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勒兹纹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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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云越听越觉得纳闷。
她对齐天宝的家庭有一些简单的了解,知道他是农村人,但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什么原因欠下的那多的外债呢?
“小宝啊,咱们家是怎么欠下这么多的钱的呢?”秦云模仿着中年妇女的声音问道。
齐天宝忽然失声哭了起来。
秦云实在于心不忍。她意识到,这一定是他心中的一道痛点。
“算了,你不想说,我就不问了!”
“哥哥赌博……”齐天宝哭着说道,“妈,其实我不怨他,当初如果不是因为家里穷,也就不会让他早早地辍学了,不辍学,哥哥也就不会走上那条不归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穷……”
“小宝,别说了……”秦云说着说着眼泪都流出来了。她一把抱住了齐天宝,心里顿时感觉到了穷苦家孩子的不易。也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一有时间就要去鬼市捡漏的原因。
在秦云的精心照料下,齐天宝再次进入了睡梦。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齐天宝已经对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都不记得了。
“我……我怎么会睡在店里?”齐天宝嘴里嘟囔着,便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这时,他发现秦云竟然就睡在了他的身边。
齐天宝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的裤裆,还好自己是穿着衣服睡的,真不敢想象,如果这画面被老板发现的话,肯定会大怒。说不定还会把自己赶出明宝斋。
齐天宝轻手轻脚地下了沙发,悄悄地走出了明宝斋。
虽说喝醉之后的事情,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但喝酒之前的事,他却记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那件青花瓷碗打眼之事。现在想起来,他的心里依旧是闷闷不悦。
齐天宝特意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给父亲的老年机打了一个电话。这是他买了手机一来,第一次给家里打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谁啊?”齐建军扯着嗓子问道。
“爹,是我,我是小宝。”
“小宝啊,你怎么样了啊?瓷盘卖了没有啊?有没有去大学报到啊?”齐建军问道。
“爹……”齐天宝有些犹豫,他不想欺骗家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迟迟没有给家里打电话。
“你这个臭小子,我可警告你啊!大学必须要上,要不然等你回来,我跟你没完!”齐建军顿时愤怒了。
齐天宝是了解父亲的脾气的,他认定的事,谁都没办法改变。
为了安慰父亲,齐天宝只好撒了个善意的谎言。
“爹,你……你放心吧,瓷盘,我已经卖给了一个古董家,大学的学费也已经交上了!对了,我这边还剩了点钱,你一会儿把卡号发给我,我给你们打过去!”齐天宝说道。
“不用了。你还是自己留着当生活费吧。我和你妈又承包了十来亩地,等粮食下来了,就可以卖钱了!”齐建军说道,“你只要好好读书就行了,家里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
“不是。爹,我这里有十多万呢。”齐天宝压低声音说道,“身上带这么多的钱也不安全,我先把钱转给你,咱们先把我哥欠的债还上点。”
“哦,也行吧。我一会儿把卡号发给你!”
齐天宝按照父亲发过来的卡号,打过去十万块钱。自己的手头里,还留了一部分。他打算把剩下的这部分钱当做本钱,继续去赚钱。
齐天宝看了一眼时间,距离上班的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他决定去古玩市场的早市去转转。
夏季的早市,一般都是天蒙蒙亮就开始了,直到上午八点左右闭市。
早市的规模并不大,但这并不代表就没有好东西。据说有些鬼货往往都会出现在早市。
齐天宝用了不到十分钟就转完了整个早市,他都看过了,这些摊位上的东西并没有太大的收藏价值,最远也只不过是民国时期的物件。如果是买到手存放着还可以,但像齐天宝这种单纯以赚钱为目的的捡漏者,就不适合买下来了。
齐天宝毫无收获地往外走,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从他的身后拍了一下。
“小齐是吧?”
齐天宝回头看了一眼,这人有些眼熟,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有些斯文。
“不好意思,你是?”齐天宝尴尬地挠了挠头问道。
“刘复生!”那人说道。
齐天宝顿时想起来了,急忙伸手说道:“哎呀,是刘教授啊!失敬失敬!怎么?你也来早市捡漏了?”
说完这话,齐天宝就后悔了,人家堂堂一个大学教授,怎么可能会来捡漏呢?再说了,就算人家真的是来捡漏的,碍于面子,也不愿意承认啊。
“那倒不是。我家就住在这附近,上班刚好路过而已。”刘教授笑着解释道。
可话音刚落,一个摊主便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
“刘教授,你看看能不能再给涨涨啊!你想二百块钱就买下这扳指实在是少了点啊!我着可是清宫造办处的扳指啊!”那人说道。
“不好意思啊!我赶着去上班!”刘复生一脸尴尬地说完,匆匆离开了。
“什么人啊,看了半天也不买,这不是耍人玩吗?”那位摊主抱怨道,“还大学教授呢?这点钱都不舍得花。”
齐天宝一听是刘教授看上的东西,相比应该是件有价值的物件吧。
“老板,你这枚扳指能让我看一眼吗?”齐天宝问道。
“怎么?你打算买啊?”摊主一脸不屑地打量了齐天宝一眼。
“如果东西属实,我倒是很有兴趣买下来。”
“那好吧,您瞧瞧吧。我这枚可是清朝的八旗贵胄带过的翡翠扳指。”摊主的态度顿时变了。
齐天宝接了过来,用手掂了掂它的重量,笑道:“您这枚扳指肯定不是翡翠的,重量太轻了。”
说完,齐天宝认真地看了一眼,脑海中浮现出的确实是清宫造办处的画面,几名清朝工匠正在屠杀一只海象。
齐天宝对清朝这段历史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扳指在最初的作用是将士在射箭时带在手上防止被羽毛割伤。满族人入关后,大量贵族子弟不再习武,却仍然配戴扳指,由于炫富的需要,扳指的质地亦由原来的鹿角、发展为犀角、象牙、水晶、玉、瓷、翡翠、碧玺等名贵滑润的原料。
很显然,眼前这枚扳指是用海象牙做的,而且上面还有明显的勒兹纹理。
秦云越听越觉得纳闷。
她对齐天宝的家庭有一些简单的了解,知道他是农村人,但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什么原因欠下的那多的外债呢?
“小宝啊,咱们家是怎么欠下这么多的钱的呢?”秦云模仿着中年妇女的声音问道。
齐天宝忽然失声哭了起来。
秦云实在于心不忍。她意识到,这一定是他心中的一道痛点。
“算了,你不想说,我就不问了!”
“哥哥赌博……”齐天宝哭着说道,“妈,其实我不怨他,当初如果不是因为家里穷,也就不会让他早早地辍学了,不辍学,哥哥也就不会走上那条不归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穷……”
“小宝,别说了……”秦云说着说着眼泪都流出来了。她一把抱住了齐天宝,心里顿时感觉到了穷苦家孩子的不易。也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一有时间就要去鬼市捡漏的原因。
在秦云的精心照料下,齐天宝再次进入了睡梦。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齐天宝已经对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都不记得了。
“我……我怎么会睡在店里?”齐天宝嘴里嘟囔着,便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这时,他发现秦云竟然就睡在了他的身边。
齐天宝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的裤裆,还好自己是穿着衣服睡的,真不敢想象,如果这画面被老板发现的话,肯定会大怒。说不定还会把自己赶出明宝斋。
齐天宝轻手轻脚地下了沙发,悄悄地走出了明宝斋。
虽说喝醉之后的事情,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但喝酒之前的事,他却记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那件青花瓷碗打眼之事。现在想起来,他的心里依旧是闷闷不悦。
齐天宝特意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给父亲的老年机打了一个电话。这是他买了手机一来,第一次给家里打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谁啊?”齐建军扯着嗓子问道。
“爹,是我,我是小宝。”
“小宝啊,你怎么样了啊?瓷盘卖了没有啊?有没有去大学报到啊?”齐建军问道。
“爹……”齐天宝有些犹豫,他不想欺骗家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迟迟没有给家里打电话。
“你这个臭小子,我可警告你啊!大学必须要上,要不然等你回来,我跟你没完!”齐建军顿时愤怒了。
齐天宝是了解父亲的脾气的,他认定的事,谁都没办法改变。
为了安慰父亲,齐天宝只好撒了个善意的谎言。
“爹,你……你放心吧,瓷盘,我已经卖给了一个古董家,大学的学费也已经交上了!对了,我这边还剩了点钱,你一会儿把卡号发给我,我给你们打过去!”齐天宝说道。
“不用了。你还是自己留着当生活费吧。我和你妈又承包了十来亩地,等粮食下来了,就可以卖钱了!”齐建军说道,“你只要好好读书就行了,家里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
“不是。爹,我这里有十多万呢。”齐天宝压低声音说道,“身上带这么多的钱也不安全,我先把钱转给你,咱们先把我哥欠的债还上点。”
“哦,也行吧。我一会儿把卡号发给你!”
齐天宝按照父亲发过来的卡号,打过去十万块钱。自己的手头里,还留了一部分。他打算把剩下的这部分钱当做本钱,继续去赚钱。
齐天宝看了一眼时间,距离上班的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他决定去古玩市场的早市去转转。
夏季的早市,一般都是天蒙蒙亮就开始了,直到上午八点左右闭市。
早市的规模并不大,但这并不代表就没有好东西。据说有些鬼货往往都会出现在早市。
齐天宝用了不到十分钟就转完了整个早市,他都看过了,这些摊位上的东西并没有太大的收藏价值,最远也只不过是民国时期的物件。如果是买到手存放着还可以,但像齐天宝这种单纯以赚钱为目的的捡漏者,就不适合买下来了。
齐天宝毫无收获地往外走,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从他的身后拍了一下。
“小齐是吧?”
齐天宝回头看了一眼,这人有些眼熟,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有些斯文。
“不好意思,你是?”齐天宝尴尬地挠了挠头问道。
“刘复生!”那人说道。
齐天宝顿时想起来了,急忙伸手说道:“哎呀,是刘教授啊!失敬失敬!怎么?你也来早市捡漏了?”
说完这话,齐天宝就后悔了,人家堂堂一个大学教授,怎么可能会来捡漏呢?再说了,就算人家真的是来捡漏的,碍于面子,也不愿意承认啊。
“那倒不是。我家就住在这附近,上班刚好路过而已。”刘教授笑着解释道。
可话音刚落,一个摊主便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
“刘教授,你看看能不能再给涨涨啊!你想二百块钱就买下这扳指实在是少了点啊!我着可是清宫造办处的扳指啊!”那人说道。
“不好意思啊!我赶着去上班!”刘复生一脸尴尬地说完,匆匆离开了。
“什么人啊,看了半天也不买,这不是耍人玩吗?”那位摊主抱怨道,“还大学教授呢?这点钱都不舍得花。”
齐天宝一听是刘教授看上的东西,相比应该是件有价值的物件吧。
“老板,你这枚扳指能让我看一眼吗?”齐天宝问道。
“怎么?你打算买啊?”摊主一脸不屑地打量了齐天宝一眼。
“如果东西属实,我倒是很有兴趣买下来。”
“那好吧,您瞧瞧吧。我这枚可是清朝的八旗贵胄带过的翡翠扳指。”摊主的态度顿时变了。
齐天宝接了过来,用手掂了掂它的重量,笑道:“您这枚扳指肯定不是翡翠的,重量太轻了。”
说完,齐天宝认真地看了一眼,脑海中浮现出的确实是清宫造办处的画面,几名清朝工匠正在屠杀一只海象。
齐天宝对清朝这段历史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扳指在最初的作用是将士在射箭时带在手上防止被羽毛割伤。满族人入关后,大量贵族子弟不再习武,却仍然配戴扳指,由于炫富的需要,扳指的质地亦由原来的鹿角、发展为犀角、象牙、水晶、玉、瓷、翡翠、碧玺等名贵滑润的原料。
很显然,眼前这枚扳指是用海象牙做的,而且上面还有明显的勒兹纹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