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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一章 决战邺城之巅(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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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队征北军熟练的将一个翻上城墙的军士戳死,正准备恢复阵型,击杀下一个敌人,突然一支弩箭飞来,站在最前面的长枪兵顿时失去力气跌倒在地上,众人正惊讶这流矢从哪里来时,一个袁军手持盾牌猛地从云梯处跳上来,然后靠着盾牌就往前冲。

    前面的盾牌兵急忙接上,后面又是一支弩箭飞来,射中了另外一个长枪兵。

    “墙外有人挂着在射箭,快砍死他!”

    一个眼尖的军士看到一只手扒在女墙间,顿时明白了这弩箭是从哪里来的了。

    那原本扒在墙上的先登死士立刻一个翻越,手持利刃就扑了上来,他因为原本用弩,手里自然没有盾牌,被两个戟兵配合着刺中,但却见这死士狞笑了一下,死死的拽住勾住自己血肉的战戟,然后仰身倒下,不让那两个戟兵拿回兵刃,接着,他后面翻上来的先登死士按下战弩的括机,那两个戟兵捂住喉咙,血沫涌现在他们的嘴里,再也说不出话来。

    麴义看着自己的一队先登死士顺利登上城墙,颔首而笑。

    他自从上次界桥之败后,在并州将先登营重新打造,誓要报仇雪恨。

    这支先登死士,只有三千人,其中一大半都是他收罗来的囚犯、悍匪和草原异族。

    这些人在他的调教下,各个悍不畏死,因为他们的确没什么可以再失去的了,杀人,被杀,喝酒吃肉,立功睡娘们,就是他们活下去的动力。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在中山,袁谭就是靠着这支部队,差点围杀了华雄,要不是他们是步兵,追不上骑兵,华雄的人头早就挂在邺城城外了。

    优秀的配合,精良的装备,高强的武艺,悍不畏死的作战风格。

    这就是先登死士。

    一队,只有两百人,却在原本仿佛坚不可摧的邺城城墙上杀出了一大段缺口,张燕和方悦也看到了机会,急忙命令自己的部下上前抢功,不是,是上前支援。

    “哔哔!”

    城墙上的异样同样吸引了鲜于辅和黄叙的目光,黄叙立刻知道这是一队精锐悍卒,带着一队火枪兵就迎了上去。

    “哔!”

    “嘭!!”

    整齐的枪声,让大杀四方的先登死士为之一顿,接着,他们用更快的速度冲向了火枪兵。

    遇强则强,不退反进!

    “哔!”

    “嘭!!”

    “哔!”

    “嘭!!”

    三段射已毕,黄叙吃惊的看着依旧在冲向自己的先登死士,这是开战以来,第一队可以接受三次火枪轰击后继续冲锋的袁军了。

    “上刺刀!杀!!”

    就和先登死士没时间上战弩一样,黄叙也知道没时间再来一轮火枪了,即使是三段射,也会有数秒的火力停顿,没时间了。

    哐!

    火枪兵齐齐将刺刀套上火枪,然后跟着黄叙杀入了人群。

    火枪兵的刺刀套上,就和短枪一样,虽然不如真正的长枪好用,但互相配合之下,战力并不弱。

    “上啊!快上!!”

    “忒娘的,跟我来!”

    方悦和张燕撑不住了,都快急死了,好不容易有了进展,这只要打进城杀了马强,日后裂土封侯也不是梦啊。

    就在方悦和张燕都准备自己亲自上的时候,麴义挥手道“鸣金!”

    叮叮叮~~

    刺耳的鸣金声让潮水般的袁军快速推下,一刀将最后一名先登死士格杀当场的黄叙喘着粗气。

    他还从未见过这样难缠的敌人,他亲眼看到了最少三名独立师战士被先登死士抱着跳下了城墙。

    为了对付这些人,征北军最少伤亡了上百人,这还是因为不少敌人死在了火枪之下的原因,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这到底是谁的部队?

    “活口!找活口!!”

    黄叙大声的喊着,但等打扫战场完毕,除了几个重伤昏迷的,无一收获,不少被围起来的先登死士在最后一刻纷纷选择了解自己生命。

    但军士身上的腰牌,还是出卖了他们的身份。

    “先登营...”

    马强看着手里染血的腰牌,然后看向下面的军官们。

    几个第六军的军官,眼睛都红了。

    这是他们的生死之敌。

    “麴义不简单啊。”马强赞叹的说道“看来我们想的太容易了,即使袁军中计,我们依旧要经历一场我们征北军成军以来最为惨烈的战斗。

    让军士加强夜巡,小心夜袭。”

    “诺!”

    马强回头看向在桌子边上的日历。

    七日...希望能顺利熬过去。

    “发电子龙和子义,让他们五日后移动到曲梁,六日后移动到梁期,然后立刻扑向邺城,配合我军进行反攻。电报抄送广宗。”

    “诺!”

    马强下达这个命令,等于是给了广宗最后通牒。

    七日后,祝融必须降世于涉县!

    ——袁军大营

    “明公,形势明明对我军有利,麴义却擅自退兵,让我军功亏一篑,实在可恶!”张燕一进门就忍不住开始骂人。

    这次打邺城,他的黑山军损失最大,但打仗么,他识大局也就忍了。

    但现在明明有机会打破邺城,却要退兵,想干什么?

    想消耗自己的黑山军吗?

    麴义在袁军没什么朋友,自然没人帮他说话,甚至还有人在落井下石。

    “明公,麴义乃武威姑臧县人,听闻那贾诩便是姑臧县人,二人乃同乡好友啊!”审配一句话便让袁绍疑心大起。

    袁绍能快速起家,靠的就是颍川、南阳、汝南几个大郡的同乡好友,他自然明白在这个年代,同乡两个字代表什么。

    那就是自己人啊!

    “麴义!你有何话说?”

    麴义不屑的看了张燕一眼,在他眼里,张燕的指挥能力简直低下的和没系统学过兵书一样。

    嗯...他猜的真对!

    “邺城火器犀利,防御器械极多,蚁附攻城,即使有我的先登营全员进攻,想打破邺城,不死伤十万人,难以功成,但火器虽厉害,也有弱点。

    末将正是因为发现了他们的弱点,想到了破敌之策,这才下令退兵的。”

    “弱点?”袁绍在界桥之战后,都成了火器迷弟了,他怎么都不觉得火器有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