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总是想起小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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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锦书冷哼一声:“既然你对我没意思,我还能怎样?”
言雁扭头望着别处。
他太会挑拨人心了,一会儿让你觉得他只是逢场作戏没有走心,而一会儿却又让你觉得他那些轻浮都是掩盖,实打实的欲望才是真。
言雁有些怕他的眼神,甚至有些讨厌他。可对这个阿苏勒的讨厌,又不是那种对所有普通男人的讨厌,这样让她心里越来越烦躁。
云锦书没把握自己一定能从感情上拿下言雁,实在不行还有很多路可以走,感情只是最简单而且最容易获取的常规之选,能用利益纠葛解决的事,自然没必要用谈情说爱这么昧良心的方法。
言雁吹了声口哨,让后面的马队里面拉一匹马出来给云锦书。
“一直步行你会掉队的。”言雁说,“不过已经没有战马给你了,这是拉帐篷的,你将就一下吧。”
云锦书看了这马,连马鞍子脚蹬子都没有,只是披了一张羊毛毡子在马背上。马也矮小不善于奔跑,但是养得很壮。
“够了。”云锦书说着,跨上马去,扯住缰绳跟在旁边。
前面的赖合耶听见动静,回头叫一声,言雁打马跑过去,赖合耶回头看着正在马上骑着边走边看风景的云锦书,问道:“那小子是什么人?”
“是我的随从。”言雁答道。
“你的随从?”赖合耶有些不满。
“阿爹说过,我出来的时候身边要有随从。”言雁理直气壮道。
“但是我记得你已经把他们都赶走了。”
“我愿意赶走就赶走,愿意叫回来就叫回来,反正也没跑出你的营地,难不成你觉得我会把他们赶到天涯海角去?”
赖合耶的一双小眼睛在毛帽子下面警惕地盯着云锦书。
这小子看起来黑黝黝的,一脑袋乱毛随着风到处飞舞,随行的狗也不朝他叫,反而喜欢舔他的手。
赖合耶没有再怀疑他的来路,只是觉得讨厌。
“长得像只狼崽子。”赖合耶评价着。
言雁不服气地哼了一声。
在达沓部落里,喜欢把男人比做狼。然而只有雄壮威武的男人,才可以称其为狼。要是说狼崽子,那就是说这个人长得过于漂亮了,像还没长成的崽子,奶气、没有男人味儿。
“他可比你还高。”言雁耸肩。
赖合耶更加的不爽,马刀便亮出来,言雁抽出小弯刀将他刀刃打了回去:“就知道亮刀,也没见你杀过几个人。”
“你这死丫头!”赖合耶愤然,“阿爹让你出来,纯属添乱!这次回去定再也不准你胡搅蛮缠!”
言雁才不理他,转头打马回来。
云锦书看着赖合耶的反应,知道对方必定不会轻易饶过自己。但只要是没有身份暴露,就还有继续活着探查下去的希望。
“你在挑.衅他。”云锦书看着回来的言雁道。
“是他在挑.衅我。”言雁盯着赖合耶的背影道,“他是头蠢笨的狗熊,上了战场只能送死,和我那些个蠢笨哥哥一样。”
“你的哥哥们都死了,你不伤心?”
“为何要伤心?死在天地之下就是归宿,我们最后都要在天国见面的。”
达沓人有着十分特别的生死观,也不像中原人那样极其重视先人。或许是环境过于艰苦,生存本就是艰难的事情,所以看得多了,生死也就再也算不得什么。
言雁一边走着,一边给云锦书将她的几个哥哥。那些哥哥并不都是战死,三个里面,有两个是病死在了路上,尸体就地丢给了野狼。另一个作战中死的,也不是云锦书的对手,因而并不知道。
言雁的母亲也是她的姑姑,还是她的二婶。这其中复杂的关系云锦书很难接受,达沓人允许亲生兄妹婚配,也允许女子在丈夫死后嫁给他的兄弟叔伯,这在中原人看来完全不符合伦理。
云锦书好奇,如果这些人最后都在天国见面,会不会因为这种关系而产生矛盾。
他不再问这样的问题了,担心如此说多了,会让对方发觉自己和她的想法太过不统一,从而怀疑起自己是不是达沓人。
真正要融入一个族群,从来都不是简简单单的语言和外貌,而是心。
或许在达沓人看来,自由自在的生死,比起中原人那样无法割舍的情义,反而更舒服合理。人生在世,活得就是一个痛快洒脱,身前身后之事,都何须去在意。
他莫名想起自己的小公主。
丹朱圣女会指引着达沓人的灵魂去往天国。
如果自己死在了达沓人的土地上,那么自己的魂魄是由丹朱圣女引向属于达沓人的天国,还是让晚晚这样的神明代言者引向往生?
“哈。”云锦书心中苦笑,“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也有些信这种东西了。”
言雁依然兴致勃勃地聊着死者的世界,还有达沓人的英魂,云锦书不回答,只是听着她说。忽然言雁停下来,问他道:“你知道吗,我们的人在中原发现了丹朱圣女。”
云锦书瞬间竖起耳朵。
“大草原的丹朱圣女,为何会在中原?”他问。
“看来你不知道,”言雁说,“这是阿爹说的,有天神在指引着,东方日出的地方,丹朱圣女降临。要将她迎接回到草原,福泽将会覆盖达沓的大地。”
云锦书那种不祥的预感再次涌生出来:“日出东方未免太过难寻,有什么提示没有?”
“有。”言雁说,“胸口有两颗朱砂痣。”
云锦书怔了怔。
胸口朱砂痣,两颗。
晚晚?
他见过初月晚小时候穿齐胸轻薄的襦裙,胸口确实是有两颗小红点,非常特别,看见过就忘不了。然而……这个特征除了亲近她的人,没有人会注意。
达沓人突然找到丹朱圣女,难不成是……
如果真的是晚晚,那岂不是意味着有人故意将此事透露给达沓,想要引起什么风波?
云锦书牵着缰绳的手暗暗捏紧,他一直冷静镇定的情绪竟有些焦躁。
怎么确认这件事……一定要搞清楚。
自己得到的消息是丹朱圣女点天灯啊!
不可以是她不可以……怎么会是她?
“我倒是听说,大皋朝出了一个天临福将。”云锦书试探道。
言雁恍然:“我正想着呢,好像他们说过,就是这个,天临福将。得到这个人,就可以保佑达沓的土地万古长青。”
云锦书眉头拧了一拧,强迫着自己松开。
“放屁。”他冷声说着,打马快步跟上队伍。
云锦书冷哼一声:“既然你对我没意思,我还能怎样?”
言雁扭头望着别处。
他太会挑拨人心了,一会儿让你觉得他只是逢场作戏没有走心,而一会儿却又让你觉得他那些轻浮都是掩盖,实打实的欲望才是真。
言雁有些怕他的眼神,甚至有些讨厌他。可对这个阿苏勒的讨厌,又不是那种对所有普通男人的讨厌,这样让她心里越来越烦躁。
云锦书没把握自己一定能从感情上拿下言雁,实在不行还有很多路可以走,感情只是最简单而且最容易获取的常规之选,能用利益纠葛解决的事,自然没必要用谈情说爱这么昧良心的方法。
言雁吹了声口哨,让后面的马队里面拉一匹马出来给云锦书。
“一直步行你会掉队的。”言雁说,“不过已经没有战马给你了,这是拉帐篷的,你将就一下吧。”
云锦书看了这马,连马鞍子脚蹬子都没有,只是披了一张羊毛毡子在马背上。马也矮小不善于奔跑,但是养得很壮。
“够了。”云锦书说着,跨上马去,扯住缰绳跟在旁边。
前面的赖合耶听见动静,回头叫一声,言雁打马跑过去,赖合耶回头看着正在马上骑着边走边看风景的云锦书,问道:“那小子是什么人?”
“是我的随从。”言雁答道。
“你的随从?”赖合耶有些不满。
“阿爹说过,我出来的时候身边要有随从。”言雁理直气壮道。
“但是我记得你已经把他们都赶走了。”
“我愿意赶走就赶走,愿意叫回来就叫回来,反正也没跑出你的营地,难不成你觉得我会把他们赶到天涯海角去?”
赖合耶的一双小眼睛在毛帽子下面警惕地盯着云锦书。
这小子看起来黑黝黝的,一脑袋乱毛随着风到处飞舞,随行的狗也不朝他叫,反而喜欢舔他的手。
赖合耶没有再怀疑他的来路,只是觉得讨厌。
“长得像只狼崽子。”赖合耶评价着。
言雁不服气地哼了一声。
在达沓部落里,喜欢把男人比做狼。然而只有雄壮威武的男人,才可以称其为狼。要是说狼崽子,那就是说这个人长得过于漂亮了,像还没长成的崽子,奶气、没有男人味儿。
“他可比你还高。”言雁耸肩。
赖合耶更加的不爽,马刀便亮出来,言雁抽出小弯刀将他刀刃打了回去:“就知道亮刀,也没见你杀过几个人。”
“你这死丫头!”赖合耶愤然,“阿爹让你出来,纯属添乱!这次回去定再也不准你胡搅蛮缠!”
言雁才不理他,转头打马回来。
云锦书看着赖合耶的反应,知道对方必定不会轻易饶过自己。但只要是没有身份暴露,就还有继续活着探查下去的希望。
“你在挑.衅他。”云锦书看着回来的言雁道。
“是他在挑.衅我。”言雁盯着赖合耶的背影道,“他是头蠢笨的狗熊,上了战场只能送死,和我那些个蠢笨哥哥一样。”
“你的哥哥们都死了,你不伤心?”
“为何要伤心?死在天地之下就是归宿,我们最后都要在天国见面的。”
达沓人有着十分特别的生死观,也不像中原人那样极其重视先人。或许是环境过于艰苦,生存本就是艰难的事情,所以看得多了,生死也就再也算不得什么。
言雁一边走着,一边给云锦书将她的几个哥哥。那些哥哥并不都是战死,三个里面,有两个是病死在了路上,尸体就地丢给了野狼。另一个作战中死的,也不是云锦书的对手,因而并不知道。
言雁的母亲也是她的姑姑,还是她的二婶。这其中复杂的关系云锦书很难接受,达沓人允许亲生兄妹婚配,也允许女子在丈夫死后嫁给他的兄弟叔伯,这在中原人看来完全不符合伦理。
云锦书好奇,如果这些人最后都在天国见面,会不会因为这种关系而产生矛盾。
他不再问这样的问题了,担心如此说多了,会让对方发觉自己和她的想法太过不统一,从而怀疑起自己是不是达沓人。
真正要融入一个族群,从来都不是简简单单的语言和外貌,而是心。
或许在达沓人看来,自由自在的生死,比起中原人那样无法割舍的情义,反而更舒服合理。人生在世,活得就是一个痛快洒脱,身前身后之事,都何须去在意。
他莫名想起自己的小公主。
丹朱圣女会指引着达沓人的灵魂去往天国。
如果自己死在了达沓人的土地上,那么自己的魂魄是由丹朱圣女引向属于达沓人的天国,还是让晚晚这样的神明代言者引向往生?
“哈。”云锦书心中苦笑,“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也有些信这种东西了。”
言雁依然兴致勃勃地聊着死者的世界,还有达沓人的英魂,云锦书不回答,只是听着她说。忽然言雁停下来,问他道:“你知道吗,我们的人在中原发现了丹朱圣女。”
云锦书瞬间竖起耳朵。
“大草原的丹朱圣女,为何会在中原?”他问。
“看来你不知道,”言雁说,“这是阿爹说的,有天神在指引着,东方日出的地方,丹朱圣女降临。要将她迎接回到草原,福泽将会覆盖达沓的大地。”
云锦书那种不祥的预感再次涌生出来:“日出东方未免太过难寻,有什么提示没有?”
“有。”言雁说,“胸口有两颗朱砂痣。”
云锦书怔了怔。
胸口朱砂痣,两颗。
晚晚?
他见过初月晚小时候穿齐胸轻薄的襦裙,胸口确实是有两颗小红点,非常特别,看见过就忘不了。然而……这个特征除了亲近她的人,没有人会注意。
达沓人突然找到丹朱圣女,难不成是……
如果真的是晚晚,那岂不是意味着有人故意将此事透露给达沓,想要引起什么风波?
云锦书牵着缰绳的手暗暗捏紧,他一直冷静镇定的情绪竟有些焦躁。
怎么确认这件事……一定要搞清楚。
自己得到的消息是丹朱圣女点天灯啊!
不可以是她不可以……怎么会是她?
“我倒是听说,大皋朝出了一个天临福将。”云锦书试探道。
言雁恍然:“我正想着呢,好像他们说过,就是这个,天临福将。得到这个人,就可以保佑达沓的土地万古长青。”
云锦书眉头拧了一拧,强迫着自己松开。
“放屁。”他冷声说着,打马快步跟上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