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二节 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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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杰什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简单来说,什么事情赚钱就做什么。早年从战场上退下来,不甘寂寞的他没有选择博纳尔那种生活方式,自己组建了一个佣兵团,帮着贵族卖命。最初的时候经营很不错,一度发展到六百多人,但幸运女神显然对这个糟老头子没什么兴趣,他的团队在一次战斗中几乎全军覆没,最后只逃出来几十个人。为了活命,这帮人坑蒙拐骗什么都干,最后流浪到了爱普镇。
这里虽是一个肮脏阴暗的地方,却同样可以在太阳升起的时候被光辉笼罩。
镇上的人鱼龙混杂,但只要涉及利益,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大陆南方各个角落里发生更多事情,包括家族隐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点破事,甚至国王穿什么颜色内裤也一清二楚。
生活在暗影里的人,自有他们的一套行为模式。
拉杰什很快弄清了艾尔普索家族的相关情况。包括老伯爵的葬礼,几个排名靠前继承人在家族内部掀起的腥风血雨,伊丽莎白在混乱与杀戮之夜被迫逃亡等一系列事情。
他从不相信从官员和贵族嘴里说出的内容,相比之下,爱普镇上的人说话要靠谱得多。尤其是坐在面前这个满脸堆笑,手里捧着一颗劣质水晶球,据说能够与死人交流,根据星象判断未来的老太婆,她真正的身份其实是私酒贩子,同时也兼做情报生意。
只要有钱,她可以告诉你任何秘密。
斯图尔特也没有闲着,在拉杰什的担保下,他走进一个脸上随时洋溢着甜蜜微笑的红头发男人家里,拿出一颗玉米粒大小的钻石,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红发男人从隐秘的保险柜里拿出几个钱袋,里面装着一千八百个沉甸甸的金镑。
天浩很难理解南方白人对钻石的狂人追捧与痴迷。这种对宝石的狂热逻辑应该上溯到比文明时代更加久远的时期。白人的遗传记忆显然包括了这部分,比如老太太女王陛下王冠上的“光明之山”。其实钻石不是什么稀有物质,文明时代通过人工手段大规模碳转化制造的钻石价格低廉,彻底撕破了白人钻石经销商“爱情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谎言。
但在这个时代,因为开采能力与各种条件限制,白人世界的钻石数量非常稀少,导致价格昂贵。
这颗钻石至少值两千磅,如果通过正常渠道进入市场,真正的交易价应该在两千七百磅左右。
斯图尔特牢记着年轻领主的教诲——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追求最高利益,只要满足当时所需的正常条件就行了。百分之七十、六十,甚至更低都可以接受。贪婪会引发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把自己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
在爱普镇这种地方出货,能得到这个价钱已经很不错了。
穷鬼和罪犯不会购买这种奢侈品,然而爱普镇上的居民不完全由这些人构成。有些藏头露尾的家伙其实底子很干净,他们是贵族委派的代言人。
红发男子身后是一位侯爵。那位大名鼎鼎的贵族之所以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关心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苦大众。这里是贼窝,也是整个撒克逊王国与其它接壤国家最大的销赃之所。只要带着足够的现款,你可以在这里买到很多美妙的“小玩意”,而且价格及其低廉。
对于这桩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交易,红发男子自始至终没提过与“货源”有关的问题。大家都是聪明人,他只需要对自己的主人负责。
斯图尔特直接给了拉杰什五百磅。
博纳尔说过,自己这位老友是个小气的家伙,他的优点和弱点同样明显,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并且让他感受到承诺守信还将得到更多好处,他会以全方位体贴服务让你体验到什么叫做“客户至上”。
艾尔普索家族、钻石、一个身手敏捷思维清晰颇有胆量的年轻人,再加上自己那位担任过骑士的老友……握着手里沉甸甸的钱袋,拉杰什费了很大力气才把“独吞”之类的想法压下去,决定陪着斯图尔特走一趟,顺便从老朋友博纳尔嘴里探探风声。
加上拉杰什,总共二十六个人的武装佣兵小队离开了爱普镇。
他是一个很有威信的佣兵团长,这些人愿意长时间跟随不是没有原因,利益层面其实很薄弱,更多的还是因为拉杰什个人魅力。
人们拉着四辆大车,沿着斯图尔特的来时路线,朝着背面海滩与礁石并存之地走去。
车上转满了玉米和马铃薯。按照斯图尔特的要求,拉杰什在镇上收购了一大堆。他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对方也没说,只能按照常理思考,认为这是护送任务必不可少的粮食消耗。
抵达伊丽莎白等人藏身之处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夜里。
博纳尔给了拉杰什一个紧密的热切拥抱,简单的寒暄过后,开始就细节问题进行商讨。
佣兵们分散四周形成警戒,他们每人拿到了一个金镑的预付款,这让他们欢欣鼓舞,愿意为了更多的报酬付出努力。
已经变成幽灵的“黑曜石号”船长显然不是什么正经人,他在日记中记录这个礁石与岩洞混杂的地方易于藏身。斯图尔特离开的这段时间,伊丽莎白等人没有闲着,他们把所有货物搬进岩洞深处,用石块将洞口封死。鲍勃还在碎石缝隙间填充土壤,移栽了一些易于生长的灌木,巧妙进行伪装。
伊丽莎白在野蛮人之地久经训练,她自然而然流露出的贵族气质让拉杰什确定并非作伪。对于老朋友博纳尔近几年的生活情况,拉杰什在往来信件中已有了解,综合种种情报和信息,他终于确定这的确是一次正常的护送任务,就像童话故事里邪恶王后想要独占王冠,运用魔法将公主送到森林深处喂野兽,自己就是那个发现公主的勇敢猎人,只要将她安全送回家,就能得到丰厚的赏赐。
如果换了是别的雇主,拉杰什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直接带着佣兵们把所有人杀光,抢走所有的钱。
他还是比较讲究脸面的,尤其是深交几十年的老友。残酷的世道把很多善良的人逼成了恶棍,可即便是恶贯满盈的家伙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这是身为人类的最基本原则,也是坏人心底最后,最温柔,必须牢牢守护的温暖角落。
没有人注意斯图尔特和鲍勃什么时候把玉米和土豆装上小船,趁着夜色悄悄划向大海。
西北方向有一块很大的礁石,足以掩盖“大毒蛇号”庞大的船影。
他们一直在等候,从未离开。
……
大陆北方,锁龙关。
天气逐渐变热,很快到了盛夏时节。
天浩呆在军营里无所事事,每天都过的很单调:跟随队伍一起出操,全副武装越野,一对一或小队为单位对抗训练。
伙食还是不错的,顿顿都能保证有肉,只是数量没那么多,分到每个人头上,大约就是二两左右的一小块。这点儿分量对南方白人来说不算少,在野蛮人看来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锁龙关的统帅是虎勇先,从名字上就能看出他是虎族人。这位六十多岁的将军战功显赫,据说十二岁从军,二十二岁那年就以战功晋升为城主。实打实以砍人脑袋为功绩的那种,不是像天浩这种经营为手段发展领地的做法。虎勇先三十四岁那年被部落大会推选为统帅,从那以后一直驻守锁龙关,直到现在。
另一位副帅是鹰族人,“鹰镇全”这个名字是所有野蛮人弓箭手心目中的神。很多关于射术的故事均以他为蓝本,还有一些是用他的名字取代曾经的老人。在天浩看来,传说并非完全虚构,肯定有其根据,然而太多称赞语句用在一个五十多岁的人身上,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有一股力量在悄悄推动。
也许是鹰族,也可能是鹰镇全本人。他们肯定不知道什么叫做“广告效应”,但他们都很清楚个人声望对族群,对个人的重要意义。
相比之下,师正浩这位副帅就简单得多,他在三位统帅当中排名最低,战绩也没那么显眼,这与他常年主抓训练有关,不像鹰镇全经常出现在前线,也很少与虎勇先一起制定作战计划……总之,他更像是一个执行者。
鹰镇全是一个很容易打交道的人,他与所有统兵将领和贵族的关系都不错。天浩刚来到时候,首次参加的聚会就是鹰镇全邀请,到场的十多个人均为各族城主,有些人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来到锁龙关,还有几个与天浩一样,都是首次来到这个地方。鹰镇全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丝毫没有副帅的架子,他表现的很直爽,给每个人敬酒,说话也很得体,是个整体感觉很不错的上级领导。
领兵报到的时候,天浩见过一次虎勇先。这位统帅很忙,同时还是身份尊贵的大巫师,据说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指挥室里,面对各种地图凝神沉思。老统帅不擅长人际交往,却是个和蔼忠厚的好人,他从不轻易责罚士兵,在情况允许的时候总会给予下面的人各种福利。
极少有军权和神权同时在握的上位者。之所以出现虎勇先这种例外,一方面是锁龙关环境特殊,另一方面是他这个神灵代言人不参与部族之间权力斗争。“大巫师”的称号对他来说可有可无,除了每年几次重要祭祀,日常祈祷几乎看不到虎勇先的影子,所有工作都交给下面的祭司负责。
平心而论,锁龙关的整体环境不错,没有勾心斗角,也没有相互倾碾,虽然三位统帅性格差异很大,却有着共同的目的,构成并维护着坚固防线,随时警惕来自大陆南方的敌人。
……
天浩光着上身,坐在训练场边缘被墙壁阴影笼罩的角落里,眯着眼睛看了看没有一丝云的清朗天空,感慨地说:“实在太热了。”
现在是正午,不需要温度计,凭他的经验就能判断出今天气温至少超过三十度,地表温度更高。
长时间锻炼使他肌肉饱满,流畅的身体曲线虽不如体能型战士那么吸引眼球,却诠释了什么叫做“英俊与男性魅力”的完美组合。他皮肤光滑,汗水被蒸发后在肌肉板块交合位置留下少许白色盐末。负重训练是野蛮人的传统,休息时候可以脱去上身铠甲,却必须保留腰部防护和下面的腿甲。这些金属防护层能在战场上提供庇护,也能在炎热的天气增加负担。
他看起来就像传说中强壮俊美的战神。
廖秋从旁边递过一块潮湿的毛巾:“擦一下。”
虽不是工业时代的流水线棉纱制品,却有着足够的厚度。天浩随手接过,在脸上抹了一把,手持毛巾顺着脖颈下滑,湿凉的感觉很快在胸口蔓延开来,他惬意地呼了口气,感觉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对自己变得亲切友善。
“我以为你是个养尊处优的窝囊废,没想到你挺能打的。”廖秋笑起来很难看,脸上的疤痕给人的感觉像个怪物,他用胳膊肘拐了一下天浩,好奇地问:“你跟谁学的剑技格斗?平时没见你练过啊!”
在锁龙关这种地方整天呆着无聊,除了主动参加训练,天浩实在无事可做。廖秋主动要求做他的训练对手,双方以木剑和圆盾为武器进行对抗,从上个星期到现在,前前后后打了二十多次,廖秋完败。
他很惊讶天浩那种神出鬼没的剑技,也从未想过单兵圆盾竟然有着如此之多的使用方法。依靠撞击、短距离加速跑、反关节踩踏、肘部与膝盖,甚至贴近后用头部冲顶,配合巧妙的拔剑刺杀,廖秋每次都输得莫名其妙,却也心服口服。
这是来自文明时代的格斗技巧,以杀人为目的,几乎不考虑体格方面的因素。
拉杰什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简单来说,什么事情赚钱就做什么。早年从战场上退下来,不甘寂寞的他没有选择博纳尔那种生活方式,自己组建了一个佣兵团,帮着贵族卖命。最初的时候经营很不错,一度发展到六百多人,但幸运女神显然对这个糟老头子没什么兴趣,他的团队在一次战斗中几乎全军覆没,最后只逃出来几十个人。为了活命,这帮人坑蒙拐骗什么都干,最后流浪到了爱普镇。
这里虽是一个肮脏阴暗的地方,却同样可以在太阳升起的时候被光辉笼罩。
镇上的人鱼龙混杂,但只要涉及利益,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大陆南方各个角落里发生更多事情,包括家族隐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点破事,甚至国王穿什么颜色内裤也一清二楚。
生活在暗影里的人,自有他们的一套行为模式。
拉杰什很快弄清了艾尔普索家族的相关情况。包括老伯爵的葬礼,几个排名靠前继承人在家族内部掀起的腥风血雨,伊丽莎白在混乱与杀戮之夜被迫逃亡等一系列事情。
他从不相信从官员和贵族嘴里说出的内容,相比之下,爱普镇上的人说话要靠谱得多。尤其是坐在面前这个满脸堆笑,手里捧着一颗劣质水晶球,据说能够与死人交流,根据星象判断未来的老太婆,她真正的身份其实是私酒贩子,同时也兼做情报生意。
只要有钱,她可以告诉你任何秘密。
斯图尔特也没有闲着,在拉杰什的担保下,他走进一个脸上随时洋溢着甜蜜微笑的红头发男人家里,拿出一颗玉米粒大小的钻石,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红发男人从隐秘的保险柜里拿出几个钱袋,里面装着一千八百个沉甸甸的金镑。
天浩很难理解南方白人对钻石的狂人追捧与痴迷。这种对宝石的狂热逻辑应该上溯到比文明时代更加久远的时期。白人的遗传记忆显然包括了这部分,比如老太太女王陛下王冠上的“光明之山”。其实钻石不是什么稀有物质,文明时代通过人工手段大规模碳转化制造的钻石价格低廉,彻底撕破了白人钻石经销商“爱情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谎言。
但在这个时代,因为开采能力与各种条件限制,白人世界的钻石数量非常稀少,导致价格昂贵。
这颗钻石至少值两千磅,如果通过正常渠道进入市场,真正的交易价应该在两千七百磅左右。
斯图尔特牢记着年轻领主的教诲——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追求最高利益,只要满足当时所需的正常条件就行了。百分之七十、六十,甚至更低都可以接受。贪婪会引发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把自己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
在爱普镇这种地方出货,能得到这个价钱已经很不错了。
穷鬼和罪犯不会购买这种奢侈品,然而爱普镇上的居民不完全由这些人构成。有些藏头露尾的家伙其实底子很干净,他们是贵族委派的代言人。
红发男子身后是一位侯爵。那位大名鼎鼎的贵族之所以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关心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苦大众。这里是贼窝,也是整个撒克逊王国与其它接壤国家最大的销赃之所。只要带着足够的现款,你可以在这里买到很多美妙的“小玩意”,而且价格及其低廉。
对于这桩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交易,红发男子自始至终没提过与“货源”有关的问题。大家都是聪明人,他只需要对自己的主人负责。
斯图尔特直接给了拉杰什五百磅。
博纳尔说过,自己这位老友是个小气的家伙,他的优点和弱点同样明显,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并且让他感受到承诺守信还将得到更多好处,他会以全方位体贴服务让你体验到什么叫做“客户至上”。
艾尔普索家族、钻石、一个身手敏捷思维清晰颇有胆量的年轻人,再加上自己那位担任过骑士的老友……握着手里沉甸甸的钱袋,拉杰什费了很大力气才把“独吞”之类的想法压下去,决定陪着斯图尔特走一趟,顺便从老朋友博纳尔嘴里探探风声。
加上拉杰什,总共二十六个人的武装佣兵小队离开了爱普镇。
他是一个很有威信的佣兵团长,这些人愿意长时间跟随不是没有原因,利益层面其实很薄弱,更多的还是因为拉杰什个人魅力。
人们拉着四辆大车,沿着斯图尔特的来时路线,朝着背面海滩与礁石并存之地走去。
车上转满了玉米和马铃薯。按照斯图尔特的要求,拉杰什在镇上收购了一大堆。他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对方也没说,只能按照常理思考,认为这是护送任务必不可少的粮食消耗。
抵达伊丽莎白等人藏身之处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夜里。
博纳尔给了拉杰什一个紧密的热切拥抱,简单的寒暄过后,开始就细节问题进行商讨。
佣兵们分散四周形成警戒,他们每人拿到了一个金镑的预付款,这让他们欢欣鼓舞,愿意为了更多的报酬付出努力。
已经变成幽灵的“黑曜石号”船长显然不是什么正经人,他在日记中记录这个礁石与岩洞混杂的地方易于藏身。斯图尔特离开的这段时间,伊丽莎白等人没有闲着,他们把所有货物搬进岩洞深处,用石块将洞口封死。鲍勃还在碎石缝隙间填充土壤,移栽了一些易于生长的灌木,巧妙进行伪装。
伊丽莎白在野蛮人之地久经训练,她自然而然流露出的贵族气质让拉杰什确定并非作伪。对于老朋友博纳尔近几年的生活情况,拉杰什在往来信件中已有了解,综合种种情报和信息,他终于确定这的确是一次正常的护送任务,就像童话故事里邪恶王后想要独占王冠,运用魔法将公主送到森林深处喂野兽,自己就是那个发现公主的勇敢猎人,只要将她安全送回家,就能得到丰厚的赏赐。
如果换了是别的雇主,拉杰什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直接带着佣兵们把所有人杀光,抢走所有的钱。
他还是比较讲究脸面的,尤其是深交几十年的老友。残酷的世道把很多善良的人逼成了恶棍,可即便是恶贯满盈的家伙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这是身为人类的最基本原则,也是坏人心底最后,最温柔,必须牢牢守护的温暖角落。
没有人注意斯图尔特和鲍勃什么时候把玉米和土豆装上小船,趁着夜色悄悄划向大海。
西北方向有一块很大的礁石,足以掩盖“大毒蛇号”庞大的船影。
他们一直在等候,从未离开。
……
大陆北方,锁龙关。
天气逐渐变热,很快到了盛夏时节。
天浩呆在军营里无所事事,每天都过的很单调:跟随队伍一起出操,全副武装越野,一对一或小队为单位对抗训练。
伙食还是不错的,顿顿都能保证有肉,只是数量没那么多,分到每个人头上,大约就是二两左右的一小块。这点儿分量对南方白人来说不算少,在野蛮人看来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锁龙关的统帅是虎勇先,从名字上就能看出他是虎族人。这位六十多岁的将军战功显赫,据说十二岁从军,二十二岁那年就以战功晋升为城主。实打实以砍人脑袋为功绩的那种,不是像天浩这种经营为手段发展领地的做法。虎勇先三十四岁那年被部落大会推选为统帅,从那以后一直驻守锁龙关,直到现在。
另一位副帅是鹰族人,“鹰镇全”这个名字是所有野蛮人弓箭手心目中的神。很多关于射术的故事均以他为蓝本,还有一些是用他的名字取代曾经的老人。在天浩看来,传说并非完全虚构,肯定有其根据,然而太多称赞语句用在一个五十多岁的人身上,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有一股力量在悄悄推动。
也许是鹰族,也可能是鹰镇全本人。他们肯定不知道什么叫做“广告效应”,但他们都很清楚个人声望对族群,对个人的重要意义。
相比之下,师正浩这位副帅就简单得多,他在三位统帅当中排名最低,战绩也没那么显眼,这与他常年主抓训练有关,不像鹰镇全经常出现在前线,也很少与虎勇先一起制定作战计划……总之,他更像是一个执行者。
鹰镇全是一个很容易打交道的人,他与所有统兵将领和贵族的关系都不错。天浩刚来到时候,首次参加的聚会就是鹰镇全邀请,到场的十多个人均为各族城主,有些人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来到锁龙关,还有几个与天浩一样,都是首次来到这个地方。鹰镇全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丝毫没有副帅的架子,他表现的很直爽,给每个人敬酒,说话也很得体,是个整体感觉很不错的上级领导。
领兵报到的时候,天浩见过一次虎勇先。这位统帅很忙,同时还是身份尊贵的大巫师,据说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指挥室里,面对各种地图凝神沉思。老统帅不擅长人际交往,却是个和蔼忠厚的好人,他从不轻易责罚士兵,在情况允许的时候总会给予下面的人各种福利。
极少有军权和神权同时在握的上位者。之所以出现虎勇先这种例外,一方面是锁龙关环境特殊,另一方面是他这个神灵代言人不参与部族之间权力斗争。“大巫师”的称号对他来说可有可无,除了每年几次重要祭祀,日常祈祷几乎看不到虎勇先的影子,所有工作都交给下面的祭司负责。
平心而论,锁龙关的整体环境不错,没有勾心斗角,也没有相互倾碾,虽然三位统帅性格差异很大,却有着共同的目的,构成并维护着坚固防线,随时警惕来自大陆南方的敌人。
……
天浩光着上身,坐在训练场边缘被墙壁阴影笼罩的角落里,眯着眼睛看了看没有一丝云的清朗天空,感慨地说:“实在太热了。”
现在是正午,不需要温度计,凭他的经验就能判断出今天气温至少超过三十度,地表温度更高。
长时间锻炼使他肌肉饱满,流畅的身体曲线虽不如体能型战士那么吸引眼球,却诠释了什么叫做“英俊与男性魅力”的完美组合。他皮肤光滑,汗水被蒸发后在肌肉板块交合位置留下少许白色盐末。负重训练是野蛮人的传统,休息时候可以脱去上身铠甲,却必须保留腰部防护和下面的腿甲。这些金属防护层能在战场上提供庇护,也能在炎热的天气增加负担。
他看起来就像传说中强壮俊美的战神。
廖秋从旁边递过一块潮湿的毛巾:“擦一下。”
虽不是工业时代的流水线棉纱制品,却有着足够的厚度。天浩随手接过,在脸上抹了一把,手持毛巾顺着脖颈下滑,湿凉的感觉很快在胸口蔓延开来,他惬意地呼了口气,感觉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对自己变得亲切友善。
“我以为你是个养尊处优的窝囊废,没想到你挺能打的。”廖秋笑起来很难看,脸上的疤痕给人的感觉像个怪物,他用胳膊肘拐了一下天浩,好奇地问:“你跟谁学的剑技格斗?平时没见你练过啊!”
在锁龙关这种地方整天呆着无聊,除了主动参加训练,天浩实在无事可做。廖秋主动要求做他的训练对手,双方以木剑和圆盾为武器进行对抗,从上个星期到现在,前前后后打了二十多次,廖秋完败。
他很惊讶天浩那种神出鬼没的剑技,也从未想过单兵圆盾竟然有着如此之多的使用方法。依靠撞击、短距离加速跑、反关节踩踏、肘部与膝盖,甚至贴近后用头部冲顶,配合巧妙的拔剑刺杀,廖秋每次都输得莫名其妙,却也心服口服。
这是来自文明时代的格斗技巧,以杀人为目的,几乎不考虑体格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