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鹰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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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山!
山间的山洞内。
慕斯,以及霍华德等六位骑士都安静的坐着,山体上狂风呼啸,但是山洞内却是非常宁静。
“啊,睡的好香。”直到一位女士伸了伸懒腰,打了一个哈欠,风情万种的从山洞深处走了出来。
“小姐。”骑士们起身行礼道。
慕斯也站起来,对着爱丽丝小姐抚胸一礼。
如果巴顿领为一个王国,那么爱丽丝小姐就是一位公主,慕斯,甘道尔作为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其实是爱丽丝小姐的臣属。
慕斯想与爱丽丝交往是一回事,对爱丽丝保持尊敬是另外一回事。
“咦,路德,庞贝呢?”爱丽丝发现路德不见了,顿时有些惊奇道。
“庞贝的下一代骑士是个不服输的小家伙,他说要登上山顶,已经出发半个小时了。”霍华德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其他中年骑士也是如此。
慕斯也跟着笑了笑,没有说话。但是他心中也同样是认为路德不可能成功的。
同样是初级骑士,尽管路德比他提早晋级为骑士,斗气与肉体比他强横,但他栽倒在了这里,所以他不相信路德能成功。
“有趣的家伙。”爱丽丝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我们也出发。”爱丽丝随即对霍华德骑士说道。
“是。”
霍华德与其他三位中年骑士一起应了一声,追随着爱丽丝小姐一起踏出了山洞,继续登临鹰山。
而剩下两位中年骑士以及慕斯留了下来。
因为这两位中年骑士是甘道尔家的护卫骑士,保护慕斯才是第一任务。
当五个人一起踏出山洞的时候就可以看出他们与路德的不同了。路德需要时刻激发斗气形成护甲,并仍然朝不保夕,不时的会受伤。
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但是他们一行五人,却是轻而易举的在狂风之中前行。包括爱丽丝小姐在内,五人都至少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
山体外盘旋的狂风,被轻而易举的阻隔在了他们的斗气之外,所以他们的衣衫不像路德与慕斯一样,被狂风撕裂成了乞丐装。
四位中年骑士也就罢了,毕竟他们人到中年,成为一名中级骑士也不是让人吃惊的事情。
巴顿家又是属于大贵族,有中级骑士做护卫,那也不是稀奇的事情。
但是爱丽丝小姐,男爵家的长女,一位名声狼藉的风流女人,却也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这就有些让人侧目了。
闲话不提。
爱丽丝一行五人轻而易举的顶着狂风前行,速度很快,很快他们就追上了比他们先出发半个小时的路德。
前方,路德还在狂风之中咬牙前行,身上的衣服几乎成了布条,迎风飞舞。身上布满了细小的伤口,有些伤口流着鲜血。
身上的斗气忽闪忽灭,仿佛是风烛残年一样,随时可能熄灭。
但是路德还是不断的向上,向前。
“我明白了,他不是不服气,他是想借助这里的狂风,强化肉体与斗气。”爱丽丝绝美的脸蛋上,忽然露出了一抹郑重之色。
不复之前的游戏红尘。
因为现在的骑士都流行吃魔药来获得免疫能力,远古的方法已经渐渐消失在了普通人的面前。
所以爱丽丝不知道路德是为了获得免疫的能力,只以为路德只是在锻炼肉体,增强斗气。
但就算这样,也足够获得爱丽丝一行人的惊叹了。
“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以作战勇猛著称。听说老索尔更已经是一位高级骑士,而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能够孤身一人进入无尽深林内修炼,庞贝家的血统,门风都是极为强悍的啊。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那么强大,这不是偶然。”
霍华德骑士也感慨道。
他们根本不知道,路德是因为庞贝家太穷,只能自己修炼了。
否则能吃药,谁修炼啊。
爱丽丝一行人怀着钦佩的心情,没有打搅路德,而是越过了路德,继续前往山顶。
这座鹰山高达五千六百多米,更加上山体十分险峻,而且山体外布满狂风,越到山顶,狂风的威力越大。
当爱丽丝一伙人登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鹰山的山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锥形山峰,它是一个平顶,仿佛是被一剑劈开一样,山顶十分平滑。
而这么高的山峰上,是极为寒冷的,并且覆满了白雪。但是因为狂风的作用,山顶上没有一点积雪。
只有黑色的山体,默默承受着寒冷。
而在这光秃秃的山峰之上,却长满了一株株雪白的植物,植物的顶端,开着一朵朵雪白的花朵。
这些花朵如雪一般,呈六角形。
但是它不是白色的,而是透明的。
雪明花。
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只有鹰山等少数地方才能产出。这也是爱丽丝的目的。
除此之外,山顶上有还有十几头高山之鹰,其中有三头是小鹰个头不大,剩下十头则是个头巨大,身长有三四米,双翅展开,长度能有六七米。
这些应该是成年个体。
不管是成年高山之鹰还是幼崽,它们羽毛雪白,比白雪还要白,眼睛,爪子,嘴等都是金色的。
这是一种看起来非常美丽,神圣的魔兽。
“美丽的人类女孩,你造访鹰山可是为了雪明花?”一头巨鹰开口了,吐露出来的赫然是普鲁士语,也就是人类语言。
高山之鹰成年后的体魄已经很大,这头巨鹰更大,它身长就有六七米,翅膀没有张开,但是如果展开,可能有十几米。
显然,这位就是这群高山之鹰的王,鹰之王。
高山之鹰是一种守序生物,轻易不会对智慧种族出手。
但是这位鹰之王,却仍然是强大的可以,甚至可以轻易的消灭掉人类中普通的称号骑士的存在。
这样的生物在面对普通存在的时候,都会形成一种压力。
此刻,追随爱丽丝而来的四位中级骑士,都已经纷纷低下了头,不敢看向这位鹰之王。
卑微的仿佛是蚂蚁。
而能否获得雪明花,全靠人品。
高山之鹰是守序生物,它们有辨别善恶的能力。
没错,高山之鹰喜欢好人,不管是人也好,其他智慧种族也好,只要是善良的人,它们都很喜欢。
但不是每一个善良的人,都能获得雪明花。
能否获得雪明花,还要看高山之鹰的心情。
简单的来说,就是运气。
“是的,希望伟大如您的鹰之王,能赐予我一朵雪明花。”出乎意料,爱丽丝在面对鹰之王的时候,表现出来的镇定,远远超过护卫她的家族骑士们。
她收敛了玩世不恭的表情,郑重的对着鹰之王行了一个屈膝礼。
.......
今天出趟远门,可能到晚上才能更新了。
鹰山!
山间的山洞内。
慕斯,以及霍华德等六位骑士都安静的坐着,山体上狂风呼啸,但是山洞内却是非常宁静。
“啊,睡的好香。”直到一位女士伸了伸懒腰,打了一个哈欠,风情万种的从山洞深处走了出来。
“小姐。”骑士们起身行礼道。
慕斯也站起来,对着爱丽丝小姐抚胸一礼。
如果巴顿领为一个王国,那么爱丽丝小姐就是一位公主,慕斯,甘道尔作为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其实是爱丽丝小姐的臣属。
慕斯想与爱丽丝交往是一回事,对爱丽丝保持尊敬是另外一回事。
“咦,路德,庞贝呢?”爱丽丝发现路德不见了,顿时有些惊奇道。
“庞贝的下一代骑士是个不服输的小家伙,他说要登上山顶,已经出发半个小时了。”霍华德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其他中年骑士也是如此。
慕斯也跟着笑了笑,没有说话。但是他心中也同样是认为路德不可能成功的。
同样是初级骑士,尽管路德比他提早晋级为骑士,斗气与肉体比他强横,但他栽倒在了这里,所以他不相信路德能成功。
“有趣的家伙。”爱丽丝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我们也出发。”爱丽丝随即对霍华德骑士说道。
“是。”
霍华德与其他三位中年骑士一起应了一声,追随着爱丽丝小姐一起踏出了山洞,继续登临鹰山。
而剩下两位中年骑士以及慕斯留了下来。
因为这两位中年骑士是甘道尔家的护卫骑士,保护慕斯才是第一任务。
当五个人一起踏出山洞的时候就可以看出他们与路德的不同了。路德需要时刻激发斗气形成护甲,并仍然朝不保夕,不时的会受伤。
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但是他们一行五人,却是轻而易举的在狂风之中前行。包括爱丽丝小姐在内,五人都至少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
山体外盘旋的狂风,被轻而易举的阻隔在了他们的斗气之外,所以他们的衣衫不像路德与慕斯一样,被狂风撕裂成了乞丐装。
四位中年骑士也就罢了,毕竟他们人到中年,成为一名中级骑士也不是让人吃惊的事情。
巴顿家又是属于大贵族,有中级骑士做护卫,那也不是稀奇的事情。
但是爱丽丝小姐,男爵家的长女,一位名声狼藉的风流女人,却也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这就有些让人侧目了。
闲话不提。
爱丽丝一行五人轻而易举的顶着狂风前行,速度很快,很快他们就追上了比他们先出发半个小时的路德。
前方,路德还在狂风之中咬牙前行,身上的衣服几乎成了布条,迎风飞舞。身上布满了细小的伤口,有些伤口流着鲜血。
身上的斗气忽闪忽灭,仿佛是风烛残年一样,随时可能熄灭。
但是路德还是不断的向上,向前。
“我明白了,他不是不服气,他是想借助这里的狂风,强化肉体与斗气。”爱丽丝绝美的脸蛋上,忽然露出了一抹郑重之色。
不复之前的游戏红尘。
因为现在的骑士都流行吃魔药来获得免疫能力,远古的方法已经渐渐消失在了普通人的面前。
所以爱丽丝不知道路德是为了获得免疫的能力,只以为路德只是在锻炼肉体,增强斗气。
但就算这样,也足够获得爱丽丝一行人的惊叹了。
“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以作战勇猛著称。听说老索尔更已经是一位高级骑士,而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能够孤身一人进入无尽深林内修炼,庞贝家的血统,门风都是极为强悍的啊。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那么强大,这不是偶然。”
霍华德骑士也感慨道。
他们根本不知道,路德是因为庞贝家太穷,只能自己修炼了。
否则能吃药,谁修炼啊。
爱丽丝一行人怀着钦佩的心情,没有打搅路德,而是越过了路德,继续前往山顶。
这座鹰山高达五千六百多米,更加上山体十分险峻,而且山体外布满狂风,越到山顶,狂风的威力越大。
当爱丽丝一伙人登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鹰山的山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锥形山峰,它是一个平顶,仿佛是被一剑劈开一样,山顶十分平滑。
而这么高的山峰上,是极为寒冷的,并且覆满了白雪。但是因为狂风的作用,山顶上没有一点积雪。
只有黑色的山体,默默承受着寒冷。
而在这光秃秃的山峰之上,却长满了一株株雪白的植物,植物的顶端,开着一朵朵雪白的花朵。
这些花朵如雪一般,呈六角形。
但是它不是白色的,而是透明的。
雪明花。
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只有鹰山等少数地方才能产出。这也是爱丽丝的目的。
除此之外,山顶上有还有十几头高山之鹰,其中有三头是小鹰个头不大,剩下十头则是个头巨大,身长有三四米,双翅展开,长度能有六七米。
这些应该是成年个体。
不管是成年高山之鹰还是幼崽,它们羽毛雪白,比白雪还要白,眼睛,爪子,嘴等都是金色的。
这是一种看起来非常美丽,神圣的魔兽。
“美丽的人类女孩,你造访鹰山可是为了雪明花?”一头巨鹰开口了,吐露出来的赫然是普鲁士语,也就是人类语言。
高山之鹰成年后的体魄已经很大,这头巨鹰更大,它身长就有六七米,翅膀没有张开,但是如果展开,可能有十几米。
显然,这位就是这群高山之鹰的王,鹰之王。
高山之鹰是一种守序生物,轻易不会对智慧种族出手。
但是这位鹰之王,却仍然是强大的可以,甚至可以轻易的消灭掉人类中普通的称号骑士的存在。
这样的生物在面对普通存在的时候,都会形成一种压力。
此刻,追随爱丽丝而来的四位中级骑士,都已经纷纷低下了头,不敢看向这位鹰之王。
卑微的仿佛是蚂蚁。
而能否获得雪明花,全靠人品。
高山之鹰是守序生物,它们有辨别善恶的能力。
没错,高山之鹰喜欢好人,不管是人也好,其他智慧种族也好,只要是善良的人,它们都很喜欢。
但不是每一个善良的人,都能获得雪明花。
能否获得雪明花,还要看高山之鹰的心情。
简单的来说,就是运气。
“是的,希望伟大如您的鹰之王,能赐予我一朵雪明花。”出乎意料,爱丽丝在面对鹰之王的时候,表现出来的镇定,远远超过护卫她的家族骑士们。
她收敛了玩世不恭的表情,郑重的对着鹰之王行了一个屈膝礼。
.......
今天出趟远门,可能到晚上才能更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