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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桃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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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你总算醒了,真吓死我了!”

    陈可逸只感到头痛欲裂,忍着剧痛缓缓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沈薇薇那张纯美的脸颊,但此刻的脸色有些苍白,尤其是那双如星的眸子,红红的肿肿的。现在更是挂上了一丝经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喜极而泣。

    “怎么回事,死了都还有幻觉?”陈可逸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幻象,本能地伸手抓了抓,狠狠地箍住了沈薇薇的藕臂。

    温润,细腻,富有弹性,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妙触感……不对啊,幻象哪能这么真实?

    “大叔,你弄疼我了!”沈薇薇撅着嘴,嗔道。但她并没有立即抽出手臂,就这么任由陈可逸抓着,即使已经留下了五道红印子。

    她宁愿就这么被他抓住,害怕一转眼,人就没了。

    咦,不对啊,幻象不但有血有肉,还能说话?这好像是真实的世界啊!

    陈可逸使劲眨了眨眼,将目光散开,这才注意到,沈薇薇那疲惫的身躯上,换上了一套很朴素,甚至有些破旧的粗布衣服,蓝色的底子,胸口处用彩线绣了一朵花。以这个时代的审美,这无疑是老土到渣的款式,更何况这粗布上,还带着一股子泥土的味道。

    但这衣服却很干净,给人的感觉是一直都收藏地很好,甚至舍不得拿出来穿。

    不过话说回来,这衣服虽然老土,但是穿在沈薇薇这个天生衣服架子的身上,也别具一番风味。

    而自己身上,也换了一身土布,比沈薇薇的更简陋些;更糟糕的是,头部绷着,很不自由,本能地伸手一摸,就感觉到是一圈纱布,把自己的脑袋包成了一个粽子。

    不对,我在哪里?

    陈可逸的眼光,迅速扫过自己的四周,这才注意到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间很破落的屋子,砖木结构,只是砖瓦都褪了色,屋顶还可以清晰地看见房梁,以及茅草。窗户开着,可以看见一块上了些年头的玻璃,边角碎了一块,贴了一张报纸;屋里除了一个款式极为老旧的木头柜子,几乎没什么摆设。而这已经算是屋里最显赫的奢侈品了。当然,没有摆设也不会让这屋子显得空旷,因为还堆着很多草,以及几个大缸子。

    陈可逸注意到,自己躺着的地方,是一张年代久远的木床,铺着草席,散发出一股很强烈的味道,有些熏人。床头的墙上,粘贴着大红的年画。或许整间屋子里,就这年画算得上最新鲜。

    “小伙子,你醒了。来,喝口水。”这时,一个肤色黝黑的大叔捧着一个大瓷碗,装了一大碗水,走到了陈可逸的床头。

    这大叔身量很矮,人也挺瘦,但看起来却很有力,一副典型的庄稼人把式。他的脸上皱纹很多,显得很沧桑,或许由于过于繁重的劳作,背有些微驮。

    “大叔,是你救了我?”陈可逸赶紧直起身子,感激地问道。

    他想接过大叔递过来的一大碗水,但却被沈薇薇抢了去。似乎还有些烫手,她差点没抓稳。但她却没有放手,而是凑上去,轻轻地吹气,想让水尽快凉下来。

    那认真的模样,像是在完成什么不得了的任务。

    “真是奇迹啊!”大叔惊叹道:“我们几个老伙计正好在附近捞鱼,遇见这事,真是吓得够呛。当时把你们捞起来,可吓了我们一大跳。这个小女娃娃还有一口气,你可是完全失去了呼吸。后脑壳撞开了一个大口子,当时就有人说你不行了。

    我们把你们抬了回来,小女娃娃半天后就醒了,但你一直没有气。我们商量着可能真不行了,但女娃娃非要守着你,就像发疯了一样,不让人处理。

    说来也怪,你虽然没有气了吧,但是脸色一直没变,身体也没变质,怎么看都不像死人。我们就寻思着再看看,还特意跑了几十里山路请了个郎中,说你还没死透,可能还有戏。

    本来想送到城里的医院去,但郎中说就我们这破路,车子都很难开进来,再说这一路颠簸,没事人也得弄出个病来。结果这小女娃娃就这么一直守着你。

    今天是第三天了吧,小伙子你总算是醒来了!”

    陈可逸惊讶地长大了嘴:这一昏迷,就是三天了!

    一抬眼,正好迎上沈薇薇既担忧又喜悦的目光,看到那深深的黑眼圈,疲惫的精气神,以及有些干裂的嘴唇,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说你笨还真笨,该睡觉就睡觉,傻等着,我也不能提前醒。”

    “是啊,我就是笨!就是笨!你能把我怎么样!”沈薇薇有些刁蛮地撅起嘴,然后将手中的大碗粗鲁地送到陈可逸地嘴边,直接往里面灌。

    “哼,还说我笨,其实你才是傻瓜,分明自己能脱身,还非要跟我一起,而且还做垫背的!”沈薇薇开口时还是略带刁蛮地语气,但说到这里,不知不觉地有些哽咽。

    “小伙子你不错,我们几个老伙计都说,好久没见过这么爷们的人了。”大叔竖起大拇指,叹道。

    “这个……其实你们误会了,我真没这样想过,只是由于体重更大,所以落得更快吧。”

    “大叔你骗人!比萨斜塔早就验证了,两个铅球同时落地。你连这种常识都骗人,怎么当老师啊?”沈薇薇撅着嘴说道,但不经意间,眼眶有些湿润,尽管她不希望被人看到。

    “啥?小伙子你还是老师啊!”大叔的语气,一下子变得很是尊敬,接着又有些落寞,长叹一声:“可惜啊,村子里的娃娃很多都没条件读书,也有的到镇上读书,却读不进去。这么多年了,村里还没出过大学生。”

    陈可逸这才想起来,自己压根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便开口问道:“对了,这是什么村子?”

    “我们这里是桃源村,偏僻的很。小伙子你以前肯定没听说过吧?”

    桃源村?确实没听说过。陈可逸在容城生活了这么多年,自认为还算是非常了解容城的八区五县,去过很多村子游玩。但桃源村的名字,真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在地图上,也没有显示。

    这得多偏僻的村落啊。

    “那这里是不是属于清水乡?”

    “算是吧,又不算是,在清水乡和磨子乡的边缘,三不管地带,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谁都把咱当成个包袱。”大叔叹道:“不过咱们这里,也确实够偏远,与世隔绝的。只有一条机耕道通向外面,坑坑洼洼的,一下雨全是泥。”

    陈可逸挣扎着下了床,站了起来,把沈薇薇和大叔都吓了一跳:

    “小伙子,呃不不,小老师,受了这么重的伤,赶紧躺着,不要乱动。”

    “但是我没感觉到有什么伤痛啊?”陈可逸活动了一下身体,确保每一个部位都有知觉,全部正常,而他稍稍运动一下,除了一点点因久睡而造成的一点不适之外,并没有任何疼痛和不舒服的感觉。

    这个现实,甚至让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从那么高的山崖摔下瀑布,后脑勺还撞到了石块,昏迷了三天,居然现在一点不适都没有?就算是网络游戏里,牧师加血也没这么快吧,完全是满状态复活!

    如果非要说哪里有点不舒服,脑子里那个肿瘤的位置,有那么一点点的异样。就像在昏迷中曾经感受到的那样,有一滴水珠,融进了血液里,带来一点点清爽。

    “还是先躺着……”大叔还在摇头,倒是沈薇薇一把搀着陈可逸的胳膊:“多走走也好,老躺着,人都会发霉的。本姑娘就做点好人好事,当你的拐棍,你想去哪里,我就带你去哪里。”

    “拐棍个屁,你赶紧睡觉去。”陈可逸郑重其事地说道:“三天不睡觉,你想逆天啊?”

    “我喜欢,我愿意,我就是不困。”沈薇薇双眼圆瞪,使自己很有气势的样子,但紧接着就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呵欠,眼皮不断下沉……

    苦苦等了三天,一直煎熬着,也睡不着;现在一颗石头落了地,精神一放松,疲倦便加倍地袭来了。

    陈可逸小心翼翼地将沈薇薇放平在床上,看着她微翘的嘴角,带着一丝满足的笑容,不由得自己心中也扬起一点点的满足和喜悦。

    这喜悦,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劫后余生……

    “小老师……”大叔伸手扶着陈可逸。

    “别叫我老师了,叫我小陈,或者小逸都行。”陈可逸笑着问道:“对了,忘了问大叔怎么称呼,真是失礼了。”

    “咱们庄稼人,哪那么多过场,叫我老李就行。”

    “呃,还是叫李大叔吧。李大叔,真不用扶我,我这病号没那么脆弱。”

    陈可逸缓缓走出了小屋,随意转了转,这才发觉李大叔家里其实还挺宽敞的,厅堂和厨房都很大,还有个院子。村里人修房子,宅基地都挺大,单论面积的话,城里那些几百万的楼盘,只能算是鸽子笼。

    不过面积大归大,但却非常简陋。

    慢慢走出了院子,陈可逸的视线一下子开阔了。远处是起伏的青山,几里之外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抬头仰望,天空湛蓝,呼吸间,空气前所未有的清新。

    最惹眼的,莫过于随处可见的红花绿草,还有不远处的一个小小的桃园。

    “哎,我们这里地贫,种不出什么庄稼,就种了点桃子,但是很难运出去,很多都烂在园子里了。”李大叔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娃娃们都不愿意做庄稼汉了,年轻点的都出去打工,现在整个村子,都空得很。哎,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记住自己的根?”

    这声音,显得很无奈,很落寞。

    陈可逸猛然间却是怦然心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梦中的世外桃源,不就这模样么!

    名字也这么巧:桃源村!

    难道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