一关刷掉了整整二十个学员,包括金刚,本来他的分数还剩7分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精神受到了严重打击,有分裂的迹象,于是被送到了精神病院,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心理治疗和精神重建。

    看着他咆哮着被医生带上医疗飞机,金易十分内疚,不过搞事的时候他也没想到金刚的神经这么脆弱,最终只能暗暗决定以后再也不装神弄鬼吓唬人了。

    金易如愿以偿以中等偏下的成绩通过了军训,正式成为阿斯顿大学生物机械系学生,回校后学校为他们举办了新生庆典,庆典上机械学院院长亲自为他颁发了学生证,并授予少尉军衔,从此以后他就是一个真正的军校生了,四年之后成绩合格,将会擢升为中尉,进入联邦军队服务。

    庆典后是一周的长假,大多数外地学生都选择利用假期熟悉一下双子城,只有金易迫切地想要回家,古晨的电话打不通,网络也联不上,他必须回家看看,上次的事闹的太大了,万一FBI查到了Ghost的真实身份,他也许会有危险。

    至于自己能帮他些什么,金易还没细想,就是想了解他的近况,万一他顶不住的话自己还能求助陈近南或者严高。

    总之他不能失去他,经过马拉大峡谷八天八夜的朝夕相处,潜意识中古晨好像已经是自己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虽然这家伙很龟毛,很拽,很别扭,还自恋的变态,但他同时也很聪明,很正直,很……靠得住,只要有他在,似乎一切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只要有他在,金易就觉得自己背后总有一棵大树能够倚靠,能够遮蔽风雨。

    陈近南托金易的福在军训中拿了个最高分,对师父的崇敬之情更加深厚绵长,放假当天早上自告奋勇要送金易回家。有免费司机金易当然高兴,收拾了个小包就跟他上了陈向东派来的豪华房车。

    房车很宽敞,空调温暖如春,音响声效一流,座椅甚至还能按摩,金易享受着联邦一流富二代的标配服务,满心里怀念的却是坐在黄鼠狼号里的日子——那四处漏风的车窗,带着机油味的座椅,锈迹斑斑的操作台……每一样都充满了家的气息,当然最难忘的还是和古晨那些缺心眼的对白,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抬杠,却是那么诡异的和谐。

    有些抖M就是欠虐啊……

    到了狮子街公寓,搭电梯上楼,家里果然是空荡荡的,古晨不在家,花妞也没影,查查门禁,门锁没有开过的记录,上次古晨刷虹膜的时间还是半个多月前。

    金易正在犹豫要不要去麦喵镇找他,忽然发现门口贴着张快递便签,说有一份给古晨的包裹,放在楼下管理处了。

    金易下楼去领快递,是个三公分见方的小盒子,上面贴着限时速递的标签,看日期是今天早上送到的。

    “快递员说这是限时速递,收件人有急用的,我还给您朋友打过电话呢,没人接。”管理员这么说。

    会是什么呢?很要紧吗?金易有点忐忑,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没敢打开,打电话给陈近南:“能麻烦你家司机回来接我一下吗?我要去一趟麦喵镇。”

    “啊?麦喵镇?”陈近南惊讶道,“你去平民区干什么?”

    “呃,有点私事。”金易决定还是不要在他面前提古晨的好,“要是不方便的话就算了,我搭公车去。”

    “方便,没什么不方便的。”陈近南二话不说吩咐司机折返,又问金易,“师父你要干啥?平民区治安很乱的,要不要我陪着你,或者叫几个保镖?”

    “不用,我又不是去火并。”金易挂了电话,掏出便携智脑联系古晨,依旧一无所获,不过听说平民区网络不稳定,没信号是常事儿,也许过去就能见着他了吧。

    正午时分,豪华房车将金易送到了麦喵镇,陈近南本来要留下来陪他,金易坚持不肯,加上陈向东又打电话催,他只好嘱咐了师父几句,满怀担心地跟司机回家了。

    平民区看上去不像陈近南说的那么不堪,虽然街道陈旧,房屋拥挤而低矮,但挺有生活气息的,跟上辈子的鸡拐子街很像,在金易眼中分外亲切。

    正午的阳光金灿灿洒在马路上,路上没什么行人,金易溜达着找到了榔头街24号,这里居然是一座中式风格的两层小楼,油漆剥落,门窗陈旧,二层的翘角飞檐似模似样,一串古旧的风铃挂在檐下,风吹过时发出悠长的叮当声。

    金易按了门铃,等了片刻听见门里“咔哒”响了一声,轻轻一推就开了。

    一楼空荡荡的,接待台里没有站人,候诊的座椅也是空的,一道漆成红色的木梯盘旋而上,阳光从上面洒下来,照的楼梯分外破旧。

    “古晨?”金易叫了一声,没人应,沿着楼梯一步步往上走,脚下的木阶发出刺耳的咯吱声,搞的他后背的汗毛都炸了起来。

    “谁啊?”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忽然出现在楼梯顶端,疑惑地看着金易,“你找谁?”

    金易并不认识他,但看见他的一瞬潜意识深处却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想起古晨上次分手时嘱咐过自己要呆在家里,忽然感觉包里的快递好像不是那么简单,不然为什么会这么巧,在自己放假当天限时速递?

    后退一步,沉着道,“对不起我走错门了。”说完转身快步往楼下走去。

    堪堪走下最后一级台阶,一只大手便毫无预兆地抓住了他的胳膊,金易心里咯噔一下,从裤兜里掏出古晨留给他的微型电击器,头也不回地往后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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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比抢银行还难,*要抽死球了,爹真想两毛钱把它买下来自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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