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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路霸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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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到这里就结束了,没什么轰动的场面,除了炸毁智械中枢;没什么感人肺腑的故事,只有一个普通人在绝境中的挣扎,徘徊于生存还是毁灭之间;更没有什么英雄主义,路霸从始至终都是一个平凡的人,顶多稍微有那么一点领导才能,但当了几年渣客的他,这点能力也早已化为乌有。

    现在的路霸,只有硕大的体型和足以震慑别人的钩链和爆裂枪,他现在只想在渣客镇好好地生活。独自一人,捡垃圾、吃饭、睡觉,然后死去。

    理想什么的,早已离他远去。

    要说平淡,这部电影并不平淡,反映了在智械危机大背景下,一群平民拿起武器抗争的故事。

    除了澳大利亚,其他各处都遭受智械的入侵,还有更多的人像他们这样,也许比还惨,起码敢于抗争,炸掉智械中枢为活下来的人谋求一片废土。

    即便家园满目疮痍,但它还是家,他们守住了,这就够了。

    影片后半段,路霸内心的挣扎同时反映了其他人的心理活动,只不过路霸坚守住了最后一道底线,这是身而为人绝不能越过的底线,否则他就不配为人。

    或许就像外人背着叫他猪一样,猪都不如!

    然而大多数人已然完全丧失了人性,路霸目睹了残忍的一切,所以他更在内心告诫自己不能成为那种猪狗不如的家伙。

    影迷们看完后内心除了震撼别无其他,一个小人物敢于与强大的智械作斗争,结果不好不坏,算是扞卫了一方土地。

    他们通过路霸的视角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无论生前是什么身份,现在都沦为了行尸走肉,有抛妻弃子的男人,还有用肉体换取食物的女人,更多的是偷窃抢夺的混蛋。

    现在他们明白为什么路霸会是那种凶恶的造型了,无他,为了震慑别人,同时也为守住自己仅剩的一点良知。

    就如他所坚持的信条一样:我是坏人,那又怎样。变好无望,坏也无妨。只做自己,别无他想。

    做好自己,不与别人同流合污,这就是他贯彻到底的信念。

    大多数观众看来只觉震撼,罗宁他们看完同样的,也稍微震撼了一下,但紧接着就被烦恼覆盖。

    路霸这家伙无欲无求的,也不愿与人打交道,更不轻易信任别人,要他来?很不现实。

    短暂的黑屏过后,又亮起一道光,是彩蛋没错了。

    在渣客镇交易完的路霸觉得有些口渴,随便找了一家酒吧进去。

    镇里酒吧不少,一来它不像餐厅那样需要很多燃料,也不像歌厅那样需要大量供电,二来经营起来容易,只需要一块不大的地盘。

    随便制些劣酒,掺点水就可以卖了,往往能获得较为可观的收益。

    能在镇里开店的家伙,无一不是费心讨好女王的货色,他们总能活得比别人滋润,不用翻垃圾,每天应付式地兑点酒水卖就可以了。

    除了酒吧,就属妓院最多,不需要什么成本,招揽一些年轻漂亮的女人就行,付工钱,让她们为男人服务。

    女人们很愿意用这种轻松的方式赚钱,躺那就行了,男人们也很愿意付钱享受,互利互惠的事情。

    路霸对女人不感兴趣,主要是废土上的女人没几个好看的,或多或少都受到辐射影响,皮肤如砂纸般粗糙,当然不能以偏概全,也有个例,就像其他渣客们说的那样,渣客镇的女王是个火辣美人。

    至于真假,路霸不知道,他现在也没心思想那些,只想找点酒水喝。

    拐了几条小巷,路霸看见一个摇摇欲坠的招牌,顺着楼梯走了下去。

    这是一间地下酒吧,很黑暗,两个吊灯只有一个亮着,恰好照着吧台老板处。

    “很简单,老实交代,不然就吃我拳头,自己选吧!”

    路霸走进来就听见吧台正对的地方有人在争夺什么,食物吧?要么就是金币,废品也有可能。

    这种场面他已经见惯了,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不管哪里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他是坏人,心中没有那么多的正义,所以没有管闲事的理由。

    老板是个披着长发的高瘦男子,渣客镇的大部分人都很瘦,胖子很少。

    路霸将自己壮实的理由归结为吃得多,确实吃得多,他一个人要吃三个人的饭。他捡垃圾比别人努力,理应可以换来更多的金币和更多的食物。

    以前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现在都说“早起的渣客有垃圾捡”。

    “你要什么?我们有啤酒还有兑的威士忌。”老板问。

    路霸没说话,取出两枚金币放在吧台上。

    “那就啤酒了。”

    老板一瞅只有两枚金币,便拿起一个大口玻璃杯往里倒着啤酒。

    酒香怡人,哪怕是劣质的,在镇子里喝口干净的水都是种奢侈,更不用说酒了,两枚金币可见酒的昂贵。

    路霸喝着酒,另一边几个渣客围着一个瘸腿瘦子,后者被一个块头很大的渣客揪住衣领。

    “我要是知道哪儿埋着一大堆宝贝,我肯定第一个告诉女王,但我不知道,所以……还有什么问题吗,嗯?”

    瘸腿瘦子长得贼眉鼠眼,头发竖起来像是被火点着了,背后背着一个带钉刺的轮胎,双肩挂着一些瓶瓶罐罐。

    他的右腿确实是断了,安了一条机械义肢,很简陋的那种,像是个锥子,感觉走路都走不稳。

    “恐怕有。”揪住他衣领的壮汉言语不善地道。

    “谁不知道你这嘴皮子最不靠谱了,狂鼠。女王知道你有什么事情瞒着她,你要么告诉我们,否则就别怪我们不客气。”另一人拿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威胁道。

    “我说过了嘛,我不知道什么宝贝,但如果我知道,我只说如果啊,那我只会告诉朋。那种会为你两肋插刀的朋友,那种会为你上刀山的朋友,对于那种朋友,我给他百分之十!”

    狂鼠说完指向了坐在吧台前喝酒的路霸。

    那个持刀的渣客很快来到路霸身旁,“我认识你,女王不喜欢你,别以为她忘了你干的好事儿。但这次算你走运,我可以忘了见过你,看在以前的份上。”

    后边不断传来狂鼠嚎叫的声音,“二十!二十五!”

    路霸还是一言不发,持刀渣客说完就转身走了,自以为是把路霸吓住了,嘚瑟得道:“像只小猪一样,乖乖地在这儿别动。”

    这句话,无疑激怒了路霸,咔……啪嗒!

    路霸一拳砸碎了吧台边的两个玻璃杯,然后起身将那个出言不逊的渣客教训了一顿,丢了出去。

    他的同伙一瞧,赶紧溜了,没想到狂鼠居然和路霸搭伙了,惹不起惹不起!

    老板躲在吧台下瑟瑟发抖,路霸坐回去继续喝酒,狂鼠双手叉腰道:“我就说嘛,我就说你看上去老实憨厚靠谱!那宝贝儿的事儿,啊对头……我们刚怎么说来着?二十?百分之十?”

    “五十。”

    路霸淡淡地说,他出手教训那个家伙不是为了帮狂鼠解围,但既然做了,那他也可以顺便获得一点好处。

    在渣客镇,没人可以拒绝宝贝和金钱。

    “啥?!”狂鼠凑过来看着路霸,惊讶地道。

    “五十。”路霸又说了一遍。

    喝完酒,他们走出酒吧,狂鼠像个苍蝇一样一直说个不停,而路霸,就是一个安静的倾听者。

    两人同行的背影成为这部电影最后的彩色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