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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脚踝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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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我跟你说过吧,霸王龙也是可以骑的,只是比较费力罢了。”扎克尽量轻描淡写的跟王希咖说道。

    “是是是,老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于扎克这个猛人,王希咖确实有点无语了。虽然他已经把扎克驯服霸王龙的整个过程都拍了下来,但还是不敢相信。

    当初王希咖只是想找一些适合当坐骑的动物来骑,这样可以快一点到尼亚加拉。过程中不知道怎么搞的和扎克杠起来了,这才有了驯服霸王龙的一幕。

    扎克已经给霸王龙取名叫“烈烈”,代表这头龙暴烈的脾气。如今烈烈对扎克可谓言听计从,成为扎克忠实的坐骑。

    动物都是这样的,越难驯服的动物,当你驯服之后就越衷心。其他人在烈烈眼里只不过是蝼蚁,只有扎克一个人才是它的主人。当然,对于长相跟扎克差不多的毛人蒙克,这龙倒也客客气气的,觉得跟主人是一家人。但对于其他长得奇形怪状的众人,就没什么好脸色。

    高高的扎克骑着一头高高的霸王龙,那气场简直绝了。

    但显然,扎克的驯服过程具有独特性和不可重复性。目前来说,驯服霸王龙当坐骑这种事除了扎克谁也做不到。而现在大家是一个团队,单单扎克一个人有坐骑也不顶用。

    天狗会飞,要不要坐骑也无所谓。血牙,郎那多,灰海狸都会变身成虎狼,速度很快,也不需要坐骑。但其他人还是需要的。这个其他人指的就是王希咖,蒙克,尼古拉,萨列满这些不会变身的人。

    蒙克可以跟扎克一起骑烈烈,尼古拉作为一个吸血鬼,其实奔跑速度也很快。需要坐骑的就是王希咖和萨列满了。

    不知道怎么搞的,队伍的领袖王希咖突然觉得自己反倒成了一个累赘。本来自己是这群人里智商最高,知识最丰富,长相也最英俊的人,结果现在却成了个废物,令人心酸。

    心酸归心酸,坐骑还是要有的,不然走不到尼亚加拉。

    血牙的建议是骑羊驼,他从林子里面找来两头羊驼给王希咖和萨列满。这种动物跑得不慢,性格也温顺,容易驯服。唯一的缺点就是喜欢吐口水,但你别被它吐到就没事。就算被吐了一脸口水,擦干紧也就没事。

    萨列满对羊驼这个坐骑倒是没意见,骑得欢天喜地。但王希咖却有心理阴影——毕竟在华国传统文化中,羊驼不仅仅是一种动物,还是一种神兽——草泥马。听起来跟骂人的一样。

    “还有没有其他正常一点的坐骑?”王希咖问道。

    “正常一点,你指的是什么?”血牙和灰海狸表示羊驼这个坐骑在美洲就很正常啊。

    “比如牛啊马啊迅猛龙啥的,你们印第安人不是都骑马的吗?给我弄匹马来有那么难吗?”

    “马和迅猛龙比较难弄,不过牛就简单多了。这里到处都是牛,你等着我去给你弄一头来。”

    其实王希咖是倾向于骑马的,毕竟在不同的人类文明中,马都是最适合作为坐骑的动物。至于牛,也还行吧……当年老子就是骑的青牛过的函谷关,也算是一个有灵性的坐骑。

    “王哥,您的牛来了!”血牙说着牵过来一头牛。

    只见这牛肩高2米,身披栗子色的毛发,肩膀宽大雄壮,背上还鼓起一大坨肌肉,看着跟个驼峰似的。牛角不长,向上生长,弯曲而锋利。一对牛眼睛闪烁着犀利的光芒,只要对视一眼,你就知道这货也是个狠角色。

    这就是著名的美洲野牛了!这牛体型巨大,重达1吨。外形霸气,速度也很快,在后世是美国的国兽。在后世的欧洲殖民者到来之前,美洲野牛广泛分布于整个美洲大陆。后来欧洲殖民者为了灭绝印第安人,大量屠杀美洲野牛——因为这种野牛是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灭绝了野牛,也就灭绝了印第安人。在21世纪,美洲野牛从巅峰期的上千万头锐减到了1000多头。

    当然,在这个时代,美洲野牛还是随处可见的。因此血牙他们才能随随便便就找到一头。王希咖一见这头牛就喜欢上了,用这货当坐骑,可比羊驼要帅气1000倍!

    当然,首先是要驯服这头牛。平时王希咖出行主要是开车,穿越以后偶尔乘骑的坐骑也大都是别人驯服过的,因此驯化经验一般。

    但是有了扎克在前面驯服霸王龙打样,王希咖觉得自己也能驯服这头牛——毕竟自己好歹也是个练武的呀!

    他也照样让人做了一副挽具,准备挑战一下这头野牛。

    王希咖像西班牙斗牛士一样拿着套圈站在野牛面前,自己也好像是一个牛仔。事实上在后世的斗牛比赛中,也常常用美洲野牛进行比赛。由于这个牛比较野性,所以斗牛士死亡率相当高。

    “咿……哈!”王希咖大喝一声,这叫声也是跟西部牛仔学来的。同时把手中的套圈抛出,想要套中野牛的脖子。

    然而并没有套中。毕竟王希咖以前也没有套过牛,想要一次成功还是有点困难的。电光火石间那野牛突然一个箭步冲上来,那速度让王希咖想起了狼王塞申斯。

    王希咖大叫一声“来得好!”,一个滑步往旁边一闪,想要闪开这野牛。然而并没有闪开——那野牛竟然会假动作。看着往左边冲的,实际上一个变向冲向右边。

    真怎么躲得过?当然躲不过。王希咖当场就被野牛锐利的牛角挑上半空,凌空翻了两个跟头,像一个布口袋似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不好了!老王被野牛挑死了!”血牙大吼一声就要冲过去扶王希咖。

    “都站好,不许扶!我看谁敢动?”王希咖突然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他的肚子留着血,那是刚刚被野牛角挑伤留下的伤痕。作为一个王者,如果连一头野牛都对付不了,自己今后还怎么带队伍?人家扎克连霸王龙都降服住了,自己难道还搞不定一头野牛吗?

    王希咖也是个有脾气的人,此刻他的脾气也上来了!

    战斗,战斗,一直战斗!如果死了,那就死了。但只要还有一口气,自己就要跟这野牛战斗到底!

    腹部贯穿伤,全身软组织挫伤!这就是较量第一个回合,野牛给王希咖留下的礼物。这还算好的了,如果不是王希咖曾经练过一段时间的铁布衫,这一下肠子都要被牛挑出来!

    那野牛突然发出一阵“桀桀桀”的声音。“桀桀桀”这种声音一般都是港漫和无脑网文使用在反派身上,用来形容反派邪恶的笑声的——那么,这野牛突然“桀桀桀”是啥意思,它是在笑我吗?野牛也会笑吗?还是说它看不起我?来不及细想,那野牛再次向王希咖冲来!

    王希咖也不是吃素的,毕竟是跟狼王塞申斯单挑过的男人。同样的错误他不会犯第二次,既然这个牛会假动作,那我也来假动作!

    冲着野牛来的方向,王希咖肩膀往右一晃,同时脚步往左前方一动!这就是著名的体前变向,也叫Crossover。这一招在篮球中运用的比较多,尤其以21世纪初76人队的艾弗森用得最好。

    此时王希咖把这一招使了出来,那野牛没有打过篮球,又怎能应付得了这一招?果然被王希咖晃过去了。

    体前变向,或者说Crossover还有另外一个名字:脚踝终结者。就是说,被这一招晃过的人,脚踝容易受伤。

    野牛也是一样,被王希咖用假动作晃了一下之后,左前腿和右后腿同时两个脚踝都被崴了!

    两个脚踝同时受伤让野牛的移动速度大为受限,而且,在这块场地里是没有给野牛治疗伤的队医的。

    王希咖突然把身上沾满鲜血的衣服脱下来晃动。他看过许多斗牛士的比赛,知道野牛最恨红色,见到红色就会发狂。

    其实这是不对的,有研究说牛其实是色盲,分不清红色。斗牛士之所以喜欢挥动红布,完全是因为红布比较显眼,容易吸引观众注意力。牛对颜色是无所谓的,只是在漫画和电视节目中把牛塑造成对红色敏感的样子。

    真正让牛敏感的东西是晃动的布。要知道牛是一种天生骄傲的动物,它不喜欢有别的动物在自己面前嚣张,尤其是小动物。看到飘动的东西它会认为是一种挑衅,所以会毫不犹豫的顶上去。

    不管是什么原因吧,反正王希咖脱下衣服在美洲野牛眼前晃,再次把这牛的怒气值拉满了。这时这个牛也不再发出“桀桀桀”这种怪声音了,而是仰天长啸一声:“哞儿~”

    这是地球上所有的牛科动物通用语言,意思是“我要上了!”

    那牛叫过以后继续向着王希咖挥动的衣服冲过去。然而它忘记了一件事,一件重要的事:自己的脚踝受伤了。

    在它脚踝没事的时候王希咖尚且能躲过,何况它的脚踝已经受伤了呢?

    “唰!”牛顶空了。

    “嗖!”牛脖子上突然多了一个东西——是王希咖的绳套。

    原来王希咖知道自己的技术一般,用抛绳套的方法成功率太低,所以他选择了一个笨办法——站在牛旁边,等牛冲过来的时候直接套上去就行。

    有时候,最“笨”的方法也是最后好的办法。自从套上了绳套,美洲野牛就丧失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