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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三十七章 天涯海角之西游记 (下)

作者:上善若无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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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阿非利加大草原上的小偷,那肯定是鬣狗了。

    这些鬣狗们的胆量极大,别说猎豹花豹们的猎物了,就连狮群的猎物他们都敢去偷。

    鬣狗与狮群之间经常爆发战争,虽然狮子单体战斗力远超鬣狗,可鬣狗的数量多啊。

    而且鬣狗们有一个绝招,那就是掏后门。

    王霄迎战雄狮的时候,一群鬣狗悄咪咪的摸到了他的猎物附近,准备捡个漏。

    为首的是一只强壮的母鬣狗...鬣狗也是和狮子一样,属于群居性的生物,而且还是个母系社会。

    这只鬣狗悄悄的靠过来,准备拖走王霄的猎物。

    换成猎豹花豹什么的,它们就没有这种胆量。

    之前王霄和雄狮就在不远处对战,天生谨慎或者说是胆子小的豹子,肯定远远的跑到树上去躲避。

    一片草叶呼啸着飞了过来,干脆利落的削掉了鬣狗的一只耳朵。

    剧痛让母鬣狗发出凄厉的尖锐叫声,连滚带爬的向着后方逃走。

    手中摆弄着草叶的王霄走了过来“想偷我的猎物?看把你们给能的。”

    拎起羚羊准备回去,毕竟长时间让崇祯一个人待在大草原上还是有危险的。

    不过那群鬣狗却是为了食物什么都不怕,转悠了一会之后又围了过来。

    “嗯?”

    王霄瞪眼,然后抬腿踩在了脚下的草地上。

    一道无形之力撼动了大地,剧烈翻腾的地面将那些震翻在地尖叫不断。

    等到大地逐渐平静下来,鬣狗们全都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跑了,再也不敢打王霄猎物的主意。

    王霄没兴趣和一群野兽较劲,除非它们还敢再来纠缠。

    实际上野兽的直觉远比人类强大的多,察觉到对手无法匹敌的时候,逃跑永远是它们的第一选择。

    回到崇祯那儿,将羚羊仍在一旁“去打水去。”

    “哦。”

    正在观察四周的崇祯,拎着铁桶就向着不远处的一条小河走去。

    等他拎着水桶回来的时候,王霄这里已经将羚羊处理好了。

    崇祯正要将水桶里的水倒进锅里煮沸杀菌,却是突然看到王霄举起手中处理食材用的匕首,向着自己这边甩了过来。

    这一幕大出他的意料之外‘这是为何?祖爷爷为何要鲨我?真要是想鲨我的话,何必等到这个时候?’

    短短的一瞬间里,崇祯的脑海之中开始了跑马灯。自己的一生都仿佛在眼前瞬息飘过。

    然后,他就听到了王霄的声音。

    “发什么呆呢,还不快点过来。”

    回过神来的崇祯,下意识的摸了摸身上各处,没见到匕首插在身上。

    王霄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想什么呢?在你脚下。”

    崇祯侧头看向一旁,瞬间心脏都是为之一紧。

    就在他脚边不过尺许的灌木丛里,一条土色毒蛇的三角形脑壳被匕首死死钉在了地上。那长长的身躯,还在抽搐性的扭动着。

    王霄走了过来,蹲在一旁观察毒蛇“这叫黑曼巴,嘴里都是黑色的毒素。你要是被它给咬到了,嘿嘿。”

    崇祯大感羞愧,放下水桶就下意识的去拔匕首。

    王霄干脆的打开他的手“搞什么?毒蛇的生命力很顽强,就算是脑袋被剁了下来还能有反应咬人,别管它了。”

    吃饭的时候,王霄向崇祯介绍了一些有关在这里生存的技巧。

    这不是为了让崇祯在这里过日子,而是让他回去之后找人交代编成书册,给以后移民来这里的移民们做提前科普。

    两天之后,王霄站在阿非利加最南端的悬崖峭壁上说“这里就是非洲大陆的最南端,渡过眼前这片大海的话,就是咱们之前去过的南极之地。”

    已经接受了王霄的科普,得知世界是一个圆球的崇祯,倒是没太过惊讶。

    “这里做移民之地倒也可以,不过也就是牧场与耕地了。”

    “谁说的?”

    王霄伸手指向身后“知不知道那边有什么?”

    “有什么?”

    “有金矿!”王霄认真的说“有着世界范围内最大的金矿!”

    “金矿!?”崇祯的目光,瞬间热烈起来。

    哪怕是在宇宙之中,黄金都是珍惜的贵重金属,其价值之高自然是不言而喻。

    在金银并用的大明,没人能够拒绝的了黄金的诱惑。

    “这里...”

    崇祯深吸口气,目光扫过广袤的大地“一定要插上大明的旗帜!”

    之前这片地方,在崇祯看来并没有那么重要。

    能够放牧能够耕种的土地太多了,他跟着王霄走南闯北的见过太多的好土地。

    哪怕是把大明的百姓们全都撒出去,这么多的土地也都耕种不完。

    所以阿非利加这里,在崇祯看来并没有那么重要。

    不过当王霄说,这里有世界上储量最大的金矿之后,那就截然不同了。

    为了金灿灿的金子,那没的说了,这里的重要性立马就从可以等一等提升到必须立刻插上日月龙旗的程度。

    王霄笑了笑,召唤出飞剑来“走吧,该去欧罗巴看看了。”

    飞剑沿着西边海岸线北上,王霄对崇祯说“左手边的这片大洋,过去之后就是咱们之前去过的新大陆。”

    崇祯连连点头“原来如此。”

    王霄伸手指着波光粼粼的海面“知道那是什么吗。”

    崇祯也是见过市面的人,当即笑着回应“祖爷爷,那是鱼群。”

    “没错,是鱼群。”

    王霄郑重的说“海洋里有数之不尽的资源,鱼群就是其中之一。大明百姓们大都吃不上肉,怎么就不考虑大力发展渔业呢?这么多的鱼抓上岸去,绝对足够让全天下的百姓们天天吃上

    肉食。”

    “祖爷爷说的对。”崇祯连连点头“回去之后立刻安排。”

    一路北上,越过热带雨林与稀疏草原,再横跨茫茫大沙漠之后,欧罗巴的海岸线终于是出现在了眼前。

    与之前在阿非利加的时候,很少见到当地土著,哪怕见到了也是那种衣不遮体,手持长矛狩猎的景象不同。

    这里人烟稠密,海面上来来往往尽是白帆。地面上城镇连绵,到处都有忙碌生活的人。

    “这里是地中海的咽喉出入口,虽然海面不宽,可却是极为重要的航道。”

    王霄驾驭飞剑在岸边落下“以后海军足够强势了,这里是一定要占据的。布置个坚固的海军基地堡垒,再驻守一支舰队在这里,那整个地中海就在掌握之中了。”

    崇祯连连点头,然后伸手指着附近那些因为见到有人从天而降,而吓的尖叫逃窜的人群“这些都是什么人?看着不像是红毛人。”

    “这里是西牙人的本土,也就是小弗朗基人。”

    听到王霄的话,崇祯当即哼了一声“原来是强盗窝。”

    “这话还真没说错。”王霄也是笑了“的确是强盗。”

    不大会的功夫,附近镇子里的治安队就冲了出来。

    他们看到王霄与崇祯的肤色面孔之后,当即呵斥让他们跪下投降,接受被发卖的命运。

    崇祯听不懂,所以一脸的茫然于无所谓。

    而王霄则是听懂了,所以这些小弗朗基人倒霉了。

    一道剑光过去,一切都安静下来。除了远处围观看热闹的人群,见到几十个被绞碎的身影吓的尖叫声之外。

    “走吧,带你看看这个强盗的国度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飞剑再度起飞,花费了几天的时间绕着大小弗朗基国转悠了一圈。

    别误会,花费几天的时间不是说这两个国家面积太大,而是因为走走停停仔细观察当地。

    等到他们再度脚踏飞剑上天的时候,王霄问崇祯有什么感想。

    崇祯说“蕞尔小国,居然在海外占据那么大的国土,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那你觉得他们为何能占据如此之大的地盘?”

    “无外乎是火枪火炮,铁甲骏马而已。这些东西,我大明有的是,比他们更多!”

    “没错。”

    王霄哈哈大笑“别的都是虚的,都是胡扯。只有手里的枪炮船只甲胄,才是真正说话的底气所在!做好准备,找机会打垮他们,将那些被这些强盗所奴役的人都给解救到大明的旗帜之

    下!”

    “是,必定不负祖爷爷所望。”

    行了一礼之后,崇祯再度低头看着下面的城镇“不过,这些大小弗朗基人,可是真有钱啊。”

    葡牙人和西牙人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在世界各地掠夺到了无数的金银。

    数量之多,甚至一度造成了货币危机,钱多到没地方去花了。

    他们并没有把这些掠夺来的财富用在升级工业体系上,而是用来过着奢侈至极的生活。

    国王的宫殿富丽堂皇,到处都是金银饰品。

    各处庄园也是无比华贵,处处都有金银点缀。

    尤其是教会更是如此,各处教堂能建多大建多大,能用金箔的地方绝对不用银子。

    这几天游览下来,哪怕是身为皇帝的崇祯,都被这里的奢华给震到了。

    他的心中一直有个声音在呐喊。

    “一定要派大军过来,一定要派大军过来!”

    派大军过来做什么?当然是来收集金银了。

    崇祯承认,自己眼红了。

    “走吧。”

    王霄调转飞剑向着北方飞去“咱们去高卢鸡那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