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社会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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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谢洋洋与沈夏第一天上班的日子。
离开校园之后有些惆怅,因为这些意味着他们懵懂的青春年少已经逝去,十六年的校园生活呵,已经全部告终,从第一次踏进学校对学校怀踹着忐忑不安到现在大学结束,回头望去,似乎经历了一个轮回,不同的是,他们下一段路程是从20几岁开始的。他们不再需要面对学生会的催促,不再需要去饭堂排队打饭,不再需要为了考试挑灯夜读,不再需要面对班主任的那些嘴脸……看似一切都解放了,实则又有些不舍,他们即将迎来未知的阴天与成长的洗练,谁也不可能一成不变的呆在校园,不会长大。
大学毕业典礼那天,她们拍了好多照片,大概是沈夏长这么大第一次拍这么多照片的吧,因为她也生怕以后会把彼此遗忘,所有人都交换了纪念物,并刻上了自己的名字,也许这些东西都会被放在某个角落里,但是这一刻他们还是需要的。那天本市的同学挥手跟外地的同学告别,并将他们一一送上了火车站,这大学的同学都是来自全国各地,虽说要常联系,但他们都会远走他乡,甚至有些奔赴国外,真正能常联系的又会剩下几个呢?回想高中的那些同学最后只剩下一两个常联系的,有些甚至在同一个城市都没有多少联系,何况是这样的离别呢?四年的光阴啊,也许只是在你的人生路过了一场,有些同学,就此别过之后,这辈子怕是难再见上一面了吧。
离别的伤感过后,他们迎来了正式地踏入社会。对此,她们有些期待,有些美好,站在公司外面,看着自己即将上班的地方,感叹一番,这栋大厦以后便成了他们的常驻基地,可以说是他们社会大学的学校。谢洋洋看了身边的沈夏一眼,庆幸,小夏一直在身边,她们一直不曾分开,她想,不管以后发生什么,小夏陪伴了她这么多年,她终是舍不得离开的,多希望以后她们各自嫁人组织家庭后,还能做邻居,就这样相视到老,毕竟她的生命里除了生她的父母之外就小夏这么一个亲人。
她们本是大四毕业生,竞争力大,工作不好找,好在谢洋洋有个比较硬气的老爸,一把她俩安排进了他公司的财务部,洋洋说他这是想趁机跟她和好,毕竟目前来讲他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不想绝后的话,自然是要拉拢她的。有了这一层故事后,她们自然能大摇大摆的爬进了他的财务部,但她俩也是金融系毕业的,会计这方面绝对经得起考验,所以她们觉得自己也并不完全是靠关系进来的。
“小夏,以后我们就要在这里上班了,我居然有些兴奋。”
“是啊,我也挺期待的,读了这么多年书,总算到了可以自己赚钱的时候了。”古语十年寒窗苦读,为的是一朝成就状元之梦,而她十六岁寒窗就是为了往后自己更有能力还清自己欠下的一切。
“我工作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发扬公司的精神,好歹金融系毕业生,可不能让人小瞧了去,我必须让我的钱包迅速鼓起来,然后在市区里买一套房子,把我妈接出来,让她感受一下大城市的生活,她这一辈子为了我,独自躲在乡下过日子,现在我有能力了,我要把她的年轻找回来。”没心没肺的洋洋,大概就这一个牵挂吧,她的妈妈为了她付出了太多,为了不让洋洋受到闲言碎语的伤害,离开了自己的家乡,把她带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独自抚养着。她读这么多书,使劲钻钱眼的目的也只有一个,要让她妈妈过一回城里人的生活,这点小夏跟她是相似的,不过小夏不是为妈妈,是为三哥。
“我们一起努力,无论如何都要弄点事业成绩出来,我欠三哥的太多,我也打算给他们在市里买一套房子,将来买房子我们可以买邻居房,你接你妈妈过来,这样他们可以做邻居,等三嫂添了宝宝,互相也有照应,你妈妈也不会孤单,我俩也可以做邻居,一辈子相望,也不辜负了我们这么多年的友谊啊。”对于将来,小夏也是充满美好的,至少不去想那家人的事就一切都是好的。
“小夏,你说我俩这样,会不会被别人误认为我俩有私情是一对拉拉啊?你看现在我们也都二十来岁了,还没个对象呢,将来要是嫁不出了,咱俩就凑合下半辈子好了。”洋洋调侃着小夏,不经意间,她居然会想起那一张脸,她赶紧克制了自己的情绪。
“只要你不介意,我也不会介意的。”她现下只有努力工作的念头,三哥几乎把所有的积蓄都供给了她读书,所以他们现在只能在工作附近租房,前两天三哥休息,叫她们上去吃饭,她跟洋洋一起去看了他们夫妻俩,离这里并不远,夫妻俩挤在一个小单间里,但却让她们感觉很温暖,只要有三哥的地方,哪怕是再破旧的地方,她也会喜欢去,只是她有些心酸,三哥三嫂之所以住这里,也都是因为她。加上环境的关系,他们现下连宝宝都不敢要,这让沈夏心里又是一阵愧疚,三嫂嫁给三哥,无怨无悔一起供她念完大学,如今他们也是一无所有,连住所都是租的,虽然有沈家大院这个老宅子,可算起来,沈家大院还被那家人常盯着,说不定某天他们就强行拆去了,所以她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给三哥他们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好让三嫂安心怀宝宝。
“说来小夏,我真是羡慕你,有一个视你如命的三哥,重点是他还长得特别帅!还有我这么一个不离不弃的死党,唉呀,你上辈子肯定烧了高香。”洋洋一脸欠揍的表情又露出来了,沈夏直接无视她,虽然她说的都是实话。
“我还觉得我摊上你这个死党是不是上辈子造孽太多了?老天派你来收我?”
“我隐藏的这么好,没想到还是被你发现了!沈大妖怪,还不快到我碗里来!”
“别玩了,快点走啦,不然我们第一天上班就迟到了。”沈夏被洋洋逗得笑了起来,一边牵小猴子一般把她牵进了工作大楼,再不牵走她,别人估计会以为她是哪个疯人院出来的。
今天是谢洋洋与沈夏第一天上班的日子。
离开校园之后有些惆怅,因为这些意味着他们懵懂的青春年少已经逝去,十六年的校园生活呵,已经全部告终,从第一次踏进学校对学校怀踹着忐忑不安到现在大学结束,回头望去,似乎经历了一个轮回,不同的是,他们下一段路程是从20几岁开始的。他们不再需要面对学生会的催促,不再需要去饭堂排队打饭,不再需要为了考试挑灯夜读,不再需要面对班主任的那些嘴脸……看似一切都解放了,实则又有些不舍,他们即将迎来未知的阴天与成长的洗练,谁也不可能一成不变的呆在校园,不会长大。
大学毕业典礼那天,她们拍了好多照片,大概是沈夏长这么大第一次拍这么多照片的吧,因为她也生怕以后会把彼此遗忘,所有人都交换了纪念物,并刻上了自己的名字,也许这些东西都会被放在某个角落里,但是这一刻他们还是需要的。那天本市的同学挥手跟外地的同学告别,并将他们一一送上了火车站,这大学的同学都是来自全国各地,虽说要常联系,但他们都会远走他乡,甚至有些奔赴国外,真正能常联系的又会剩下几个呢?回想高中的那些同学最后只剩下一两个常联系的,有些甚至在同一个城市都没有多少联系,何况是这样的离别呢?四年的光阴啊,也许只是在你的人生路过了一场,有些同学,就此别过之后,这辈子怕是难再见上一面了吧。
离别的伤感过后,他们迎来了正式地踏入社会。对此,她们有些期待,有些美好,站在公司外面,看着自己即将上班的地方,感叹一番,这栋大厦以后便成了他们的常驻基地,可以说是他们社会大学的学校。谢洋洋看了身边的沈夏一眼,庆幸,小夏一直在身边,她们一直不曾分开,她想,不管以后发生什么,小夏陪伴了她这么多年,她终是舍不得离开的,多希望以后她们各自嫁人组织家庭后,还能做邻居,就这样相视到老,毕竟她的生命里除了生她的父母之外就小夏这么一个亲人。
她们本是大四毕业生,竞争力大,工作不好找,好在谢洋洋有个比较硬气的老爸,一把她俩安排进了他公司的财务部,洋洋说他这是想趁机跟她和好,毕竟目前来讲他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不想绝后的话,自然是要拉拢她的。有了这一层故事后,她们自然能大摇大摆的爬进了他的财务部,但她俩也是金融系毕业的,会计这方面绝对经得起考验,所以她们觉得自己也并不完全是靠关系进来的。
“小夏,以后我们就要在这里上班了,我居然有些兴奋。”
“是啊,我也挺期待的,读了这么多年书,总算到了可以自己赚钱的时候了。”古语十年寒窗苦读,为的是一朝成就状元之梦,而她十六岁寒窗就是为了往后自己更有能力还清自己欠下的一切。
“我工作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发扬公司的精神,好歹金融系毕业生,可不能让人小瞧了去,我必须让我的钱包迅速鼓起来,然后在市区里买一套房子,把我妈接出来,让她感受一下大城市的生活,她这一辈子为了我,独自躲在乡下过日子,现在我有能力了,我要把她的年轻找回来。”没心没肺的洋洋,大概就这一个牵挂吧,她的妈妈为了她付出了太多,为了不让洋洋受到闲言碎语的伤害,离开了自己的家乡,把她带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独自抚养着。她读这么多书,使劲钻钱眼的目的也只有一个,要让她妈妈过一回城里人的生活,这点小夏跟她是相似的,不过小夏不是为妈妈,是为三哥。
“我们一起努力,无论如何都要弄点事业成绩出来,我欠三哥的太多,我也打算给他们在市里买一套房子,将来买房子我们可以买邻居房,你接你妈妈过来,这样他们可以做邻居,等三嫂添了宝宝,互相也有照应,你妈妈也不会孤单,我俩也可以做邻居,一辈子相望,也不辜负了我们这么多年的友谊啊。”对于将来,小夏也是充满美好的,至少不去想那家人的事就一切都是好的。
“小夏,你说我俩这样,会不会被别人误认为我俩有私情是一对拉拉啊?你看现在我们也都二十来岁了,还没个对象呢,将来要是嫁不出了,咱俩就凑合下半辈子好了。”洋洋调侃着小夏,不经意间,她居然会想起那一张脸,她赶紧克制了自己的情绪。
“只要你不介意,我也不会介意的。”她现下只有努力工作的念头,三哥几乎把所有的积蓄都供给了她读书,所以他们现在只能在工作附近租房,前两天三哥休息,叫她们上去吃饭,她跟洋洋一起去看了他们夫妻俩,离这里并不远,夫妻俩挤在一个小单间里,但却让她们感觉很温暖,只要有三哥的地方,哪怕是再破旧的地方,她也会喜欢去,只是她有些心酸,三哥三嫂之所以住这里,也都是因为她。加上环境的关系,他们现下连宝宝都不敢要,这让沈夏心里又是一阵愧疚,三嫂嫁给三哥,无怨无悔一起供她念完大学,如今他们也是一无所有,连住所都是租的,虽然有沈家大院这个老宅子,可算起来,沈家大院还被那家人常盯着,说不定某天他们就强行拆去了,所以她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给三哥他们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好让三嫂安心怀宝宝。
“说来小夏,我真是羡慕你,有一个视你如命的三哥,重点是他还长得特别帅!还有我这么一个不离不弃的死党,唉呀,你上辈子肯定烧了高香。”洋洋一脸欠揍的表情又露出来了,沈夏直接无视她,虽然她说的都是实话。
“我还觉得我摊上你这个死党是不是上辈子造孽太多了?老天派你来收我?”
“我隐藏的这么好,没想到还是被你发现了!沈大妖怪,还不快到我碗里来!”
“别玩了,快点走啦,不然我们第一天上班就迟到了。”沈夏被洋洋逗得笑了起来,一边牵小猴子一般把她牵进了工作大楼,再不牵走她,别人估计会以为她是哪个疯人院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