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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漠北平定

作者:话糙理不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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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灼一倒地。吐迷度就跳出来大声宣布:“腾格里在上,大唐国的太子殿下击败了薛延陀人,取得了他们的人民,氏族和血脉。从此,大唐国的子民也是和薛延陀人一样,成为苍狼的子孙!受到腾格里的眷顾!”

    各个头人都被这样血腥勇武的场面所刺激,心里幻想着把敌人也这样拉风的杀掉,有过分的,已经开始做白日梦做到口吐白沫了。

    但是其中坐在末尾的鞑靼人中的慕容,宇文部落,并没有欢呼。其实他们认为自己是白鹿的子孙,来这个库里台大会,纯粹是打酱油受歧视的一部分。

    狼图腾崇拜是中亚阿尔泰文化的特征,是游牧民族,他们养牛马,不养驯鹿。而白鹿崇拜则是通古斯人的渔猎文化的特征,他们生活中丛林中,养驯鹿。比如慕容是鲜卑人的姓,他们以前便是通古斯人,而不是阿尔泰人。他们的马术是从阿尔泰的匈奴和柔然人那里学来的。宇文部落和后来契丹人的耶律部落都是通古斯人的后裔,只是后来受到突厥人的影响,转变成为了游牧民族。再后来,kirkiz人把突厥和回鹘人赶到了中亚七条河畔,让他们转变成半农牧的民族,让具轮湖和大兴安岭的鞑靼人鲜卑人乘虚占领了草原,占领了大量的马,最后才成就了辽国,金国,以及最后蒙古帝国的辉煌。

    所以蒙古人的黄金家族的神话里,说他们是苍狼和白鹿的祖先。这正是他们文化中阿尔泰文化和通古斯文化源流的直接解读。神话就是一个民族的根源的密码,黄金家族的子孙遇到突厥人,就会知道他们是有渊源的。

    李志到众人的反应,知道这个事算是认可了。然后他继续说道:

    “腾格里在上,今日起,我便成为薛延陀人的主人。我也将成为腾格里的子孙。此外,我也是白鹿的子孙,女娲的子孙!”

    灭亡了匈奴的柔然人也是出自具轮湖,是崇拜蛇的。其实中国人的神话中女娲造人,其实也是与蛇有关的。而半人半蛇的形象,很可能说说明我们的祖先也是由一个崇拜蛇(渔猎文明)的部落,一个是崇拜原始人类形象(这个肯定是农耕文明)的部落联合起来形成了。祖先为了让后代记得各自的渊源,便创造了一个新的神,作为新的族群的图腾,这个是相当可能的。

    各个部落的头人自然也知道其中的猫腻,对于这种承认祖先神灵的原始部落政治语言,他们表现的非常接受。瞬间就把李志成了自己人。

    “但是此时,上一任的可汗已经故去了。新的可汗,应当由新的首领来承担。我尚年幼,我的部落也需要修整。万万不可以当此重任,那么诸位有推举的人选吗?”

    此话一出,会场顿时陷入了一股诡异的寂静。眼下,最有可能的无疑一个是蓝突厥的阿史那斛勃,一个就是内回鹘头家药罗格吐迷度。吐迷度虽然在漠北势力大,可是敌不过阿史那的血统。阿史那则老家在大金山,加上一半多的部众投靠了唐朝,实力大损,空有名头却无法真正掌控草原。

    这就是李志的毒计了,如果草原陷入内乱,获利的当然是唐朝了!

    李志第一天便把库里台大会的任务全部完成了。后面的三天,都是座山观虎斗,阿史那和吐迷度在那里使出浑身解数来争取这个可汗的尊位。

    历史上,阿史那斛勃自立为车鼻可汗,但是却需要联合吐迷度的侄子乌胡杀死吐迷度,因为他自己根本无法控制漠北。所以,在李志的支持下,还是让吐迷度做了可汗——因为阿史那无论如何都会杀掉吐迷度。而吐迷度的儿子婆闰是一个和唐朝合作愉快的人,支持吐迷度以后,婆闰接手新的可汗位置也变得顺理成章。而再组织一帮黑突厥抓住这个痛脚,再去造阿史那的反,相信也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

    库里台大会可不仅仅是政治大会。在夜晚,各个部落轮流出牲口,宰杀以后先敬天神,然后是众人一起吃掉(他们不浪费粮食)。在大营的周围,到处都是买卖各种商品的摊位,熊熊的篝火旁,则满是摔跤,射箭,跳舞约会的年轻人。

    这里就是草原,中世纪真正的欧亚大陆的王庭所在。

    不是因为他们强大,先进,而是因为有马。

    有马的民族,才是中古时代的胜利者。不信你罗马帝国,汉帝国(宋,明)都是被马蹄踏平的。

    在巍峨的郁督军山脚下,唐军没有作战。所有的儿郎都好好的享受了草原风情,在不打仗的日子里,草原上的美食,奶酒,乳酪,肉干,成为了他们津津乐道的故事。

    此外,在库里台大会上,李志把这里的六万薛延陀人和他们的财物,其中三万人都廉价卖到各个部落做奴隶,剩下的则带着驮马和勒勒车,押往漠南,成为唐军在大青山以南忠实的养马人。

    库里台大会结束了,李志着草原的壮丽风景,若有所思。薛仁贵而意犹未尽:“殿下,以后还能来这里吗?这里真是好地方,而且黠吉斯的女人真是带劲,你不知道,他们头上的毛是红的,下面的毛也是红的唉!”

    “你想来,年年库里台大会都让你来!”

    于是一行人欢歌笑语的踏上回家的旅程。

    走不多时,在前方草原唐军的路线上,出现了一个单人单马的身影。远远去,是一匹土黄色的马,马上的人,穿着回鹘人的盛装,头上戴着俏皮的红缨帽。

    翻译赶紧对李志说:“殿下,那个人眼熟,不是你救的那个少女吗,而且她穿的衣服,有古怪!”

    “怎么个古怪法?”

    “这个衣服,是女人出嫁时穿的婚服。奇怪的是,两天前,她还是穿着未婚少女的头带。今日单人出现在这里,肯定是冲你来的。殿下,赶紧去啊!”

    “……我能不去吗?”

    “她这样出嫁,是不会回到自己家族的。你要是不带她,她就只能一个人死在草原上了!或者跟别的男人,嫁到别的家族。肥水不留外人田啊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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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上一夜之间传遍了大唐太子手刃敌人的故事。这个故事有了无数的版本,而其中一个版本传到珍珠的仆固家时,就变成了这样:

    拨灼带领薛延陀人,抢走了仆固家嫁给大唐太子的新娘,侵犯了大唐的土地。于是,英俊,勇敢,武艺高超的太子殿下便乘坐腾格里的使者——一只巨大的秃鹫飞到了漠北,在腾格里的指引下,击溃了最可怕的群狼,抢回了新娘,最后在库里台大会上当众决斗,亲手杀死了仇人。

    仆固家的头人是个没什么势力的人,对旁族珍珠的家庭更是疏离的不知道多远,他自己竟然都没有勇气来拉关系。只是回到家族中,让珍珠自己过去,希望能让大唐国的太子入得法眼。

    于是层层机缘巧合下,珍珠便听从家族和父母的命令,穿起了早就准备好的婚服,只带上了自己的弓箭,踏上了寻找自己丈夫的旅程。

    就如同所有的童话或者神话所写的一模一样,珍珠不知道要去哪里找,她的马儿带着她随意的走,走着走着,停在一个地方。而这里正是她的情郎的必经之路。

    那个骑士打马奔驰的蹄声传来的时候,珍珠就知道,他就是要等的那个人。

    李志独自策马来到少女近前,凝视着少女美丽的双眼,用蹩脚的突厥语对她说:“珍珠,我的女人。你将在以后,成为薛延陀的乌罗护,代替我作为薛延陀的头人。你的牙帐将设在大青山脚下最肥美的草场。你,那边就是你将来的子民。”

    珍珠沿着他所指的方向去,五千精骑和三万奴隶,庞大的车队正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缓缓前进。

    (第一卷终结于此处)

    后记:后来,珍珠成为李志在新的部落中的代理人。唐朝也没有设立瀚海都护府,没有册封任何头人为唐的官职。为了争夺草原上王者地位,阿史那,黠吉斯和回鹘争斗不休,只有珍珠的薛延陀部落超然于争斗之外。她的部落有足够的粮食,多余的人口迁入了内地。不用养作为口粮的山羊,因此他们比别的部落拥有更多的战马……哦,这些都是给唐的骑兵的,他们自己用不了那么多。草原上的人很久才发现,狡猾的薛延陀人永远具有数一数二的实力,有最好的兵器,但是从来不争强好胜,只是去支持某个不固定的部落,打败另几个部落,获得短暂的可汗称号。

    薛延陀部落仅仅保留了部落标记,新的部落名为李薛部落,原有的薛人得以保留自己的姓氏,但部落的王族都是珍珠的孩子,他们都姓李。

    按照草原的习俗,珍珠保留仆固的姓氏,并不算“嫁”给了李志,他们用男不婚女不嫁的形式,李志每年都会来走婚,望他的草原情人——孩子算作女家的人。珍珠一共给李志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全部按照草原的风俗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