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往事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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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信封上的字,笔锋丰厚遒美,腴润沉稳;横细竖粗,对比强烈。
结体严谨致密,紧凑规整,平稳匀称。笔力劲健,形态多姿,风流倜傥,沉着而畅展。
不过细看之下,倒是有之前所见亲笔的影子。
赵轩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他听过太多人说起自己的爷爷,朱五爷,外公说或是沈福、吴老、秦老等,
无论是谁提及爷爷,智慧、大气这两个词都不会遗漏。
平复心情,他打开了信笺,看到前面的内容,他都懵了,好像和别人形容的爷爷不一样。
‘敬亭,你个活王八还好吧?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兄弟我终于自由了,很意外吧。
窝头吃够了,萝卜缨子见着都想吐,就在刚刚,一碗三寸膘的红烧肉,再加一壶烧酒,微熏添墨给你写信。
自今始,九天之高非如心浩,万里河山其志在小!
好了,跟你扯这些文绉绉的,你也听不懂,只是告诉你一声,如果还想着回来,那就回来,
没事,有我在,看那帮王八蛋谁敢动你。
……’
接着说的就比较琐碎,家里的情况云云,还说他要当家主了,其实他不想当,天天端着架子很累等等。
底下的署名,则是龙飞凤舞的李云天三个字。
可以看得出,自己爷爷和万春的感情应该很不错,否则也不会扯这么多。
见他轻折起信纸,万春笑着道:“是不是和他人所说的四爷不同?”
赵轩笑着摇头道:“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何他们说起我爷爷时,都会加上一句性情中人。”
万春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很夸张,以至于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好一会笑止道:“你爷爷什么都好,就是老喜欢给人起外号,你晓得朱向钧吧。”
见赵轩面上愕然,万春紧接着道:“就是朱老五。”
见赵轩了然,这才接着道:“因为那老小子练得是铁砂掌,所以你爷爷叫他无尾熊,当时还有一个练铁布杉的,你爷爷叫他乌龟壳。”
“爸,我怎么没听过您说这些?”万兴安对这些还真的不知晓。
万春将信放下盒中,这才叹息道:“我都写下来了,我活着你没必要知道,我死后你看到也就明白了。”
目光中带着追忆,万春接着道:
“小轩,你爷爷救了多少人,估计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那个年代苦啊,六十年代那场饥荒……”
……
第二天,赵轩起床后,因为有院子,他就有些手痒,看了眼四周,拳法出手。
昨晚,四人聊的很多很杂。
他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李云天,不过转念一想,似乎那才是真实的,有血有肉,有愤怒有悲欢的李云天。
依旧是那么的豪放大气,那么的不拘一格,他甚至想着,与这样的人为友,那么人生将会是多么的痛快。
总会有一种人,让你有如沐春风之感。
在回忆过往时,会觉得花是红的,风是暖的,而天气总是晴的。
万春与爷爷的相识并不复杂,就是偶然相遇的两人,相互看着不服气,不停的较劲,就这样成了好友。
饥荒之年,万春一家只剩下他一人,是爷爷拉着他挺过来的。
接着又是动荡的十年,万春家的成分不好,他就在爷爷两根金鱼的资助下,当先逃了。
至于说为什么来到了和田,那是因为万春祖上就是清时期的督玉官,自小他对玉石也颇为了解。
他成了一名挑玉工,从山里往外挑玉石。
山陡路滑,高处常年积雪,工作非常危险,一脚不慎滚下山,死才是最好的结局,残了则更是痛苦。
就因为如此,也没人再在意他的身份。
经济复苏时,将两根金鱼卖掉,他开始自己经营玉石,从小到大,从收购到包玉山,
手里有了闲钱之后,他又从当初收他金条之人手里,花高价将两根金鱼又买了回来,一直珍藏至今。
自此一直没有回中原之地,爷爷的死,他是隔了两年才知晓。
至于说他为什么不回去,他没说,赵轩也没有问。
万春同样起得早,他就站在门边上,面含微笑的看着赵轩打拳。
拳脚带风,这孩子显然是个肯刻苦的人。
“老四,我又输了啊,娘的,这教育敢情不是靠后天努力,难道是血脉相传的不成。”
他没有打扰赵轩,而是转身来到了二进最右边的一个房间,掏出钥匙打开。
这是家里的禁地,就连他妻子过世之前,也不能进来,
之前儿孙还会问,被熊了几次之后,现在没人问了。
永汉小的时候,还调皮想着撬开锁看看,那是他第一次打孙子,打得有点狠。
房间很空,也就在正北的方向有一个桌子。
桌子上放着一瓶酒,两个杯子,还有一些水果点心之类,在这些之后则是一个牌位,上面只有三个字:李云天。
与正常的祭奠牌位大相径庭。
他打开酒瓶,将两个杯子斟满,端起一杯一饮而尽,随即又倒了一杯这才喃喃道:
“老四,你孙子不错,比我孙子强。”
说完,一行热泪自目中溢出,端起杯又是猛的一灌,轻咳一声才道:
“你这破性子,就不知防着一点他人,你说你要是看到自己孙子这样,你得多高兴啊,
以你的性子,还不得跟我显摆个三天三夜的。”
搓了一把脸,他端起另一个杯子,缓缓倒在地上,然后又给两杯倒满。
“你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我没有给小轩看,给你报仇是我的责任,不是他的。
我骗小轩,说你死我是两年后才知晓的。
你放心,我尽量活得长一些,如果…如果我没办成,还有我儿子,就是你大侄子,虽然不聪明,但也是个孝顺的孩子。”
叙叙叨叨着说了很多,走出房间,发现儿子万兴安在门口站着。
万兴安见父亲双眼红肿,小心的道:“爸,您都这么一把年纪了,有些事该放下了,还有大清早喝冷酒,您身子骨…”
万春挥手制止了儿子的话,略一沉吟道:“和我进来。”
万兴安先是一怔,继而情绪有些激动,这么多年,父亲终于要告诉自己了吗?
进入之后,他还细心的将门反销了。
“跪下。”
万兴安没问原由,就跪在了桌面。
“他叫李云天,小轩的爷爷,古权四家李家的上一任家主,济世不敢说,但他确实救了很多人,因排行老四,很多人称他四爷,
如果没有他,你老子我四十多年前就该死了,我带着你和你母亲来和田时,你那时候才四岁,应该没什么印象了。
现在你给我记着,我这辈子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你四叔报仇,我死了,这个责任就是你的。”
万兴安一惊,片刻问道:“爸,谋害四叔的凶手是谁?”
“不知道。”万春说的果决,但万兴安还是能感觉到,父亲应该是知道些什么。
“那么小轩…”
“他不知道,或许连李家二爷都不知道,因为你四叔当年知道他一死,无人能对付仇家,恐家里人涉险,
所以他提前告知医生,就说他得了重疾。”
看着信封上的字,笔锋丰厚遒美,腴润沉稳;横细竖粗,对比强烈。
结体严谨致密,紧凑规整,平稳匀称。笔力劲健,形态多姿,风流倜傥,沉着而畅展。
不过细看之下,倒是有之前所见亲笔的影子。
赵轩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他听过太多人说起自己的爷爷,朱五爷,外公说或是沈福、吴老、秦老等,
无论是谁提及爷爷,智慧、大气这两个词都不会遗漏。
平复心情,他打开了信笺,看到前面的内容,他都懵了,好像和别人形容的爷爷不一样。
‘敬亭,你个活王八还好吧?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兄弟我终于自由了,很意外吧。
窝头吃够了,萝卜缨子见着都想吐,就在刚刚,一碗三寸膘的红烧肉,再加一壶烧酒,微熏添墨给你写信。
自今始,九天之高非如心浩,万里河山其志在小!
好了,跟你扯这些文绉绉的,你也听不懂,只是告诉你一声,如果还想着回来,那就回来,
没事,有我在,看那帮王八蛋谁敢动你。
……’
接着说的就比较琐碎,家里的情况云云,还说他要当家主了,其实他不想当,天天端着架子很累等等。
底下的署名,则是龙飞凤舞的李云天三个字。
可以看得出,自己爷爷和万春的感情应该很不错,否则也不会扯这么多。
见他轻折起信纸,万春笑着道:“是不是和他人所说的四爷不同?”
赵轩笑着摇头道:“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何他们说起我爷爷时,都会加上一句性情中人。”
万春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很夸张,以至于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好一会笑止道:“你爷爷什么都好,就是老喜欢给人起外号,你晓得朱向钧吧。”
见赵轩面上愕然,万春紧接着道:“就是朱老五。”
见赵轩了然,这才接着道:“因为那老小子练得是铁砂掌,所以你爷爷叫他无尾熊,当时还有一个练铁布杉的,你爷爷叫他乌龟壳。”
“爸,我怎么没听过您说这些?”万兴安对这些还真的不知晓。
万春将信放下盒中,这才叹息道:“我都写下来了,我活着你没必要知道,我死后你看到也就明白了。”
目光中带着追忆,万春接着道:
“小轩,你爷爷救了多少人,估计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那个年代苦啊,六十年代那场饥荒……”
……
第二天,赵轩起床后,因为有院子,他就有些手痒,看了眼四周,拳法出手。
昨晚,四人聊的很多很杂。
他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李云天,不过转念一想,似乎那才是真实的,有血有肉,有愤怒有悲欢的李云天。
依旧是那么的豪放大气,那么的不拘一格,他甚至想着,与这样的人为友,那么人生将会是多么的痛快。
总会有一种人,让你有如沐春风之感。
在回忆过往时,会觉得花是红的,风是暖的,而天气总是晴的。
万春与爷爷的相识并不复杂,就是偶然相遇的两人,相互看着不服气,不停的较劲,就这样成了好友。
饥荒之年,万春一家只剩下他一人,是爷爷拉着他挺过来的。
接着又是动荡的十年,万春家的成分不好,他就在爷爷两根金鱼的资助下,当先逃了。
至于说为什么来到了和田,那是因为万春祖上就是清时期的督玉官,自小他对玉石也颇为了解。
他成了一名挑玉工,从山里往外挑玉石。
山陡路滑,高处常年积雪,工作非常危险,一脚不慎滚下山,死才是最好的结局,残了则更是痛苦。
就因为如此,也没人再在意他的身份。
经济复苏时,将两根金鱼卖掉,他开始自己经营玉石,从小到大,从收购到包玉山,
手里有了闲钱之后,他又从当初收他金条之人手里,花高价将两根金鱼又买了回来,一直珍藏至今。
自此一直没有回中原之地,爷爷的死,他是隔了两年才知晓。
至于说他为什么不回去,他没说,赵轩也没有问。
万春同样起得早,他就站在门边上,面含微笑的看着赵轩打拳。
拳脚带风,这孩子显然是个肯刻苦的人。
“老四,我又输了啊,娘的,这教育敢情不是靠后天努力,难道是血脉相传的不成。”
他没有打扰赵轩,而是转身来到了二进最右边的一个房间,掏出钥匙打开。
这是家里的禁地,就连他妻子过世之前,也不能进来,
之前儿孙还会问,被熊了几次之后,现在没人问了。
永汉小的时候,还调皮想着撬开锁看看,那是他第一次打孙子,打得有点狠。
房间很空,也就在正北的方向有一个桌子。
桌子上放着一瓶酒,两个杯子,还有一些水果点心之类,在这些之后则是一个牌位,上面只有三个字:李云天。
与正常的祭奠牌位大相径庭。
他打开酒瓶,将两个杯子斟满,端起一杯一饮而尽,随即又倒了一杯这才喃喃道:
“老四,你孙子不错,比我孙子强。”
说完,一行热泪自目中溢出,端起杯又是猛的一灌,轻咳一声才道:
“你这破性子,就不知防着一点他人,你说你要是看到自己孙子这样,你得多高兴啊,
以你的性子,还不得跟我显摆个三天三夜的。”
搓了一把脸,他端起另一个杯子,缓缓倒在地上,然后又给两杯倒满。
“你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我没有给小轩看,给你报仇是我的责任,不是他的。
我骗小轩,说你死我是两年后才知晓的。
你放心,我尽量活得长一些,如果…如果我没办成,还有我儿子,就是你大侄子,虽然不聪明,但也是个孝顺的孩子。”
叙叙叨叨着说了很多,走出房间,发现儿子万兴安在门口站着。
万兴安见父亲双眼红肿,小心的道:“爸,您都这么一把年纪了,有些事该放下了,还有大清早喝冷酒,您身子骨…”
万春挥手制止了儿子的话,略一沉吟道:“和我进来。”
万兴安先是一怔,继而情绪有些激动,这么多年,父亲终于要告诉自己了吗?
进入之后,他还细心的将门反销了。
“跪下。”
万兴安没问原由,就跪在了桌面。
“他叫李云天,小轩的爷爷,古权四家李家的上一任家主,济世不敢说,但他确实救了很多人,因排行老四,很多人称他四爷,
如果没有他,你老子我四十多年前就该死了,我带着你和你母亲来和田时,你那时候才四岁,应该没什么印象了。
现在你给我记着,我这辈子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你四叔报仇,我死了,这个责任就是你的。”
万兴安一惊,片刻问道:“爸,谋害四叔的凶手是谁?”
“不知道。”万春说的果决,但万兴安还是能感觉到,父亲应该是知道些什么。
“那么小轩…”
“他不知道,或许连李家二爷都不知道,因为你四叔当年知道他一死,无人能对付仇家,恐家里人涉险,
所以他提前告知医生,就说他得了重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