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乞丐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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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王脑中刚好有关羽毛的介绍,在千度上看到的,不知道对不对,但能唬住两人就行,于是他科普道:“羽毛是禽类表皮细胞衍生的角质化产物,质轻而韧,有弹性,还防水,兼具护体、保温、飞翔的功能。”
“尤其是这跟羽毛,颜色雪白,手感光滑,摸着还有余温,可以得知是刚刚从飞禽身上脱落的。”
代王手指一指,那是刚才打架的方向:“那边有一只羽鹤两只大白雕的尸体,我们可以拿去作对比,可以得知这根羽毛不是大白雕的,而是羽鹤的。还可以判断出,这是一根飞羽,而不是一根尾羽,这就不用我介绍了,字面意思。”
代王侃侃而谈,唬得只知道练功打架的两人一愣一愣,看到目的达成,他冷笑,小样,还敢跟本寨主斗?
转念一想,这也是他的悲哀,因为两人是他招的,又是他认命的高层,还是他的保镖,也从侧面证明他的眼光很差。
忽悠还要继续,必须把自己高大伟岸的形象深深刻入两人灵魂深处,免得时不时跳出来跟他作对。
平时还好,要是有外人在场都还这样的话,那就真的该换人了。
“说完羽毛,我们来说说方向。”代王现在的模样就是指点江山的样子,淡淡道,“吹的是南风,而这个位置是靠东边一点,侧脸是能感觉到风的。”
他侧过身,让额前长发随风飘荡,很飘逸。
“再看看刚才打架的地方,想想刚才的情形,你们驾驶羽鹤是从西边冲过来的,我是在东边开的枪,那就说明三只大鸟的羽毛吹不过来,排除三只大鸟后,我们再来看看环境。”
苗胡二人懵懂点头,代王只觉得很惬意,从两人崇拜的目光中,他的虚荣心得到满足。
“看看这里,周围百米内没有一颗大树,也没有一座高山,所以可以肯定,这里没有原住大型鸟类,那就说明了这根羽毛是柳烟牵走那只羽鹤留下。”代王很惬意,沉浸在破案的氛围当中,一层一层揭开谜底的过程,是最享受的。
虽然都是他编的,但他也沉浸其中。
代王抬起手围着这堆草丛转了两圈,最后指向东面:“从痕迹学来讲,柳烟朝东面去了。至于她是自己去的还是被人掳去的,我更倾向于后者。”
说完,他稍稍闭了闭眼随后睁开,来你上露出淡淡的微笑,潜台词就是——此处应有掌声。
至于先前分析的迷路了,踩到陷阱了,无意中闯入秘境了,统统抛出脑海。
按照他的说法是破案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既然案情回放仪找出了真相,那么大胆假设这一道题目就能去掉,剩下的就是小心求证。
而他所分析,就是小心求证。
至于痕迹学、风向之类的分析,都是他随口说来忽悠两人的。
毕竟看过基本破案小说,张口就来还是可以的。
代王没等到掌声,等来的是欢呼。
“哇撒!寨主的推理好棒好强好威武!”苗一笑一脸痴迷。
“我都快哭了!寨主是最好的爱豆!”胡一凡双眼呈现两个小星星。
得,说半天还是没忽悠住两人,代王捂着脸,挫败感很强烈。
两人的演技真好,好到胡一凡可以娘炮化,苗一笑能迷醉化。
代王无奈抱拳道:“两位好功夫,在下佩服!”
“承让承让!”
“客气客气!”
三人如才相识的好友一般把吹牛言欢,一番奉承后,三人踏上寻找柳烟的旅程。
说是旅程,其实也不远,就在前方密林。
代王交了底,柳烟极有可能是以为如同项楚那样的真大佬给掳走的,要小心。
苗一笑问道:“寨主,把握大不大?”
代王点头道:“很大。”
胡一凡问道:“寨主,把握大不大?”
代王摇头道:“不大。”
华夏文化博大精深,不管是地球还是异界,汉语文化也是意义非凡。
根据对话可以看出苗一笑问的是柳烟的去处,而胡一凡问的是救出柳烟的几率。
同样的字,同样的语句,同样的语气,结合环境就是不同的回答。
三人慢慢前进,仿佛回到秘地时刻,只是没了项楚。
他们没有装,没有负刀抱剑,没有多嘴多舌,小心戒备,拿着刀剑,随时能出鞘的那种。
毕竟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一把九品灵器,两把八品灵器,不是说着玩的。
······
密林中,有一条小溪穿过。
小溪来自北面高山,蜿蜒经过这片相对而言的平原地带,生命之水让万物生长,生机勃勃。
柳溪气鼓鼓的,她被掳走了,但她没有害怕,本来就是等死之人,因为身上还有定时发作的剧毒。
她蹲在溪边一块冒出水面的石头上,刚好容得下一个人。
她在清理一只飞禽妖兽,羽毛已经祛除干净,现在是洗刷腹腔的工作。
这只飞禽妖兽比之鸵鸟还大个两三倍,柳烟拿在手中也不费力。
因为干活而显得绯红的腮颊很好看,时不时从她口中飘出几个字:“该死的老头子的,不要让本女侠回到寨子,否则本女侠一定要让项大叔教训你!”
“我说丫头,你都念叨好几回了,你说的项大叔是谁啊?拉出来溜溜,看看到底是谁教训谁?”说话的是一个乞丐模样的老头,颇有丐帮帮主之风的老头,左额头上都一个包块,很显眼。
可惜,天隐大陆没有丐帮。
乞丐老头一身行头缝缝补补,旧而不脏,皮肤较黑,应该是天生的而不是晒黑的。
说话的时候有些漏风,因为门牙缺了一颗,脸上皱纹较多,下巴很干净,没有胡子。
乞丐老头斜靠着大树,一把叉了草扇轻轻扇动,如果在戴个帽子,就跟济公差不多。
“死老头,你有本事就把本女侠送到清风寨,到时候那就知道谁教训谁了!”柳烟一点也不怂,只要不是吃饭,其他问题都好说。
她相信乞丐老头养不活她,不然绝对低声下气。
况且经过这短暂相处的时间,柳烟觉得乞丐老头不坏,只是有些神经而已。
昨天在羽鹤身上啃猪蹄扔了跟骨头下去,不过是砸到这老头而已,他就追来了,还追了这么远,谁敢信?
她也是倒霉,谁能想到原野里会有人?
这种比中彩票头奖几率还低的事情都让她碰上了,只能自认倒霉。
乞丐老头没为难她,既然把他额头砸了个包,那就要在包块消失前赔偿他。
柳烟没辙,跑不过,羽鹤也被乞丐老头一把捏死当午餐,他手艺不好,只能靠她了。
乞丐老头姥姥头发问:“清风寨在哪?”
“西州西川城青山镇往西走,靠近十万大山。”说道这里,柳烟很骄傲,虽然她给寨子带来了灾难,但那都是小事,她骄傲的是能在寨子里随便吃饱吃好,不用愁。“怎么样?是不是怕了?”
乞丐老头慢吞吞道:“怕到是没有,就是觉得你很傻。你在本座手里,本座还会送你回去?真当本座是傻子吗?”
“嚯,原来你不傻啊。”柳烟恍然大悟,那模样,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代王脑中刚好有关羽毛的介绍,在千度上看到的,不知道对不对,但能唬住两人就行,于是他科普道:“羽毛是禽类表皮细胞衍生的角质化产物,质轻而韧,有弹性,还防水,兼具护体、保温、飞翔的功能。”
“尤其是这跟羽毛,颜色雪白,手感光滑,摸着还有余温,可以得知是刚刚从飞禽身上脱落的。”
代王手指一指,那是刚才打架的方向:“那边有一只羽鹤两只大白雕的尸体,我们可以拿去作对比,可以得知这根羽毛不是大白雕的,而是羽鹤的。还可以判断出,这是一根飞羽,而不是一根尾羽,这就不用我介绍了,字面意思。”
代王侃侃而谈,唬得只知道练功打架的两人一愣一愣,看到目的达成,他冷笑,小样,还敢跟本寨主斗?
转念一想,这也是他的悲哀,因为两人是他招的,又是他认命的高层,还是他的保镖,也从侧面证明他的眼光很差。
忽悠还要继续,必须把自己高大伟岸的形象深深刻入两人灵魂深处,免得时不时跳出来跟他作对。
平时还好,要是有外人在场都还这样的话,那就真的该换人了。
“说完羽毛,我们来说说方向。”代王现在的模样就是指点江山的样子,淡淡道,“吹的是南风,而这个位置是靠东边一点,侧脸是能感觉到风的。”
他侧过身,让额前长发随风飘荡,很飘逸。
“再看看刚才打架的地方,想想刚才的情形,你们驾驶羽鹤是从西边冲过来的,我是在东边开的枪,那就说明三只大鸟的羽毛吹不过来,排除三只大鸟后,我们再来看看环境。”
苗胡二人懵懂点头,代王只觉得很惬意,从两人崇拜的目光中,他的虚荣心得到满足。
“看看这里,周围百米内没有一颗大树,也没有一座高山,所以可以肯定,这里没有原住大型鸟类,那就说明了这根羽毛是柳烟牵走那只羽鹤留下。”代王很惬意,沉浸在破案的氛围当中,一层一层揭开谜底的过程,是最享受的。
虽然都是他编的,但他也沉浸其中。
代王抬起手围着这堆草丛转了两圈,最后指向东面:“从痕迹学来讲,柳烟朝东面去了。至于她是自己去的还是被人掳去的,我更倾向于后者。”
说完,他稍稍闭了闭眼随后睁开,来你上露出淡淡的微笑,潜台词就是——此处应有掌声。
至于先前分析的迷路了,踩到陷阱了,无意中闯入秘境了,统统抛出脑海。
按照他的说法是破案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既然案情回放仪找出了真相,那么大胆假设这一道题目就能去掉,剩下的就是小心求证。
而他所分析,就是小心求证。
至于痕迹学、风向之类的分析,都是他随口说来忽悠两人的。
毕竟看过基本破案小说,张口就来还是可以的。
代王没等到掌声,等来的是欢呼。
“哇撒!寨主的推理好棒好强好威武!”苗一笑一脸痴迷。
“我都快哭了!寨主是最好的爱豆!”胡一凡双眼呈现两个小星星。
得,说半天还是没忽悠住两人,代王捂着脸,挫败感很强烈。
两人的演技真好,好到胡一凡可以娘炮化,苗一笑能迷醉化。
代王无奈抱拳道:“两位好功夫,在下佩服!”
“承让承让!”
“客气客气!”
三人如才相识的好友一般把吹牛言欢,一番奉承后,三人踏上寻找柳烟的旅程。
说是旅程,其实也不远,就在前方密林。
代王交了底,柳烟极有可能是以为如同项楚那样的真大佬给掳走的,要小心。
苗一笑问道:“寨主,把握大不大?”
代王点头道:“很大。”
胡一凡问道:“寨主,把握大不大?”
代王摇头道:“不大。”
华夏文化博大精深,不管是地球还是异界,汉语文化也是意义非凡。
根据对话可以看出苗一笑问的是柳烟的去处,而胡一凡问的是救出柳烟的几率。
同样的字,同样的语句,同样的语气,结合环境就是不同的回答。
三人慢慢前进,仿佛回到秘地时刻,只是没了项楚。
他们没有装,没有负刀抱剑,没有多嘴多舌,小心戒备,拿着刀剑,随时能出鞘的那种。
毕竟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一把九品灵器,两把八品灵器,不是说着玩的。
······
密林中,有一条小溪穿过。
小溪来自北面高山,蜿蜒经过这片相对而言的平原地带,生命之水让万物生长,生机勃勃。
柳溪气鼓鼓的,她被掳走了,但她没有害怕,本来就是等死之人,因为身上还有定时发作的剧毒。
她蹲在溪边一块冒出水面的石头上,刚好容得下一个人。
她在清理一只飞禽妖兽,羽毛已经祛除干净,现在是洗刷腹腔的工作。
这只飞禽妖兽比之鸵鸟还大个两三倍,柳烟拿在手中也不费力。
因为干活而显得绯红的腮颊很好看,时不时从她口中飘出几个字:“该死的老头子的,不要让本女侠回到寨子,否则本女侠一定要让项大叔教训你!”
“我说丫头,你都念叨好几回了,你说的项大叔是谁啊?拉出来溜溜,看看到底是谁教训谁?”说话的是一个乞丐模样的老头,颇有丐帮帮主之风的老头,左额头上都一个包块,很显眼。
可惜,天隐大陆没有丐帮。
乞丐老头一身行头缝缝补补,旧而不脏,皮肤较黑,应该是天生的而不是晒黑的。
说话的时候有些漏风,因为门牙缺了一颗,脸上皱纹较多,下巴很干净,没有胡子。
乞丐老头斜靠着大树,一把叉了草扇轻轻扇动,如果在戴个帽子,就跟济公差不多。
“死老头,你有本事就把本女侠送到清风寨,到时候那就知道谁教训谁了!”柳烟一点也不怂,只要不是吃饭,其他问题都好说。
她相信乞丐老头养不活她,不然绝对低声下气。
况且经过这短暂相处的时间,柳烟觉得乞丐老头不坏,只是有些神经而已。
昨天在羽鹤身上啃猪蹄扔了跟骨头下去,不过是砸到这老头而已,他就追来了,还追了这么远,谁敢信?
她也是倒霉,谁能想到原野里会有人?
这种比中彩票头奖几率还低的事情都让她碰上了,只能自认倒霉。
乞丐老头没为难她,既然把他额头砸了个包,那就要在包块消失前赔偿他。
柳烟没辙,跑不过,羽鹤也被乞丐老头一把捏死当午餐,他手艺不好,只能靠她了。
乞丐老头姥姥头发问:“清风寨在哪?”
“西州西川城青山镇往西走,靠近十万大山。”说道这里,柳烟很骄傲,虽然她给寨子带来了灾难,但那都是小事,她骄傲的是能在寨子里随便吃饱吃好,不用愁。“怎么样?是不是怕了?”
乞丐老头慢吞吞道:“怕到是没有,就是觉得你很傻。你在本座手里,本座还会送你回去?真当本座是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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