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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洗耳刷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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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不是故意挑衅!

    如果非要追溯,这首《在水一方》才是荆小强少儿时期对歌声美好的萌芽。

    也许就是荆妈妈在他小时候痴迷爱听的这点小资情调。

    才造成荆小强高中走上了艺术之路。

    当然,曾经的美术生对这首歌也没有演绎能力。

    在等待批复手续的这几天,就跟曹菲研究过来开演唱会的歌单。

    荆小强的优势是歌曲数量极多,准备这三天演唱会尽量歌曲不重复,保证几万人体育场每场坐满有新意,这也能为以后的演唱会打下口碑。

    可曹菲的歌曲不多呀。

    所以就先拿几首特蕾莎的来致敬。

    致敬这位带曹菲踏上歌曲之路的前辈。

    但真正唱起来,荆小强展现的是二十年以后的歌曲演绎风格!

    准确的说就是阿黛尔的那种唱腔特点。

    必须要承认,华语乐坛和欧美歌手的唱功,有着起码一代人的差距。

    欧美声乐理论是最先进的,整体音乐素质和音准认知也远高于亚洲各地,焦盆最接近,都还有差距。

    这是近代史上欧美国家优越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只有有钱有闲,才会钻研更多跟艺术相关的门类,国民才能有更高的艺术普及度。

    所以落后不仅仅是工业、科技,这必然是全方位体现。

    荆小强拿二十多年后的顶尖唱腔来这时候展现,他在百老汇都乱杀,别说亚洲了。

    包括荆小强带来以卢昆仑为首的电音配乐团队,甚至还有干脆今天就先上台开始演练的黑仔他们。

    都已经跟七八十年代特蕾莎最当红时候有很大时代变化,况且这帮人还受了荆小强很大影响。

    全场都是震撼的!

    他们听不出来为什么,但恰恰就是这首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甚至可以当做市歌、省歌备选的金曲。

    今天就是听起来有种原来可以这么好听的震撼。

    难道是男声唱出来的差别?

    只有特蕾莎他们这些内行才会面面相觑!

    对的,之前听荆小强唱别的歌曲,没有比较,可能还不能发现差距。

    荆小强也几乎从未唱过大家熟悉的歌。

    直到今天。

    一比就出来了。

    简单的说就两点,音高和音响分离。

    用普通人能理解的话语来说就是:唱现场尽量做到跟录音棚有后期调节那样。

    这就好比照人像,会面部控制,表情管理的演员,差不多算自带PS功能。

    这是阿黛尔为首的欧美流行歌手,基本素养之一。

    然后就是突出的爆发力。

    哪怕是《在水一方》这种柔情歌曲,荆小强也能无情的上套路。

    前面几句故意低沉磁性的保证单音底色,就像一幅画,涂上了基调。

    然后当歌曲来到“我愿逆流而上……”开始。

    就陡然爆发出高音泛音的张力。

    让这首听起来本来很像顺流而下,颇有点平铺直叙的温柔情歌。

    陡然变得五彩斑斓,跌宕起伏。

    哪怕是荆小强这个无情的歌唱机器,也显得充满了感情色彩!

    特蕾莎的原唱,恰恰就是因为从头到尾都保持了柔情,在那个年代是柔美的典范。

    当放到后世的演唱中,就显得稍微平淡。

    当然可以形容她是内敛的把深情蕴藏在悠长气息中。

    但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还是快意恩仇,大刀阔斧的大起大落更刺激。

    就好比特蕾莎是粤东厨子,慢火清炖的本味清香。

    适合慢慢韵味。

    荆小强却是重盐重油的大多数厨师,对于吃惯了外卖的人来说,还是味道重点更下饭。

    更何况荆小强这厨子还把技巧耍到了极致。

    猛火煎炸出鲜香更刺激。

    让这首歌展现出浓厚的感情色彩。

    数万人的体育场,只有几束追光灯集中在两人身上。

    相距甚远的在舞台两边。

    一袭淡绿色旗袍裙的曹菲远眺那边的男人。

    丝毫不掩饰迷醉眼神。

    而难得换了身对襟衬衫加运动裤的荆小强,就对着曹菲轻轻抬手“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曹菲就随着伴奏的起落,用《容易受伤的女人》接上。

    荆小强接着唱《WhenWeWereYoung》,英文版的,不许我唱歌舞剧,那我就不给听中文版了。

    其实对荆小强这个级别的歌者来说,唱英文比中文容易。

    他的唱腔本就来自胡德尔松这个意呆利人,意呆利语作为美声唱腔的基础语言,被誉为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天然有音乐般的浪漫。

    很适合泡妞。

    只是荆小强现在泡妞都不需要用到这个级别的杀手锏了。

    英语是不具备音调的线性语言,比自带音高变化的中文更容易保证单音质量。

    或者说荆小强唱中文的水平,都是他自己按照外语唱腔硬推过来,跟他自己的母语没关系。

    所以只要偷懒,他都唱英文。

    在这种最能展现他通俗唱腔的歌曲中,音色毋庸置疑。

    那种对英文歌曲游刃有余的处理,更让人忘记他是个海峡对岸的人士。

    换个女歌手来,很容易在比较下崩溃。

    好在那边是曹菲。

    她也熟悉荆小强的歌喉,更不会有刻意比较的强行推动,反而是按照自己的特色相得益彰。

    等荆小强唱完,就上《执迷不悔》。

    传说这是她上辈子亲手作词写给那个才子前夫的歌。

    就是表达了她甘当小三儿也要把人撬过来的决心。

    神特么的被荆小强一股脑写给她,哎哟,曹菲就觉得太合我意了!

    连用词习惯都跟我天造地设似的。

    她就不会有王峰那种好像是我亲生孩子的感觉,只觉得荆小强你太懂我。

    “这一次我执著面对

    任性地沉醉我并不在乎

    这是错还是对就算是深陷

    我不顾一切

    就算是执迷我也执迷不悔

    别说我应该放弃应该睁开眼我用我的心去看去感觉……”

    唱这歌的时候,她就毫不掩饰的朝着荆小强靠近。

    全场观众来听歌的,还要顺便吃狗粮,想起哄都硬生生的叫不起来。

    尽是零星的几声,立刻被周围人怒目相视,打扰我们听歌了!

    能不能不要这么机车!

    这么好听的歌!

    荆小强就唱《SomeoneLikeYou》。

    开口就是“听说,你心有所属,你遇到了一个姑娘,即将步入婚姻殿堂……”

    唱这歌词的时候,还背对曹菲,模拟她刚才的动作。

    女声!

    分明就在暗示这是对他说话的!

    然后又泰然的切换到男声唱高潮部分“有些爱情能永恒,但有时又如此伤人……”

    数万人的观众席,都忍不住潮水般的哄了下。

    如果不是看曹菲双手低垂,没把麦克风凑嘴边,都要怀疑是在男女对唱了。

    可看荆小强这么娴熟的切换,还一人分饰两角的演绎。

    谁都能在脑海里产生画面。

    这就是戏剧表达吗?

    天海和坂井她们已经崇尚不已。

    汪茜只撑着下巴眯着眼,感受自己的舞蹈小火苗。

    潘云燕就给闺蜜咬耳朵:“俺觉得他在撩曹姐咧……”

    杜若兰不在乎:“演出效果嘛,你听得懂他唱什么?”

    潘云燕赧然:“嘻嘻,反正都是情歌。”

    对曹菲就是这么听的,她英语不好,也懒得去琢磨荆小强唱这个英文表达了什么,反正甘之若饴的听着,酝酿自己接下来的情感。

    但在特蕾莎他们听来,就是高出不止一个段位的演唱掌控力。

    已经达到了戏谑、游戏、调侃甚至自嘲的情绪状态。

    高手高手高高手啊!

    李阿宗都忍不住凑齐家小哥这边:“他录专辑也让我参与感受下,我觉得他展现出了全新的音乐理念。”

    拿下专辑代理的齐小哥连连点头:“我只是难以想象他是怎么在柔情和摇滚之间切换的,还没听他唱过最硬核、金属的那几首作品……”

    对的,他就是以在右岸标榜摇滚出道,其实充其量算是流行摇滚,柔情摇滚,就这在八九十年代的港台已经算是很有特色。

    哪有荆小强的极致。

    柔情的时候感觉就是在撩妹,暴躁起来嘛……真的很让他们期待了。

    那就是第二天的事情了。

    整整一晚,荆小强和曹菲就是在给北市乐迷们洗耳。

    没有一点点暴躁强劲的节奏,全都是细密入耳的柔情。

    却完全迥异于特蕾莎那个时代的柔情。

    现代时尚许多。

    明显两个时代的东西。

    甚至更远。

    导致第二天整个北市,所有曹菲和荆小强的专辑,都被搜刮一空!

    甚至连空白磁带的销售都明显涨了一大截!

    明摆着买不到磁带,我就翻版。

    但荆小强有好无耻呢,他才懒得又进录音棚忙活呢,早上起来又细雨沥沥的秋意下,再跟曹菲在飞机场翱翔下不好么。

    伺候好了,这姑奶奶晚上才把演唱会让出来,全新的beyond摇滚演出啊!

    黑仔也是干脆,明明beyond四子能单独以HK乐队的身份搞演唱会赚钱,他不在乎,就得要成新组合唱。

    可齐家小哥批下来允许荆小强演唱会的就三天。

    那他们就硬是让荆小强从夹缝中挤出来一天。

    让第二天蜂拥而至的听众,本以为能够倾听一晚柔情蜜意的观众。

    遭受了一整晚的摇滚冲刷!

    劈头盖脸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