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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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长龙的病大约还要多久?”贺军尧手里的筷子不停,头也不抬地问道。
方默南筷子一顿,“大约还要一个多星期,他的双腿就能恢复的差不多,不过想要走路,还得复建。复建可是很漫长的,比治疗还漫长。不过这些就交给医院的专业人士吧!咱不和人家抢了。”
贺军尧点点头,看着方默南地眼神满是柔和。
“不愧是百年老店,味道就是不差!”方默南抬眼正好看见他柔情地眼神,打趣道,“不会又说我比花好看吧!”
“咳咳……吃饭!”
“嘻嘻……这砂锅白肉真好吃!”方默南看着贺军尧难为样儿,傻笑道。
砂锅白肉吃时蘸油、蒜泥、腌韭菜花、腐乳汁和辣椒油,汤味浓厚、肉质鲜嫩、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方默南吃的是喷香,满嘴流油。
“在三九隆冬之季,吃上一个砂锅白肉,香在口中、暖在心头。”贺军尧给玉哥儿夹完才开始吃。
接下来一门心思吃饭,这速度自然就快。
方默南吃饱喝足放下筷子,贺军尧这边也是吃了个底朝天,两人结完帐,穿戴好衣服,向外走去。
贺军尧去了厕所,所以方默南则和玉哥儿就站在走廊上等他们。无所事事的她打量着建筑,内部装修典型的清代宫廷式样。
这也难怪了砂锅居本来就是官府菜的典范,清宫廷在每年的正月初二。有一种独特的满清风俗,吃皇帝亲祭的神肉。祭祀用的猪,必须是通体纯黑,无一根杂毛。因此,民间称这种祭神的黑猪为“黑爷”。
祭神后分给侍卫大臣吃,大块的猪肉不进盐,祖制禁用酱油,成了名副其实的“白肉”。皇上皇后率领百官祭祀,皇后亲自打理祭肉,赏给王公大臣“进克食”用满族话叫“吃祭肉”。
吃祭神肉时。君臣都一律不加佐料。白嘴吃白肉,又称“吃晶饭”。这实质上是“忆苦饭”,皇家如此赏宴群臣,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记昔日围猎射骑之艰苦生活。使得子孙后代不忘满洲习俗。
拜帝王赏赐。即便白肉无味。王公大臣不得不吃。当差的侍卫苦不堪言,尤其是宫廷晚上当班的,每天凌晨下班刚回到办公室。白煮肉准时端上来了,谁也无法下咽,宫廷内想出了各种应对办法。
其中在乾清宫当差的侍卫,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预备一种渍过酱油的草纸,吃时将草纸浸在肉汤里,将肉浸在肉汤里吃,有酱油之用,无酱油之名,就不违反祖制了。
要说这清宫白肉煮的是没的说,功夫到家了。肉片有手巴掌大小,有肥有瘦,切薄到可以跟京城冬天卖羊头肉媲美,真是凝脂玉润,其薄如纸。
当然白肉蘸酱汁,夹在卷子里吃,甘腴适口,肥而不腻。而要是干巴巴的啃,味道自然就不那么好吃了。
王府吃祭神肉时有剩余,就把祭祀用的全猪赏给更房的更夫们享用。以后,更夫们与曾经担任过御膳房的厨师合作,用一口直径约四尺的大砂锅煮肉。那口据传是明代年间的大砂锅,实则是铁锅上面接了半截缸沿。由于这口大砂锅,久而久之,人们就将和顺居亦称为砂锅居了。
方默南站在走廊外看的正出神,一个大力的撞击,直接把她给撞的踉跄地退后两步,直接撞到了熟悉的胸膛,身体才稳住了。
贺军尧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这一幕,吓得他飞也似的接住了方默南,“南儿,没事吧!”
玉哥儿则飞了起来扑棱、扑棱地扇着翅膀,一双鹰眼瞪着撞人的人。
“对不住!不好意思,俺急着上厕所,真是对不住!”来人弯着腰,双腿夹着,一脸的痛苦的样子。
贺军尧眼睛眯了起来,扯淡明明是想抓玉哥儿,他眼睛又不瞎!别有深意地看了下他的腰间,他不动声色的拉着方默南侧了下身子。
方默南抬眼看向他时浑身打了个机灵,“人有三急,你先走吧!”虽然心中震惊,但脸上亦是不动声色,掂起脚尖,在贺军尧耳边小声嘀咕道,“他手里有枪,不是官身,还背着人命。”
玉哥儿灵性可比人类强多了,所以扑棱着翅膀就没停下来,发出刺耳的嘶鸣声。
“笨蛋!”方默南恨不得拔光玉哥儿身上的毛。
而就在他和贺军尧两人擦身而过时,两人同时出手。他摸向腰间,而贺军尧一道暗劲打出,掌风直接击中了他的丹田。枪还没有拔出来,人直接便向后飞撞出去,这么近的距离直接撞在墙上,‘砰……’的发出好大的一声响,栽落在地,木制的墙皮震落了半面墙壁,盖在他的身上,人却是一动不动了。
贺军尧心念一动枪自然落到了他的手里,南儿说他不是官身,“五四手枪,不是境外流进来的那么就是警用的,警用的都有编号,相信很快就能得到相关的信息。”
贺军尧这边发生这么大的动静,早有店内的人报警了。
很快派出所的民警就赶到了,看见贺军尧手里的枪,民警同志纷纷举起了佩枪,“举起手来!”
其中一个高大的民警向贺军尧走去,身后的同事急切地叫道,“疯子,你干什么呢?没看见他手里有枪啊!”
他走到贺军尧面前,举了个军礼。“啪……队长!”
顿时碎了一地的下巴,原来认识啊!
“封志!”贺军尧看着眼前的眉清目秀地脸孔,熟悉的脸孔勾起他的回忆,随即叫道。
“是!队长!”封志激动地热泪盈眶地说,他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大队长。
“齐哥!自己人!”封志回头朝同事说道。然后回过头来又道,“大队长,怎么回事!”
“这是他身上的,这枪来路不明,回去查一下,一准能出来。”贺军尧把枪放进别人递给封志的塑胶袋里。
封志一看见贺军尧手中的枪眼神猛的一收缩,把五四手枪递给同事,直接拿出手铐,铐住了还躺在地上的危险分子。
地上的人,昏昏沉沉的醒过来,摇摇头,冰冷的手铐,让他的神智立马恢复了,他抓狂的叫了起来,“民警同志,你们凭什么抓我,他无缘无故打我,你们干嘛抓我!”
“叫什么叫!老实点儿!”封志直接甩了他个大耳瓜子,打得他是眼冒金星。
“小子,看看这是什么?”齐哥拿着枪在他眼前晃了晃。
“这……这枪……”这回真的是在劫难逃,交代是个死,不交代说不定还能拖上一段时间,那人干脆眼睛一闭,对民警的问话置之不理了。
这人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啊!走南闯北跑了那么多的地方,干了那么多次活,民警都拿他没辙,谁知道这此不过是看见海东青,心里痒痒,刚起了个念头,又没有成功,过去就算了,没想到!竟然栽在这俩人身上,真是阴沟里翻船。
他老家是东北的,可是真的稀罕海东青,尤其是看见极品的玉爪,这心痒难耐的,就想着从一个丫头片子身上抢过来,还不是手到擒来。没想到……
“不说是吧?有你掉眼泪的时候……带走!”齐哥喊道。
他身后的两个民警直接上前,把人给架了起来。
这样的人民警们见得多了,当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回到派出所一查就什么都清楚了。不说也不怕!
贺军尧上前拍拍封志的肩膀,“这里交给你了。”
贺军尧从兜里掏出一些钱,递给了站在外面围观的大堂经理,“修理费。”然后拥着方默南下楼!
“疯子,他……他就这么走了……,这笔录怎么写啊!”其中一个民警喊道。
“回去再说!”齐哥说道。
坐进绿色的帆布吉普车里,齐哥看着封志问道,“刚才那个人是谁?”
“我部队的老领导。”封志激动地说道。
“我记得你是特种大队的吧!”齐哥哆嗦着嘴问道。
“嗯!”
齐哥倒抽一口凉气,接下来就不再问什么了。
派出所内,封志和齐哥他们几个守着办公室内的传真机旁,等待局里反馈回来的信息。
“xxx,三十岁,东北xxx市人,一九八三年杀害驻地民警抢得枪支后在逃,**年在南方某市抢劫了运钞车,现金20万,还打死了四名押钞员,国家a级通缉犯!”
公安内部专门有一套对全国在逃的犯罪分子的详细记录的网络系统,等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通报就发了过来,在那份传真上,还有一张面目清晰的照片。
“啧啧……这小子胆真肥儿,居然藏在这天子脚下。”其中一个民警说道。
“没错,就是这个人,五条人命啊!可是这报告怎么写啊!”
办公室内的民警都看向封志,羡慕的眼光怎么都掩饰不了,毫无疑问,人家队长摆明了不想出头,那么捉到这条大鱼的首功,肯定要落在封志的头上了。
不过封志这小子也不傻,是个厚道人,直接说了是大家的功劳,真是一个大大的馅饼儿直接砸到他们派出所的头上。
“余长龙的病大约还要多久?”贺军尧手里的筷子不停,头也不抬地问道。
方默南筷子一顿,“大约还要一个多星期,他的双腿就能恢复的差不多,不过想要走路,还得复建。复建可是很漫长的,比治疗还漫长。不过这些就交给医院的专业人士吧!咱不和人家抢了。”
贺军尧点点头,看着方默南地眼神满是柔和。
“不愧是百年老店,味道就是不差!”方默南抬眼正好看见他柔情地眼神,打趣道,“不会又说我比花好看吧!”
“咳咳……吃饭!”
“嘻嘻……这砂锅白肉真好吃!”方默南看着贺军尧难为样儿,傻笑道。
砂锅白肉吃时蘸油、蒜泥、腌韭菜花、腐乳汁和辣椒油,汤味浓厚、肉质鲜嫩、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方默南吃的是喷香,满嘴流油。
“在三九隆冬之季,吃上一个砂锅白肉,香在口中、暖在心头。”贺军尧给玉哥儿夹完才开始吃。
接下来一门心思吃饭,这速度自然就快。
方默南吃饱喝足放下筷子,贺军尧这边也是吃了个底朝天,两人结完帐,穿戴好衣服,向外走去。
贺军尧去了厕所,所以方默南则和玉哥儿就站在走廊上等他们。无所事事的她打量着建筑,内部装修典型的清代宫廷式样。
这也难怪了砂锅居本来就是官府菜的典范,清宫廷在每年的正月初二。有一种独特的满清风俗,吃皇帝亲祭的神肉。祭祀用的猪,必须是通体纯黑,无一根杂毛。因此,民间称这种祭神的黑猪为“黑爷”。
祭神后分给侍卫大臣吃,大块的猪肉不进盐,祖制禁用酱油,成了名副其实的“白肉”。皇上皇后率领百官祭祀,皇后亲自打理祭肉,赏给王公大臣“进克食”用满族话叫“吃祭肉”。
吃祭神肉时。君臣都一律不加佐料。白嘴吃白肉,又称“吃晶饭”。这实质上是“忆苦饭”,皇家如此赏宴群臣,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记昔日围猎射骑之艰苦生活。使得子孙后代不忘满洲习俗。
拜帝王赏赐。即便白肉无味。王公大臣不得不吃。当差的侍卫苦不堪言,尤其是宫廷晚上当班的,每天凌晨下班刚回到办公室。白煮肉准时端上来了,谁也无法下咽,宫廷内想出了各种应对办法。
其中在乾清宫当差的侍卫,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预备一种渍过酱油的草纸,吃时将草纸浸在肉汤里,将肉浸在肉汤里吃,有酱油之用,无酱油之名,就不违反祖制了。
要说这清宫白肉煮的是没的说,功夫到家了。肉片有手巴掌大小,有肥有瘦,切薄到可以跟京城冬天卖羊头肉媲美,真是凝脂玉润,其薄如纸。
当然白肉蘸酱汁,夹在卷子里吃,甘腴适口,肥而不腻。而要是干巴巴的啃,味道自然就不那么好吃了。
王府吃祭神肉时有剩余,就把祭祀用的全猪赏给更房的更夫们享用。以后,更夫们与曾经担任过御膳房的厨师合作,用一口直径约四尺的大砂锅煮肉。那口据传是明代年间的大砂锅,实则是铁锅上面接了半截缸沿。由于这口大砂锅,久而久之,人们就将和顺居亦称为砂锅居了。
方默南站在走廊外看的正出神,一个大力的撞击,直接把她给撞的踉跄地退后两步,直接撞到了熟悉的胸膛,身体才稳住了。
贺军尧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这一幕,吓得他飞也似的接住了方默南,“南儿,没事吧!”
玉哥儿则飞了起来扑棱、扑棱地扇着翅膀,一双鹰眼瞪着撞人的人。
“对不住!不好意思,俺急着上厕所,真是对不住!”来人弯着腰,双腿夹着,一脸的痛苦的样子。
贺军尧眼睛眯了起来,扯淡明明是想抓玉哥儿,他眼睛又不瞎!别有深意地看了下他的腰间,他不动声色的拉着方默南侧了下身子。
方默南抬眼看向他时浑身打了个机灵,“人有三急,你先走吧!”虽然心中震惊,但脸上亦是不动声色,掂起脚尖,在贺军尧耳边小声嘀咕道,“他手里有枪,不是官身,还背着人命。”
玉哥儿灵性可比人类强多了,所以扑棱着翅膀就没停下来,发出刺耳的嘶鸣声。
“笨蛋!”方默南恨不得拔光玉哥儿身上的毛。
而就在他和贺军尧两人擦身而过时,两人同时出手。他摸向腰间,而贺军尧一道暗劲打出,掌风直接击中了他的丹田。枪还没有拔出来,人直接便向后飞撞出去,这么近的距离直接撞在墙上,‘砰……’的发出好大的一声响,栽落在地,木制的墙皮震落了半面墙壁,盖在他的身上,人却是一动不动了。
贺军尧心念一动枪自然落到了他的手里,南儿说他不是官身,“五四手枪,不是境外流进来的那么就是警用的,警用的都有编号,相信很快就能得到相关的信息。”
贺军尧这边发生这么大的动静,早有店内的人报警了。
很快派出所的民警就赶到了,看见贺军尧手里的枪,民警同志纷纷举起了佩枪,“举起手来!”
其中一个高大的民警向贺军尧走去,身后的同事急切地叫道,“疯子,你干什么呢?没看见他手里有枪啊!”
他走到贺军尧面前,举了个军礼。“啪……队长!”
顿时碎了一地的下巴,原来认识啊!
“封志!”贺军尧看着眼前的眉清目秀地脸孔,熟悉的脸孔勾起他的回忆,随即叫道。
“是!队长!”封志激动地热泪盈眶地说,他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大队长。
“齐哥!自己人!”封志回头朝同事说道。然后回过头来又道,“大队长,怎么回事!”
“这是他身上的,这枪来路不明,回去查一下,一准能出来。”贺军尧把枪放进别人递给封志的塑胶袋里。
封志一看见贺军尧手中的枪眼神猛的一收缩,把五四手枪递给同事,直接拿出手铐,铐住了还躺在地上的危险分子。
地上的人,昏昏沉沉的醒过来,摇摇头,冰冷的手铐,让他的神智立马恢复了,他抓狂的叫了起来,“民警同志,你们凭什么抓我,他无缘无故打我,你们干嘛抓我!”
“叫什么叫!老实点儿!”封志直接甩了他个大耳瓜子,打得他是眼冒金星。
“小子,看看这是什么?”齐哥拿着枪在他眼前晃了晃。
“这……这枪……”这回真的是在劫难逃,交代是个死,不交代说不定还能拖上一段时间,那人干脆眼睛一闭,对民警的问话置之不理了。
这人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啊!走南闯北跑了那么多的地方,干了那么多次活,民警都拿他没辙,谁知道这此不过是看见海东青,心里痒痒,刚起了个念头,又没有成功,过去就算了,没想到!竟然栽在这俩人身上,真是阴沟里翻船。
他老家是东北的,可是真的稀罕海东青,尤其是看见极品的玉爪,这心痒难耐的,就想着从一个丫头片子身上抢过来,还不是手到擒来。没想到……
“不说是吧?有你掉眼泪的时候……带走!”齐哥喊道。
他身后的两个民警直接上前,把人给架了起来。
这样的人民警们见得多了,当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回到派出所一查就什么都清楚了。不说也不怕!
贺军尧上前拍拍封志的肩膀,“这里交给你了。”
贺军尧从兜里掏出一些钱,递给了站在外面围观的大堂经理,“修理费。”然后拥着方默南下楼!
“疯子,他……他就这么走了……,这笔录怎么写啊!”其中一个民警喊道。
“回去再说!”齐哥说道。
坐进绿色的帆布吉普车里,齐哥看着封志问道,“刚才那个人是谁?”
“我部队的老领导。”封志激动地说道。
“我记得你是特种大队的吧!”齐哥哆嗦着嘴问道。
“嗯!”
齐哥倒抽一口凉气,接下来就不再问什么了。
派出所内,封志和齐哥他们几个守着办公室内的传真机旁,等待局里反馈回来的信息。
“xxx,三十岁,东北xxx市人,一九八三年杀害驻地民警抢得枪支后在逃,**年在南方某市抢劫了运钞车,现金20万,还打死了四名押钞员,国家a级通缉犯!”
公安内部专门有一套对全国在逃的犯罪分子的详细记录的网络系统,等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通报就发了过来,在那份传真上,还有一张面目清晰的照片。
“啧啧……这小子胆真肥儿,居然藏在这天子脚下。”其中一个民警说道。
“没错,就是这个人,五条人命啊!可是这报告怎么写啊!”
办公室内的民警都看向封志,羡慕的眼光怎么都掩饰不了,毫无疑问,人家队长摆明了不想出头,那么捉到这条大鱼的首功,肯定要落在封志的头上了。
不过封志这小子也不傻,是个厚道人,直接说了是大家的功劳,真是一个大大的馅饼儿直接砸到他们派出所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