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天狼王的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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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马上的少年果然生得一副云锦书意料之中的模样。
虽然身材已经不算小了,但模样却没有长成他们寻常达沓男人那么粗枝大叶,鼻梁骨长而细挺,单眼皮细长,下巴颏也尖尖的,没生几根胡子。倒还有些精明的模样,漂亮说不上顶漂亮,但耐看。
在京城,不但女子要美,男人也求美。说起打扮来,男人倒比女人还精细,身为公子哥儿不会挑衣裳帽子头巾靴子、修眉毛画眼睛,保养皮肤做指甲,那都算不得什么高级交际花……啊不,交际草。
云锦书野惯了,身上不是伤就是茧子,但是该打理的一样要打理,很是麻烦费事,不过年年京城里悄悄评选最俊美风流的世家公子,总有他第一第二。
没办法啊,底子好,靠脸就行了。
想要帅而不自知,在京城是不可能的。好看就是好看,丑就是丑,那群闲的没事光吃白饭的文人世族们嘴上可不留德。
当年初永望身为太子都躲不过私下里被品头论足,云锦书最喜欢把那些文人的评语诗文对着他念,羞得初永望毫无形象地举起砚台揍他。
这么一想,那时候真好,安逸。
回看那小王子,若不是别人非要给他套上这套行头,而是他自己的品味的话,那也是精细人。
只是过于花哨了,姑娘家都没有这么花的。
恐怕因为达沓国织锦刺绣都是稀罕物,只有皇族才能用得上,所以就当做好东西,有多少加多少,什么东西上都要加。
云锦书不笑话他们资源匮乏,毕竟绣品和料子都是大皋朝独领风.骚,周围国家本就没有超越的。人家环境里就不方便得到的东西,按照君子之道,不应该予以嘲笑。
但是一想到君子之道,他倒是有点想嘲笑自己了。
看了看觉得没意思,之后的事情已经有所安排,于是云锦书不再凑热闹,回头走开。
言雁看他一副不当回事的模样,以为他和自己一样不屑于这样的奶包子上阵领兵,马上跟找到了同好一般跟着过来:“我说的对吧?让他来倒不如我上。”
“你不要去。”云锦书说,“去了也是送死。”
“晦气。”言雁抱臂哼一声,“他去了不也一样是送死?”
“让他送去,不好吗?”云锦书反问,“天狼王死了一个小儿子,就知道别人家死了儿子是什么滋味了。”
言雁皱了皱眉。
“怎么。一眼钟情,舍不得?”云锦书故意回头激她。
“放屁。”言雁小声骂了一句,走开不理他了。
云锦书默然回了帐篷。
……
来了如此重要的人物,自然是要有一番接风的,断了胳膊的赖合耶也从帐子里走了出来,要饮酒庆祝新来的“主人”。
奈何小王子并不领情,上来就眉头一紧,道:“你受伤了还喝酒,不想好吗?”
正跟着一群士兵吃手抓羊肉的云锦书抬头瞥了他一眼。
不错啊。
还以为达沓人都喜欢越生病受伤越喝酒,都有一番全靠天活着的无敌劲头呢。
赖合耶被噎了一嘴,但是碍于他是天狼王派来的,还是大大咧咧笑着说:“哪有见客人不喝酒的?”
“客人?”小王子冷着脸,“我不是你的客人,你应该是我的臣属。”
云锦书啃着骨头藏着笑,这个人有点意思。
赖合耶算是碰见刺头了,气得一劲儿出粗气,天气冷,寒气变成两道白雾喷出来,像鼻孔冒烟。
“这是我们连笳拉贡旗的规矩,不喝酒,兄弟们不会当你是主人。”赖合耶和他杠上了。
言雁在篝火前朝他们直吐舌头。在她眼里,这两人都算不得有脸给他们下令的统率。
“连笳拉贡旗从今往后,没有这个规矩。”小王子也刚得很。
“你……”赖合耶攥拳就想往他脸上怼,硬是克制住了。
那小王子不怂不退,赖合耶比他身材粗两三圈,高半个头,往那一站跟堵墙一样,寻常人与他走过都会觉得压得慌。
可小王子在对方威胁的目光下,就这么冷冰冰地盯着赖合耶,一动不动。
云锦书也盯着他,想知道这人今天要如何收场。
其他人吃吃喝喝本来气氛很融洽,这时都安静下来。
小王子带来的那群人也都是刺头,从来的时候就鼻孔朝天根本不屑于与连笳拉贡旗的人为伍,现在吃饭也都集中在一边,那架势像要砍人。
他们部落众多,性情暴躁,天狼王对底下这么多部落的掌控并不十分严密。有时候只能通过联姻血统以及武力来联结各部。
达沓王就像所有部落中最大的那一个的首领。他掌握的草场最多,他手下的人马最多也战斗力最强,所以崇尚武力的其他达沓人才尊奉他为王。
大叶支部就是因为当初和贾家军的仇,主动投奔天狼王并表示寻求支持,以此为后盾向贾家军复仇。
但这毕竟还是存在着交易的。
他们的义气和盟誓,都没有一个成文的规矩。只要足够强大,就能跨越所有的规则,肆意妄为。
目前为止他们还愿意追随天狼王,只是因为还没有其他部落强到能接替这个王权。
所以云锦书目前,觉得连笳拉贡旗因为一次口角而跟小王子的人干起来的可能性不大。
果然赖合耶也就硬气了一会儿,之后便愤愤然甩了个脸,扔掉酒杯走开了。
那小王子单薄的身形站在篝火前,跳动的火苗将他照着,仿佛他在眨眼,又仿佛没有动容。
他等到赖合耶走开,才微微舒了一口气,走到众人面前。
“都听着!”他用还没有雄厚起来的嗓音高声道,“我是天狼王第七子回轮东!狼群的带头人,你们接下来要追随着我,听从我的号令,遵循我的规矩!不服从我的,我会在中原人把你吓到屁滚尿流之前,先砍下你的头!”
人群又尴尬地静了一会儿。
并不是被这番豪言壮语给震住了,而是觉得实在不可思议。
连笳拉贡旗中所有人脸上都挂着困惑,不知道这小崽子哪里来的胆量开腔说话。
就跟一刚长毛的奶狗子企图龇牙咧嘴地护食儿一样好笑。
而且这可笑之中,又觉得受到了羞辱。
那马上的少年果然生得一副云锦书意料之中的模样。
虽然身材已经不算小了,但模样却没有长成他们寻常达沓男人那么粗枝大叶,鼻梁骨长而细挺,单眼皮细长,下巴颏也尖尖的,没生几根胡子。倒还有些精明的模样,漂亮说不上顶漂亮,但耐看。
在京城,不但女子要美,男人也求美。说起打扮来,男人倒比女人还精细,身为公子哥儿不会挑衣裳帽子头巾靴子、修眉毛画眼睛,保养皮肤做指甲,那都算不得什么高级交际花……啊不,交际草。
云锦书野惯了,身上不是伤就是茧子,但是该打理的一样要打理,很是麻烦费事,不过年年京城里悄悄评选最俊美风流的世家公子,总有他第一第二。
没办法啊,底子好,靠脸就行了。
想要帅而不自知,在京城是不可能的。好看就是好看,丑就是丑,那群闲的没事光吃白饭的文人世族们嘴上可不留德。
当年初永望身为太子都躲不过私下里被品头论足,云锦书最喜欢把那些文人的评语诗文对着他念,羞得初永望毫无形象地举起砚台揍他。
这么一想,那时候真好,安逸。
回看那小王子,若不是别人非要给他套上这套行头,而是他自己的品味的话,那也是精细人。
只是过于花哨了,姑娘家都没有这么花的。
恐怕因为达沓国织锦刺绣都是稀罕物,只有皇族才能用得上,所以就当做好东西,有多少加多少,什么东西上都要加。
云锦书不笑话他们资源匮乏,毕竟绣品和料子都是大皋朝独领风.骚,周围国家本就没有超越的。人家环境里就不方便得到的东西,按照君子之道,不应该予以嘲笑。
但是一想到君子之道,他倒是有点想嘲笑自己了。
看了看觉得没意思,之后的事情已经有所安排,于是云锦书不再凑热闹,回头走开。
言雁看他一副不当回事的模样,以为他和自己一样不屑于这样的奶包子上阵领兵,马上跟找到了同好一般跟着过来:“我说的对吧?让他来倒不如我上。”
“你不要去。”云锦书说,“去了也是送死。”
“晦气。”言雁抱臂哼一声,“他去了不也一样是送死?”
“让他送去,不好吗?”云锦书反问,“天狼王死了一个小儿子,就知道别人家死了儿子是什么滋味了。”
言雁皱了皱眉。
“怎么。一眼钟情,舍不得?”云锦书故意回头激她。
“放屁。”言雁小声骂了一句,走开不理他了。
云锦书默然回了帐篷。
……
来了如此重要的人物,自然是要有一番接风的,断了胳膊的赖合耶也从帐子里走了出来,要饮酒庆祝新来的“主人”。
奈何小王子并不领情,上来就眉头一紧,道:“你受伤了还喝酒,不想好吗?”
正跟着一群士兵吃手抓羊肉的云锦书抬头瞥了他一眼。
不错啊。
还以为达沓人都喜欢越生病受伤越喝酒,都有一番全靠天活着的无敌劲头呢。
赖合耶被噎了一嘴,但是碍于他是天狼王派来的,还是大大咧咧笑着说:“哪有见客人不喝酒的?”
“客人?”小王子冷着脸,“我不是你的客人,你应该是我的臣属。”
云锦书啃着骨头藏着笑,这个人有点意思。
赖合耶算是碰见刺头了,气得一劲儿出粗气,天气冷,寒气变成两道白雾喷出来,像鼻孔冒烟。
“这是我们连笳拉贡旗的规矩,不喝酒,兄弟们不会当你是主人。”赖合耶和他杠上了。
言雁在篝火前朝他们直吐舌头。在她眼里,这两人都算不得有脸给他们下令的统率。
“连笳拉贡旗从今往后,没有这个规矩。”小王子也刚得很。
“你……”赖合耶攥拳就想往他脸上怼,硬是克制住了。
那小王子不怂不退,赖合耶比他身材粗两三圈,高半个头,往那一站跟堵墙一样,寻常人与他走过都会觉得压得慌。
可小王子在对方威胁的目光下,就这么冷冰冰地盯着赖合耶,一动不动。
云锦书也盯着他,想知道这人今天要如何收场。
其他人吃吃喝喝本来气氛很融洽,这时都安静下来。
小王子带来的那群人也都是刺头,从来的时候就鼻孔朝天根本不屑于与连笳拉贡旗的人为伍,现在吃饭也都集中在一边,那架势像要砍人。
他们部落众多,性情暴躁,天狼王对底下这么多部落的掌控并不十分严密。有时候只能通过联姻血统以及武力来联结各部。
达沓王就像所有部落中最大的那一个的首领。他掌握的草场最多,他手下的人马最多也战斗力最强,所以崇尚武力的其他达沓人才尊奉他为王。
大叶支部就是因为当初和贾家军的仇,主动投奔天狼王并表示寻求支持,以此为后盾向贾家军复仇。
但这毕竟还是存在着交易的。
他们的义气和盟誓,都没有一个成文的规矩。只要足够强大,就能跨越所有的规则,肆意妄为。
目前为止他们还愿意追随天狼王,只是因为还没有其他部落强到能接替这个王权。
所以云锦书目前,觉得连笳拉贡旗因为一次口角而跟小王子的人干起来的可能性不大。
果然赖合耶也就硬气了一会儿,之后便愤愤然甩了个脸,扔掉酒杯走开了。
那小王子单薄的身形站在篝火前,跳动的火苗将他照着,仿佛他在眨眼,又仿佛没有动容。
他等到赖合耶走开,才微微舒了一口气,走到众人面前。
“都听着!”他用还没有雄厚起来的嗓音高声道,“我是天狼王第七子回轮东!狼群的带头人,你们接下来要追随着我,听从我的号令,遵循我的规矩!不服从我的,我会在中原人把你吓到屁滚尿流之前,先砍下你的头!”
人群又尴尬地静了一会儿。
并不是被这番豪言壮语给震住了,而是觉得实在不可思议。
连笳拉贡旗中所有人脸上都挂着困惑,不知道这小崽子哪里来的胆量开腔说话。
就跟一刚长毛的奶狗子企图龇牙咧嘴地护食儿一样好笑。
而且这可笑之中,又觉得受到了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