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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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晗看到小金猫拼命挖的植物,上面生长着掌状的复叶,小叶是椭圆形的,便觉得有些眼熟。他略带迟疑地道: “小草,你家猫儿成精了吧?居然认得人参?”
“人参?你是说小汤圆挖的是一棵人参?”余小草从小补天石激动的情绪中,预感到这株人参定然不凡,可能要超过一百年!百年人参……发达了!!
余小草几步窜上去,从背篓中取了一把小铲子,小心翼翼地帮小金猫挖起人参来。没多久,一株高约三四十厘米,仿若人形的人参,被挖了出来。
赵晗声音中带着激动:“这株野参至少要超过百年!传说,人参百年修炼成人形,五百年生出五官,超越千年的话就能生出灵智来!这株人参已具人形,隐隐能看出五官来——小草,你挖到的这株人参堪称参中之王呀!”
小金猫甩甩爪子上的泥土,跳到小草的手上,小爪子抱住那株人参,一脸陶醉:【好浓的灵气呀!让我一次吸个够!!】
“小心!”赵晗眼疾手快地把小猫儿抓在手上,任凭它怎么挣扎都不放开,“这可是无价之宝,别让你家猫儿糟蹋了!”
余小草好笑地看着被赵晗抓在手中露出利齿威胁他的小补天石,给它一个安抚的眼神,心中跟它交流道:“别急啊,人参又不会跑,回到家再说!”
【这个该死的人类,如果不看在他帮助过你的份上,本神石早就把他撕成碎片了!】小补天石张牙舞爪的样子,在别人看来不过虚张声势而已。
赵晗觉得小家伙挺可爱,用手揉了揉它毛茸茸的脑袋,一不小心被炸毛的小猫挠出两道红红的印子。
“小汤圆,不许抓人哦!”小草赶忙把小金猫从赵晗手中解救出来。
小补天石恢复自由后,利落地翻身跳到小草的肩膀上,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冲着赵晗愤怒地吼叫了几声。赵晗听起来,不过是小奶猫奶声奶气的撒娇声而已。
余小草把人参用草叶裹了几下,悄悄洒了几滴灵石水帮它保鲜。这可是宝贝呀,老值钱喽!可得好好保存呀!
望山跑死马,看着山不高,可攀爬起来也不太容易。好在余小草经过大半年的灵石水洗礼,身体非往日可比拟,又有赵晗时不时地照应一下,俩人很快就翻越了这座山丘。
“哇!这就是你说的芦苇荡?”余小草被眼前美丽的景象所沉醉。
崇山掩映之中一片宁静而碧绿的湖泊映入眼帘,整片整片的芦苇围绕在湖岸边,一轮红日透过芦苇丛倒影在清澈的湖水中。
水面水汽升腾,袅袅地笼罩着整个池塘,不远处还有一棵叫不上名的树,枝条伸展,树干挺立,在这雾气氤氲的包围下,仿佛就是天上的仙境一般。
那冬日留存的芦苇,苇絮就象成群的仙鹤的羽毛飘洒在半空中。细看芦苇丛,一抹抹葱绿的嫩苇破土而出,透出蓬勃的生机。周围有许多不知名的鸟儿在树枝上嬉笑、玩耍,不时歪着脑袋打量两位不速之客……
赵晗上前一步,跟余小草并肩而立,远眺这片宁静的世外桃源:“是啊!这片芦苇荡三面环山,高耸的峭壁挡住了北方凛冽的寒风,哪怕是寒冬腊月,这里也温暖如春。许多早归的候鸟,春日里都会在此地停留休憩。”
“看!那边有野鸭子!!我们找找附近有没有野鸭蛋!!”余小草兴奋起来,一头扎进了芦苇丛中。
赵晗顺着小草指着的方向看去,嘴角狠狠地抽了几下。他三两步赶上小草,保护在她的左右,憋着笑道:“小草,你认识大雁吗?”
“大雁?当然见过!不过,雁群飞在天上,太高远,看不清大雁到底长什么模样!晗哥,你不会也不认得大雁吧?那咱们怎么捕捉大雁呀!!”余小草目光在草丛中巡视着,嘴里也没闲着。
赵晗哧哧地笑出声来,他在小草疑惑的目光中,指着刚刚被她称作“野鸭”的动物,露出洁白的牙齿:“那就是大雁!野鸭样子跟家鸭相似,雄鸭头上长着绿色的羽毛,所以也叫绿头鸭。而大雁,羽毛紫褐色,腹部白色,嘴扁平,腿短,趾间有蹼,一般群居于水边。飞行的时候排列成行……”
余小草透过芦苇丛,仔细地看了大雁一眼,瘪瘪嘴道:“什么嘛!我看着也挺像鸭子的呀!!好啦,你说是大雁就大雁吧!要是逮错了,知府公子把你打出来,可别怪我头上……”
听着小姑娘的碎碎念,赵晗好笑地摇摇头,从背后取过特制的长弓,拿了一根羽箭,朝着最近的一只大雁瞄准……
“等会,等会儿!”余小草忙出手压下他的弓箭,皱着眉道,“人家知府公子过雁礼,必须活的大雁吧?要是你一不小心给射死了,不白忙活一场?”
“大雁的警觉性高,常人轻易靠近不了。它们又生活在水里,不用弓箭怎么抓?我的箭法好,只要射中大雁的翅膀,它就跑步掉了!”赵晗信心满满地又举起了弓箭。
余小草还是不同意:“受伤的大雁,拿出去也不好看呀!待我再想想办法!”
野生大雁群居而生,警觉性又高,很难捕猎。因此,许多人家过雁礼时,就用鹅来替代。
知府公子相中的未婚妻,乃是京中京兆尹的幺女,父亲是位高权重的京官,知府大人自然想把三书六礼做到尽善尽美,免得被亲家看不起。所以,距离送雁礼的日子还有大半年,就四处张罗着寻找活雁。
可此时正是初春时节,雁群大都未曾北归,如果不是这片芦苇荡地势得天独厚,别说活雁了,就是雁毛都难寻到一根!
余小草沉思片刻,突然把手一拍,道:“我有个主意,不知道能不能成!”
赵晗看到小金猫拼命挖的植物,上面生长着掌状的复叶,小叶是椭圆形的,便觉得有些眼熟。他略带迟疑地道: “小草,你家猫儿成精了吧?居然认得人参?”
“人参?你是说小汤圆挖的是一棵人参?”余小草从小补天石激动的情绪中,预感到这株人参定然不凡,可能要超过一百年!百年人参……发达了!!
余小草几步窜上去,从背篓中取了一把小铲子,小心翼翼地帮小金猫挖起人参来。没多久,一株高约三四十厘米,仿若人形的人参,被挖了出来。
赵晗声音中带着激动:“这株野参至少要超过百年!传说,人参百年修炼成人形,五百年生出五官,超越千年的话就能生出灵智来!这株人参已具人形,隐隐能看出五官来——小草,你挖到的这株人参堪称参中之王呀!”
小金猫甩甩爪子上的泥土,跳到小草的手上,小爪子抱住那株人参,一脸陶醉:【好浓的灵气呀!让我一次吸个够!!】
“小心!”赵晗眼疾手快地把小猫儿抓在手上,任凭它怎么挣扎都不放开,“这可是无价之宝,别让你家猫儿糟蹋了!”
余小草好笑地看着被赵晗抓在手中露出利齿威胁他的小补天石,给它一个安抚的眼神,心中跟它交流道:“别急啊,人参又不会跑,回到家再说!”
【这个该死的人类,如果不看在他帮助过你的份上,本神石早就把他撕成碎片了!】小补天石张牙舞爪的样子,在别人看来不过虚张声势而已。
赵晗觉得小家伙挺可爱,用手揉了揉它毛茸茸的脑袋,一不小心被炸毛的小猫挠出两道红红的印子。
“小汤圆,不许抓人哦!”小草赶忙把小金猫从赵晗手中解救出来。
小补天石恢复自由后,利落地翻身跳到小草的肩膀上,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冲着赵晗愤怒地吼叫了几声。赵晗听起来,不过是小奶猫奶声奶气的撒娇声而已。
余小草把人参用草叶裹了几下,悄悄洒了几滴灵石水帮它保鲜。这可是宝贝呀,老值钱喽!可得好好保存呀!
望山跑死马,看着山不高,可攀爬起来也不太容易。好在余小草经过大半年的灵石水洗礼,身体非往日可比拟,又有赵晗时不时地照应一下,俩人很快就翻越了这座山丘。
“哇!这就是你说的芦苇荡?”余小草被眼前美丽的景象所沉醉。
崇山掩映之中一片宁静而碧绿的湖泊映入眼帘,整片整片的芦苇围绕在湖岸边,一轮红日透过芦苇丛倒影在清澈的湖水中。
水面水汽升腾,袅袅地笼罩着整个池塘,不远处还有一棵叫不上名的树,枝条伸展,树干挺立,在这雾气氤氲的包围下,仿佛就是天上的仙境一般。
那冬日留存的芦苇,苇絮就象成群的仙鹤的羽毛飘洒在半空中。细看芦苇丛,一抹抹葱绿的嫩苇破土而出,透出蓬勃的生机。周围有许多不知名的鸟儿在树枝上嬉笑、玩耍,不时歪着脑袋打量两位不速之客……
赵晗上前一步,跟余小草并肩而立,远眺这片宁静的世外桃源:“是啊!这片芦苇荡三面环山,高耸的峭壁挡住了北方凛冽的寒风,哪怕是寒冬腊月,这里也温暖如春。许多早归的候鸟,春日里都会在此地停留休憩。”
“看!那边有野鸭子!!我们找找附近有没有野鸭蛋!!”余小草兴奋起来,一头扎进了芦苇丛中。
赵晗顺着小草指着的方向看去,嘴角狠狠地抽了几下。他三两步赶上小草,保护在她的左右,憋着笑道:“小草,你认识大雁吗?”
“大雁?当然见过!不过,雁群飞在天上,太高远,看不清大雁到底长什么模样!晗哥,你不会也不认得大雁吧?那咱们怎么捕捉大雁呀!!”余小草目光在草丛中巡视着,嘴里也没闲着。
赵晗哧哧地笑出声来,他在小草疑惑的目光中,指着刚刚被她称作“野鸭”的动物,露出洁白的牙齿:“那就是大雁!野鸭样子跟家鸭相似,雄鸭头上长着绿色的羽毛,所以也叫绿头鸭。而大雁,羽毛紫褐色,腹部白色,嘴扁平,腿短,趾间有蹼,一般群居于水边。飞行的时候排列成行……”
余小草透过芦苇丛,仔细地看了大雁一眼,瘪瘪嘴道:“什么嘛!我看着也挺像鸭子的呀!!好啦,你说是大雁就大雁吧!要是逮错了,知府公子把你打出来,可别怪我头上……”
听着小姑娘的碎碎念,赵晗好笑地摇摇头,从背后取过特制的长弓,拿了一根羽箭,朝着最近的一只大雁瞄准……
“等会,等会儿!”余小草忙出手压下他的弓箭,皱着眉道,“人家知府公子过雁礼,必须活的大雁吧?要是你一不小心给射死了,不白忙活一场?”
“大雁的警觉性高,常人轻易靠近不了。它们又生活在水里,不用弓箭怎么抓?我的箭法好,只要射中大雁的翅膀,它就跑步掉了!”赵晗信心满满地又举起了弓箭。
余小草还是不同意:“受伤的大雁,拿出去也不好看呀!待我再想想办法!”
野生大雁群居而生,警觉性又高,很难捕猎。因此,许多人家过雁礼时,就用鹅来替代。
知府公子相中的未婚妻,乃是京中京兆尹的幺女,父亲是位高权重的京官,知府大人自然想把三书六礼做到尽善尽美,免得被亲家看不起。所以,距离送雁礼的日子还有大半年,就四处张罗着寻找活雁。
可此时正是初春时节,雁群大都未曾北归,如果不是这片芦苇荡地势得天独厚,别说活雁了,就是雁毛都难寻到一根!
余小草沉思片刻,突然把手一拍,道:“我有个主意,不知道能不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