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高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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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神拜佛也没用,那雨该下还得下。没办法,六月天嘛,正是长江中下游多雨的季节,随便抓一把空气都能攥出水了,这雨一旦下起来了就不打算停了。算他们倒霉,正好撞上雨天跑到沙洲上来,江水没有暴涨把整个沙洲给淹没已经算给他们面子了。
于是,就在宋雨薇的祈祷声中,大雨下完了下小雨,小雨下完了下中雨,中雨下完了再换大雨……没完没了的。那防水帆布首先就撑不住了,在雨水反复冲刷之下垮下了一角,雨水顿时就渗了进来。李思明着手补救,但一点用都没有好,不容易补好了,没多久又垮了下来,那雨水哇哇的往里面灌,把地窝子弄得一片潮湿。他跑到别的地方又拆了一块帆布回来盖在上面,多少起了点效果,那还是没有办法阻止雨水渗进来。这种鬼天气,别说只是盖着一片帆布的地窝子,就算在瓦房也撑不住,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住过瓦房的兄弟每到夏天都会有这样的经历。
入夜之后,那雨下的更大了。风又刮了起来,而且很猛,不断将压住帆布的石块吹走,让雨水灌进来,很快两个人都给淋成了落汤鸡。现在他们的柴火已经用完了,只能躲在湿淋淋的地窝子里瑟瑟发抖。一开始还好,两个都是年轻人,还撑不住,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两个人只觉得越来越冷,这种感觉没有被关进冰窟里那么夸张,但真不好受,宋雨薇冷得嘴唇都青了。大概是意识到这片土地不归上帝管,向上帝祈祷也没用,她死死抱住李思明,试图利用对方的体温取暖。李思明也抱紧她,男女之别在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两个人只是想从对方身上汲取那么一丝丝的暖意,熬过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到下半夜的时候,宋雨薇发起高烧了。虽说她的体质很好,从小就练武,几个大汉一起上都不是她的对手,但毕竟是女孩子,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有好好休息,又是冲锋陷阵又是跳江又是被雨淋,铁打的都受不了。她呼出的气体都滚烫滚烫的,额头更是烫的吓人,李思明弄了块湿布压在她额头上,试图将他的体温降下来,但没什么用。
宋雨薇哆嗦着问:“我……我是不是要死了?我是不是要死在这个鬼地方了?”
李思明声音低沉:“别说瞎话。你可是秋瑾女侠一样的人物,哪有那么容易死的?”
宋雨薇苦笑:“可是……可是我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离开身体了,我恐怕是活不到明天了……”
李思明抱紧她:“胡说八道!你的命长的很呢,起码能活到九十岁。”
宋雨薇说:“一个人如果活得庸庸碌碌的话,哪怕长命百岁,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虽然很年轻,但好歹也是做出了一点事业,在这个黑暗都看不到一丝光亮的国家,绽放出了一抹流光,就算是死,也没有什么遗憾了……咳咳……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办法活着……看到我们的事业成功!”
李思明说:“所以你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只有活得足够久才能看到你所追求的事业一步步的走向成功!”
宋雨薇无奈的说:“我也想啊,但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顺利把李思明推开一点点,把手伸进内衣里摸索着,过了一会才掏出一件东西,塞到李思明的手里。李思明捏了一下,软绵绵的应该是个荷包之类的东西。宋雨薇强打精神说:“李思明,这里面是三万两白银的庄票,在全国大多数的前装都是可以兑换的,本来我打算在起义成功之后用它招兵买马,组建军队,做一番大事,没想到一夜之间,起义军就失败了……这笔钱你拿着,如果我死了,你就自己想办法去香港,把它交给同盟会!”
李思明心情有点复杂:“你……”
宋雨薇打断:“你不要说话,听我说……这荷包里有我的信物,你到了香港酒醉湾,拿着我的信物直接去宋公馆,就可以找到同盟会的办事处……一定要把这笔钱交到同盟会的手里,这可是海外华侨的血汗钱……咳咳……起义失败我已经够对不起他们的了,如果不能把他们的钱还给他们,我就算是死也难以心安!”
李思明沉默了一会,笑了笑说:“要去你去,我才不去呢。年纪轻轻就死啊死啊的,要是你妈妈知道了非揍你不可。”
宋雨薇咳得直喘气:“你……你答应我好不好?你答应我!”
李思明还是摇头:“我还是那句话,要去你去,我才不去。你要是敢死在这个鬼地方,我就把你这笔钱拿去花天酒地给你挥霍干净,一分钱都不会还给同盟会。”
宋雨薇气的够呛:“你敢!?你要是敢拿这笔钱跑路,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李思明说:“你一个能打能杀的大活人我都不怕,成了鬼我就更不怕了……我也不跟你废话了,想要把这笔钱还给同盟会你就得给我好好活下来,不然我真的敢把这笔钱拿去花天酒地的!”
宋雨薇气得牙痒痒的,恨不得拔出手枪给他一枪。不过她也知道这家伙这样说就是想鼓起她的斗志,让她活下去,如果他真的想打这笔钱的主意,早就动手了!现在她在发高烧呢,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以李思明的身手想弄死她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用得着废话这么多?
这家伙看上去粗心大意,其实还是蛮细心的。
其实宋大小姐把李思明看得太好了,这家伙真的是在打这笔钱的主意。三万两白银呢,这可是一笔巨款,哪怕是大手大脚都够花一辈子了。当然,聪明人是绝对不会守着一笔钱过一辈子的,投资才是王道。明知道接下来橡胶股票会涨到飞起,傻子才会留着钱生崽!他打定主意了,如果宋大小姐真的死在了这个鬼地方,他就拿着这笔钱到上海去炒橡胶股,把这笔钱翻个几十倍然后套现!造反嘛,没有钱怎么能行呢?同盟会屡战屡败,还不是因为手头上没钱没枪?有几百万两白银在手,要拉一万几千人起来砍人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过,大家毕竟同生共死过,他也不能因为这伟大的“钱途”而盼着宋雨薇去死,只能祈求上帝保佑让她赶紧好起来。至于她真的好起来之后该如何说服她拿这笔钱去炒股……
这个嘛……
有点伤脑筋了。
还别说,他的激将法真有的点效果,被他这么一激,宋雨薇的精神居然好了一些,至少不会随时昏迷过去了。李思明稍稍放心了一点,但眉头依然拧着,绞尽脑汁思索着退烧的办法。
如果在老部队,这种小毛病再容易不过了,一包药片的事。但这是1908年,他连最便宜的退烧药片都没有,一片都没有,只能干着急!
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焦虑,宋雨薇忽然轻声说:“其实……我不怕死,一点也不怕,怕的话我就不会加入同盟会了。”
李思明百分之百赞成:“是,你不怕死。”
宋雨薇说:“我很高兴……”
李思明一怔:“高兴什么?”
宋雨薇说:“为这个国家还有像你这样的青年而高兴……你武艺超群,胆大包天,敢爱敢恨,无所畏惧……中华儿女就应该像你这样,只要还有像你这样的年轻人,这个民族就亡不了!”
李思明沉默了片刻,说:“宋大小姐,你确定你不是在撩我?”
宋雨薇原本心情有些激荡的,结果这家伙一句话就将她那点激荡情怀给怼回了支气管里。她差点背过气去:“我……我撩你!?”
李思明一本正经的说:“你刚才的话确实很像是在撩我!”
地窝子里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半晌……
一声怒吼盖住了天空中的狂雷:“李思明,你怎么不去死!!!”
在天快亮的时候,宋雨薇还是昏迷了过去。她能撑到现在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是李思明一直在身边陪伴她,鼓励她,估计她早就不省人事了。
李思明用手试了试她额头的温度,还好,体温降了一点点,不像半夜那么烫了。人的抵抗力其实是相当强的,只要身体不是太虚弱,意志又太过脆弱,像感冒、发烧这种疾病很难一下子将人击倒。但即便是这样也很麻烦,他手头上一点药都没有,没法对宋雨薇实施治疗,甚至连给她弄碗热水喝都做不到————没柴了。
必须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否则她真的会死在这里的。
只是,该怎么离开这里呢?
天亮后,李思明让宋雨薇躺在湿漉漉的草席上,然后走出地窝子来到江边查看水文情况,顺便看看有没有浮木什么的给冲上沙洲。
他要的不多,只要捞上一两段浮木,他就有办法带着宋雨薇离开这个鬼地方,逃出生天。
求神拜佛也没用,那雨该下还得下。没办法,六月天嘛,正是长江中下游多雨的季节,随便抓一把空气都能攥出水了,这雨一旦下起来了就不打算停了。算他们倒霉,正好撞上雨天跑到沙洲上来,江水没有暴涨把整个沙洲给淹没已经算给他们面子了。
于是,就在宋雨薇的祈祷声中,大雨下完了下小雨,小雨下完了下中雨,中雨下完了再换大雨……没完没了的。那防水帆布首先就撑不住了,在雨水反复冲刷之下垮下了一角,雨水顿时就渗了进来。李思明着手补救,但一点用都没有好,不容易补好了,没多久又垮了下来,那雨水哇哇的往里面灌,把地窝子弄得一片潮湿。他跑到别的地方又拆了一块帆布回来盖在上面,多少起了点效果,那还是没有办法阻止雨水渗进来。这种鬼天气,别说只是盖着一片帆布的地窝子,就算在瓦房也撑不住,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住过瓦房的兄弟每到夏天都会有这样的经历。
入夜之后,那雨下的更大了。风又刮了起来,而且很猛,不断将压住帆布的石块吹走,让雨水灌进来,很快两个人都给淋成了落汤鸡。现在他们的柴火已经用完了,只能躲在湿淋淋的地窝子里瑟瑟发抖。一开始还好,两个都是年轻人,还撑不住,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两个人只觉得越来越冷,这种感觉没有被关进冰窟里那么夸张,但真不好受,宋雨薇冷得嘴唇都青了。大概是意识到这片土地不归上帝管,向上帝祈祷也没用,她死死抱住李思明,试图利用对方的体温取暖。李思明也抱紧她,男女之别在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两个人只是想从对方身上汲取那么一丝丝的暖意,熬过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到下半夜的时候,宋雨薇发起高烧了。虽说她的体质很好,从小就练武,几个大汉一起上都不是她的对手,但毕竟是女孩子,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有好好休息,又是冲锋陷阵又是跳江又是被雨淋,铁打的都受不了。她呼出的气体都滚烫滚烫的,额头更是烫的吓人,李思明弄了块湿布压在她额头上,试图将他的体温降下来,但没什么用。
宋雨薇哆嗦着问:“我……我是不是要死了?我是不是要死在这个鬼地方了?”
李思明声音低沉:“别说瞎话。你可是秋瑾女侠一样的人物,哪有那么容易死的?”
宋雨薇苦笑:“可是……可是我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离开身体了,我恐怕是活不到明天了……”
李思明抱紧她:“胡说八道!你的命长的很呢,起码能活到九十岁。”
宋雨薇说:“一个人如果活得庸庸碌碌的话,哪怕长命百岁,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虽然很年轻,但好歹也是做出了一点事业,在这个黑暗都看不到一丝光亮的国家,绽放出了一抹流光,就算是死,也没有什么遗憾了……咳咳……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办法活着……看到我们的事业成功!”
李思明说:“所以你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只有活得足够久才能看到你所追求的事业一步步的走向成功!”
宋雨薇无奈的说:“我也想啊,但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顺利把李思明推开一点点,把手伸进内衣里摸索着,过了一会才掏出一件东西,塞到李思明的手里。李思明捏了一下,软绵绵的应该是个荷包之类的东西。宋雨薇强打精神说:“李思明,这里面是三万两白银的庄票,在全国大多数的前装都是可以兑换的,本来我打算在起义成功之后用它招兵买马,组建军队,做一番大事,没想到一夜之间,起义军就失败了……这笔钱你拿着,如果我死了,你就自己想办法去香港,把它交给同盟会!”
李思明心情有点复杂:“你……”
宋雨薇打断:“你不要说话,听我说……这荷包里有我的信物,你到了香港酒醉湾,拿着我的信物直接去宋公馆,就可以找到同盟会的办事处……一定要把这笔钱交到同盟会的手里,这可是海外华侨的血汗钱……咳咳……起义失败我已经够对不起他们的了,如果不能把他们的钱还给他们,我就算是死也难以心安!”
李思明沉默了一会,笑了笑说:“要去你去,我才不去呢。年纪轻轻就死啊死啊的,要是你妈妈知道了非揍你不可。”
宋雨薇咳得直喘气:“你……你答应我好不好?你答应我!”
李思明还是摇头:“我还是那句话,要去你去,我才不去。你要是敢死在这个鬼地方,我就把你这笔钱拿去花天酒地给你挥霍干净,一分钱都不会还给同盟会。”
宋雨薇气的够呛:“你敢!?你要是敢拿这笔钱跑路,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李思明说:“你一个能打能杀的大活人我都不怕,成了鬼我就更不怕了……我也不跟你废话了,想要把这笔钱还给同盟会你就得给我好好活下来,不然我真的敢把这笔钱拿去花天酒地的!”
宋雨薇气得牙痒痒的,恨不得拔出手枪给他一枪。不过她也知道这家伙这样说就是想鼓起她的斗志,让她活下去,如果他真的想打这笔钱的主意,早就动手了!现在她在发高烧呢,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以李思明的身手想弄死她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用得着废话这么多?
这家伙看上去粗心大意,其实还是蛮细心的。
其实宋大小姐把李思明看得太好了,这家伙真的是在打这笔钱的主意。三万两白银呢,这可是一笔巨款,哪怕是大手大脚都够花一辈子了。当然,聪明人是绝对不会守着一笔钱过一辈子的,投资才是王道。明知道接下来橡胶股票会涨到飞起,傻子才会留着钱生崽!他打定主意了,如果宋大小姐真的死在了这个鬼地方,他就拿着这笔钱到上海去炒橡胶股,把这笔钱翻个几十倍然后套现!造反嘛,没有钱怎么能行呢?同盟会屡战屡败,还不是因为手头上没钱没枪?有几百万两白银在手,要拉一万几千人起来砍人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过,大家毕竟同生共死过,他也不能因为这伟大的“钱途”而盼着宋雨薇去死,只能祈求上帝保佑让她赶紧好起来。至于她真的好起来之后该如何说服她拿这笔钱去炒股……
这个嘛……
有点伤脑筋了。
还别说,他的激将法真有的点效果,被他这么一激,宋雨薇的精神居然好了一些,至少不会随时昏迷过去了。李思明稍稍放心了一点,但眉头依然拧着,绞尽脑汁思索着退烧的办法。
如果在老部队,这种小毛病再容易不过了,一包药片的事。但这是1908年,他连最便宜的退烧药片都没有,一片都没有,只能干着急!
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焦虑,宋雨薇忽然轻声说:“其实……我不怕死,一点也不怕,怕的话我就不会加入同盟会了。”
李思明百分之百赞成:“是,你不怕死。”
宋雨薇说:“我很高兴……”
李思明一怔:“高兴什么?”
宋雨薇说:“为这个国家还有像你这样的青年而高兴……你武艺超群,胆大包天,敢爱敢恨,无所畏惧……中华儿女就应该像你这样,只要还有像你这样的年轻人,这个民族就亡不了!”
李思明沉默了片刻,说:“宋大小姐,你确定你不是在撩我?”
宋雨薇原本心情有些激荡的,结果这家伙一句话就将她那点激荡情怀给怼回了支气管里。她差点背过气去:“我……我撩你!?”
李思明一本正经的说:“你刚才的话确实很像是在撩我!”
地窝子里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半晌……
一声怒吼盖住了天空中的狂雷:“李思明,你怎么不去死!!!”
在天快亮的时候,宋雨薇还是昏迷了过去。她能撑到现在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是李思明一直在身边陪伴她,鼓励她,估计她早就不省人事了。
李思明用手试了试她额头的温度,还好,体温降了一点点,不像半夜那么烫了。人的抵抗力其实是相当强的,只要身体不是太虚弱,意志又太过脆弱,像感冒、发烧这种疾病很难一下子将人击倒。但即便是这样也很麻烦,他手头上一点药都没有,没法对宋雨薇实施治疗,甚至连给她弄碗热水喝都做不到————没柴了。
必须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否则她真的会死在这里的。
只是,该怎么离开这里呢?
天亮后,李思明让宋雨薇躺在湿漉漉的草席上,然后走出地窝子来到江边查看水文情况,顺便看看有没有浮木什么的给冲上沙洲。
他要的不多,只要捞上一两段浮木,他就有办法带着宋雨薇离开这个鬼地方,逃出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