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声名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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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血蛊虫,吞下它们,它们通过吸取你们身上的血气,而变得结实,也能壮大你们本身的修为灵力,但若不听话的话,只要我召唤,它们顷刻间,就可以要你们的命。谁想试试它的威力?
”
凌云环视四周,瞧见一个修士眼神闪烁,悄悄摸出身上的一个传音灵器,想扔出去。
正好,杀鸡儆猴。
他默默念了几句口诀,那人忽然捧着肚子,呼叫:“疼,疼!”
旋即,大家看到他的肚子忽然鼓涨起来,越来越鼓,“波”的一声,忽然破了,一缕黑血流了出来,他指着凌云说:“你,你为什么杀我?”
“不是本尊杀你,你要传音给逍遥宗的家主,你只要动了一个对我不敬的念头,血蛊虫就会告知于我,是血蛊虫要了你的命。”
他口吐黑血,很快就毙命。
所有人顿时都再度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还有何人敢反对本尊?”凌云傲慢地环视四周,只感觉到他们的恐惧,再也无人敢反抗他了。
血蛊虫,将这些修士,变成了他的死士。
不知道为什么,凌云发现,自己驾驭吸血有关的灵兽,特别得心应手,而且颇有天赋,看来自己真的和人血族有甚深的因缘。
“很好,各位,逍遥剑已死,他是一个脓包,被人欺负了,就直接带你们住这破庙来了,但我凌云不是,各位,就随我回京都,找一个华丽的客栈,最好的房间,将居住的人赶出来,若谁不服,就将他杀掉,一切,本尊为你们撑腰。”
有个修士巴结地走过来,拿起一件华丽的蓝色长袍:“这是逍遥剑为自己定制的武试时穿的衣裳,请尊主穿上,只有尊主才能配得上这衣裳。”
凌云看了看,那衣裳果然华丽,还镶了金丝,手摸一摸,不仅质地华丽舒适,而且明显有灵力流动,是一件护身的衣裳。
在人伺候下,他穿上了这件蓝色衣裳,他原本就一表人才,只是有些瘦弱,以前,走路都是低头,默默走在队尾,如今,一朝得势,自然就膨胀起来。
也或许是因为养着血蛊虫的关系,他的双眸底色逐渐变得血红,瞪人自带凌厉的锐气,不怒而威,各修士如今见到他,比见到逍遥剑甚至逍遥流更加害怕。
晚上,他们就住到了京都最大的客栈云来客栈的上房,将居住在那的武士,全部扔了出去。
田皓通过传音器,了解到了凌云已经诛杀了逍遥剑,现在住在云来客栈的房间了,微微点头:“此人果然天赋不浅,来人了,给他送上一万银子的支票去,让他花天酒地一番,他已经穷苦潦倒多时,如今肯定会要显摆一下。我们给他锦上添花一番。”
宋公盟同为召唤师,见此颇为嫉妒,忍不住说:“殿下,凌云这个人,天生有反骨,您就不担心他翅膀硬了,反而来对付人血族呢?”
“他有锐气是好事,但若敢反抗于本殿下,那就是自己找死。”田皓的眼神里,掠过一丝阴狠。
得了这么一笔巨大的银子,果然凌云十分膨胀,赏赐了不少给随从,又去青楼寻觅最美的女子,为自己的武婢。一时间,逍遥宗的“二公子”在京都再度声名鹊起。
而武试时间,也越来越临近。
灯笔
“这是血蛊虫,吞下它们,它们通过吸取你们身上的血气,而变得结实,也能壮大你们本身的修为灵力,但若不听话的话,只要我召唤,它们顷刻间,就可以要你们的命。谁想试试它的威力?
”
凌云环视四周,瞧见一个修士眼神闪烁,悄悄摸出身上的一个传音灵器,想扔出去。
正好,杀鸡儆猴。
他默默念了几句口诀,那人忽然捧着肚子,呼叫:“疼,疼!”
旋即,大家看到他的肚子忽然鼓涨起来,越来越鼓,“波”的一声,忽然破了,一缕黑血流了出来,他指着凌云说:“你,你为什么杀我?”
“不是本尊杀你,你要传音给逍遥宗的家主,你只要动了一个对我不敬的念头,血蛊虫就会告知于我,是血蛊虫要了你的命。”
他口吐黑血,很快就毙命。
所有人顿时都再度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还有何人敢反对本尊?”凌云傲慢地环视四周,只感觉到他们的恐惧,再也无人敢反抗他了。
血蛊虫,将这些修士,变成了他的死士。
不知道为什么,凌云发现,自己驾驭吸血有关的灵兽,特别得心应手,而且颇有天赋,看来自己真的和人血族有甚深的因缘。
“很好,各位,逍遥剑已死,他是一个脓包,被人欺负了,就直接带你们住这破庙来了,但我凌云不是,各位,就随我回京都,找一个华丽的客栈,最好的房间,将居住的人赶出来,若谁不服,就将他杀掉,一切,本尊为你们撑腰。”
有个修士巴结地走过来,拿起一件华丽的蓝色长袍:“这是逍遥剑为自己定制的武试时穿的衣裳,请尊主穿上,只有尊主才能配得上这衣裳。”
凌云看了看,那衣裳果然华丽,还镶了金丝,手摸一摸,不仅质地华丽舒适,而且明显有灵力流动,是一件护身的衣裳。
在人伺候下,他穿上了这件蓝色衣裳,他原本就一表人才,只是有些瘦弱,以前,走路都是低头,默默走在队尾,如今,一朝得势,自然就膨胀起来。
也或许是因为养着血蛊虫的关系,他的双眸底色逐渐变得血红,瞪人自带凌厉的锐气,不怒而威,各修士如今见到他,比见到逍遥剑甚至逍遥流更加害怕。
晚上,他们就住到了京都最大的客栈云来客栈的上房,将居住在那的武士,全部扔了出去。
田皓通过传音器,了解到了凌云已经诛杀了逍遥剑,现在住在云来客栈的房间了,微微点头:“此人果然天赋不浅,来人了,给他送上一万银子的支票去,让他花天酒地一番,他已经穷苦潦倒多时,如今肯定会要显摆一下。我们给他锦上添花一番。”
宋公盟同为召唤师,见此颇为嫉妒,忍不住说:“殿下,凌云这个人,天生有反骨,您就不担心他翅膀硬了,反而来对付人血族呢?”
“他有锐气是好事,但若敢反抗于本殿下,那就是自己找死。”田皓的眼神里,掠过一丝阴狠。
得了这么一笔巨大的银子,果然凌云十分膨胀,赏赐了不少给随从,又去青楼寻觅最美的女子,为自己的武婢。一时间,逍遥宗的“二公子”在京都再度声名鹊起。
而武试时间,也越来越临近。
灯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