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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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郑有风听到这话第一个反应,便是吩咐苏越,“去把王大虎的那些工友控制起来,马上对他们进行询问reads;。”苏越张了张嘴正要说话,郑有风又补充道,“人手不够跟上头申请,让方铭带人过来,就说是我说的,回头再打报告。”
苏越愣了愣,转身小跑开,郑有风已经转过头跟身边的人飞快地吩咐道,“找个结过婚年纪稍微大点儿的大姐去安抚一下死者家属,然后,你,对,小李,去审讯室再去看看闫家坤。”
“然后,”他指了个人,“把王大虎的孩子和妈带进来跟死者做dna比对。”说话间他重新拿起大衣,边穿边大步走了出去。
郑有风自己有车,只是这几年跟着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的,早已经被弄得面目全非了。他这个人,连自己都是仗着天生丽质从来不保养,更别指望他车子的外观能有多亮丽了。最多只是不影响市容,其他的,也就勉勉强强。
公安局距离步行街不太远,但是架不住那里人流量大。郑有风把车子停在附近一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里,干脆靠两条腿走了过去。
富丽大厦就在步行街旁边,跟那边伫立着的几栋百货商场相比,显得是朴素了很多。不过那里也不是卖场,外表朴素点儿也没什么。更何况,这种朴素,还是跟其他的相比。
富丽大厦是栋写字楼,里面的铺子全都被租住了出去,听王局讲,它的业主陆苳笙,今天本来是到这边谈事情的,谁知道那么巧,刚好就被人砸到了。
郑有风站在富丽大厦下面望上去,整栋大厦有种快倒下来的感觉。死者一个大男人,就这么砸下来,陆苳笙只是轻微的脑震荡,她运气还真的挺好。
死者摔下来的地方已经被警方用警戒线围了起来,上面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有些好事的围成一团,还在那边拍拍拍。
郑有风仗着自己人高腿长,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越过了人群,在一片闪光灯当中走到同事面前,朝他们点点头,然后径自上去了。
现场是第一时间就进行了封锁,现在上去,如果有线索,应该还在那里。
他坐着电梯到了顶层,通往天台的门已经锁了,这地方常年罕有人迹,当然不会用什么高端的锁。郑有风惫懒地哼了一声,从兜里摸出一张饭卡,通过狭小的缝隙,翻转了两圈儿,然后“啪嗒”一声,锁就这么开了。
他走上去,富丽大厦楼顶的情况一览无余。跟所有天台一样,水箱电箱什么的全都在上面,为了防止有人掉下去,大厦周围好竖了一圈儿铁栏杆。
死者掉下去的地方,已经被警方围了起来,因为人手不够,上面并没有留人。郑有风掀起封条,顺着栏杆走了一圈儿。栏杆有一处已经被压坏了,能够很明显地看到是从里到外压下去的,十分符合跳楼的人的动作轨迹。
他皱了皱眉,如果不是王大虎的老婆来认尸,恐怕永远没人知道,死者其实有可能不是真正的王大虎。事实上,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摔成那个样子,很难认得出来。
一个底层的农民工,背井离乡,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学,老娘生病了,讨薪不成,走上绝路,似乎是很合乎情理的事情。
况且,电视当中见过豪门恩怨冒充大小姐享受富贵荣华的,还没有见过有谁会冒充一个农民工。
郑有风站在栏杆后面朝下面看去,底下的人就跟蚂蚁一样。这楼太高,饶是他自认胆大,也有些双腿发软。
他蹲下身来,把手伸出栏杆,在被压弯的地方轻轻摸了摸,在那些被人压过的栏杆后面,摸到了一些本不应该出现在那里的小刺。
王大虎跳楼的地方,果真被人做过手脚reads;。
“嘘——”背后传来那声轻松的口哨声差点儿让郑有风跳起来,他回过头,就看到有个人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他眼睛没近视,当然看得出来,那人是之前跟他在医院表过白的陆苳笙。
她的头发应该是刚做过的,从发根到发梢,每一个卷都像是精心计算过的一样。身上穿了件黑色的羊绒大衣,这么大冷天,里面搭了件t恤,脖子上虽然有围巾,但看她的围法也知道是装饰大于意义。她脚上踩了双粗跟的翻皮长筒靴,腿袜拉到膝盖上面,再往上就是一条热裤。裤子跟腿袜之间有一掌来宽的空隙,白花花的大腿就这么□□在寒风当中,丝毫不惧凛冽。
这人之前在病床上还像是病入膏肓了一样,现在这么快就满血复活了?
郑有风看了一眼她的腿,觉得自己的腿也感受到了阵阵凉意。为了避免等下腿上一麻,他也掉了下去,郑有风从栏杆旁边走下来,站起身子,“你不是在医院吗?脑残这么快就能出院了?”
陆苳笙脸上出现一个十分含蓄的笑容,丝毫不把他的调侃放在心上。她慢悠悠地走到郑有风面前,“医生放我出来透透气。”
透气透到这地方,还真透得好啊。
她瞥了一眼已经被压弯的栏杆,纤长的睫毛好像鸦羽一样,“那人上来之前,这里被人动了手脚。”
郑有风虎着一张脸,“富丽大厦管理不到位,你身为业主,难辞其咎。”
“呀。”她弱弱地叫了一声,还真像那么回事,但马上就笑了起来,“我好怕呀。警察叔叔快来抱紧我。”
噗。冷不防又被人调戏了一把的警察叔叔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十分无奈地看向陆苳笙,“大小姐,消遣我很有意思是吧?”
“哪里的话。”陆苳笙走到栏杆前面,目光远眺,可是说出来的话却越发的心不在焉,“我真心实意,郑警官却不当一回事情,真叫人伤心。”
“呵。”郑有风看也不想看她一眼,“我郑有风从小被人追到大,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喜欢另一个人,是你这样的。”
陆苳笙站在栏杆前面朝他侧过脸,被化妆品精心勾勒过后的容颜于清淡当中透出几分诡异的魅惑来,“一般的爱情你已经品尝了二十多年,现在换个口味也不错啊。”
郑有风简直不想理她,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他才走两步,后面就传来陆苳笙微微提高了的声音,“看这样子,这个死者在这里坐了段时间。自杀本来就很需要勇气,越到后面人越冷静,就越没有自杀的冲动。”她边说边往郑有风身边走,说完这句话,人已经走到了他身后,“死者是被人引诱上来的,或者——”她冲郑有风嫣然一笑,“他是被人教唆的。”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是一具尸体,”陆苳笙错身路过郑有风,“那是因为,如果是尸体,也就不用再在栏杆上面做文章了。”
她站在台阶上面,仰头看向头顶的一言不发的郑有风,脸上笑意晏晏,跟小孩子求表扬,没什么两样。
郑有风垂眸看着她,她的那个动作将两侧的长发都垂到了耳后,不知道是她故意点的,还是原本在那里就有,郑有风在她右边眼角下面,发现了一颗泪痣。
他垂着眼皮冷笑一声,隔着衣服一把拉过陆苳笙的胳臂,“你知道的还不少,跟我回去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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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有风他还有完没完reads;!”“啪嗒”一声,是帽子扔在桌上发出的声响,苏越在旁边缩了缩脖子,努力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然而对方并没有放过她,转身过来冲她吼道,“他人还没回来呢,就指使市队的人!谁给他的权利!”
苏越嗫嚅道,“郑,郑局说,手续回来,回来补。”
方铭冷哼了一声,正要再次发飙,门外穿来一个女人清冷的声音,“干什么呢,整栋楼都能听见你的声音了。”
然后,苏越就眼睁睁地看着方铭从一只喷火的恐龙变成了温顺的小绵羊,连声音都柔和几个度,脚黏在原地,身体扭成一直麻花,朝声音来源回望过去,“薇龙,你来了呀~”
声音含糖量之高,简直让人打哆嗦。
苏越也真的打了个哆嗦,再抬头往周围一看,其他同事已经不忍卒看地低下头该干嘛干嘛去了,应该是对这种变脸技术见怪不怪了。
李薇龙轻轻应了一声,问苏越,“郑有风那边又有什么事情?”
苏越赶紧报告,“我们辖区发生一起命案,需要控制的人有点儿多,单位人手不够,领导让我过来跟你们借几个。”
她话音刚落,方铭猛地回过头来冲她咆哮,“借几个!那还叫几、个、吗?郑有风是不是不识数!需不需要我教教他!”
李薇龙对苏越说道,“那就走吧,时间晚了就不好了。”
方铭:
见她提着箱子要往外走,方铭连忙跟上去,“薇龙你也要去啊?你不是刚从现场回来吗?他们那边也有法医的”走到门口,脸一变,冲里面的人招了招手,“干嘛呢干嘛呢,赶紧跟上啊!看你们这一个二个的德行,自由散漫!郑有风人都走了怎么还跟他一样呢”
“郑有风又把你们撇下了是吧?又自己单独出任务去了是吧?每次都是这样!生怕别人跟他抢功!”方铭在车里用抑扬顿挫的声音对郑有风进行了从思想到人身的全方位批判,“这叫什么?这、叫、什、么!这叫个人英雄主义!对,就是个人英雄主义!读书那会儿他就有这毛病,一点儿不讲合作精神!这出去锻炼两年了,怎么还没好呢?不、成、熟!”
苏越在前面面无表情地听着。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是脑门儿一热冲在前面,天底下就他能!其他人都是渣渣!”方铭还要再说,李薇龙忍不住打断了他,“行了,你从上车开始到现在就一直在说,你说这么多,郑有风也听不到,有什么用。”
“薇龙。”苏越觉得,让方铭当个警察太屈才了,穿越回古代,内监总管这个职位才是给他量身定做的。“我也不是在帮他检查自身缺点嘛。郑有风这个人有多自恋你也知道的。”眼见李薇龙眼风扫来,方铭连忙说道,“好的好的,我不说他了,不说了!”
车厢里终于安静了下来,苏越松了口气。然而安静没有到一分钟,方铭那谄媚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薇龙,你是不是累了啊,累了就回去休息啊,这种事情别跟着来了,反正郑有风是头畜生又累不垮,你就——”
“方铭!”
“好的好的,我闭嘴我不讲了。”
苏越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郑有风要来底下锻炼,方铭也占很大部分原因吧,啊?
郑有风说是让陆苳笙接受调查,其实也没正儿八经把她往询问室里塞。他觉得陆苳笙刚刚受了伤,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她跟这件事情有直接关系,最多就是身为业主管理不力,能让她舒服点儿就舒服点吧。
哪知这人十分不识好歹,居然还主动问郑有风,“郑警官,你怎么不把关到询问室啊?”
郑有风抬了抬眼,“你想去reads;。”
“当然是要跟你一起了。”她目光在郑有风身上转了一圈儿,弄得他有种要双手护胸的冲动,“制服,手铐,小皮鞭,”她凑过来,“想想都觉得兴奋。”
“郑有风。”他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陆苳笙,就有一个女声把他们两个人的对话打断了。陆苳笙循声看去,不远处一个身材高挑的冷艳美人站在那里。她冷冷地瞥了一眼陆苳笙,然后看也不看她一眼,径自走过来,站到郑有风面前,“听说你们这里出了命案,我跟过来看看。”
陆苳笙缓缓直起腰,冲李薇龙的侧脸露出一个微笑来。
紧跟着李薇龙的是方铭和苏越,方铭看到他,不冷不淡地哼了一声,仿佛之前在车上批评郑有风那个人不是他一样。
苏越则是过来汇报工作的,“领导,跟死者相熟的人我们都带回来了,被放在小会议室。”
“嗯。”郑有风点点头,跟她说自己这边的进度,“我刚才去了富丽大厦一趟,栏杆被人动过手脚,不排除死者是被人设计从那上面掉下去的。”
自己跳下去是自杀,掉下去了,那就是谋杀。
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方铭皱了皱眉,“可是,这些大厦,不应该都要把门锁上吗?你们平时安全检查怎么做的。”
郑有风用下巴点了点头对面的陆苳笙,“那你就要问她了。”
“问我干嘛。”陆苳笙轻笑,“你们应该去问管理员啊。”察觉到郑有风猛地沉下来的目光,她抬头问道,“怎么了?”
郑有风皱眉道,“我没有看到这个人。”
苏越想了想,也犹疑地说道,“我也没有。”
第四章
陆苳笙脸上一直挂着的那副漫不经心的表情好像是被人按了一下暂停键,突然就停在了脸上。然而很快,她又笑眯眯地歪着头打量郑有风,仿佛是在看好戏一样。
她的眼神实在不像是什么好女孩儿,李薇龙皱了皱眉,“这位小姐是过来干什么的?”
陆苳笙这下坐直了身子,将她之前放在郑有风身上那宛如长了钩子的眼神收了回来,冲李薇龙露出一个堪称温良贤淑端庄大气的微笑,“我过来配合调查。”
郑有风眉心一跳,刚想反驳又想起她其实没说错。
她还真是过来接受调查的。只不过这样子实在不太像。
感觉搬起石头狠狠地砸了自己脚的郑警官现在并不是很想理会这个小姑奶奶。她道行太高,苏越那个脑中空空的人肯定治不住她,干脆把她往李薇龙那里一扔,“麻烦薇龙帮我问问她的情况,我过去看看死者的那些工友,苏越你去查一下富丽大厦的管理员。方铭跟我来。”
陆苳笙笑着目送郑有风的背影消失在了走廊转折的地方,身后响起高跟鞋鞋跟敲击在地面上的声音,她转过头,看向已经在她身边坐下来的李薇龙,“李警官这双小羊皮的靴子换成灰色或者黑色更好看。褐色么”陆苳笙瘪了瘪嘴,“有点儿老气了。”她脸上的笑容像是画上去的一样,“他们家的鞋子其实我不是很看得上,磨脚不说,款式还经常抄袭。这款靴子虽然今年火,导致断码断色,但我觉得其实也就那样。不过李警官要是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他们总代理打个电话,让他们给你留一双。”
她都已经说了那双鞋子不好看了,李薇龙怎么还会要?她无视陆苳笙的物理攻击,“不用了,反正也就是赶个串儿reads;。”言下之意就是,她李薇龙貌美如花,根本就不需要去追求那个时尚。
“嗯。”陆苳笙彬彬有礼地点了点头,“是我不会说话。李警官这个年纪穿褐色其实刚刚好。”她脸上的笑容映在李薇龙眼中十分恶劣,偏偏她自己好像一无所觉,“有些颜色,要有些年纪才能压得下来的。”
任是哪个女人被说年纪大都会不高兴,更何况还是李薇龙这种从小就在一片赞美声中长大的冰山美女大学霸?她瞥了陆苳笙一眼,冷冷地纠正她,“我不是警官,我是法医。陆小姐家里恐怕是没教你怎么好好跟人说话,你这张嘴,想必得罪的人不少,将来如果遇害了,我也不奇怪。只不过陆小姐可要期望杀你的人把戏别那么多,要不然被送到我的解剖台上,任你花容月貌,也只是腐肉一堆。”
“原来你是法医呀。这么漂亮当法医,挺可惜的。难怪你这么大年纪了还没结婚找对象呢,职业是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李薇龙冷笑一声,转头看向她,“陆小姐,你年纪轻轻,为什么总是喜欢操心居委会大妈操心的事情!我要不要结婚有没有对象,那是我自己的事情,管你什么事!”李薇龙轻轻抿了抿因为刚才急忙转词把舌头要出来的血,面无表情。
如果不是为了维持她的女神形象,她刚才要骂脏话了。
陆苳笙什么话都没有说,冲她笑眯眯地眨了眨眼睛。
李薇龙:
郑有风恐怕不会知道某人道行高深到,连降魔除妖的冰山法医李薇龙都把她没办法。他跟方铭两个人在审讯室里把那群死者的工友们审到半夜,又困又饿,没想到刚刚一出来,就看到苏越和陆苳笙两人一人捧着杯子,在走廊的长椅上小声地说着什么话。之前接手陆苳笙的李薇龙,这会儿连人影子都看不到了。
郑有风估计是陆苳笙把人给气走了,换成了现在这个比较单纯好说话的苏越。他走过去,轻轻扯了一把苏越那又白又大又薄的耳朵,惊得她一叫,不等她叫出声,就先声夺人,“干嘛呢,事情做完了?”他板着一张□□脸,垂眸看着苏越。
苏越被他这样一看,有点儿怵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把手里的纸杯子献宝一样捧到他面前,“看领导,陆小姐今天晚上给大家加餐。”
郑有风:
他只是不在了半晚上,陆苳笙就已经拿着资本主义对糖衣炮弹把他拥有钢铁意志的同事和战友全部腐坏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猜想,方铭捧着一盒三荤两素搭一汤的高规格盒饭走出来,边吃边说,“郑有风,你们这儿餐补标准有点儿高啊,这都六星级待遇了吧?”说完又赶紧跟饿死鬼投胎一样刨了两口饭,生怕有人鬼口夺食。
郑有风简直没眼看他手底下的这群货,糟心地把苏越从椅子上拉过来,自己一屁股坐了上去。“姑奶奶,你说你究竟要干什么?”这种糖不要钱地撒的行为,他这个一直战斗在革命第一线的斗士,心慌啊!
陆苳笙眨了眨眼睛,像是不太明白,“郑警官这话什么意思?是你请我回来接受调查的。这大冬天,我看你们这些弟兄们太辛苦,又是为了我的事情,过意不去给大家加个餐,有什么问题吗?”她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意,“只是几个盒饭,难道还能往行贿上面扯?”
话都让她说了,还有郑有风什么事情?他这个人想来胆大,不管是对感情还是对工作,追过人也被人追过,这还是他将近三十年人生当中第一次被人这样追求。
富婆·陆真让他开了次眼界。
富婆·陆真让他开了次眼界。
第三章
郑有风听到这话第一个反应,便是吩咐苏越,“去把王大虎的那些工友控制起来,马上对他们进行询问reads;。”苏越张了张嘴正要说话,郑有风又补充道,“人手不够跟上头申请,让方铭带人过来,就说是我说的,回头再打报告。”
苏越愣了愣,转身小跑开,郑有风已经转过头跟身边的人飞快地吩咐道,“找个结过婚年纪稍微大点儿的大姐去安抚一下死者家属,然后,你,对,小李,去审讯室再去看看闫家坤。”
“然后,”他指了个人,“把王大虎的孩子和妈带进来跟死者做dna比对。”说话间他重新拿起大衣,边穿边大步走了出去。
郑有风自己有车,只是这几年跟着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的,早已经被弄得面目全非了。他这个人,连自己都是仗着天生丽质从来不保养,更别指望他车子的外观能有多亮丽了。最多只是不影响市容,其他的,也就勉勉强强。
公安局距离步行街不太远,但是架不住那里人流量大。郑有风把车子停在附近一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里,干脆靠两条腿走了过去。
富丽大厦就在步行街旁边,跟那边伫立着的几栋百货商场相比,显得是朴素了很多。不过那里也不是卖场,外表朴素点儿也没什么。更何况,这种朴素,还是跟其他的相比。
富丽大厦是栋写字楼,里面的铺子全都被租住了出去,听王局讲,它的业主陆苳笙,今天本来是到这边谈事情的,谁知道那么巧,刚好就被人砸到了。
郑有风站在富丽大厦下面望上去,整栋大厦有种快倒下来的感觉。死者一个大男人,就这么砸下来,陆苳笙只是轻微的脑震荡,她运气还真的挺好。
死者摔下来的地方已经被警方用警戒线围了起来,上面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有些好事的围成一团,还在那边拍拍拍。
郑有风仗着自己人高腿长,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越过了人群,在一片闪光灯当中走到同事面前,朝他们点点头,然后径自上去了。
现场是第一时间就进行了封锁,现在上去,如果有线索,应该还在那里。
他坐着电梯到了顶层,通往天台的门已经锁了,这地方常年罕有人迹,当然不会用什么高端的锁。郑有风惫懒地哼了一声,从兜里摸出一张饭卡,通过狭小的缝隙,翻转了两圈儿,然后“啪嗒”一声,锁就这么开了。
他走上去,富丽大厦楼顶的情况一览无余。跟所有天台一样,水箱电箱什么的全都在上面,为了防止有人掉下去,大厦周围好竖了一圈儿铁栏杆。
死者掉下去的地方,已经被警方围了起来,因为人手不够,上面并没有留人。郑有风掀起封条,顺着栏杆走了一圈儿。栏杆有一处已经被压坏了,能够很明显地看到是从里到外压下去的,十分符合跳楼的人的动作轨迹。
他皱了皱眉,如果不是王大虎的老婆来认尸,恐怕永远没人知道,死者其实有可能不是真正的王大虎。事实上,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摔成那个样子,很难认得出来。
一个底层的农民工,背井离乡,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学,老娘生病了,讨薪不成,走上绝路,似乎是很合乎情理的事情。
况且,电视当中见过豪门恩怨冒充大小姐享受富贵荣华的,还没有见过有谁会冒充一个农民工。
郑有风站在栏杆后面朝下面看去,底下的人就跟蚂蚁一样。这楼太高,饶是他自认胆大,也有些双腿发软。
他蹲下身来,把手伸出栏杆,在被压弯的地方轻轻摸了摸,在那些被人压过的栏杆后面,摸到了一些本不应该出现在那里的小刺。
王大虎跳楼的地方,果真被人做过手脚reads;。
“嘘——”背后传来那声轻松的口哨声差点儿让郑有风跳起来,他回过头,就看到有个人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他眼睛没近视,当然看得出来,那人是之前跟他在医院表过白的陆苳笙。
她的头发应该是刚做过的,从发根到发梢,每一个卷都像是精心计算过的一样。身上穿了件黑色的羊绒大衣,这么大冷天,里面搭了件t恤,脖子上虽然有围巾,但看她的围法也知道是装饰大于意义。她脚上踩了双粗跟的翻皮长筒靴,腿袜拉到膝盖上面,再往上就是一条热裤。裤子跟腿袜之间有一掌来宽的空隙,白花花的大腿就这么□□在寒风当中,丝毫不惧凛冽。
这人之前在病床上还像是病入膏肓了一样,现在这么快就满血复活了?
郑有风看了一眼她的腿,觉得自己的腿也感受到了阵阵凉意。为了避免等下腿上一麻,他也掉了下去,郑有风从栏杆旁边走下来,站起身子,“你不是在医院吗?脑残这么快就能出院了?”
陆苳笙脸上出现一个十分含蓄的笑容,丝毫不把他的调侃放在心上。她慢悠悠地走到郑有风面前,“医生放我出来透透气。”
透气透到这地方,还真透得好啊。
她瞥了一眼已经被压弯的栏杆,纤长的睫毛好像鸦羽一样,“那人上来之前,这里被人动了手脚。”
郑有风虎着一张脸,“富丽大厦管理不到位,你身为业主,难辞其咎。”
“呀。”她弱弱地叫了一声,还真像那么回事,但马上就笑了起来,“我好怕呀。警察叔叔快来抱紧我。”
噗。冷不防又被人调戏了一把的警察叔叔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十分无奈地看向陆苳笙,“大小姐,消遣我很有意思是吧?”
“哪里的话。”陆苳笙走到栏杆前面,目光远眺,可是说出来的话却越发的心不在焉,“我真心实意,郑警官却不当一回事情,真叫人伤心。”
“呵。”郑有风看也不想看她一眼,“我郑有风从小被人追到大,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喜欢另一个人,是你这样的。”
陆苳笙站在栏杆前面朝他侧过脸,被化妆品精心勾勒过后的容颜于清淡当中透出几分诡异的魅惑来,“一般的爱情你已经品尝了二十多年,现在换个口味也不错啊。”
郑有风简直不想理她,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他才走两步,后面就传来陆苳笙微微提高了的声音,“看这样子,这个死者在这里坐了段时间。自杀本来就很需要勇气,越到后面人越冷静,就越没有自杀的冲动。”她边说边往郑有风身边走,说完这句话,人已经走到了他身后,“死者是被人引诱上来的,或者——”她冲郑有风嫣然一笑,“他是被人教唆的。”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是一具尸体,”陆苳笙错身路过郑有风,“那是因为,如果是尸体,也就不用再在栏杆上面做文章了。”
她站在台阶上面,仰头看向头顶的一言不发的郑有风,脸上笑意晏晏,跟小孩子求表扬,没什么两样。
郑有风垂眸看着她,她的那个动作将两侧的长发都垂到了耳后,不知道是她故意点的,还是原本在那里就有,郑有风在她右边眼角下面,发现了一颗泪痣。
他垂着眼皮冷笑一声,隔着衣服一把拉过陆苳笙的胳臂,“你知道的还不少,跟我回去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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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有风他还有完没完reads;!”“啪嗒”一声,是帽子扔在桌上发出的声响,苏越在旁边缩了缩脖子,努力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然而对方并没有放过她,转身过来冲她吼道,“他人还没回来呢,就指使市队的人!谁给他的权利!”
苏越嗫嚅道,“郑,郑局说,手续回来,回来补。”
方铭冷哼了一声,正要再次发飙,门外穿来一个女人清冷的声音,“干什么呢,整栋楼都能听见你的声音了。”
然后,苏越就眼睁睁地看着方铭从一只喷火的恐龙变成了温顺的小绵羊,连声音都柔和几个度,脚黏在原地,身体扭成一直麻花,朝声音来源回望过去,“薇龙,你来了呀~”
声音含糖量之高,简直让人打哆嗦。
苏越也真的打了个哆嗦,再抬头往周围一看,其他同事已经不忍卒看地低下头该干嘛干嘛去了,应该是对这种变脸技术见怪不怪了。
李薇龙轻轻应了一声,问苏越,“郑有风那边又有什么事情?”
苏越赶紧报告,“我们辖区发生一起命案,需要控制的人有点儿多,单位人手不够,领导让我过来跟你们借几个。”
她话音刚落,方铭猛地回过头来冲她咆哮,“借几个!那还叫几、个、吗?郑有风是不是不识数!需不需要我教教他!”
李薇龙对苏越说道,“那就走吧,时间晚了就不好了。”
方铭:
见她提着箱子要往外走,方铭连忙跟上去,“薇龙你也要去啊?你不是刚从现场回来吗?他们那边也有法医的”走到门口,脸一变,冲里面的人招了招手,“干嘛呢干嘛呢,赶紧跟上啊!看你们这一个二个的德行,自由散漫!郑有风人都走了怎么还跟他一样呢”
“郑有风又把你们撇下了是吧?又自己单独出任务去了是吧?每次都是这样!生怕别人跟他抢功!”方铭在车里用抑扬顿挫的声音对郑有风进行了从思想到人身的全方位批判,“这叫什么?这、叫、什、么!这叫个人英雄主义!对,就是个人英雄主义!读书那会儿他就有这毛病,一点儿不讲合作精神!这出去锻炼两年了,怎么还没好呢?不、成、熟!”
苏越在前面面无表情地听着。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是脑门儿一热冲在前面,天底下就他能!其他人都是渣渣!”方铭还要再说,李薇龙忍不住打断了他,“行了,你从上车开始到现在就一直在说,你说这么多,郑有风也听不到,有什么用。”
“薇龙。”苏越觉得,让方铭当个警察太屈才了,穿越回古代,内监总管这个职位才是给他量身定做的。“我也不是在帮他检查自身缺点嘛。郑有风这个人有多自恋你也知道的。”眼见李薇龙眼风扫来,方铭连忙说道,“好的好的,我不说他了,不说了!”
车厢里终于安静了下来,苏越松了口气。然而安静没有到一分钟,方铭那谄媚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薇龙,你是不是累了啊,累了就回去休息啊,这种事情别跟着来了,反正郑有风是头畜生又累不垮,你就——”
“方铭!”
“好的好的,我闭嘴我不讲了。”
苏越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郑有风要来底下锻炼,方铭也占很大部分原因吧,啊?
郑有风说是让陆苳笙接受调查,其实也没正儿八经把她往询问室里塞。他觉得陆苳笙刚刚受了伤,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她跟这件事情有直接关系,最多就是身为业主管理不力,能让她舒服点儿就舒服点吧。
哪知这人十分不识好歹,居然还主动问郑有风,“郑警官,你怎么不把关到询问室啊?”
郑有风抬了抬眼,“你想去reads;。”
“当然是要跟你一起了。”她目光在郑有风身上转了一圈儿,弄得他有种要双手护胸的冲动,“制服,手铐,小皮鞭,”她凑过来,“想想都觉得兴奋。”
“郑有风。”他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陆苳笙,就有一个女声把他们两个人的对话打断了。陆苳笙循声看去,不远处一个身材高挑的冷艳美人站在那里。她冷冷地瞥了一眼陆苳笙,然后看也不看她一眼,径自走过来,站到郑有风面前,“听说你们这里出了命案,我跟过来看看。”
陆苳笙缓缓直起腰,冲李薇龙的侧脸露出一个微笑来。
紧跟着李薇龙的是方铭和苏越,方铭看到他,不冷不淡地哼了一声,仿佛之前在车上批评郑有风那个人不是他一样。
苏越则是过来汇报工作的,“领导,跟死者相熟的人我们都带回来了,被放在小会议室。”
“嗯。”郑有风点点头,跟她说自己这边的进度,“我刚才去了富丽大厦一趟,栏杆被人动过手脚,不排除死者是被人设计从那上面掉下去的。”
自己跳下去是自杀,掉下去了,那就是谋杀。
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方铭皱了皱眉,“可是,这些大厦,不应该都要把门锁上吗?你们平时安全检查怎么做的。”
郑有风用下巴点了点头对面的陆苳笙,“那你就要问她了。”
“问我干嘛。”陆苳笙轻笑,“你们应该去问管理员啊。”察觉到郑有风猛地沉下来的目光,她抬头问道,“怎么了?”
郑有风皱眉道,“我没有看到这个人。”
苏越想了想,也犹疑地说道,“我也没有。”
第四章
陆苳笙脸上一直挂着的那副漫不经心的表情好像是被人按了一下暂停键,突然就停在了脸上。然而很快,她又笑眯眯地歪着头打量郑有风,仿佛是在看好戏一样。
她的眼神实在不像是什么好女孩儿,李薇龙皱了皱眉,“这位小姐是过来干什么的?”
陆苳笙这下坐直了身子,将她之前放在郑有风身上那宛如长了钩子的眼神收了回来,冲李薇龙露出一个堪称温良贤淑端庄大气的微笑,“我过来配合调查。”
郑有风眉心一跳,刚想反驳又想起她其实没说错。
她还真是过来接受调查的。只不过这样子实在不太像。
感觉搬起石头狠狠地砸了自己脚的郑警官现在并不是很想理会这个小姑奶奶。她道行太高,苏越那个脑中空空的人肯定治不住她,干脆把她往李薇龙那里一扔,“麻烦薇龙帮我问问她的情况,我过去看看死者的那些工友,苏越你去查一下富丽大厦的管理员。方铭跟我来。”
陆苳笙笑着目送郑有风的背影消失在了走廊转折的地方,身后响起高跟鞋鞋跟敲击在地面上的声音,她转过头,看向已经在她身边坐下来的李薇龙,“李警官这双小羊皮的靴子换成灰色或者黑色更好看。褐色么”陆苳笙瘪了瘪嘴,“有点儿老气了。”她脸上的笑容像是画上去的一样,“他们家的鞋子其实我不是很看得上,磨脚不说,款式还经常抄袭。这款靴子虽然今年火,导致断码断色,但我觉得其实也就那样。不过李警官要是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他们总代理打个电话,让他们给你留一双。”
她都已经说了那双鞋子不好看了,李薇龙怎么还会要?她无视陆苳笙的物理攻击,“不用了,反正也就是赶个串儿reads;。”言下之意就是,她李薇龙貌美如花,根本就不需要去追求那个时尚。
“嗯。”陆苳笙彬彬有礼地点了点头,“是我不会说话。李警官这个年纪穿褐色其实刚刚好。”她脸上的笑容映在李薇龙眼中十分恶劣,偏偏她自己好像一无所觉,“有些颜色,要有些年纪才能压得下来的。”
任是哪个女人被说年纪大都会不高兴,更何况还是李薇龙这种从小就在一片赞美声中长大的冰山美女大学霸?她瞥了陆苳笙一眼,冷冷地纠正她,“我不是警官,我是法医。陆小姐家里恐怕是没教你怎么好好跟人说话,你这张嘴,想必得罪的人不少,将来如果遇害了,我也不奇怪。只不过陆小姐可要期望杀你的人把戏别那么多,要不然被送到我的解剖台上,任你花容月貌,也只是腐肉一堆。”
“原来你是法医呀。这么漂亮当法医,挺可惜的。难怪你这么大年纪了还没结婚找对象呢,职业是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李薇龙冷笑一声,转头看向她,“陆小姐,你年纪轻轻,为什么总是喜欢操心居委会大妈操心的事情!我要不要结婚有没有对象,那是我自己的事情,管你什么事!”李薇龙轻轻抿了抿因为刚才急忙转词把舌头要出来的血,面无表情。
如果不是为了维持她的女神形象,她刚才要骂脏话了。
陆苳笙什么话都没有说,冲她笑眯眯地眨了眨眼睛。
李薇龙:
郑有风恐怕不会知道某人道行高深到,连降魔除妖的冰山法医李薇龙都把她没办法。他跟方铭两个人在审讯室里把那群死者的工友们审到半夜,又困又饿,没想到刚刚一出来,就看到苏越和陆苳笙两人一人捧着杯子,在走廊的长椅上小声地说着什么话。之前接手陆苳笙的李薇龙,这会儿连人影子都看不到了。
郑有风估计是陆苳笙把人给气走了,换成了现在这个比较单纯好说话的苏越。他走过去,轻轻扯了一把苏越那又白又大又薄的耳朵,惊得她一叫,不等她叫出声,就先声夺人,“干嘛呢,事情做完了?”他板着一张□□脸,垂眸看着苏越。
苏越被他这样一看,有点儿怵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把手里的纸杯子献宝一样捧到他面前,“看领导,陆小姐今天晚上给大家加餐。”
郑有风:
他只是不在了半晚上,陆苳笙就已经拿着资本主义对糖衣炮弹把他拥有钢铁意志的同事和战友全部腐坏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猜想,方铭捧着一盒三荤两素搭一汤的高规格盒饭走出来,边吃边说,“郑有风,你们这儿餐补标准有点儿高啊,这都六星级待遇了吧?”说完又赶紧跟饿死鬼投胎一样刨了两口饭,生怕有人鬼口夺食。
郑有风简直没眼看他手底下的这群货,糟心地把苏越从椅子上拉过来,自己一屁股坐了上去。“姑奶奶,你说你究竟要干什么?”这种糖不要钱地撒的行为,他这个一直战斗在革命第一线的斗士,心慌啊!
陆苳笙眨了眨眼睛,像是不太明白,“郑警官这话什么意思?是你请我回来接受调查的。这大冬天,我看你们这些弟兄们太辛苦,又是为了我的事情,过意不去给大家加个餐,有什么问题吗?”她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意,“只是几个盒饭,难道还能往行贿上面扯?”
话都让她说了,还有郑有风什么事情?他这个人想来胆大,不管是对感情还是对工作,追过人也被人追过,这还是他将近三十年人生当中第一次被人这样追求。
富婆·陆真让他开了次眼界。
富婆·陆真让他开了次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