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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我是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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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雨不停,电闪雷鸣。

    漆黑如墨的七层房顶,殷红色的光芒划破夜空,直逼云焕而来。

    每秒30米左右的速度,水花高高飞起还未落地,犹如鬼魅一样的身影,我,来到他身前。面无表情的我微微抬头,白发刘海随着惯性摇荡,猩红色空洞洞的双瞳,死盯着眼前如见鬼一样不可思议的云焕。

    “开玩笑呢……”

    一副“我绝对不会相信”的僵笑表情。离我只有半米的云焕冷厉一张脸,急忙恢复常态,屈指程鹰爪状,朝我面门来袭。随即便是一连套的招数,快而强劲。

    感官极其敏感,他的招式在我的眼中变慢很多,我随随便便就可判断出躲避方向,并且加以反击。

    没有绚丽多姿的招式,我只有纯粹的速度与力量,但云焕依旧衔接不暇,好几次险些被我瞬间干掉。

    以常人十倍左右的攻击速度,我可以轻而易举的击溃云焕,也只不过是时间问题。他更是无法逃跑,我的速度足以像粘糕一样,他往哪我往哪,让他只有迎击,处在被动的份。

    风吹雨斜,尽白的发质自在的舞荡,殷红的双眼把空气都照得血亮,在冷冷的夜幕之中,像一团愤怒的火焰在燃烧。看不清的人影,疯狂劈斩。他时时痛哼,刚刚嚣张跋扈的身形宛如一颗老竹,弯弯的颤抖着,就快断掉。

    自知不敌,他在逃,在往直升机那里,与我边打边逃。我知道他还想要挟人。我不会让他得逞。

    我必将追上他,把罪恶割开,像洗刷鲜肉,把肮脏用雨冲刷,别让他再吃下血淋淋的东西!

    用最为可怕的悲伤,化作最可笑的力量,把他干掉!

    很好,我轻而易举、很是诡异的瞬间跟上他,并且一脚把他踹到了老远,粉碎他计划的一切。坠入冰凉彻骨的积雨当中,翻滚几圈你就能清醒。

    已成定局。

    我扭扭脖子,发出一声“咔嚓”的脆响,阴阴怪笑着,向吃进几口水正在咳嗽的云焕信步而去。

    白色头发遮住的,是一双妖异的血色双眼。

    在这个科学时代,最为奇怪的存在。

    他好像摸到了什么,大喜过望,慌慌张张的把那东西对我举了起来——是那把g36突击步枪,我落在那里的那一把。他以为可以救他的命。

    “你个怪种……就算你再怎么厉害,老子有枪,也要让你去见阎王!”

    他瞄准了我,毫不犹豫的,音落便扣下了扳机。突击步枪咆哮着,一尺长的枪口焰连续吞吐,把我整个身体都锁死了。

    但白发红瞳的我,现在并不知道什么叫畏惧,什么叫又危险,我只想勇往直前,扫开一切,把一切忤逆者,碾碎在脚下。

    枪算什么!子弹又算什么!

    什么都不能阻挡现在的我!

    近似音速,我与一些子弹撞在一起,1秒后带着比冰块还冷的风,低头怪笑着站到了云焕的身前。

    “云焕,”我低沉沙哑的声音钻入他的耳朵里,“你认为,你现在还是我对手吗?”

    那一双犹如看到厉鬼索命的眼睛,瞪到快要从眼眶跳出,云焕居然连大气都不敢喘,估计冷汗都淋湿了背心。不禁猛然打了个寒颤。

    我的血肉在蠕动着,把一颗颗金色的侵入者,全都挤落到地上,叮叮的闷响着。

    这样逆天的愈合能力,那只变异丧尸都有所不及。如果被某个科学家发现,我必定会被拉去做什么生物研究吧?

    用枪都不能伤到对方半分,他一定傻眼了,都忘了躲避我现在、高高抬起的一拳。我想我所用的力道比那次发疯打田文时更加强劲,足以让泥板开裂,让他下巴严重脱臼,达到治疗也恢复不了的地步。

    像一个冲浪中年人,他铲着水花,从这里被我一拳轰飞好远。估计连颈椎也被大力扭断了,之所他扭动好半天,都没能从地上爬起来。

    我怪笑着慢慢走向他,红色瞳孔散发的炙热火焰,我要让他把我当作死神,一步一步而来,把他生命索取。那样的话,云焕一定会恐惧异常,后悔刚才的一切肮脏举动!

    我是恶魔!

    我要吃了他!

    云焕头歪向半边,整个头一动不动,颈椎似乎已经断裂。他鼻嘴也是发出鲜血,脏了地上的雨水。我站在他身前,用妖异君王般的眼神睥睨他,把他的恐惧尽收眼底。如果他能说话,一定会向我求饶吧……

    真是可怜,刚才的威风凛凛,在这么短时间内变成这么可悲的人……都是你自找的……你想死,我就让你死!

    我一脚才在他的手臂上,长筒靴够硬的鞋底,就算是普通的力道也让人受不了,何况是能踩碎石子的力道。他的手被踩扁,血肉从鞋底两侧飙出,要多血腥有多血腥。

    他不顾下巴脱臼的疼痛,放声大叫。叫声划破长空,回荡天际。我怪笑着,把这当作游戏,然而游戏才刚刚开始,我打算把他整个撕开,然后装作贵族晚宴,慢斯调理的品尝鲜血的味道……

    我的手指放在他的胸口,稍微用力,就把他的一块肉给抠了下来。他痛得几乎昏厥,但我又让另一种疼痛让他保持清醒,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

    如果不是为了欣赏他眼神中的恐惧,我早就把他的双眼也抠了下来。肮脏的双眼,不配看着黑夜,不配看着世界。

    “你逼我杀你的……”我沙哑着重复他刚才的话,殷红色的双眼中尽是怪怪的笑意,“所以,你死吧……”

    他死瞪着眼,狂喘粗气,望着快速微微张着嘴,一副即将吃掉他样子的我,流露出我所见过的最大的恐惧。

    “哥!”

    那如银铃般优柔好听的声音,突然穿破了我的所有混乱思绪,像是一根线,把方才不幸散落的一切,串联到了一起。身体的怪异动作戛然而止。我呆滞片刻,颤抖着站起身来。却是不敢回头,用我这副面孔面对与世无争犹如青莲的黑长直堂妹。

    我清醒,终于意识到,我是在干什么了。

    我在打算吃人啊!

    他把得哥和她杀了,我虽然很想哭很愤怒,想把眼前的云焕碎尸万段,但只要把他杀掉或者折磨他以泄心头之恨就好了,我为什么会有吃人的念头?

    不是我被什么控制了,才有吃人的念头……我只是觉得,这像是一种本能,好像刚刚高速运动这么久,消耗了大量的能量,我才又感到饥饿,所以才有这个本能……要去吃人!就像人饿了要吃饭一样……

    是因为刚刚舔了手心上的血液,才有的效果吗?在那之前,我同样感到了饥饿……

    我低着头,被雨冲击的积水荡漾我的漠然面孔,有一双殷红色的双眼,也在空洞洞的盯着我。像是另一个自己,恍惚间他脱离了我,分离而出,自立门户。

    我吓了一跳,这才知道……我、我的头发,还有眼睛……

    怎么变成了这样?

    我会突然这样强大,难道是因为要喝下人类的血液做到的吗?而且这一路上发生在我身上的怪事——丧尸不咬我;我的血液可以让丧尸不敢靠近;奇怪地愈合能力;逐渐变白的头发……还有丧尸危机爆发之前……我、我咬的那个黄毛,居然变成了现如今的巨大超强丧尸……

    原来一切都是我引起的吗……我早该承认……

    我、我竟然是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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