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再会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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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再会大明星
李贺吃完饭就闪人了,他要回去好好学习。
师兄的郑重其事仿佛一记耳光,让他彻彻底底清醒过来,他知道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贪玩。
一行三人抵达洪都体育馆时,凌霄没想到会遇见熟人:体育馆外守门的安保人员,赫然都是沈家的保镖。
“他们怎么会在这里?”被保镖恭敬地让进来,凌霄满脸不解道。
“雪滢之前遇到一些麻烦。”
沈暮云看了他一眼,无奈说道:“本来想着,在洪都这几天让你保护她……我只能从家里调些人过来,毕竟是我主动要帮忙的。”
凌霄撇撇嘴不置可否,他才不会给那个女人当保镖:“对了……怎么搞得她好像很了不起似的,出门还得有人保护。”
“死土……”
发现凌霄用愤怒的眼神盯着自己,二小姐赶紧改口:“笨蛋!你该不会不知道雪滢姐是什么人吧?”
“我知道,女人。”凌霄哼哼道。
“你……无知!”
“我干嘛要知道她是谁啊?她是谁跟我有关系吗?”凌霄嗤之以鼻,他才不在乎对方是谁。
“你这话要是说给别人听,别人一定觉得你是精神病。”
“你才神经病!”
“不是吗?”
沈霓裳满脸鄙夷的瞥了他一眼,昂着头说道:“连最出名的新生代歌手都不认识,还不承认自己是土鳖?”
说到偶像话就停不下来了,二小姐开始眉飞色舞的讲述,有关江雪滢各种辉煌耀眼的成就。
不过,沈霓裳还真没有言过其实,江雪滢确实非常出名。
只可惜……
凌霄对娱乐圈的种种,本身就一点都不感兴趣,况且他以前一直待在山上,就算想了解也没那个途径。
即便他在看电视的时候,也不会在娱乐频道上多停留,因此直到二小姐说出来,他才知道江雪滢是个明星。
江雪滢的名气有多大?
这么说吧,整个炎黄从十几岁到三四十岁的人,至少有一半以上听过她的歌,听说过她的名字!
五年前,她通过青歌赛选拔一举成名,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国内,炙手可热的歌坛新秀。
她不是第一个把炎黄古典音乐,跟现代流行歌曲结合起来的歌手。
但是!
她却是第一个把古典和流行结合起来,并创造出独属于自己风格,让这种曲风流传到大江南北的歌手。
说白了,以前也有人走类似的风格,却没有人能真正大红大紫,没有人能红到她这种程度。
到底有多红?
连续三年唱片销售全国前三!
她的歌曲在广场舞上出现频率居高不下!
演唱会上座率从不低于80%!
网络票选最强歌手榜上,她始终没达到过第三名——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在整个炎黄流行音乐圈子里,她已经成为绝对的风向标,能够跟她匹敌的歌手不足一掌之数。
虽然沈霓裳家世不凡,但她毕竟是个年轻小姑娘,她也有喜欢的偶像明星——江雪滢就是她的偶像。
只可惜,不管她把江雪滢说得多厉害,或者说江雪滢确实很厉害,对凌霄而言依然等于零。
那又怎么样呢?
她再出名再牛气冲天,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凌霄,其实……雪滢挺不错的。”
看到凌霄无动于衷的样子,沈暮云低声说道:“你看,你甩了她一身水,她不也没计较吗?我知道她那个助理有点过分,说到底就是因为雪滢太出名,身为助理有点飘飘然骄纵了些,但这并不能代表雪滢的人品不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
“我又不求她什么,干嘛要跟她做朋友?行了行了,我保证不主动跟她过不去,这总行了吧?”
凌霄不想驳了师妹的面子,不过他打心眼里,一点都不想跟江雪滢做朋友,他本就不是喜欢交朋友的人。
洪都体育馆非常大。
体育馆拥有超过15000个座位,但凡有明星来江州省举办演唱会,这里都是他们的不二之选。
当然,在歌坛没有足够人气的歌手,根本不敢在这里举办演唱会:这种大规模演唱会成本不菲,如果号召力不够上座率太低,还不得亏到吐血?不过对于江雪滢来说,上座率从来都不是问题。
这不。
十天前开始对外售票,总共15000多张演唱会门票,如今只剩下不足3000张,明晚演唱会之前肯定还能卖出一些。
今天是最后一场彩排,为了尽可能做到完美,彩排放在了体育馆现场。虽然这意味着多支付一天包场费用,但是现场彩排会让所有参加演出的工作人员,更容易适应这个陌生的舞台。
灯光师。
音响师。
场务。
所有工作人员正在做准备。
这边凌霄一行刚走到舞台下面,就看到三个人快步迎来,除了江雪滢和英姐之外,还有一个很帅气的年轻男子。
对了!
必须介绍一下他。
江雪滢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名气,跟这个男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是不可分割的搭档。
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男人做搭档,很可能就没有今天的江雪滢——他的名字叫梁中旭。
把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融合,只有一个会唱歌的歌手显然不够,同时还需要一个熟知古典乐器,给出完美古乐器配音的乐师,梁中旭正是这么一个重要的存在。这也是江雪滢在过去的几年里,始终坚持把所有收入,跟梁中旭五五分账的原因,因为她很清楚这个搭档的重要性。
梁中旭看似跟沈家姐妹认识,带着儒雅的微笑打招呼。
“凌先生,上次真的很抱歉,得罪的地方请包涵。”英姐满脸诚挚的道歉。
“你骂我我也骂了你,扯平了,至于道歉就免了吧。”凌霄撇嘴。
道歉?
他才不认为对方是真心道歉。
英姐之所以道歉,还不是因为自己和师妹的关系,因为她不敢招惹沈家?换成那些没有背景的普通人,你能指望她主动道歉吗?既然如此,这种道歉对他而言毫无意义,他不需要。
像那种碍于情面握手言和的事,凌霄是从来不会做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何必为了所谓的场面委屈自己?
英姐被弄得下不了台,却也不敢再招惹凌霄,只能红着脸退到一旁。
“凌霄!”沈暮云赶紧拉了拉他的衣袖。
“干嘛?”
凌霄才不在乎,哼道:“我不会为了谁改变自己,更不可能表里不一,为了面子对不喜欢的人笑脸相迎。”
沈暮云恨不得抽自己耳光。
干嘛要去阻止他啊?
自己早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越阻止只会让他越生气,说出更不好听的话,不是适得其反吗?
“雪滢姐,他就这死样子,别跟他计较。”沈霓裳挽着江雪滢的手。
“没事。”
江雪滢瞄了凌霄一眼,轻笑道:“通常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很大,我能理解。”
她有点生气了。
上次事后她跟英姐说过,让英姐以后别太骄纵,所以今天英姐主动道歉,结果怎么样呢?
他不给英姐下台阶的机会,不就等于不给自己面子?
她这句话表面上是在夸凌霄有本事,言外之意却是在告诉凌霄:如果没本事就别那么大脾气。
“没必要拐弯抹角。”
凌霄当即听出了画外音,撇嘴冷笑道:“我有没有本事不用让你知道,你有没有本事我也没兴趣知道——我就是陪暮云过来的,你们爱干嘛干嘛,当我不存在就行了,反正我也当你们不存在。”
更直接!
更尖锐!
更不给面子!
江雪滢快被气死了,在娱乐圈混了这么久,什么样的人她都见过,还从没见过这么狂的混蛋!
其实也难怪,她刚出道就红透半边天,一下子被捧上了云端,绝大多数人都把她当成女神。即便是那些对很多明星而言,身份地位不凡的高官富豪,也因为某些原因给她几分面子。
她何曾被人如此轻视,甚至无视过?
“凌先生是吧?”
看到江雪滢气得俏脸煞白,梁中旭立马坐不住了,笑眯眯的对凌霄说道:“对女士这么尖锐刻薄,好像不是绅士所为吧?”
“绅士是什么?能吃吗?”凌霄盯着他问道。
“呵呵……既然凌先生听不懂‘绅士’这个词,我可以说得更通俗一点——男人不应该对女士太刻薄。”
“你是想让我对你刻薄吗?”
“凌先生是客人,我不会跟你起冲突。”
“我明白了。”
凌霄一副很明白的神情,说道:“你的意思是说,你有能力把我打得满地找牙,但碍于我是客人才不动手,是吗?”
天啊!
这特么是什么人啊?
有这样死缠烂打不讲道理的吗?自己已经很给他面子了,他却揪住不住,真当自己怕他吗?
“看来凌先生对自己的能力很自信。”梁中旭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是啊……你想跟我动手吗?”
“你够了没有?”
沈霓裳一把拉住他,转而对梁中旭叫道:“梁大哥,你别上当!别跟他动手,他会打死你的,十个你绑一块也不是他的对手——死土鳖!你有完没完啊?难道除了用武力欺负人,你就不会干点正事?”
这话让凌霄不爽了,什么叫只会用武力欺负人?
先是那个欺软怕硬的死老女人,因为害怕沈家才虚伪的道歉,然后那个姓江的死丫头明赞暗讽,接着这个小白脸又帮她出头——明明是他们行事不光明,一个个都虚伪的要命好不好?
狠狠瞪了沈霓裳一眼,他转身走向不远处的座位:“从现在开始都当我不存在,别招惹我!”
第124章再会大明星
李贺吃完饭就闪人了,他要回去好好学习。
师兄的郑重其事仿佛一记耳光,让他彻彻底底清醒过来,他知道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贪玩。
一行三人抵达洪都体育馆时,凌霄没想到会遇见熟人:体育馆外守门的安保人员,赫然都是沈家的保镖。
“他们怎么会在这里?”被保镖恭敬地让进来,凌霄满脸不解道。
“雪滢之前遇到一些麻烦。”
沈暮云看了他一眼,无奈说道:“本来想着,在洪都这几天让你保护她……我只能从家里调些人过来,毕竟是我主动要帮忙的。”
凌霄撇撇嘴不置可否,他才不会给那个女人当保镖:“对了……怎么搞得她好像很了不起似的,出门还得有人保护。”
“死土……”
发现凌霄用愤怒的眼神盯着自己,二小姐赶紧改口:“笨蛋!你该不会不知道雪滢姐是什么人吧?”
“我知道,女人。”凌霄哼哼道。
“你……无知!”
“我干嘛要知道她是谁啊?她是谁跟我有关系吗?”凌霄嗤之以鼻,他才不在乎对方是谁。
“你这话要是说给别人听,别人一定觉得你是精神病。”
“你才神经病!”
“不是吗?”
沈霓裳满脸鄙夷的瞥了他一眼,昂着头说道:“连最出名的新生代歌手都不认识,还不承认自己是土鳖?”
说到偶像话就停不下来了,二小姐开始眉飞色舞的讲述,有关江雪滢各种辉煌耀眼的成就。
不过,沈霓裳还真没有言过其实,江雪滢确实非常出名。
只可惜……
凌霄对娱乐圈的种种,本身就一点都不感兴趣,况且他以前一直待在山上,就算想了解也没那个途径。
即便他在看电视的时候,也不会在娱乐频道上多停留,因此直到二小姐说出来,他才知道江雪滢是个明星。
江雪滢的名气有多大?
这么说吧,整个炎黄从十几岁到三四十岁的人,至少有一半以上听过她的歌,听说过她的名字!
五年前,她通过青歌赛选拔一举成名,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国内,炙手可热的歌坛新秀。
她不是第一个把炎黄古典音乐,跟现代流行歌曲结合起来的歌手。
但是!
她却是第一个把古典和流行结合起来,并创造出独属于自己风格,让这种曲风流传到大江南北的歌手。
说白了,以前也有人走类似的风格,却没有人能真正大红大紫,没有人能红到她这种程度。
到底有多红?
连续三年唱片销售全国前三!
她的歌曲在广场舞上出现频率居高不下!
演唱会上座率从不低于80%!
网络票选最强歌手榜上,她始终没达到过第三名——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在整个炎黄流行音乐圈子里,她已经成为绝对的风向标,能够跟她匹敌的歌手不足一掌之数。
虽然沈霓裳家世不凡,但她毕竟是个年轻小姑娘,她也有喜欢的偶像明星——江雪滢就是她的偶像。
只可惜,不管她把江雪滢说得多厉害,或者说江雪滢确实很厉害,对凌霄而言依然等于零。
那又怎么样呢?
她再出名再牛气冲天,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凌霄,其实……雪滢挺不错的。”
看到凌霄无动于衷的样子,沈暮云低声说道:“你看,你甩了她一身水,她不也没计较吗?我知道她那个助理有点过分,说到底就是因为雪滢太出名,身为助理有点飘飘然骄纵了些,但这并不能代表雪滢的人品不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
“我又不求她什么,干嘛要跟她做朋友?行了行了,我保证不主动跟她过不去,这总行了吧?”
凌霄不想驳了师妹的面子,不过他打心眼里,一点都不想跟江雪滢做朋友,他本就不是喜欢交朋友的人。
洪都体育馆非常大。
体育馆拥有超过15000个座位,但凡有明星来江州省举办演唱会,这里都是他们的不二之选。
当然,在歌坛没有足够人气的歌手,根本不敢在这里举办演唱会:这种大规模演唱会成本不菲,如果号召力不够上座率太低,还不得亏到吐血?不过对于江雪滢来说,上座率从来都不是问题。
这不。
十天前开始对外售票,总共15000多张演唱会门票,如今只剩下不足3000张,明晚演唱会之前肯定还能卖出一些。
今天是最后一场彩排,为了尽可能做到完美,彩排放在了体育馆现场。虽然这意味着多支付一天包场费用,但是现场彩排会让所有参加演出的工作人员,更容易适应这个陌生的舞台。
灯光师。
音响师。
场务。
所有工作人员正在做准备。
这边凌霄一行刚走到舞台下面,就看到三个人快步迎来,除了江雪滢和英姐之外,还有一个很帅气的年轻男子。
对了!
必须介绍一下他。
江雪滢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名气,跟这个男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是不可分割的搭档。
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男人做搭档,很可能就没有今天的江雪滢——他的名字叫梁中旭。
把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融合,只有一个会唱歌的歌手显然不够,同时还需要一个熟知古典乐器,给出完美古乐器配音的乐师,梁中旭正是这么一个重要的存在。这也是江雪滢在过去的几年里,始终坚持把所有收入,跟梁中旭五五分账的原因,因为她很清楚这个搭档的重要性。
梁中旭看似跟沈家姐妹认识,带着儒雅的微笑打招呼。
“凌先生,上次真的很抱歉,得罪的地方请包涵。”英姐满脸诚挚的道歉。
“你骂我我也骂了你,扯平了,至于道歉就免了吧。”凌霄撇嘴。
道歉?
他才不认为对方是真心道歉。
英姐之所以道歉,还不是因为自己和师妹的关系,因为她不敢招惹沈家?换成那些没有背景的普通人,你能指望她主动道歉吗?既然如此,这种道歉对他而言毫无意义,他不需要。
像那种碍于情面握手言和的事,凌霄是从来不会做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何必为了所谓的场面委屈自己?
英姐被弄得下不了台,却也不敢再招惹凌霄,只能红着脸退到一旁。
“凌霄!”沈暮云赶紧拉了拉他的衣袖。
“干嘛?”
凌霄才不在乎,哼道:“我不会为了谁改变自己,更不可能表里不一,为了面子对不喜欢的人笑脸相迎。”
沈暮云恨不得抽自己耳光。
干嘛要去阻止他啊?
自己早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越阻止只会让他越生气,说出更不好听的话,不是适得其反吗?
“雪滢姐,他就这死样子,别跟他计较。”沈霓裳挽着江雪滢的手。
“没事。”
江雪滢瞄了凌霄一眼,轻笑道:“通常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很大,我能理解。”
她有点生气了。
上次事后她跟英姐说过,让英姐以后别太骄纵,所以今天英姐主动道歉,结果怎么样呢?
他不给英姐下台阶的机会,不就等于不给自己面子?
她这句话表面上是在夸凌霄有本事,言外之意却是在告诉凌霄:如果没本事就别那么大脾气。
“没必要拐弯抹角。”
凌霄当即听出了画外音,撇嘴冷笑道:“我有没有本事不用让你知道,你有没有本事我也没兴趣知道——我就是陪暮云过来的,你们爱干嘛干嘛,当我不存在就行了,反正我也当你们不存在。”
更直接!
更尖锐!
更不给面子!
江雪滢快被气死了,在娱乐圈混了这么久,什么样的人她都见过,还从没见过这么狂的混蛋!
其实也难怪,她刚出道就红透半边天,一下子被捧上了云端,绝大多数人都把她当成女神。即便是那些对很多明星而言,身份地位不凡的高官富豪,也因为某些原因给她几分面子。
她何曾被人如此轻视,甚至无视过?
“凌先生是吧?”
看到江雪滢气得俏脸煞白,梁中旭立马坐不住了,笑眯眯的对凌霄说道:“对女士这么尖锐刻薄,好像不是绅士所为吧?”
“绅士是什么?能吃吗?”凌霄盯着他问道。
“呵呵……既然凌先生听不懂‘绅士’这个词,我可以说得更通俗一点——男人不应该对女士太刻薄。”
“你是想让我对你刻薄吗?”
“凌先生是客人,我不会跟你起冲突。”
“我明白了。”
凌霄一副很明白的神情,说道:“你的意思是说,你有能力把我打得满地找牙,但碍于我是客人才不动手,是吗?”
天啊!
这特么是什么人啊?
有这样死缠烂打不讲道理的吗?自己已经很给他面子了,他却揪住不住,真当自己怕他吗?
“看来凌先生对自己的能力很自信。”梁中旭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是啊……你想跟我动手吗?”
“你够了没有?”
沈霓裳一把拉住他,转而对梁中旭叫道:“梁大哥,你别上当!别跟他动手,他会打死你的,十个你绑一块也不是他的对手——死土鳖!你有完没完啊?难道除了用武力欺负人,你就不会干点正事?”
这话让凌霄不爽了,什么叫只会用武力欺负人?
先是那个欺软怕硬的死老女人,因为害怕沈家才虚伪的道歉,然后那个姓江的死丫头明赞暗讽,接着这个小白脸又帮她出头——明明是他们行事不光明,一个个都虚伪的要命好不好?
狠狠瞪了沈霓裳一眼,他转身走向不远处的座位:“从现在开始都当我不存在,别招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