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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劫财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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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张剑回了一句,把我惊醒过来,我抓狂了,迅速回了一句语音:“怎么回事,洛痕痕不是在那里吗,证物没有采集下来,怎么会把涉案车辆放走?”

    我刚把语音发出去,对方电话就打了过来,接了,是洛痕痕的声音:“我……我回去吃了一点东西,再回到后院的时候,车辆不见了……”

    听这声音,感觉得到洛痕痕有些手足无措,好像做错什么错事了一样:“我……我一天没吃东西了,本想着吃完东西就采集证据,谁知……”

    “你把电话给张剑。”

    我叹了一口气,洛痕痕犹豫着把电话给了张剑,张剑说:“怎么说?”

    “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要把那个车追回来,哪怕追到拆车厂的锅炉里面,也要把车轮上的证据给我采集下来……这可能是破案的关键,你明白?”

    我十分相信,有人在跟我们作对,故意掩盖车上留下的痕迹。

    这是我内心的第六感,虽然不敢确认,但是现实就是这样,在这种关键时刻,涉案车辆竟然突然失踪,这绝非是一个巧合。

    张剑在电话那边说:“我感觉我们背后有一双黑手。”

    “我感觉我们内部出了点问题,但是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赶快去追证据吧,去晚了说不定真被销毁了。”

    为了给我们节省时间,迅速挂了电话。

    旁边的那位名叫林兵的同事盯着我:“这位朋友,我怎么发现你们的那个工作队里,每次任务都像在演谍战戏,惊心动魄。”

    “因为我们面对的不但是杀人不眨眼的犯罪分子,还有可能是阴险狡诈的双面人。”

    我深吸了一口气,对林兵说,林兵叹了一口气:“我们何尝又不是,我们面对的那些人贩子一个比一个没有人性,为了逃避打击,他们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如果有兴趣你可以来我们部门体验一下。”

    “我现在不是来你们部门体验了吗,但愿这次体验感不会让我失望。”

    我苦笑着自嘲。

    我们的工作车来到了昆呈区望水镇的永乐大街,在一排店铺面前停了下来。

    走到永乐大街397号店铺门前,这家店铺名称是“逍遥醉典当行”,一个中年妇女正在典当行里面低头玩手机,我们来到柜台前,她才抬起头来。

    看到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这位奇怪妇女竟然说了一句开玩笑的话:“今天奇怪了,刚刚才走掉两个便衣,现在又来了几个穿制服是,我家这店生意这么招惹办案人员吗?”

    林兵拿出了一个工作证:“我们是市里打拐科,前来调查失踪人口,希望你配合工作。”

    看着林兵手里的证件,那老板娘感觉情况并没那么简单,连忙坐直了身体,跟我们解释:“几位同志,我们是良心商家,从来不做坑蒙拐骗的生意,你们打拐也打不到我们身上来吧?”

    林兵看了我一眼。

    我冷着脸说:“你刚才嘀咕什么,什么便衣制服的,那是什么意思。”

    “哦,你问这个啊,大概半个小时以前两个开着依维柯公务车辆的便衣人员在我们这里典当了一台手机,我就奇怪了,公务人员怎么还会来典当行典当手机……”

    老板娘喋喋不休的说,我问:“手机在哪?”

    看到面前办案人员如此严肃,老板娘停下了说话,连忙拉开抽屉,拿出了一部黑色的苹果手机,是x系的,看起来比较新,应该是刚买不久。

    老板娘盯着手机说:“他们换了五百块钱,也没说什么时候来赎走。”

    看老板娘笑嘻嘻的表情,她这一笔显然已经赚了,对方如果超过七天不来赎走手机,那这部手机就由店家自己处理了。

    五百块钱买了一部全新苹果x,很显然是一笔包赚不赔的生意。

    我盯着手机:“你们在半个小时之前开机试机了吗?”

    “开了半分钟,试完机后他们就关机,把电话卡丢进下水道去了。”

    老板娘如实说道,我和林兵交换了一个眼神,林兵拿起了那部手机放进证物袋:“这部手机涉及了一件失踪案,现在将会把它扣为证据,你必须配合我们工作人员,向我们提供那两个抵押手机的嫌疑人的所有消息。”

    听到林兵这么说,那老板娘顿时大惊失色。

    脸都被吓青了,连忙对办案人员说:“配合,配合,我们一定配合,我们这里有监控,你们调取监控,监控里面肯定把那两个人拍下来了。”

    说完领着我们去看监控,发现监控画面一片黑屏。

    看到黑屏的监控,老板娘也有些不知所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监控明明是正常的啊,怎么会突然黑屏呢?”

    “很显然,你的监控被人破坏了。”

    我看着监控画面上的黑屏,又想到了工作组后院的监控探头,这事还真巧合,现在的犯罪分子都喜欢破坏监控的吗?

    找到了物证手机,办案人员决定把这个老板娘带回去协助调查。

    因为需要得到抵押手机的嫌疑人的具体信息,那就必须让这位老板娘仔细回忆一下,然后做一份详细的笔录。

    这是最基本的流程。

    现在得到的基本信息是嫌疑人反侦察能力非常高,从丢掉电话卡,破坏监控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另外一个信息是嫌疑人开着公务人员使用的车辆,型号是依维柯,但是老板娘没有记下车牌号码。

    我们通过交通部门协助调取了附近路段的探头,发现这辆依维柯并没有出现在监控画面里,那只有一种情况,这部车从永乐大街后面的一条土路离开了。

    只有那条土路上没有监控。

    我们决定开车沿着土路搜寻一下,任何人都想象不到,我们沿着土路的这趟搜寻,竟然在土路旁边的一条排水渠里面,找到了一具被人挖了眼睛的女性尸体。

    尸体嘴里流血脖子上有泪痕,下身没有衣物,尸体上还有余温,但是当我们把她送到医院时,却还是无力回天。

    这又是一起刚刚发生的凶杀案,受害者双眼被挖窒息而亡,显然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这是一个巧合吗。

    很显然这个巧合有点让人理解不了,为什么偏偏在监控看不见的地方出现了这个女尸,而且这个女尸的惨状,却是那么触目惊心。

    我对林兵说:“这是一起突发性凶杀案,先把女尸身份调查出来再说吧。”

    因为突然发现了女尸,打破了我们对手机的追踪,我们先要对女尸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再决定接下来该往什么方向去进行。

    当地警方的法医部门对女尸进行了尸检。

    尸检完成之后,法医告诉我们:“这个女尸生前受到性.侵.害,死亡原因是窒息,脖子上有明显的皮下出血,很显然是被人掐死的。”

    “死亡时间?”

    我想得到一个关键点,那就是这个女尸是什么时间死去的。

    因为事情太过巧合,我们刚来这里调查就出现了女尸,那这个女尸的出现是否跟我们要调查的这个手机案子有所牵连。

    我在寻求并案的可能性。

    法医告诉我:“女尸身上没有出现尸斑和尸僵的情况,根据推测,这具尸体的死亡时间不会超过一小时。”

    “既然女尸生前被人性.侵,那女尸体内有没有留下侵害者的证据,比如体液什么的。”

    林兵提出了这么一个疑问。

    法医想了想,看着解剖台子上的女尸对我们说:“女尸内壁被擦伤,下体出血,从这一点上看得出来这个侵害女尸的人当时很粗鲁,但是没有体液残留。”

    动作非常粗鲁,但是没有体液残留。

    这种性.侵的方式有点让人觉得蹊跷,难道这个侵犯女尸的人非常注重保护自己,还下意识的用了套子?

    我对林兵说:“你不要忘了,当时我们发现女尸的时候,女尸的裤子只退到腿根的地方。”

    当时他们发现女尸的时候,女尸虽然衣服凌乱,但是裤子只退到一小点,一般性.侵肯定需要两个器官接触,但是这个案发现场的情况却表明,两个器官没有接触的条件。

    再加上法医尸检之后得出的结论,说明女尸生前被侵害的时候,加害女尸的人对女尸并没有完成真正意义上的侵犯。

    林兵眼睛一亮:“因为接触不了,所以没有完成侵害,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加害女尸的人可能有功能障碍。”

    这是一种解释。

    裤子都扒下了,但是没有进入,那只能说明加害者有心无力。

    什么人会对摆在自己面前的人有心无力,那只有一种人,本身身体有缺陷,患有功能障碍的人,他们虽然有加害受害者的心,但是却没有能力做成那种事情,那只能在无能为力的时候恼羞成怒,杀死受害者。

    可能这种推论对于办案者来说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目前他们需要得到更多更直观的证据来支持,不能靠眼前暂时性的推论来解决问题。

    何况这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我又回到原点,对林兵说:“法医说了死者的死亡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小时,那会不会我们刚到这边的时候正是凶手加害死者的时候。”

    被我这么问,林兵沉下了眉头。

    他在停尸间里来回踱步,走了几个来回后对我说:“典当行的老板娘说那两个人离开典当行的时间是半个小时左右,法医说死者的死亡时间在一个小时左右,那两者之间错过的时间是半个小时,这期间的联系似乎就有了一些误差。”

    半个小时和一个小时,自然是一个很大的误差,所以如果想要强行把两个案子联系到一起来,还真的有些牵强。

    但是旁边的法医说:“我没有说硬性的一个小时,我的意思是一个小时之内。”

    法医这话说完,我和林兵一起看向了法医。

    法医对两个人解释到:“尸体还没有出现尸僵,那只能说明这个尸体死亡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不超过一个小时那就有可能是半个小时,或者是十分钟也有可能。”

    法医的这个论调,让两个人再次看到了,可以把这个案子和失踪案并案的可能性。

    就在这时,一个工作人员拿着一个证物袋子走了进来,证物袋里面装着死者的东西,他对我们两人说:“死者身份出来了,本地人,年龄二十五岁,无业,生前从事性工作,这是我们在案发现场找到的死者遗物。”

    里面是一个女式提包,提包里面有手机化妆品卫生纸等物,但是没有现金。

    看着这个包,林兵说:“包里面没有现金,那这个现金是不是被犯罪分子抢走了,这些家伙真是丧尽天良,劫财劫色啊。”

    “我看未必。”

    我却提出了不同看法。

    林兵回头看着我,有些不解的说:“一分钱都不留下,这很明显就是劫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