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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最后的初中生活(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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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的道路有时候跟人生的道路是一样的,若顺其自然、跟着感觉走,反而不会有偏差。若瞪大双眼,刻意去寻找,反而有可能误入歧途。

    “哎,哎,往哪走啊!”章明俊大喊,元宪洲连忙回到他身旁。

    三十多年了,这条路变化太大了,元宪洲自己走恐怕已经找不到路了,只能跟着章明俊走。

    又走了一会儿,元宪洲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路段,那种熟悉的揪心的痛向胸口袭来,他忍不住喃喃自语:“又到十里岗了。”

    “是啊。”章明俊诧异地看了元宪洲一眼。

    离初升高考试还有二十来天了,有些铁定考不上高中,甚至连职高和技校都考不上的同学干脆不来上学了。还有一些愿意在家复习的,老师也网开一面。

    所以,课堂里的同学减少了四分之一,教室显得格外空旷清净。

    元宪洲的视野也变得更加开阔,他贪婪地看着每一张稚嫩可爱的小脸,想要把他们的面孔都深深印在脑海里。因为元宪洲知道,初升高结束之后,自己再也不会与他们中的大多数再次相遇,从此天各一方,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元宪洲是个小个子,同时又是个好学生,所以座位靠前,在第三排已经坐了三年了。

    肖蝶则一直坐在元宪洲身后。

    换了往常的话,每一堂课元宪洲的腋下都会留下几块儿青紫。

    可今天肖蝶却出奇的沉默安静。

    或许她敏锐的感觉到元宪洲并不是那个少年,而是住在这个少年体内的五十岁男人。

    元宪洲以为自己是过来人了,初升高的课程稍微复习一下就应该能完全掌握。可几堂课下来却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虽然五十岁人的脑子理解力增强,可杂念也多。学习的能力反而不如十五岁的少年。

    在八三年的时候,初升高的升学率跟三十年后高考的升学率差不多。

    元宪洲所在的是优秀班级,全班有六十多名同学,最后考上全日制高中的只有二十多名。而其它的不太好的班级,升学率就更低了。

    昨天晚上的时候,元宪洲曾一度想:干脆初中就下来当个体户算了,利用自己未卜先知的本领,在三十岁以前就成为百万富翁。把前世所遭受的憋屈、惶恐统统都一扫而光。

    可坐到课堂上之后,元宪洲又不甘心了。在那个年代,大学生是百里挑一,是天之骄子,更是家庭的骄傲。他怎么可以轻易放弃这次机会?再说真正的创业致富的机会是九十年代初,而不是当下。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不能考上大学,如果不能与肖蝶在bj相遇,他就无法阻止那场悲剧的发生。

    元宪洲以为肖蝶变得沉默安静了,可她的顽劣的本性很快就恢复了。

    第三堂课下课后,他刚走出教室,突然又被肖蝶夹在腋下了,继续弹他的脑壳。

    元宪洲在她咯吱窝下挣扎着,脑袋摩擦到她少女的微乳,突然感到浑身不自在。我的天呐!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还有感觉了?

    十五岁的元宪洲跟同龄人比起来,属于发育迟缓的。他甚至到十八九岁的时候才对男女那方面的事情有了一丁点的想法。由于生物课程学的不好,再加上好奇心不太强,在22岁以前,他一度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人他妈**拉出来的。

    虽然说生理决定心理,可心理对生理肯定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毕竟,元宪洲是一个食髓知味的50岁的老男人。

    而这个五十老男人拥有的却是十五岁的,朝气蓬勃的,不知疲倦的身体。

    元宪洲从肖蝶咯吱窝下挣扎出来的时候,抬头却发现章明俊在不远处投来嫉妒的目光,顿时大吃一惊:原来这小子喜欢肖蝶!

    元宪洲瞬间有了想帮章明俊撮合的想法,内心深处他是想摆脱肖蝶。虽然肖蝶撩拨起他那方面的欲望,可作为一个五十岁的男人,元宪洲根本不是个恋童癖,甚至没有一丁点萝莉情结。

    但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知道,在接下来的十几二十年里,章明俊的人生将劣迹斑斑。

    元宪洲觉得自己就像《阿凡达》里面的主人公那样,刚获得一副新的身体,如果想完全操控自如,还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

    每到课间的时候,他就抓紧时间,来到单双杠跟前,小心翼翼地锻炼一会儿。

    刚游了一会儿双杠,元宪洲突然想起:徐艳秋这会儿应该也在学校啊!

    那个给我家,给了我一双儿女的女人她少女时代是什么样子?

    刚结婚的时候,徐艳秋说过她在初中就见过元宪洲,但元宪洲对她却没有印象。或许因为她是成绩差的的学生,没法引起元宪洲的注意。

    徐艳秋比元宪洲大两岁,留了两次级后跟元宪洲一个年级。元宪洲在一班儿,她在七班儿,就是离厕所不远的那个班级。

    元宪洲跳下双杠,向七班跑去。

    来到七班的窗户前,元宪洲挨个窗户向里张望着,仔细打量每个女孩子。好在他的面相一看就不像是勾搭女生那种,所以里面的人也见怪不怪了。

    但元宪洲从前排一直打量到后排,把七班的女生看了个遍,也没发现长得跟徐艳秋近似的。

    或许她跟其他差等生一样期末考试就不来了。

    直到铃声响起后,元宪洲才不得不离开。

    上午最后一堂课是英语。元宪洲的英语从初中时就没学好,一直到高中,到大学可磕磕绊绊,甚至差点没拿到学士学位

    所以,这一堂课元宪洲必须认真听讲。

    但听了一会儿,他的杂念就冒出来了。

    英语老师从身旁走过时,他右后方的两个差学生在嘀咕着什么,好像在猜颜色。

    十五岁的元宪洲肯定是听不懂的,五十岁的元宪洲却一下就听懂了。

    英语老师教边薇薇,是个南方人,大专毕业后分配到北方。她是个非常爱美的女子,几乎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元宪洲偶尔听大人们说这女子腿长得很直。但那时的元宪洲也搞不懂什么直不直的。

    现在看来,还真是没错啊。不仅直,而且肌肤细腻,闪动着耀眼的光芒,用现代人的话来形容,就是满满的胶原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