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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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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天霸已是四十初头的人,内力高深,奋力举起一手,“你你你……”

    “这是大罗软筋散,无论武功多高,内力多深,吸入一点点,一个时辰之内,不要说是走路了,就是说话的力气也没有,耿大护卫,我承认打不过你,可你没有我聪明。”

    索常春看着喝得红扑扑的钱菡,坏笑一声,“大小姐,我们该找个地方入洞房了。”

    钱菡不要说是挣扎,就是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只是眼泪流了下来。

    索常春伸手摸了摸钱菡的小脸蛋,“滑,还真是细皮嫩肉,来吧,小丫头,老子今晚让你尝尝做女人的滋味,嘿嘿……”

    秋堂的一只手早就伸进怀里,暗中握住两把飞刀,这飞刀还是芙蓉当天在峰顶赏他的,就在索常春弯身要抱钱菡的时候,他扬手打出,只听嗤嗤两声……索常春前来采花自然是穿劲装,调戏人家钱菡,下面就翘起来,他认为他们都中了大罗软筋散,根本动不得,毫无防备之心,结果中了飞刀。

    索常春惨叫着,坐倒在地,他知道遇上高手,哪还顾得采花,忍着剧痛,转身纵飞。

    秋堂能看得出来,索常春受了重伤,一个纵身便是飞出**丈,看来此人要是没有受伤,定是一纵十丈的高手,轻功练到这种境界的人,不知吃了多少年的苦。

    他沉声喊道:“逍遥客,今天我不杀你,希望今后你能改过自新。”

    索常春单脚落在一朵荷叶上,回头怒视着秋堂,“小子,报上名来,老子今后定会杀你全家。”

    秋堂本想饶他一命,没有想到这货竟然说出这等狠话,杀机顿时,双眼寒光灼灼。

    他如利弦之箭,弹身而来,见索常春再次纵身飞掠,根本没有下落,左脚一点右脚,再次在半空中纵身飞掠,如一道鬼影追至这货身后,一掌拍到其背后。

    秋堂将索常春打得坠落水中,就在落水的那一刹那,他一脚踩在荷叶,一把抓住其后背,飞掠到岸边。

    燕子三点水有三重境界,低境界中的极限就是一掠十丈,在半中可借助外物,两次纵飞;中境界就是纵飞时左右脚相点,再飞纵两次,也叫点足飞;最高境界就是像燕子一样在半空三翻飞,这种境界需要内力和换气的配合。

    一个人纵飞时都要曲腿纵身,借力而起,这是一个基本规律,纵飞时要吸气提气,一个人就不可能像鸟似的飞个不停,从后世的角度上看,任何人都不能脱离地球引力,但有武功修炼的不同。

    当然,一个轻功高手可以踏着树枝枝头或是湖中的浮萍跑很远的路程,这种外物是固定的,而不是空中飞物,空中借助飞物纵飞,最多飞三次,但是三次就能纵出三十丈远,那是近百米的距离,相当惊人。

    秋堂之所以用中境界的燕子三点水来追索常春,就是因为这样不容易失去目标,而最高境界时翻身飞腾,速度还要快,但目标容易溜走,在广阔的视野中可用此技。

    江湖中的轻功术可有千秋,燕子三点水算是其中之绝学。

    秋堂把索常春扔到地上,见这货痛得像杀猪似的嚎,“你这狗日的,老子本想饶你一命,你还敢发恨话,真是找死。”

    索常春后悔后了,他觉得凭自己的轻功借着黑夜,完全可以逃走,哪料到会被一个年轻人追到。

    就在这时,两队护卫拿着火把冲了过来,见是救了小少爷的秋堂捉到一人,赶紧嚷着围起来。

    秋堂并不理会这些护卫,踢了索常春一脚,“你迷晕了他们,身上可有解药?”

    一个手拿长剑的护卫上前搜了搜,“秋少侠,什么也没有。”

    突然间,一个俏朗的年轻人走过,双手一拱,“秋大侠,在下听说过这人的迷药怎么破解,其实很简单,就是将人放到冷水里,浸泡一刻的功夫即可。”

    索常春一惊,“你怎么知道的?”

    那人怒骂道:“你个杂碎,你害得的妹子太多了,老子等会要从你身上,一块块割掉你的肉喂狗。”

    秋堂笑了笑,“这位兄弟,你随便砍,算你亲手报仇了。”

    索常春急了,“秋少侠,我听说了一个大秘密,你只要答应给我来个痛快的,别让我活受罪,我就告诉你。”

    “说来听听。”

    “飞鹰堡的堡主吴蕊的小女儿美貌如花,我本想盗走她,可我无意间听到一个秘密,吴蕊明着还是飞鹰堡的堡主,而实际上被神秘人控制了,听她的话音,她是死心塌地跟着幕后人,却怕女儿们不同意。”

    秋堂心中一惊,程云也被神秘人和神秘组织控制,难道是同一个人,“那神秘人是谁,神秘组织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那吴蕊好像也糊里糊涂的。”

    秋堂笑了笑,“这管我屁事,搞点有用的东西。”

    “我早年从宁王府偷了一件双面披风,听说是外族的贡品,先皇赏给宁王的,名为无影蛛丝披风,用蛛丝所制,一面是白色缎面,一面是黑色缎面,便于白天和晚上行走,虫蚊不近,刀枪难入,且是轻便,是件宝物。”

    “嘿嘿,这东西有点意思。”

    索常春见秋堂起了贪心,又说出藏匿的地点,讨好的笑了笑,“秋少侠,在下贡出宝物,我死后,你能不能将我埋了,不要立坟,埋了即可。”

    秋堂明白这货的心思,怕人掘坟毁尸。还没等他表态,那个俊朗的年轻人上前一剑将索常春剖腹,随即一剑削掉他的头。

    这年轻人跪在秋堂面前,失声而哭,“妹子,大哥替你报仇了,呜呜……”

    秋堂轻叹了一口气,扶起那年轻人,让他带人去取无影蛛丝披风,又命人将索常春的尸体用布包了,明天找个地方埋了,便去看望钱菡。

    这次事件让他触动很大,大明朝不比后世那样男女开放,现在女人和女孩子都将名节看得很中,是不是今后再泡妞就要慎重?免得被人剖腹割头。看来先选好姑娘,玩暧昧,等玩得美人春心荡漾,按捺不住,之后再,嘿嘿……钱菡换了一身荷绿色的新衣裙,小圆香微露,戴金挂玉,双肩披纱,颇显大户小姐的娇贵和富华,见秋堂来了,亲自请他到自己小宅院的客厅,里面檀香扑鼻,又有女儿家的脂粉香气,熏得人心有点醉。

    秋堂对于钱菡老是找不到那种心动的感觉,而他也明白一个道理,这种千金大小姐,可不是一般人能养活,随便一顿饭就能吃掉上千两白银,那就相当于后世十万甚至是数十万的豪宴,这种绣花枕头不怎么好看,也决对不中用,他认为不能沾这棵花惹这棵富贵草。

    二人刚喝一杯茶,钱金海和钱夫人来了,一进门就连连道谢,又见女儿换了这样一身新衣裙,还羞答答地低着头,夫妻俩客套了几句,便识趣的离开了。

    田小菲和胡巧儿随后进了客厅,这两个丫头是跑江湖的老手,自然是大方,故意像小女子似的作福礼道谢,然后就冲着秋堂和钱菡笑。

    秋堂看出这两丫的当他们在谈情说爱了,却是故意问道:“你们俩笑什么,我头上有金子吗?”

    田小菲忸怩着小娇身,娇滴滴地道:“秋少侠,你头上没金子,可我们大小姐头上有金子啊,身上还有呢,你看到了吗?”

    钱菡脖子上戴着那种金片的饰物,看上去很是富贵,金片又与雪白肌肤辉映,显得妩媚动人。

    她红着脸看了秋堂一眼,却是娇滴滴地道:“田姐姐,你说什么呢?”

    胡巧儿咯咯一笑,“人家田姐姐没说什么呀,只是有人小心儿开春了,这大半夜的穿得这么娇媚,这是给谁看呀?这叫什么呢?哇!我想起来,这是女为悦己者而容。”

    钱菡坐在椅子上,羞得低下头,不停地晃着身子,“两位姐姐,秋少侠是有七八个小媳妇的人,你们干么还要打趣人家。”

    胡巧儿走过去,弯下腰,伸手双手捧起钱菡的脸,“哟!小妹害羞了,男人三妻四妾的也没什么嘛,害什么羞呀!”

    田小菲被逗乐了,“巧儿,你是怎么了,怪怪的。”

    胡巧儿没好意思说出口,只是红着脸,看到秋堂在坏笑,心想是不是他在捣鬼?看他长得这么英俊,不想是那种色男人,便又转过身去,跟钱菡小声嘀咕起来。

    忽然,田小菲娇哼一声,伸手就掐了秋堂一把,羞得小脸通红通红的,还直翻白眼。

    钱菡轻声问道:“田姐姐,你怎么了?”

    田小菲噘着嘴,身子扭了几声,“他摸我。”

    钱菡的心凉了,她没想到秋堂为人这么轻浮,以她的涵养决不会嫁给这样一个男人。

    然而有涵养的女子是不会当面给别人脸色,她笑了笑,轻柔地道:“秋少侠是跟你开玩笑的,田姐姐不要介意。”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心计,秋堂这样做只是不想让富豪女钱菡爱上他,而钱菡只是想看看秋堂除了行侠仗义和武功高强之外,对于女人是如何处理的,是怎么样的态度,结果她失望了。

    金海山庄顿顿有山珍海味,美酒佳肴,秋堂并不急于走,倒是天天跟耿天霸、杨成华、田小菲和胡巧儿粘在一起,钱一依旧在休养,而钱菡有时也会过来凑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