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刑侦里的高岭之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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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一出,不光是震惊了其他的围观同事,就连告白的当事人水薇都呆住了。
手拿玫瑰花的林时恒仿佛没看到在场所有人那脸上震惊的神色,直接将这一支玫瑰花放在了衣服左上侧口袋里插好。
这种将玫瑰花放在上衣口袋的画面在场人都只在电视剧里看过,还都是上个世纪的电视剧,现在谁要是这么干,那肯定是要被嘲笑一句像个二傻。
可落在林时恒身上,除了积威深重没人敢嘲笑之外,红色的玫瑰花和白色的衬衣怎么看怎么协调,当然,协调的最大可能还是因为那张好看的脸。
高岭之花林时恒,这绰号可不是开玩笑的。
一个男人能被说成是花,想想看就知道长的得有多好看了。
眼睁睁看着林时恒就这么接了玫瑰花,其他人又面面相觑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坐在他身边的年轻人左看看右看看,努力的在脸上挤出了一张笑脸来。
“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刚破了大案子,林队就脱单了,恭喜恭喜啊!”
他这么一说,其他呆愣的同事也都反应了过来,连忙都开始恭喜:“恭喜林队,来,敬您一杯,今天咱们不醉不归啊!”
说完这话,他倒酒的手还没伸出去,就被身边坐着的人拉了回来:“说什么呢你,林队从不喝酒你忘了。”
那人立刻听话的把手缩了回去,冲着林时恒尴尬笑笑:“对不住对不住,我这人平时就没个记性,来,咱们大家碰个杯,恭喜林队脱单。”
“嗯。”
林时恒举起自己的杯子,伸到半空中了,见周围人都一脸惊吓的望着他,拧了拧眉,淡声道:“怎么了?”
“没没没!没怎么!”
坐在他身边的这位连忙哈哈一笑掩饰尴尬,“大家快点举杯啊,都冷着干什么,赶紧赶紧的。”
一群人连忙都热热闹闹的举起酒杯,凑在一起干杯。
林时恒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里面的热水,侧身看向一旁傻呆呆还站着的水薇,磁性声音淡淡:“要坐在我身边吗?”
水薇从震惊中回神,连忙疯狂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那个,林队……”
她纠结的回头看了看正坐在远处沙发上看过来的几个同事,又尴尬看了几眼坐在林时恒对面,看似是在喝酒聊天,实际上眼神一个接一个往这边瞟个不停的同事们,白嫩的脸上一片爆红。
“我那个,我们刚刚其实是在……”
“我去洗手间。”
不等她说完,身穿白衬衫口袋插红玫瑰的男人已经站了起来,白皙俊逸的脸上没什么其他神情,只淡淡对水薇道:“马上回来。”
水薇空白着脸,呆呆点头。
一直等到那个修长的身影走过转角消失在视线中了,刚刚还在安安静静装作正常谈话的一群同事也在偷偷看着他的背影,一见人走了,立刻如同上课时老师突然离开一般嗨了起来。
“什么情况啊!”
“我刚才不是在做梦吧,快点给我掐一下!”
“去去去,掐你自己去!”
他们在这边闹腾,之前坐在林时恒身边的冯开元一把拍了过去:
“我说你们这边瞎扯淡有什么用,问问当事人啊!”
“对啊!”
“阿薇阿薇,来来来!”
水薇刚刚进局里三个月,算得上是个彻头彻尾的新人,却也和局里的这帮同事混的差不多半熟,一看到他们一个个双眼放着八卦的光就连忙做投降状。
“别问我啊,我什么都不知道。”
她的话是没人信的,一群大老爷们顿时就嘿嘿凑上去,水薇见情况不妙想遛,却被冯开元眼疾手快的抓住胳膊上衣服给拉了下来,一屁|股坐在了之前林时恒的位置上。
水薇自己也懵着,眼看着他们摆出一副要逼供的架势,抽了抽嘴角:“我真不知道啊!”
“净扯,你什么都不知道你跑来跟林队表白,瞅瞅那玫瑰花,说不是有预谋谁信啊!”
“不是!”
水薇觉得自己冤枉死了:“之前不是你们跟我说,每次聚餐局里都要出个妹子去跟林队表白吗?这不是咱们局里传统吗!”
冯开明一想也是,松开了按住水薇胳膊的手,一脸沉思:“但是林队以前都会干脆利落拒绝,今年怎么就答应了呢。”
水薇也不知道,但为了能够摆脱自己的嫌疑,她很积极的推测道:“会不会是林队年年请客请烦了,这次不想请客了?”
她虽然才来三个月,但职业习惯让她努力的将局里大小消息都搜集的差不多,也早就知道局里有个老传统。
要是破了个什么大案要案的,局里都会集体聚餐,这个时候,只要派出一个女孩子告白,高岭之花林时恒必然会拒绝,拒绝完之后,他一定会提出请大家吃饭。
据说这个传统形成的一开始,第一次告白的女孩子是真的喜欢林时恒,只是惨遭拒绝不久就调离,而第二次告白的女孩则是掺着试探的心思,被拒绝后也很快自请调离,第三个就纯粹是因为前两位每次表白都会被请客,再加上玩了真心话大冒险,就那么去了。
果不其然,被拒绝,附带请客。
从那以后,告白请客就成了传统,这次之所以派水薇来,也是因为局里一共就仨女生,俩都告白过了,就水薇这么一个小新人。
水薇脸皮薄,不太敢去,还是掷骰子输了才犹犹豫豫跑过来告白,本来以为例行公事说完被拒绝就能撤,结果她刚说完,那位据说是不办案子的时候都如同一个闪亮冰雕的林时恒居然答应了。
这完全不符合她的调查结果啊!
冯开元分析了一下就连连摇头:“不会不会,他肯定不会为了不想请客把自己搭进去。”
“更何况这请客说是传统,实际上就是大家闹着玩的,林队每天冷着脸除了办案基本不吱声,也就这时候我们敢闹腾一下他了,之前还有男的告白过呢,也没见他有什么反应啊。”
水薇绞尽脑汁的想着:“可是次次都是林队请客的话,是不是对他也太不公平了,他虽然是我们头儿,比较有钱,但也不能每次都让他请啊。”
“什么啊!”
冯开元哈哈一笑,“你还真把那些传闻当真了啊,放心吧,这请客的钱是上面特批的,每次我们办完什么大案子都有,稍微资历老点的同事都知道。”
水薇懵了:“那、那大家说每年都要派出一个同事告白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哈。”
冯开元也不瞒着,利落解释道:“一开始呢,是有个女同事趁着聚餐告白,然后林队拒绝之后她很长一段时间没缓过来,就你也知道,大家一起办事,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尴尬,没过多久她就调走了。”
“后来第二次又来了个女同事告白,林队又拒绝了,她也跟前一位一样,尴尬,也调走了,你想,我们局里女孩本来就少,这一下走了俩,办那些只能女人去的工作的时候,那是恨不得把一个女同事当成两个用。”
“第三个去的时候,我当时就觉得不对,果然林队一拒绝那姑娘眼睛里就有点冒泪花,还好我机警过人,说这是我们局里传统,为了忽悠林队请客才整的,这才让她下得了台,后来怕她觉得尴尬,她闺蜜在下次聚餐的时候嘻嘻哈哈就去告了次白,然后这就成我们局里传统了。”
知道事情真相的水薇一脸懵逼。
“难不成那姑娘和她闺蜜就、就是……”
“想什么呢!”
冯开明敲了她一个板栗:“你看周姐和韩姐像是哪个像是喜欢情情a-i'a-i的人!”
说起这个,他长吁短叹:“那俩姑娘后来还是调走了,不是因为尴尬,是觉得咱们局里不太适合女孩,真是赔了林队又折兵啊。”
听了科普的水薇打断他的感叹:“副队,你先别折兵,这我怎么办啊?”
“额……”
冯开明诡异的停顿一下,“这个吧,虽然说是咱们传统,但是林队他不知道啊,你想想看啊,如果一个男人跑过来跟你告白,你答应了,完了他再转头跟你说:诶呀我根本没看上你,是在闹着玩,你觉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想?”
水薇:“……我应该想打死他。”
“对嘛,我也是这么想的!”
冯开元一拍手:“要不这样,一会你就躲我后面,然后如果林队打你,你就跑,林队还是挺注重形象的,应该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揍你。”
“而且他这人特别公私分明,也不会在工作上为难你。”
水薇压根不信,之前这群人还信誓旦旦她来告白林队根本不会答应呢!
她好不容易才考进来,要是真的被穿了小鞋,那才叫冤!
冯开元一看她这表情就知道她想什么,耸耸肩:“行吧行吧,一会我帮你说,放心,我肯定跟他说,是我指使你去的,跟你本人没半毛钱关系!”
他答应的这么痛快,倒是让水薇心里有点愧疚了:“副队,您说的话,会不会让林队迁怒您啊。”
“不会!”冯开元拖了个长长的调,“安心,林队没这么小心眼,倒是今天他答应的这么痛快让我有点好奇,我看他那神情,那眼神,那动作那话,怎么看都不像是看上你了啊。”
“更何况……”
他摸着下巴上上下下打量着水薇,几乎要把她看不自在的上一瞬又收回了目光:“你这个子又矮,腿也不长,平胸不说吧,还是个短头发,还有你那脸上只是一个酒窝,我觉着他目光还没这么差劲。”
水薇:“……”
她承认自己身高比起局里两个大长腿妹子来说是有点矮,但是腿怎么就不长了,平胸和短发怎么了!还有她这长相,从小都被人夸到大的,那一个酒窝也没少被说笑起来甜,怎么就差劲了!
“阿薇阿薇,别跟副队一般见识,他啊,只喜欢大胸长腿蛇精脸的。”
一旁的同事听到冯开元对水薇的评价差点没笑喷了,连忙扯扯水薇,冲着她挤眉弄眼:“直男审美,你懂得。”
“别叨叨我坏话啊,我跟你们说,我至少还会欣赏女人,林队可不一样,在这位眼里,众生平等,男女都归属同一性别,所以说,他怎么就答应了呢,这说不通啊!”
“事有蹊跷,元芳,你怎么看?”
姓原名房,绰号元芳的同事故作深沉的眯起眼,摸了摸下巴上看不到的小胡茬:“我坐着看。”
一旁的同事跟着一起分析:“我觉得林队可能真的是看上阿薇了,你想啊,林队这都二十七了吧,身边从来没出现过亲密女性,就连母蚊子都没出现过一只,身为男人,在黑夜里当然会觉得孤独寂寞冷,再看看咱阿薇,长相多好看啊,水灵灵的,笑起来还这么甜,性格也好,看上不是挺正常的。”
“去你的!”
冯开明一脚就踹了过去,“就你小子爱胡说,还林队身边连个母蚊子都没有,你还能分得清蚊子公母!”
“诶嘿!”这位同事利落闪过,“副队,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公蚊子不咬人,母蚊子才咬人呢,年年夏天我们一群人被咬得一身大包,就林队从来没蚊子咬,这不就是身边没母蚊子吗。”
一群人在叨逼叨瞎扯淡的时候,林时恒正在洗手间烘手。
他这次接收记忆几乎称得上是秒接,传来的记忆也都简单明了,毕竟原主的生活十分简单,工作,家里,命案现场。
没错,命案现场。
原主的职业的警/察,准确的说,是不太一般的警/察。
隶属中元市,全民中元市刑警大队第七分局,专查那些普通刑警长时间破不了的案子,或者是那些重案要案。
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东西林时恒没有研究过,但在这部小说中,一开始第七分局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挂名领工资的地方,专门给一些二代挂职评职称。
后来慢慢的因为拿不出什么业绩,开始招收真正有实力的刑警,破获一些案子后,第七分局渐渐算得上是实至名归。
最后演变成了真正的破案部门,虽然在第七分局被上面注意到后那些二代也都低调调走,但当初第七分局在各处的便利也都保留了下来,也成为了这本小说女主水薇的起点。
按照目前的设定来看,这应该是一本刑侦小说,但作者一开始写这个,是想一边查案一边开车。
就是那种在床上的开车。
作者一开始就很嗨皮的表示了,咱们这次来开车呀,大家都准备好吃肉肉叭!
女主水薇,天赋不错,人也勤奋,作为一只小菜鸟辛苦考到了第七分局,然后在她准备兢兢业业开启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居然能看到鬼。
不是那种会说话会喊冤的鬼,而是维持着生前最后模样的阿飘。
她是刑警,跟着她的阿飘当然也不是什么普通阿飘,它们基本都是一些被害死之人,没有破案,凶手没找出来获得惩罚,才会一直跟在水薇身后。
虽然她们基本上都会维持着生前姿势,比如说上吊死的,双手双脚就会僵硬垂直,不能控制自己动,只能跟随在水薇身后,每一只阿飘都不能说话,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没有自主意识,只有在找到真凶后,才能够控制身体使用权,从水薇身边消失。
如果换成个胆子大的,习惯了也就好了,虽然睡着睡着觉一睁开眼床边站着只阿飘好像挺可怕的,反正它们也不害人啊。
问题是,水薇一被阿飘跟,身体就会寒冷无比,简直就像是大冬天的吃了冰棒还在北极冰山里泡了个冷水澡一样,冰飞扬,透心凉。
她第一次被跟,就差点没被冻死。
还是撞上了原主,才勉强回了半条命。
从那以后水薇就发现了,可能是原主身上阳气重,每次有阿飘的话,她只要和原主保持亲密接触就行,比如说,不小心碰个手,或者胳膊肘挨到了,哪怕是隔着衣服都行。
虽然不能终身隔断只能管用几个小时,好歹把小命苟住了。
就在读者以为,水薇要为了活命和原主这朵一看就不好推的高岭之花嘿|咻嘿|咻时,水薇苟住了。
她每天假装无意的碰碰原主,到了晚上就回家盖好几床大棉被开空调无视床边站着的鬼睡觉。
读者:???
不是啊,说好的作者带着上高速呢?!
作者连忙解释:亲,先稍安勿躁哦,女主人设就是这样哒,从小乖乖巧巧长大,你怎么好让她一开始就和不熟悉的上司嘿|咻嘿|咻呢。
读者:不是,咱们这不是开车嗨皮吗?小肉肉嘛,人设什么的都不重要啊!
作者被说服了,于是,她写了一场意外,原主和水薇开车了。
俩人都是第一次,就直接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然后就在读者高高兴兴等着夫妻各种开车时,作者又纠结了,她的人设是原主高岭之花,高岭之花怎么会对开车感兴趣呢。
于是原主不光没天天开车,还很勤快的跑去出差查案子,留下女主一个人在中元市,开着空调盖厚被子。
然后当晚中元市全市停电。
就是盖八层被子,也不管用了。
读者们兴奋,读者们开心,一个个苍蝇搓手手等待开车。
然而本来打算写男主飞回来开车的作者她又纠结了,原主正在其他市出差查案子,女主又迫在眉睫,难道还能让高岭之花飞回来吗?!
必须不能飞啊,他什么都不知道,没借口飞回来呀。
而且之前剧情写了,其中一个市没飞机场,想飞也飞不回来啊。
现在停电剧情已经写了,连这一晚上绝对不能恢复供电都写了,总不能强行来电吧。
作者抓心挠肺。
作者悔到撞墙。
作者恨不得穿越回去前一章把停电剧情抹掉。
在许多读者嗷嗷嗷叫喊着开车的时候,这位强迫症以及逻辑狂作者成功把自己饶懵圈了。
第二天,等着开车的读者们开开心心点开了新章节。
女主把自己冻死了。
她打了电话向男友求助,但因为之前作者设定两个市距离遥远一个市还没飞机,原主赶回来正好看到女友冻死现场。
全文完。
作者在最后说了几句这是按照剧情设定和两人人设计算出来的结局,然后就顶着锅盖跑走。
兴致勃勃等待开车的读者们:???
用了几分钟看完全部剧情的林时恒:……
他已经完全理解为什么原主的记忆那么少了,有这样一个不靠谱的造物主,能保留三点一线的规律生活已经不错了。
更何况,这个世界并没有自成一界,因为还不等女主成长到能支撑起这个世界让它独立成界的时候,她就已经冻死了。
女主一死,世界崩塌,所有小世界里的人就跟着一起挂。
陪葬的人自然也包括了原主。
原主十分不甘心,他对于女主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没什么很深情感的,两人在一起本来就是因为那场意外,而他匆匆赶回来也只是因为责任。
作为一个在作者笔下人设鲜明的角色,即使到世界毁灭,他也还在念念不忘。
正在调查的案子凶手到底是谁!
到底是谁!
谁!
这股强大的愿力让他宁愿付出灵魂,也想要找到凶手是谁。
在签署协议前,他又想起来自己那冻死的女友,犹豫一下,又加了一条,让任务者代替自己好好照顾她,无论怎么说,也是因为他没将女友的倾诉当真,才会这么贸贸然离开,害她活活冻死。
【叮!本世界任务:找出最后一个案子真凶,守护水薇】
找真凶啊……
林时恒十分不要脸的看了眼结局。
果然,作者完全忘记真凶的事了。
看来,只能等待剧情走到那里了。
林时恒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收回放在烘干机下的手,转身走了出去。
***
“安心,一会林队出来,我帮你说。”
冯开明冲着眼中有些忐忑的水薇重重点头:“放心吧,林队其实人不冷,就是一心想着查案子,对别的事都不在乎,我帮你说了就没事了。”
“那副队,拜托你了。”
水薇前半生一直都是念书上学,单身到现在,一想到要凭空多出个男朋友还真有点慌,听了冯开明的保证心里稍微安定下来一些。
“我先回去了,麻烦你了。”
“行,你去吧,妥妥的。”
冯开明刚刚冲着水薇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他们身后就猛地爆发一阵玻璃破碎的巨响,下一秒,一个重物砰的摔在了地上。
刚刚还在三三两两坐在一起的客人们被这变故弄的惊吓的站起来,好奇向着那块重物看去。
只见原本光滑干净的地面上,正无声无息静静俯趴着一个女人,周围布满了玻璃碎片和水渍。
还有几条假鱼分布着躺在地上。
“是人!是个人!!”
尖叫声很快响彻周围,离这个女人掉下来位置近的客人们赶忙站起来往后躲,无论人爱看热闹的天性有多大,在看到这种一看就知道是谋杀的场景时,还是会下意识的远远避开。
原本嘻嘻哈哈凑在一起热闹的刑警们瞬间严肃起了神色,林时恒恰好从转角走出来,看到这一幕,眉微微蹙了蹙,快步走上前,低下头伸出手压在了女人的脖子上,又皱眉看了看她被绑住的四肢和身体上插的那些碎玻璃片。
查探完之后,站起来侧身冲着已经站起来朝这边走的下属们道:“控制住现场,报警叫人过来。”
“是!”
他们虽然不常在休息时间遇到这种事,但平时上班的时候隔离围观群众还是挺熟练的,当即就开始四散开来,以这个女人为中心,隔离开了想要胆子大不害怕的群众。
冯开明一见林时恒这么吩咐而不是打120救人,心里就明白了几分,拉住也想要去阻止围观群众上前的水薇,“你还没碰过这种人命案,上次破案又不在,这次跟着一块学习一下。”
水薇也不是扭扭捏捏的性子,知道自己刚来就是得抓紧时间跟前辈学习,听话点了点头跟着一块过去。
冯开明一上前就问道:“死了?”
“身上插了碎玻璃片没溅出血,血液已经凝固了。”
林时恒简短回答完,抬起头看向上方,微微拧眉,像是在思索。
水薇和冯开明也都抬起头看向上方。
“奇怪了。”
冯开明率先开口:“掉下尸体的地方是个大灯,也就是说,之前这具尸体是被藏在灯里?”
他们聚会的地方每次都是根据一些点评软件里的点评来挑选,这次选择的是一个类似酒吧的地方,略微有些昏暗的环境,地方宽敞,沙发四散开,有私密空间,也有气氛,再加上大家聚会就爱喝酒,直接全票通过。
而进来的时候,他们还感慨过,居然有这么大的灯悬在上面,让人看着就联想到小时候上学时悬在头顶的风扇,那真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上着上着课一个风扇哐当一下子掉下来。
不过比起那旋转个不停让人胆寒的风扇,这个大灯就美观多了,从底下往上看,灯是在水中,透明的水中,还有几条假鱼飘着,光折射下来投罩下方,带起一些水影,波光粼粼,好看又有感觉。
好看是好看,就是水影看的时间长了头晕,也许老板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因此这个大灯下并没有安排座位,而是空出了一块地方来,配合着装修看着也别有韵味。
而如今看着尸体,被打电话叫过来的老板脸色也别有韵味了。
无论之前他这里生意多么红火多么有口碑,死了人也一定会赶走一多半的客流量。
等到法医赶来,现场取证完毕,将尸体反过来露出脸抬起时,老板的脸色已经不是别有韵味,而是满脸震惊恐惧了。
水薇注意到他神色中震惊比恐惧还要多出一些,这模样倒不挺像是看到认识人的,她开口问道:“您认识她?”
老板干干扯了扯嘴角,“认识,是我们店里的服务员,叫邹茗芳,真没想到,居然、居然是她……”
水薇总觉得他说出这句话时的态度太复杂,看了好几眼到底还是没说什么,冯开明比她这个菜鸟要更仔细一点,大大方方的上前去问老板的话,水薇眼就落到了那已经拍完照被放在白布上的尸体上。
之前她脸朝下看不清神情,长发散乱的披在身上,双手双|腿被绳子绑住,整个人是以僵直俯趴的姿势平直落在地上,就类似于是一块板板整整的木板子,现在露出了脸,水薇也发现了奇怪的地方。
既然已经没了生命迹象,面色惨白也是正常的,但脸上已经浮肿就有些不对劲了。
正在想着,一旁的林时恒突然淡声问了句:“看出哪里不对了吗?”
水薇差点没被他这冷不丁开口给吓到,颤了下身子,抬起头才发现刚刚还在她差不多五步距离的林时恒已经站在了她身侧,正垂着眼静静看着尸体。
这样说话不看人,真的很容易让人误会不是在对她说话啊。
然而这个想法刚刚冒出来,身侧的男人就又补充两个字:“水薇。”
好的,知道是在跟她说话了。
水薇有些紧张的抿抿唇,“面部苍白浮肿,四肢却没有这种现象,再加上灯下有水,我怀疑她在上面没掉下来的时候,脸部是浸泡在水中的。”
“嗯。”
林时恒点点头,抬眼看向上方那个破碎的大灯,“现在暂且有两种可能,一是她死后被人运到上面,脸部浸泡在水里,身体在没水的地方,一种是她活着被送上去,双手双脚都绑住不能动,脸在水中,活活溺死。”
“可是上面的水一直都在,凶手要是想要淹死她的话,为什么不直接找个更加简单的方式?”
林时恒愿意和她讨论,让水薇的紧张少了一些,她比划了一下,“这么高的地方,想要把一个大活人运上去,暂且就当做这个大活人失去了意识,可就算是这样,上去需要梯子,做这种事肯定得找个没人的时间,趁着没人的时候来到这里,找个高高的梯子,背着人爬上去,将人塞进灯里,然后再趴下来,带走梯子。”
“这样做的话,不是太麻烦了吗?”
白衬衫口袋中还别着红玫瑰的林时恒点头,“没错,但是同理,凶手杀了人,将人绑的严严实实,再找个没人的地方爬梯子将尸体塞进灯里,依旧很麻烦。”
“处理尸体的方式有很多种,丢到江里、山里、碎尸、或者是烧尸,藏在灯里也许能瞒一天两天,等到时间长了,尸体腐烂,散发出臭味,照样会被发现,这个灯之前我进来的时候看了一眼,水在下灯在上,是两种完全隔离开的系统,要拆开它将尸体塞进去,麻烦程度可比那些方法难多了。”
水薇听着也是,要是只是为了藏尸体的话,这个地方没有监控,凶手能悄无声息将尸体藏上去,就说明他能悄无声息到这个餐厅的任何地方,就算是丢到垃圾桶里也比放在灯上少费力啊。
她果然是个菜鸟。
林时恒看着穿着制服的同行们来的差不多了,上前和对方的领头人打了招呼,回来招呼着属下一起先回去。
“好了,接管的人来了,先回去吧,还不知道这个案子会不会被分给我们,作为见证事故现场的人,明天还要写分析报告递上去,今晚大家早点睡。”
这帮人平时见惯了尸体,也没什么“好好的饭局被破坏了”的感觉,听见没自己事了,又都回去拿着东西一道出门。
倒是水薇,新人的斗志还没有消退,一步三回头的望着那个尸体,心里总有种不得劲的感觉。
“怎么了小菜鸟?”
冯开明走最后,见水薇这副神不守舍的样子,一乐,凑上去问道:“你想破那个案子啊?”
水薇有些不好意思的咳嗽一声:“我们真的不用管啊?”
“不用,我们是独立成分局的,只有他们破不了,或者是时间拖太长没破的才会转移到我们这边,别看电视上那些什么刑警走到哪破案到哪的剧,只有上面分给我们的案子,我们才能破,晓得不。”
水薇心里也清楚,就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确确实实死在自己面前,心里有点过不去。
她有些蔫蔫的点点头,一抬眼却见前方站着个身形修长的人,仔细一看,是林时恒正背对着他们站着,身上已经穿上了外套,一手拎着袋子。
对了,忘记跟林队解释了。
水薇希冀的看向副队,冯开明压根忘记了这茬,径直上前一把搭住林时恒肩膀:“林队,你这是要给大茂他们送饭过去?”
“嗯。”
林时恒拎着之前打包的食物,磁性声音淡声道:“通知他们,下个礼拜晚上出来聚餐。”
说完,他动了动被搭住的左边肩膀:“手拿开。”
“拿开拿开,这就拿开。”
冯开明十分熟练的说着话,手却始终不动:“林队,像你这样,被挨一下就冷着脸的可怎么行,咱们做这行的,你这么洁癖不是在折磨自己吗!”
“我帮你多磨练磨练,你是不晓得,我这人啊,最擅长的就是化解尴尬于无形之中,你跟我凑边,多少能沾点光,这是帮你脱离苦海,早日解脱,你得感谢我晓得不。”
林时恒冷漠的瞥过去一眼。
“把你的手留下来,我会好好感谢它。”
“行行行,惹不起惹不起。”
冯开明被这一眼看的打了个哆嗦,连忙抽回手转身就去下台阶,一下去被冷风吹得又是一抖。
“妈耶,下雨了,好冷,这鬼天气,真多变。”
水薇也被冷风吹得抖了抖,今天白天热,她就穿了身短袖七分裤,比冯开明还能更加感受到冷意。
略倒霉,一会还是别走路了,直接打车回去吧。
她正要下台阶,突然见林时恒转身看了她一眼。
好的,被这一眼看的更加冷了。
果然是高岭之花,够冷。
显然林时恒看她一眼只是顺便,他的正确目标是底下正冲着他们招手的冯开明。
“上来。”
“啊?”
冯开明没多想,屁颠屁颠的重新跑上来。
林时恒问:“真的很冷?”
“贼冷!”
冯开明说着,又打了哆嗦。
林时恒点点头,将手中袋子递过去,看着冯开明接好了,开始脱身上的外套。
冯开明震惊的拎着袋子:“林队,难不成你是想给我……不不不,这怎么好意思,这么一点点冷,我受得住受得住!”
他还从来没受过上司这样的贴心对待,一边感动的不行不行的,一边又觉得这样是不是有点基,嘴上说着不要,被冷风一吹,身体就很诚实的伸手去接。
然后接了个空。
因为脱下外套的林时恒转过身,将外套披在了一旁的水薇身上。
冯开明:“……”
他默默的动了动自己的爪子,若无其事的抬起来放在后颈抓了抓,好像刚才伸出来就是打算这么做一样。
果然,他最擅长的就是,化解尴尬于无形之中。出错了,请刷新重试
这话一出,不光是震惊了其他的围观同事,就连告白的当事人水薇都呆住了。
手拿玫瑰花的林时恒仿佛没看到在场所有人那脸上震惊的神色,直接将这一支玫瑰花放在了衣服左上侧口袋里插好。
这种将玫瑰花放在上衣口袋的画面在场人都只在电视剧里看过,还都是上个世纪的电视剧,现在谁要是这么干,那肯定是要被嘲笑一句像个二傻。
可落在林时恒身上,除了积威深重没人敢嘲笑之外,红色的玫瑰花和白色的衬衣怎么看怎么协调,当然,协调的最大可能还是因为那张好看的脸。
高岭之花林时恒,这绰号可不是开玩笑的。
一个男人能被说成是花,想想看就知道长的得有多好看了。
眼睁睁看着林时恒就这么接了玫瑰花,其他人又面面相觑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坐在他身边的年轻人左看看右看看,努力的在脸上挤出了一张笑脸来。
“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刚破了大案子,林队就脱单了,恭喜恭喜啊!”
他这么一说,其他呆愣的同事也都反应了过来,连忙都开始恭喜:“恭喜林队,来,敬您一杯,今天咱们不醉不归啊!”
说完这话,他倒酒的手还没伸出去,就被身边坐着的人拉了回来:“说什么呢你,林队从不喝酒你忘了。”
那人立刻听话的把手缩了回去,冲着林时恒尴尬笑笑:“对不住对不住,我这人平时就没个记性,来,咱们大家碰个杯,恭喜林队脱单。”
“嗯。”
林时恒举起自己的杯子,伸到半空中了,见周围人都一脸惊吓的望着他,拧了拧眉,淡声道:“怎么了?”
“没没没!没怎么!”
坐在他身边的这位连忙哈哈一笑掩饰尴尬,“大家快点举杯啊,都冷着干什么,赶紧赶紧的。”
一群人连忙都热热闹闹的举起酒杯,凑在一起干杯。
林时恒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里面的热水,侧身看向一旁傻呆呆还站着的水薇,磁性声音淡淡:“要坐在我身边吗?”
水薇从震惊中回神,连忙疯狂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那个,林队……”
她纠结的回头看了看正坐在远处沙发上看过来的几个同事,又尴尬看了几眼坐在林时恒对面,看似是在喝酒聊天,实际上眼神一个接一个往这边瞟个不停的同事们,白嫩的脸上一片爆红。
“我那个,我们刚刚其实是在……”
“我去洗手间。”
不等她说完,身穿白衬衫口袋插红玫瑰的男人已经站了起来,白皙俊逸的脸上没什么其他神情,只淡淡对水薇道:“马上回来。”
水薇空白着脸,呆呆点头。
一直等到那个修长的身影走过转角消失在视线中了,刚刚还在安安静静装作正常谈话的一群同事也在偷偷看着他的背影,一见人走了,立刻如同上课时老师突然离开一般嗨了起来。
“什么情况啊!”
“我刚才不是在做梦吧,快点给我掐一下!”
“去去去,掐你自己去!”
他们在这边闹腾,之前坐在林时恒身边的冯开元一把拍了过去:
“我说你们这边瞎扯淡有什么用,问问当事人啊!”
“对啊!”
“阿薇阿薇,来来来!”
水薇刚刚进局里三个月,算得上是个彻头彻尾的新人,却也和局里的这帮同事混的差不多半熟,一看到他们一个个双眼放着八卦的光就连忙做投降状。
“别问我啊,我什么都不知道。”
她的话是没人信的,一群大老爷们顿时就嘿嘿凑上去,水薇见情况不妙想遛,却被冯开元眼疾手快的抓住胳膊上衣服给拉了下来,一屁|股坐在了之前林时恒的位置上。
水薇自己也懵着,眼看着他们摆出一副要逼供的架势,抽了抽嘴角:“我真不知道啊!”
“净扯,你什么都不知道你跑来跟林队表白,瞅瞅那玫瑰花,说不是有预谋谁信啊!”
“不是!”
水薇觉得自己冤枉死了:“之前不是你们跟我说,每次聚餐局里都要出个妹子去跟林队表白吗?这不是咱们局里传统吗!”
冯开明一想也是,松开了按住水薇胳膊的手,一脸沉思:“但是林队以前都会干脆利落拒绝,今年怎么就答应了呢。”
水薇也不知道,但为了能够摆脱自己的嫌疑,她很积极的推测道:“会不会是林队年年请客请烦了,这次不想请客了?”
她虽然才来三个月,但职业习惯让她努力的将局里大小消息都搜集的差不多,也早就知道局里有个老传统。
要是破了个什么大案要案的,局里都会集体聚餐,这个时候,只要派出一个女孩子告白,高岭之花林时恒必然会拒绝,拒绝完之后,他一定会提出请大家吃饭。
据说这个传统形成的一开始,第一次告白的女孩子是真的喜欢林时恒,只是惨遭拒绝不久就调离,而第二次告白的女孩则是掺着试探的心思,被拒绝后也很快自请调离,第三个就纯粹是因为前两位每次表白都会被请客,再加上玩了真心话大冒险,就那么去了。
果不其然,被拒绝,附带请客。
从那以后,告白请客就成了传统,这次之所以派水薇来,也是因为局里一共就仨女生,俩都告白过了,就水薇这么一个小新人。
水薇脸皮薄,不太敢去,还是掷骰子输了才犹犹豫豫跑过来告白,本来以为例行公事说完被拒绝就能撤,结果她刚说完,那位据说是不办案子的时候都如同一个闪亮冰雕的林时恒居然答应了。
这完全不符合她的调查结果啊!
冯开元分析了一下就连连摇头:“不会不会,他肯定不会为了不想请客把自己搭进去。”
“更何况这请客说是传统,实际上就是大家闹着玩的,林队每天冷着脸除了办案基本不吱声,也就这时候我们敢闹腾一下他了,之前还有男的告白过呢,也没见他有什么反应啊。”
水薇绞尽脑汁的想着:“可是次次都是林队请客的话,是不是对他也太不公平了,他虽然是我们头儿,比较有钱,但也不能每次都让他请啊。”
“什么啊!”
冯开元哈哈一笑,“你还真把那些传闻当真了啊,放心吧,这请客的钱是上面特批的,每次我们办完什么大案子都有,稍微资历老点的同事都知道。”
水薇懵了:“那、那大家说每年都要派出一个同事告白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哈。”
冯开元也不瞒着,利落解释道:“一开始呢,是有个女同事趁着聚餐告白,然后林队拒绝之后她很长一段时间没缓过来,就你也知道,大家一起办事,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尴尬,没过多久她就调走了。”
“后来第二次又来了个女同事告白,林队又拒绝了,她也跟前一位一样,尴尬,也调走了,你想,我们局里女孩本来就少,这一下走了俩,办那些只能女人去的工作的时候,那是恨不得把一个女同事当成两个用。”
“第三个去的时候,我当时就觉得不对,果然林队一拒绝那姑娘眼睛里就有点冒泪花,还好我机警过人,说这是我们局里传统,为了忽悠林队请客才整的,这才让她下得了台,后来怕她觉得尴尬,她闺蜜在下次聚餐的时候嘻嘻哈哈就去告了次白,然后这就成我们局里传统了。”
知道事情真相的水薇一脸懵逼。
“难不成那姑娘和她闺蜜就、就是……”
“想什么呢!”
冯开明敲了她一个板栗:“你看周姐和韩姐像是哪个像是喜欢情情a-i'a-i的人!”
说起这个,他长吁短叹:“那俩姑娘后来还是调走了,不是因为尴尬,是觉得咱们局里不太适合女孩,真是赔了林队又折兵啊。”
听了科普的水薇打断他的感叹:“副队,你先别折兵,这我怎么办啊?”
“额……”
冯开明诡异的停顿一下,“这个吧,虽然说是咱们传统,但是林队他不知道啊,你想想看啊,如果一个男人跑过来跟你告白,你答应了,完了他再转头跟你说:诶呀我根本没看上你,是在闹着玩,你觉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想?”
水薇:“……我应该想打死他。”
“对嘛,我也是这么想的!”
冯开元一拍手:“要不这样,一会你就躲我后面,然后如果林队打你,你就跑,林队还是挺注重形象的,应该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揍你。”
“而且他这人特别公私分明,也不会在工作上为难你。”
水薇压根不信,之前这群人还信誓旦旦她来告白林队根本不会答应呢!
她好不容易才考进来,要是真的被穿了小鞋,那才叫冤!
冯开元一看她这表情就知道她想什么,耸耸肩:“行吧行吧,一会我帮你说,放心,我肯定跟他说,是我指使你去的,跟你本人没半毛钱关系!”
他答应的这么痛快,倒是让水薇心里有点愧疚了:“副队,您说的话,会不会让林队迁怒您啊。”
“不会!”冯开元拖了个长长的调,“安心,林队没这么小心眼,倒是今天他答应的这么痛快让我有点好奇,我看他那神情,那眼神,那动作那话,怎么看都不像是看上你了啊。”
“更何况……”
他摸着下巴上上下下打量着水薇,几乎要把她看不自在的上一瞬又收回了目光:“你这个子又矮,腿也不长,平胸不说吧,还是个短头发,还有你那脸上只是一个酒窝,我觉着他目光还没这么差劲。”
水薇:“……”
她承认自己身高比起局里两个大长腿妹子来说是有点矮,但是腿怎么就不长了,平胸和短发怎么了!还有她这长相,从小都被人夸到大的,那一个酒窝也没少被说笑起来甜,怎么就差劲了!
“阿薇阿薇,别跟副队一般见识,他啊,只喜欢大胸长腿蛇精脸的。”
一旁的同事听到冯开元对水薇的评价差点没笑喷了,连忙扯扯水薇,冲着她挤眉弄眼:“直男审美,你懂得。”
“别叨叨我坏话啊,我跟你们说,我至少还会欣赏女人,林队可不一样,在这位眼里,众生平等,男女都归属同一性别,所以说,他怎么就答应了呢,这说不通啊!”
“事有蹊跷,元芳,你怎么看?”
姓原名房,绰号元芳的同事故作深沉的眯起眼,摸了摸下巴上看不到的小胡茬:“我坐着看。”
一旁的同事跟着一起分析:“我觉得林队可能真的是看上阿薇了,你想啊,林队这都二十七了吧,身边从来没出现过亲密女性,就连母蚊子都没出现过一只,身为男人,在黑夜里当然会觉得孤独寂寞冷,再看看咱阿薇,长相多好看啊,水灵灵的,笑起来还这么甜,性格也好,看上不是挺正常的。”
“去你的!”
冯开明一脚就踹了过去,“就你小子爱胡说,还林队身边连个母蚊子都没有,你还能分得清蚊子公母!”
“诶嘿!”这位同事利落闪过,“副队,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公蚊子不咬人,母蚊子才咬人呢,年年夏天我们一群人被咬得一身大包,就林队从来没蚊子咬,这不就是身边没母蚊子吗。”
一群人在叨逼叨瞎扯淡的时候,林时恒正在洗手间烘手。
他这次接收记忆几乎称得上是秒接,传来的记忆也都简单明了,毕竟原主的生活十分简单,工作,家里,命案现场。
没错,命案现场。
原主的职业的警/察,准确的说,是不太一般的警/察。
隶属中元市,全民中元市刑警大队第七分局,专查那些普通刑警长时间破不了的案子,或者是那些重案要案。
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东西林时恒没有研究过,但在这部小说中,一开始第七分局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挂名领工资的地方,专门给一些二代挂职评职称。
后来慢慢的因为拿不出什么业绩,开始招收真正有实力的刑警,破获一些案子后,第七分局渐渐算得上是实至名归。
最后演变成了真正的破案部门,虽然在第七分局被上面注意到后那些二代也都低调调走,但当初第七分局在各处的便利也都保留了下来,也成为了这本小说女主水薇的起点。
按照目前的设定来看,这应该是一本刑侦小说,但作者一开始写这个,是想一边查案一边开车。
就是那种在床上的开车。
作者一开始就很嗨皮的表示了,咱们这次来开车呀,大家都准备好吃肉肉叭!
女主水薇,天赋不错,人也勤奋,作为一只小菜鸟辛苦考到了第七分局,然后在她准备兢兢业业开启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居然能看到鬼。
不是那种会说话会喊冤的鬼,而是维持着生前最后模样的阿飘。
她是刑警,跟着她的阿飘当然也不是什么普通阿飘,它们基本都是一些被害死之人,没有破案,凶手没找出来获得惩罚,才会一直跟在水薇身后。
虽然她们基本上都会维持着生前姿势,比如说上吊死的,双手双脚就会僵硬垂直,不能控制自己动,只能跟随在水薇身后,每一只阿飘都不能说话,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没有自主意识,只有在找到真凶后,才能够控制身体使用权,从水薇身边消失。
如果换成个胆子大的,习惯了也就好了,虽然睡着睡着觉一睁开眼床边站着只阿飘好像挺可怕的,反正它们也不害人啊。
问题是,水薇一被阿飘跟,身体就会寒冷无比,简直就像是大冬天的吃了冰棒还在北极冰山里泡了个冷水澡一样,冰飞扬,透心凉。
她第一次被跟,就差点没被冻死。
还是撞上了原主,才勉强回了半条命。
从那以后水薇就发现了,可能是原主身上阳气重,每次有阿飘的话,她只要和原主保持亲密接触就行,比如说,不小心碰个手,或者胳膊肘挨到了,哪怕是隔着衣服都行。
虽然不能终身隔断只能管用几个小时,好歹把小命苟住了。
就在读者以为,水薇要为了活命和原主这朵一看就不好推的高岭之花嘿|咻嘿|咻时,水薇苟住了。
她每天假装无意的碰碰原主,到了晚上就回家盖好几床大棉被开空调无视床边站着的鬼睡觉。
读者:???
不是啊,说好的作者带着上高速呢?!
作者连忙解释:亲,先稍安勿躁哦,女主人设就是这样哒,从小乖乖巧巧长大,你怎么好让她一开始就和不熟悉的上司嘿|咻嘿|咻呢。
读者:不是,咱们这不是开车嗨皮吗?小肉肉嘛,人设什么的都不重要啊!
作者被说服了,于是,她写了一场意外,原主和水薇开车了。
俩人都是第一次,就直接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然后就在读者高高兴兴等着夫妻各种开车时,作者又纠结了,她的人设是原主高岭之花,高岭之花怎么会对开车感兴趣呢。
于是原主不光没天天开车,还很勤快的跑去出差查案子,留下女主一个人在中元市,开着空调盖厚被子。
然后当晚中元市全市停电。
就是盖八层被子,也不管用了。
读者们兴奋,读者们开心,一个个苍蝇搓手手等待开车。
然而本来打算写男主飞回来开车的作者她又纠结了,原主正在其他市出差查案子,女主又迫在眉睫,难道还能让高岭之花飞回来吗?!
必须不能飞啊,他什么都不知道,没借口飞回来呀。
而且之前剧情写了,其中一个市没飞机场,想飞也飞不回来啊。
现在停电剧情已经写了,连这一晚上绝对不能恢复供电都写了,总不能强行来电吧。
作者抓心挠肺。
作者悔到撞墙。
作者恨不得穿越回去前一章把停电剧情抹掉。
在许多读者嗷嗷嗷叫喊着开车的时候,这位强迫症以及逻辑狂作者成功把自己饶懵圈了。
第二天,等着开车的读者们开开心心点开了新章节。
女主把自己冻死了。
她打了电话向男友求助,但因为之前作者设定两个市距离遥远一个市还没飞机,原主赶回来正好看到女友冻死现场。
全文完。
作者在最后说了几句这是按照剧情设定和两人人设计算出来的结局,然后就顶着锅盖跑走。
兴致勃勃等待开车的读者们:???
用了几分钟看完全部剧情的林时恒:……
他已经完全理解为什么原主的记忆那么少了,有这样一个不靠谱的造物主,能保留三点一线的规律生活已经不错了。
更何况,这个世界并没有自成一界,因为还不等女主成长到能支撑起这个世界让它独立成界的时候,她就已经冻死了。
女主一死,世界崩塌,所有小世界里的人就跟着一起挂。
陪葬的人自然也包括了原主。
原主十分不甘心,他对于女主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没什么很深情感的,两人在一起本来就是因为那场意外,而他匆匆赶回来也只是因为责任。
作为一个在作者笔下人设鲜明的角色,即使到世界毁灭,他也还在念念不忘。
正在调查的案子凶手到底是谁!
到底是谁!
谁!
这股强大的愿力让他宁愿付出灵魂,也想要找到凶手是谁。
在签署协议前,他又想起来自己那冻死的女友,犹豫一下,又加了一条,让任务者代替自己好好照顾她,无论怎么说,也是因为他没将女友的倾诉当真,才会这么贸贸然离开,害她活活冻死。
【叮!本世界任务:找出最后一个案子真凶,守护水薇】
找真凶啊……
林时恒十分不要脸的看了眼结局。
果然,作者完全忘记真凶的事了。
看来,只能等待剧情走到那里了。
林时恒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收回放在烘干机下的手,转身走了出去。
***
“安心,一会林队出来,我帮你说。”
冯开明冲着眼中有些忐忑的水薇重重点头:“放心吧,林队其实人不冷,就是一心想着查案子,对别的事都不在乎,我帮你说了就没事了。”
“那副队,拜托你了。”
水薇前半生一直都是念书上学,单身到现在,一想到要凭空多出个男朋友还真有点慌,听了冯开明的保证心里稍微安定下来一些。
“我先回去了,麻烦你了。”
“行,你去吧,妥妥的。”
冯开明刚刚冲着水薇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他们身后就猛地爆发一阵玻璃破碎的巨响,下一秒,一个重物砰的摔在了地上。
刚刚还在三三两两坐在一起的客人们被这变故弄的惊吓的站起来,好奇向着那块重物看去。
只见原本光滑干净的地面上,正无声无息静静俯趴着一个女人,周围布满了玻璃碎片和水渍。
还有几条假鱼分布着躺在地上。
“是人!是个人!!”
尖叫声很快响彻周围,离这个女人掉下来位置近的客人们赶忙站起来往后躲,无论人爱看热闹的天性有多大,在看到这种一看就知道是谋杀的场景时,还是会下意识的远远避开。
原本嘻嘻哈哈凑在一起热闹的刑警们瞬间严肃起了神色,林时恒恰好从转角走出来,看到这一幕,眉微微蹙了蹙,快步走上前,低下头伸出手压在了女人的脖子上,又皱眉看了看她被绑住的四肢和身体上插的那些碎玻璃片。
查探完之后,站起来侧身冲着已经站起来朝这边走的下属们道:“控制住现场,报警叫人过来。”
“是!”
他们虽然不常在休息时间遇到这种事,但平时上班的时候隔离围观群众还是挺熟练的,当即就开始四散开来,以这个女人为中心,隔离开了想要胆子大不害怕的群众。
冯开明一见林时恒这么吩咐而不是打120救人,心里就明白了几分,拉住也想要去阻止围观群众上前的水薇,“你还没碰过这种人命案,上次破案又不在,这次跟着一块学习一下。”
水薇也不是扭扭捏捏的性子,知道自己刚来就是得抓紧时间跟前辈学习,听话点了点头跟着一块过去。
冯开明一上前就问道:“死了?”
“身上插了碎玻璃片没溅出血,血液已经凝固了。”
林时恒简短回答完,抬起头看向上方,微微拧眉,像是在思索。
水薇和冯开明也都抬起头看向上方。
“奇怪了。”
冯开明率先开口:“掉下尸体的地方是个大灯,也就是说,之前这具尸体是被藏在灯里?”
他们聚会的地方每次都是根据一些点评软件里的点评来挑选,这次选择的是一个类似酒吧的地方,略微有些昏暗的环境,地方宽敞,沙发四散开,有私密空间,也有气氛,再加上大家聚会就爱喝酒,直接全票通过。
而进来的时候,他们还感慨过,居然有这么大的灯悬在上面,让人看着就联想到小时候上学时悬在头顶的风扇,那真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上着上着课一个风扇哐当一下子掉下来。
不过比起那旋转个不停让人胆寒的风扇,这个大灯就美观多了,从底下往上看,灯是在水中,透明的水中,还有几条假鱼飘着,光折射下来投罩下方,带起一些水影,波光粼粼,好看又有感觉。
好看是好看,就是水影看的时间长了头晕,也许老板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因此这个大灯下并没有安排座位,而是空出了一块地方来,配合着装修看着也别有韵味。
而如今看着尸体,被打电话叫过来的老板脸色也别有韵味了。
无论之前他这里生意多么红火多么有口碑,死了人也一定会赶走一多半的客流量。
等到法医赶来,现场取证完毕,将尸体反过来露出脸抬起时,老板的脸色已经不是别有韵味,而是满脸震惊恐惧了。
水薇注意到他神色中震惊比恐惧还要多出一些,这模样倒不挺像是看到认识人的,她开口问道:“您认识她?”
老板干干扯了扯嘴角,“认识,是我们店里的服务员,叫邹茗芳,真没想到,居然、居然是她……”
水薇总觉得他说出这句话时的态度太复杂,看了好几眼到底还是没说什么,冯开明比她这个菜鸟要更仔细一点,大大方方的上前去问老板的话,水薇眼就落到了那已经拍完照被放在白布上的尸体上。
之前她脸朝下看不清神情,长发散乱的披在身上,双手双|腿被绳子绑住,整个人是以僵直俯趴的姿势平直落在地上,就类似于是一块板板整整的木板子,现在露出了脸,水薇也发现了奇怪的地方。
既然已经没了生命迹象,面色惨白也是正常的,但脸上已经浮肿就有些不对劲了。
正在想着,一旁的林时恒突然淡声问了句:“看出哪里不对了吗?”
水薇差点没被他这冷不丁开口给吓到,颤了下身子,抬起头才发现刚刚还在她差不多五步距离的林时恒已经站在了她身侧,正垂着眼静静看着尸体。
这样说话不看人,真的很容易让人误会不是在对她说话啊。
然而这个想法刚刚冒出来,身侧的男人就又补充两个字:“水薇。”
好的,知道是在跟她说话了。
水薇有些紧张的抿抿唇,“面部苍白浮肿,四肢却没有这种现象,再加上灯下有水,我怀疑她在上面没掉下来的时候,脸部是浸泡在水中的。”
“嗯。”
林时恒点点头,抬眼看向上方那个破碎的大灯,“现在暂且有两种可能,一是她死后被人运到上面,脸部浸泡在水里,身体在没水的地方,一种是她活着被送上去,双手双脚都绑住不能动,脸在水中,活活溺死。”
“可是上面的水一直都在,凶手要是想要淹死她的话,为什么不直接找个更加简单的方式?”
林时恒愿意和她讨论,让水薇的紧张少了一些,她比划了一下,“这么高的地方,想要把一个大活人运上去,暂且就当做这个大活人失去了意识,可就算是这样,上去需要梯子,做这种事肯定得找个没人的时间,趁着没人的时候来到这里,找个高高的梯子,背着人爬上去,将人塞进灯里,然后再趴下来,带走梯子。”
“这样做的话,不是太麻烦了吗?”
白衬衫口袋中还别着红玫瑰的林时恒点头,“没错,但是同理,凶手杀了人,将人绑的严严实实,再找个没人的地方爬梯子将尸体塞进灯里,依旧很麻烦。”
“处理尸体的方式有很多种,丢到江里、山里、碎尸、或者是烧尸,藏在灯里也许能瞒一天两天,等到时间长了,尸体腐烂,散发出臭味,照样会被发现,这个灯之前我进来的时候看了一眼,水在下灯在上,是两种完全隔离开的系统,要拆开它将尸体塞进去,麻烦程度可比那些方法难多了。”
水薇听着也是,要是只是为了藏尸体的话,这个地方没有监控,凶手能悄无声息将尸体藏上去,就说明他能悄无声息到这个餐厅的任何地方,就算是丢到垃圾桶里也比放在灯上少费力啊。
她果然是个菜鸟。
林时恒看着穿着制服的同行们来的差不多了,上前和对方的领头人打了招呼,回来招呼着属下一起先回去。
“好了,接管的人来了,先回去吧,还不知道这个案子会不会被分给我们,作为见证事故现场的人,明天还要写分析报告递上去,今晚大家早点睡。”
这帮人平时见惯了尸体,也没什么“好好的饭局被破坏了”的感觉,听见没自己事了,又都回去拿着东西一道出门。
倒是水薇,新人的斗志还没有消退,一步三回头的望着那个尸体,心里总有种不得劲的感觉。
“怎么了小菜鸟?”
冯开明走最后,见水薇这副神不守舍的样子,一乐,凑上去问道:“你想破那个案子啊?”
水薇有些不好意思的咳嗽一声:“我们真的不用管啊?”
“不用,我们是独立成分局的,只有他们破不了,或者是时间拖太长没破的才会转移到我们这边,别看电视上那些什么刑警走到哪破案到哪的剧,只有上面分给我们的案子,我们才能破,晓得不。”
水薇心里也清楚,就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确确实实死在自己面前,心里有点过不去。
她有些蔫蔫的点点头,一抬眼却见前方站着个身形修长的人,仔细一看,是林时恒正背对着他们站着,身上已经穿上了外套,一手拎着袋子。
对了,忘记跟林队解释了。
水薇希冀的看向副队,冯开明压根忘记了这茬,径直上前一把搭住林时恒肩膀:“林队,你这是要给大茂他们送饭过去?”
“嗯。”
林时恒拎着之前打包的食物,磁性声音淡声道:“通知他们,下个礼拜晚上出来聚餐。”
说完,他动了动被搭住的左边肩膀:“手拿开。”
“拿开拿开,这就拿开。”
冯开明十分熟练的说着话,手却始终不动:“林队,像你这样,被挨一下就冷着脸的可怎么行,咱们做这行的,你这么洁癖不是在折磨自己吗!”
“我帮你多磨练磨练,你是不晓得,我这人啊,最擅长的就是化解尴尬于无形之中,你跟我凑边,多少能沾点光,这是帮你脱离苦海,早日解脱,你得感谢我晓得不。”
林时恒冷漠的瞥过去一眼。
“把你的手留下来,我会好好感谢它。”
“行行行,惹不起惹不起。”
冯开明被这一眼看的打了个哆嗦,连忙抽回手转身就去下台阶,一下去被冷风吹得又是一抖。
“妈耶,下雨了,好冷,这鬼天气,真多变。”
水薇也被冷风吹得抖了抖,今天白天热,她就穿了身短袖七分裤,比冯开明还能更加感受到冷意。
略倒霉,一会还是别走路了,直接打车回去吧。
她正要下台阶,突然见林时恒转身看了她一眼。
好的,被这一眼看的更加冷了。
果然是高岭之花,够冷。
显然林时恒看她一眼只是顺便,他的正确目标是底下正冲着他们招手的冯开明。
“上来。”
“啊?”
冯开明没多想,屁颠屁颠的重新跑上来。
林时恒问:“真的很冷?”
“贼冷!”
冯开明说着,又打了哆嗦。
林时恒点点头,将手中袋子递过去,看着冯开明接好了,开始脱身上的外套。
冯开明震惊的拎着袋子:“林队,难不成你是想给我……不不不,这怎么好意思,这么一点点冷,我受得住受得住!”
他还从来没受过上司这样的贴心对待,一边感动的不行不行的,一边又觉得这样是不是有点基,嘴上说着不要,被冷风一吹,身体就很诚实的伸手去接。
然后接了个空。
因为脱下外套的林时恒转过身,将外套披在了一旁的水薇身上。
冯开明:“……”
他默默的动了动自己的爪子,若无其事的抬起来放在后颈抓了抓,好像刚才伸出来就是打算这么做一样。
果然,他最擅长的就是,化解尴尬于无形之中。出错了,请刷新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