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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7章 步步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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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轩问阿米伽知道为什么一定要买那块地,阿米伽本能的摇头,

    不过很快,他就一脸吃惊,手指颤抖的指着桌上那块足有十公斤往上的天然金,嘴里喝喝喝,半天说不出完整话来。

    眼前这块看上去很不规则,外表坑坑洼洼,甚至说有点丑陋的黄石头,此刻在阿米伽的眼中,任何一个美女都难及它分毫。

    其实天然金不是纯黄金,因为它是富集沉积形成,所以里面含有很多杂质,

    看上去并没有纯金值钱,但其实不然,一块天然狗头金的价格,往往比同等重量的纯金价格翻上几十倍,

    原因就在于它的稀缺和可收藏性。(世界上最大的狗头金产自袋鼠国,200多公斤。)

    “没错,我找的勘查队,在那块地方找到了黄金,这就是他们带回的佐证。”

    阿米伽心中已有猜想,但听到赵轩此话,他还是觉得全身发软,有瘫倒在地的可能,

    伸手扶了一下桌子,好一会才从不真实的感觉中走出来,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平静。

    “先生,我们要发财,是不是?”

    赵轩神情激动的点头道:“现在明白,我为什么要你封锁那块区域了吗?”

    阿米伽听到这话,就要往外走,边走还边嘀咕道:“我把人全派过去,保证一只孔雀都飞不进去。”

    赵轩都懵了,这货也是个棒槌。

    其实任何人在得知这个消息时,大脑都会陷入短路,阿米伽现在没想这么多也属正常。

    “等一下。”

    见赵轩叫住自己,阿米伽愕然。

    “阿米伽如果有人知道那块地有金子,以雄狮帮的能力能保得住吗?”

    此问题一出,阿米伽面上的笑容僵住了,渐渐地理智占据上风,突然有一种背后来风,浑身冰凉之感。

    是啊!

    先不说他人,就是政府军若是知道,肯定在第一时间撕毁合约。

    就算政府军不这样做,还有维和军,还有那么多的私军,别说他们不敢挑衅政府军,那是没有大利益引诱,

    人为财死,一旦获知有金矿,那还不如同疯子一样扑过来。

    黄金和钻石不同,钻石的出货渠道较窄,但黄金可是硬通货,以物易物不论买什么都可以。

    不管哪一路人惦记上,雄狮的结局都不会太好。

    “先生,您的意思是?”

    赵轩走到近前,手搭在阿米伽的头上道:

    “阿米伽,我是绝对信任你的,所以我打算慢慢的挖掘,偷偷的来,所以要封死那块区域,不让任何人知道。”

    阿米伽郑重的点点头,刚准备要走,赵轩又指了指桌上的那块自然金道:“它是你的了。”

    阿米伽面上一喜,丝毫没有拒绝的意思,抱着就跑了。

    林哥从旁边的房间出来,赵轩也让懂懂先去休息。

    “少爷,如果阿米伽真的将消息捂住了呢?”

    赵轩会心一笑,看了眼懂懂消失的楼梯道:“他捂不住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那块天然金交给他主子罗宾。

    相较于钱财,阿米伽更怕死,所以他肯定会做更有利于他自己的选择。”

    林哥愣了愣,有些不解道:“如果真是这样,到时这块地我们还能做主吗?”

    赵轩叹了口气,这是不得已的事。

    “我让老陈帮我约了阿格巴,不知道这个名义上的国家领导人会不会上钩?

    还有再过两天,我估计罗宾也会找到我,就看这平衡我们该怎么玩了?”

    见林哥还是没理解,赵轩再度解释道:

    “我要让罗宾觉得,我会把地再卖还给政府军,而让政府军觉得,我和罗宾有合作,

    如果有可能,我还会让史帝文也参与进来。

    这样三方互相牵制,短时间都不会轻举妄动,利用这个时间,我可以跟三方好好谈条件。

    当然,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把地卖给政府军的,其一他们出不起钱,其二我不想跟他们闹太僵,

    以后,说不准还要靠他们牵制维和军。”

    林哥面上犹豫片刻还是开口道:“其实很多事,如果有使馆出面会好很多,我们也会省大事。”

    赵轩先是点头,继而摇头道:“确实是这样,但我们所做的事有点见不得光,使馆参与进来不好。”

    ……

    州国的一个庄园,占地足有五十亩以上,除了类似于城堡一样的别墅外,就有相当于两个足球场大小的草坪。

    左边的草坪上面,有喷泉、假山、池塘。

    假山上还挂着几个鸟笼子,几只小鸟不停的叽叽喳喳,并不吵闹,细听之下似乎还能感受到悦耳的乐章。

    虽然是典型的西式建筑,但细节处,很多地方又透着中国式的古雅意。

    一个年轻高挑的姑娘,推着一个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

    手里拿着鱼食,不时的抛向池塘,引来大批的鱼儿抢食。

    “大爷爷,您到底要怎么样啊?”

    刘初语有些撒娇的道。

    老头张开嘴,无声笑了笑,好一会才道:“你喜欢那个小子?”

    刘初语并不害羞,直言道:“他很善良,心胸开阔,极少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每次都会带着自信、淡然的笑容。

    在我所见的所有男孩中,他永远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出众。”

    老头轻唔一声,然后道:“四十年前,我回过一趟国,曾经见过一个年轻人,与你说的差不多。

    说实话,真的有点相见恨晚,那小子惊才绝艳,气宇轩昂,我们相处三日。

    我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告诉了他,他也将他的规划告诉了我。

    那时候我刚来州国五年,一切草创,就想着让他跟我一起过来。

    我告诉他,局守一家未免屈才,应该像我这样再谋一国,但他却反驳我是祸乱的根本,说我是无耻之徒。

    他想把我留在国内,我想让他跟着我一起出国,若不同意就杀了他。

    我们两人各自谋划,结果是两败俱伤,我匆忙逃了回来,他也好不到哪去,要不是关键时候有人跳入寒冬的湖中相救,

    他也早就死了。”

    “那个人现在在哪?”刘初语好奇问道。

    老头感慨一句道:“比我小了十多岁,但却没老子能活,已经病死了,可惜了,这世上又少一惊才绝艳之辈,果然过智易夭啊。”

    “那个人应该很有名才对,大爷爷,他叫什么?”

    老头双眼无神,手里的鱼食洒落在腿上也没感觉,好一会才道:

    “李云天,李家四爷,你说的那个臭小子的亲爷爷。”

    刘初语双手一抖,突然从身后转到老头身前道:“大爷爷,您不能要赵轩的命。”

    老头哈哈大笑,笑声中有开怀,又带着股悲呛:

    “他凭什么和我斗,要是他爷爷活着,我倒颇感兴趣。

    你不是喜欢他嘛,只要他同意娶你,我现在的江山就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