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大帝皆从此出(求收藏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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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明媚,草木郁郁。
林三光着屁股找了半天,没找到吃的,反在草丛里看到几具死尸。
这些尸体有的穿着官兵服饰、有的穿着圣教教徒的白衣。
林三想了想,目前的局势好像是官兵占据优势,便扒了件兵服穿上,顺手抄起一柄长刀,又在众死尸身上搜刮了一番,收获一堆银子和铜钱,又收获了几个火折子。
直到把所有的包舔干净了,这才继续寻找野味。
找累了,就靠着小树林旁的大石头歇息一会。
虽然这是个吃人的世道,但吃人这种事,林三是决计不干的。
他还是向往香喷喷的野味。
正靠着大石头饿的眼冒金星,不知从哪儿窜出来来一只大白兔,像赶着投胎似的,急急忙忙地奔到跟前,眼看就要从他脚边窜过去,却突然折了个向朝树林中窜去,结果一头撞在了树桩上。
“咔嚓”一声脆响,
折颈而死。
林三跑过去一看,高兴的不得了:“我果然是气运之子,正饿的发昏,就收获了一只肥兔子!没想到宋人守株待兔的故事居然是真的!”
他拎着兔子一边往不远处小溪边走,一边得意扬扬地想:“要是每天等在这里就能收获一只兔子,那该多好啊。”
当然,这个念头也就是想想而已,他可没有宋人那么蠢。
林三给野兔去皮,去内脏、将头、脚、筋膜、洗净后,捞出兔肉控干,用一根削光的树枝穿上,寻来干柴生起火堆,架在上面炙烤。
很快,烤肉的香味四溢而出。林三顾不得烫嘴,胡乱吹了几口气,便是一顿风卷残云。
少顷,一脸满足的躺平在草地上,思绪纷飞。
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是青州微山湖上一家小等规模的鱼塘领主,俗称养鱼散户。他的父母早年离异,撇下他去了外地,天各一方,他自小便与爷爷相依为命。
这份有钱途的事业,正是十八岁时从年迈的爷爷手中接过来的。
当时高考失败,分数距离第三志愿还差四百多分,心灰意冷的他意识到自己不是块学习的料,便毅然回到了位于穷乡僻壤的老家,继承了家业。
一个鱼塘和一张网。
经过几年勤劳打拼,他顺利攒到了不菲身家,足足好几万块钱,这在农村已经是一笔巨款。
很快,林三便遇到了自己心仪的白月光——县城里一家酒楼老板娘的女儿。
靠着还算“优渥”的条件,两人迅速展开热恋,关系进展神速,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经过一番艰难的讨价还价,林三和岳母以688.88元一斤的价格达成协议。
彩礼总价68888元。
订货成功。
想到这里,林三嘴角勾起一个淡淡的弧度,又怀念美好的初恋,又切齿着人生的无常。
本来,按照正常的发展轨迹,这有盼头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但没想到人生无常,乐极总生悲。
在一个细雨绵绵的上午,林三和女朋友来到泰山,打算在极顶处玉皇庙前,给即将到来的美好日子许个愿。不曾想刚上到山顶,突然天降霹雳,把他轰下了悬崖。
在掉下悬崖的那一瞬间,林三心里涌出了强烈的遗憾和极度的不甘,同时还想起了网上流传很广的一句传说:
泰山底下,白骨累累,大帝皆从此出。
没想到有朝一日,穿越这种事也会找上自己。
林三又对不堪回首的前世遭遇愤慨了一番,念头便回到了原主的身上。
原主在沦为山贼王的准夫君之前,是个不第的落魄秀才,屡试不中,还将本就不富裕的家产折腾了个精光,最后不得不从京城乞讨而归,打算去投靠住在大明府大明湖畔的表妹。
不曾想,途中被圣教圣女唐赛儿一眼相中了内在美,给抓了壮丁。
突遭惊变,这让心里只有表妹,颇有文人傲骨的原主当场心态炸裂,表态誓死不从,嘴上还叫嚣着:
“你就算得到我的人,也得不到我的心!”
“大丈夫不受嗟来之妇!”
但在挨了几顿打后,便老老实实认了命,不过心里仍是无法接受成为山贼王的男人,于是就立下了第三个fiag。
思绪回归,林三幽幽叹了口气,想不通自己究竟和原主有哪一点像?老天居然把他安排到这么一个废物身上。
想来,被闪电送走的时候,原主是解脱的,这与他被闪电送走的心境完全相反。
但是没办法,即使再不情愿,来都来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天上的大月皎洁明亮,玉华朦胧。不远处,一阵密骤的脚步声在由远及近,快速靠近过来。
林三耳朵动了一下,一骨碌爬起来,刚抄刀在手,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衣的圣教教徒跑了过来。
看到前面大石头上站了个面目全非的持刀官兵,那圣教徒一怔,举起长剑就冲了过来。
“狗兵,去死!”
林三大吃一惊,连忙使出打鱼的本事,居高临下一顿乱砍,直砍到那教徒血肉模糊,这才停住手,靠在大石头上喘着粗气,心里充满了害怕。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尽管这是在异世,他所受的教育也不允许他成为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暴徒。
但在这个吃人的世道,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杀。
在杀与被杀之间,他能怎么选?
惊惧渐渐退却,林三看了看身上的官兵服饰,忽然觉得有些不妥。
虽然官兵目前看上去占据优势,但整个济州府是圣教的大本营,尤其是东平县,几乎人人皆匪。如此,穿着官兵服饰走来走去,岂不是等于在找死?
一想到被几千名白衣教徒追砍的场景,林三就不寒而栗,连忙到草丛里寻了件圣教的白衣套在兵服外面,做两手准备。
刚换好衣服回到大石头旁,便迎面撞到了两个官兵,一胖一瘦。
双方六目相对,气氛有些许尴尬。
林三赶在两人拔刀之前,光速脱下白衣,解释到:“慢着,慢着,两位差哥,如果说我不是白衣教反贼,也不是官兵,你们信么?”
胖官兵仔细打量了他一眼,点了点头:“信了!”
瘦官兵指了指地上的白衣教徒尸体:“白衣教不会杀白衣教的人,我二人正是追他到此。既然此贼人已被你杀死,那便没事了,告辞!”
说罢,二人转身就走。
刚转过身,胖官兵突然顿住身形,抬起手,惊叫道:“二弟,你觉得此人像不像被雷电劈死的那个反贼?”
瘦官兵一怔:“大哥,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是他,是他!”
两人连忙拔刀出鞘,急急转过身来。
打算笑纳这份不期而来的剿匪之功……
然后惨叫两声,浑身飙血栽倒在地,霎时气绝身亡。
林三擦了擦血淋淋的刀刃,深觉此地不可久留,四下观望一番,发现二三里外的小山顶上似乎有座破庙,便借着月光,深一脚浅一脚朝山上行去。
当然,临走之前,没忘把三个人的包都舔了个干净。
杀人不舔包,没的灵魂。
月光明媚,草木郁郁。
林三光着屁股找了半天,没找到吃的,反在草丛里看到几具死尸。
这些尸体有的穿着官兵服饰、有的穿着圣教教徒的白衣。
林三想了想,目前的局势好像是官兵占据优势,便扒了件兵服穿上,顺手抄起一柄长刀,又在众死尸身上搜刮了一番,收获一堆银子和铜钱,又收获了几个火折子。
直到把所有的包舔干净了,这才继续寻找野味。
找累了,就靠着小树林旁的大石头歇息一会。
虽然这是个吃人的世道,但吃人这种事,林三是决计不干的。
他还是向往香喷喷的野味。
正靠着大石头饿的眼冒金星,不知从哪儿窜出来来一只大白兔,像赶着投胎似的,急急忙忙地奔到跟前,眼看就要从他脚边窜过去,却突然折了个向朝树林中窜去,结果一头撞在了树桩上。
“咔嚓”一声脆响,
折颈而死。
林三跑过去一看,高兴的不得了:“我果然是气运之子,正饿的发昏,就收获了一只肥兔子!没想到宋人守株待兔的故事居然是真的!”
他拎着兔子一边往不远处小溪边走,一边得意扬扬地想:“要是每天等在这里就能收获一只兔子,那该多好啊。”
当然,这个念头也就是想想而已,他可没有宋人那么蠢。
林三给野兔去皮,去内脏、将头、脚、筋膜、洗净后,捞出兔肉控干,用一根削光的树枝穿上,寻来干柴生起火堆,架在上面炙烤。
很快,烤肉的香味四溢而出。林三顾不得烫嘴,胡乱吹了几口气,便是一顿风卷残云。
少顷,一脸满足的躺平在草地上,思绪纷飞。
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是青州微山湖上一家小等规模的鱼塘领主,俗称养鱼散户。他的父母早年离异,撇下他去了外地,天各一方,他自小便与爷爷相依为命。
这份有钱途的事业,正是十八岁时从年迈的爷爷手中接过来的。
当时高考失败,分数距离第三志愿还差四百多分,心灰意冷的他意识到自己不是块学习的料,便毅然回到了位于穷乡僻壤的老家,继承了家业。
一个鱼塘和一张网。
经过几年勤劳打拼,他顺利攒到了不菲身家,足足好几万块钱,这在农村已经是一笔巨款。
很快,林三便遇到了自己心仪的白月光——县城里一家酒楼老板娘的女儿。
靠着还算“优渥”的条件,两人迅速展开热恋,关系进展神速,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经过一番艰难的讨价还价,林三和岳母以688.88元一斤的价格达成协议。
彩礼总价68888元。
订货成功。
想到这里,林三嘴角勾起一个淡淡的弧度,又怀念美好的初恋,又切齿着人生的无常。
本来,按照正常的发展轨迹,这有盼头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但没想到人生无常,乐极总生悲。
在一个细雨绵绵的上午,林三和女朋友来到泰山,打算在极顶处玉皇庙前,给即将到来的美好日子许个愿。不曾想刚上到山顶,突然天降霹雳,把他轰下了悬崖。
在掉下悬崖的那一瞬间,林三心里涌出了强烈的遗憾和极度的不甘,同时还想起了网上流传很广的一句传说:
泰山底下,白骨累累,大帝皆从此出。
没想到有朝一日,穿越这种事也会找上自己。
林三又对不堪回首的前世遭遇愤慨了一番,念头便回到了原主的身上。
原主在沦为山贼王的准夫君之前,是个不第的落魄秀才,屡试不中,还将本就不富裕的家产折腾了个精光,最后不得不从京城乞讨而归,打算去投靠住在大明府大明湖畔的表妹。
不曾想,途中被圣教圣女唐赛儿一眼相中了内在美,给抓了壮丁。
突遭惊变,这让心里只有表妹,颇有文人傲骨的原主当场心态炸裂,表态誓死不从,嘴上还叫嚣着:
“你就算得到我的人,也得不到我的心!”
“大丈夫不受嗟来之妇!”
但在挨了几顿打后,便老老实实认了命,不过心里仍是无法接受成为山贼王的男人,于是就立下了第三个fiag。
思绪回归,林三幽幽叹了口气,想不通自己究竟和原主有哪一点像?老天居然把他安排到这么一个废物身上。
想来,被闪电送走的时候,原主是解脱的,这与他被闪电送走的心境完全相反。
但是没办法,即使再不情愿,来都来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天上的大月皎洁明亮,玉华朦胧。不远处,一阵密骤的脚步声在由远及近,快速靠近过来。
林三耳朵动了一下,一骨碌爬起来,刚抄刀在手,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衣的圣教教徒跑了过来。
看到前面大石头上站了个面目全非的持刀官兵,那圣教徒一怔,举起长剑就冲了过来。
“狗兵,去死!”
林三大吃一惊,连忙使出打鱼的本事,居高临下一顿乱砍,直砍到那教徒血肉模糊,这才停住手,靠在大石头上喘着粗气,心里充满了害怕。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尽管这是在异世,他所受的教育也不允许他成为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暴徒。
但在这个吃人的世道,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杀。
在杀与被杀之间,他能怎么选?
惊惧渐渐退却,林三看了看身上的官兵服饰,忽然觉得有些不妥。
虽然官兵目前看上去占据优势,但整个济州府是圣教的大本营,尤其是东平县,几乎人人皆匪。如此,穿着官兵服饰走来走去,岂不是等于在找死?
一想到被几千名白衣教徒追砍的场景,林三就不寒而栗,连忙到草丛里寻了件圣教的白衣套在兵服外面,做两手准备。
刚换好衣服回到大石头旁,便迎面撞到了两个官兵,一胖一瘦。
双方六目相对,气氛有些许尴尬。
林三赶在两人拔刀之前,光速脱下白衣,解释到:“慢着,慢着,两位差哥,如果说我不是白衣教反贼,也不是官兵,你们信么?”
胖官兵仔细打量了他一眼,点了点头:“信了!”
瘦官兵指了指地上的白衣教徒尸体:“白衣教不会杀白衣教的人,我二人正是追他到此。既然此贼人已被你杀死,那便没事了,告辞!”
说罢,二人转身就走。
刚转过身,胖官兵突然顿住身形,抬起手,惊叫道:“二弟,你觉得此人像不像被雷电劈死的那个反贼?”
瘦官兵一怔:“大哥,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是他,是他!”
两人连忙拔刀出鞘,急急转过身来。
打算笑纳这份不期而来的剿匪之功……
然后惨叫两声,浑身飙血栽倒在地,霎时气绝身亡。
林三擦了擦血淋淋的刀刃,深觉此地不可久留,四下观望一番,发现二三里外的小山顶上似乎有座破庙,便借着月光,深一脚浅一脚朝山上行去。
当然,临走之前,没忘把三个人的包都舔了个干净。
杀人不舔包,没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