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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爆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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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色的十月,秋风送爽,这学期的课程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又刚刚过完了国庆和中秋两大佳节,燕城理工大学的一切教学和科研工作都有条不紊地在按部就班。

    下班前,材料学院的科研副院长——张伟江教授接到了胡大志副校长的女助手宋文玲的电话,请他下班后务必到胡副校长的重点实验室去一趟,商量有关胡副校长的院士申请的下一步工作。

    作为胡副校长的大弟子兼表侄女婿,张伟江一直都是胡大志的嫡系,鞍前马后二十多年了,他已从一个踌躇满志、意气风发的毛头小伙子成长为一个拥有自己研究团队和实验室的受人尊敬的学界精英,鬓角生出的几丝华发,眼角和额头爬上的些许皱纹,以及腹部产生的微微隆起的肚腩,这些岁月刻出的痕迹不仅挡不住他温文儒雅的中年男人魅力,倒是为他的言谈举止增添了几分令人不敢随便质疑的权威性。

    放下电话的张伟江摘下架在鼻梁上的细边金属架眼镜,微微闭目,用手指按压着太阳穴,陷入了沉思:这已经是胡大志第三次申报院士,第一次申报失败时,胡大志并没有过多地责备自己,因为当时胡大志本身就是临时起意,准备不足,但是,胡副校长从失败中真真切切的看见了成功的曙光,原本以为高不可攀的目标却只差一步之遥;而第二次申报失败时,张伟江却被胡大志劈头盖脸地痛斥了一个下午,归根到底就是院士申报工作小组的公关工作不到位、不扎实,失误很严重,公关经费没少花,关键人物的工作却没有做好……;这一次的申报,胡大志是志在必得,因为年届七旬的胡大志虽然仍被人们尊称为胡副校长,却已从副校长的行政岗位上退下来了,只是他的重点实验室的几个大项目尚未结题,仍然被学校延聘,若是这次能成功入选院士,也就不存在退休的问题了;若是不能当选院士,明年也就没有他胡大志什么戏唱了。

    谁料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郑毅燮,他张伟江的大学同学,近年来颇受材料界瞩目的异军突起的新星,在生物材料领域成果丰硕,却通过几位院士的提名同时进入院士遴选程序,这两位候选人同在一所大学,又都是材料学科,竞争的严峻可想而知,这一次的争夺是剑拔弩张,你死我活啊。

    张伟江心里很清楚,从学术水平来说,郑毅燮成为院士的确是当之无愧的,但是,胡大志的人脉是不可小觑的。郑毅燮啊郑毅燮,为何每到关键时刻,你总是跳出来添乱。只是不知为何,在这学期开学前,院士评选的第一轮结果尚未公布,郑毅燮匆匆忙忙办了自费公派的手续,去美国哈佛大学做什么半年的联合研究课题去了,刚刚开战,第一回合未见胜负,就丢盔卸甲地跑了,其中缘由颇令人费解。

    从刚才胡大志副校长的女助手小宋在电话里的口气来分析,似乎是好消息。

    张伟江从材料学院的大楼里出来,登上自行车向胡大志的重点实验室小楼骑去,清凉的晚风迎面吹来,让人倍感心旷神怡,虽然胡大志的专横跋扈有时让张伟江受不了,但这棵大树不倒,他张伟江受到的荫泽也不会少,因此他还是从内心里希望胡大志成功当选院士。

    一进重点实验室里办公室的门,张伟江就问宋文玲:“是不是有什么好消息?”

    宋文玲,当初来燕城理工大学以同等学力考硕士研究生的时候,只是一个大专毕业的小姑娘,由于受到胡大志的青睐,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时至今日,也是一个具有博士学位的女副教授,管理着重点实验室的日常工作,虽然已是三十二岁的年纪,因为保养得当,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小四五岁,是一位颇有风姿的女人。胡大志虽然喜欢年轻的女人,但他不会为了女人的问题影响了声誉和仕途,宋文玲在几次逼婚未果后,清楚地知道了胡副校长绝对不会离婚,也有了自己的打算。

    见张伟江进门,宋文玲走到门口关上了房门。

    “有两条消息,一条不好不坏,一条好消息,你想先听哪一条?”宋文玲扭动着腰肢从门口走到张伟江跟前。

    “先说不好不坏的,再说好的吧。”张伟江坐上办公桌前的老板椅。

    宋文玲把翘臀搭在办公桌的边缘,半站半坐着,从桌上拿起一只签字笔在手中转着,满不在乎地说道:“第一轮的院士评选名单公布了,老头子上去了。”

    “这是好消息啊!”张伟江兴奋地说。

    “还有,”宋文玲俯下身来,和张伟江脸对着脸,继续说道,“郑毅燮也在名单上,你还觉得好吗?”

    “这个让人头疼的家伙!”张伟江闭上眼睛,叹了一口气。

    “别叹气,还有好消息呢。”宋文玲这时已收回身子,依然半坐着,说道:“郑毅燮这次去美国的真正目的弄清楚了。”

    “哦?是什么?”张伟江好奇地睁开眼睛。

    “他老婆得了血癌。”宋文玲幸灾乐祸地微笑着。

    “什么?你说什么?”张伟江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错,这天底下就没有不透风的墙,老头子已经从两条渠道证实了这个消息,现在正在麻省理工做博士后研究的秦媛,不久前,得了白血病,很严重,估计只剩半年时间了,除非找到合适的配型。那两口子肯定没有多余的精力投入下一步的院士评选了。老头子听到这个消息,嘴都咧到耳丫子了,说这块绊脚石随时可以一脚踢开了。”宋文玲说得神采飞扬。

    “秦媛得了白血病?”尽管宋文玲说得确定无疑,张伟江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他的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他不希望郑毅燮好,可从不希望秦媛不好,人呀,真是一个矛盾的复杂体。

    “怎么?郑毅燮的老婆得血癌不是好消息吗?你怎么倒不是很高兴?”宋文玲又把脸凑到张伟江的眼前。

    张伟江笑了一下:“没错,对于老头子当然是好消息。可不管怎么说,一条生命,还是我多年的老朋友,即将从这世上消失,就像秋风扫落叶一样,轻而易举,生命真是可贵而脆弱。”张伟江感触着。

    “大师兄你就是比老头子有人情味。”宋文玲用手指戳了一下张伟江的胸口。

    张伟江抓过那只柔软的兰花指:“你就是嘴甜,难怪老头子喜欢你。”

    宋文玲顺势坐在张伟江的腿上,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那个脏兮兮的老头儿喜不喜欢谁稀罕,大师兄要是喜欢……,你该不是怕老头子吧。”

    “我不仅怕老头子,还怕你老公呢!”张伟江把手伸进她的衬衫。

    宋文玲的身子抖了一下,不知是被张伟江的话语惊的,还是被他的大手捏的。

    “别以为你隐婚,老头子不知道,他只是不说破,免得大家难看。”张伟江一边缠绵着一边继续说着,“你可得管好家里的那位,别找麻烦。”

    “他一个做生意的,不过是个有点钱的暴发户,能娶到我这样,博士、教授级别的美女,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哎呀,你真坏……。”

    张伟江从重点实验室的小楼回到家里,已经是快七点钟了。

    夫人蓝淑平接过他手中的公文包,满脸堆笑地说道:“怎么刚一上班又是这么忙?饭都凉了,我再去热热,过几分钟就可以吃,你先去换了衣服休息一下。”

    “还不是为了帮你那表叔胡副校长评选院士,一大堆的事儿,老头子把需要打点的名单都列出来了,接下来还要去全国各地公关,要出差一个月呢。”张伟江说着进了卫生间洗着脸,对跟着进来的蓝淑平说道,“女儿今年虽然是考进了咱们的实验学院,那毕竟是二本,我打算一年以后把她弄进校本部来,虽然我已经和相关的头头儿们打好了招呼,到时候进校本部问题不大,你还是要督促她,第一年的成绩尽量考好些,别让我太丢面子。知不知道?”

    “知道,知道。”蓝淑平一边递上毛巾,一边替女儿说好话,“女儿自打去年高考没考上,就知道用功了,今年不是有进步吗?总算是考上了实验学院,她也说了一定要好好学,实验学院的管理还是很严格的,早晚自习都抓得紧,你就放心吧。”

    张伟江接过蓝淑平递上的毛巾擦着脸,又把衬衫脱下扔给蓝淑平。

    蓝淑平接过衬衫,正准备放进洗衣篮中,却猛然看见衣领处的口红痕迹,心中不快,不免唠叨起来:“那个宋文玲可是表叔的人,你可别栽在那个狐狸精身上。”

    “你别多心,我和她纯属正常工作关系。”张伟江看了一眼蓝淑平,当年那个长得也算有模有样的姑娘,经过将近二十年的岁月,竟然完全变成另一副面貌,稀疏的头发,白发斑驳,瘦削干黄的脸上遍布斑点和皱纹,身材更是干瘦羸弱得活像个痨病鬼,只剩下那双眼睛时常会不自觉的流露出不甘退居二线的咄咄之光,真是不折不扣的糟糠之妻。

    “我巴不得你能尽妻子的责任,否则,就别瞎闹,我从没有打算当陈世美。”张伟江的话语变得严肃起来。

    “我可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提醒你一下。”蓝淑平的语气缓和起来,“对了,告诉你一个大新闻,郑毅燮研究组的那个挺招人的海归女博士陈星儿,今天在课堂上昏倒了,被送到校医院,妇科的袁大夫诊断她怀孕了。”

    “陈星儿怀孕了?那个号称独身主义的陈星儿,她不是还没结婚吗?也没听说她有男朋友啊!”这消息太震撼了,张伟江觉得今天的意外太多了,一件接着一件。

    “说的是啊!赶明儿我得去你们材料学院一趟,和你们学院的计划生育委员一起去问问她,是不是结婚了,可别闹个未婚先孕,好歹我也在咱们燕理工管了这么多年的计生工作,咱大学的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的称号可别毁在她这儿。”蓝淑平,这个燕城理工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义正词严地说着。

    “未婚先孕?”蓝淑平的这句话提醒了张伟江,第六感觉让他的脑子里冒出一个惊人的猜想,陈星儿这些年一直紧跟郑毅燮,是郑毅燮的左膀右臂,这个怀孕该不会跟郑毅燮扯上什么关系吧?真假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要把握机会,不管是真是假,人言可畏,这或许是另一条置郑毅燮于死地的捷径,教授和小三的故事是多么的吸人眼球,学术上打不倒的人,一旦涉及生活作风问题,说不定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郑毅燮的那些人脉全都来自岳父秦明山那里,在此刻的节骨眼儿上,一旦弄出个小三事件,郑毅燮这辈子也别想出头了。关键是如何把这件事做成,或者说,用什么方式让秦家相信,女人有了嫉妒心是什么事都做得出的,以秦媛那个大小姐的脾气,更不会例外。

    想当初,郑毅燮不过是穷乡僻壤来的农村人,以为考上大学就可以改变命运,就他?用现在话说就是一吊丝,不就是凭借年轻英俊,高大帅气,会讨女人欢心,要不是娶了秦媛,他凭什么能爬到象牙塔的顶尖?

    可叹自古红颜多薄命,秦媛,那个当年江城大学里拥有夜莺般歌喉的大美女,随着岁月的流失,越活越精致优雅的女人为何偏偏与白血病牵扯在一起,难道真是天妒红颜吗?再说郑毅燮,一旦陷入内忧外患的泥沼,失去老婆和岳丈的护佑,甚至于反目成仇,他郑毅燮又算什么呢?想当院士就只能在梦中了,哼,黄粱一梦。

    二十多年前,自己可是比郑毅燮先认识秦媛,可偏偏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要不是因为当年秦媛的一句话他张伟江或许就走上仕途了,而学术界也就不会有他张伟江教授。谁曾想那么目中无人的秦媛竟会看上这农村来的穷小子,这郑毅燮对付女人还真有一套,难怪大学期间就有那么多小女生为他着迷,这也是他张伟江不得不佩服郑毅燮的地方。想着想着,张伟江的思绪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的上世纪八十年代,那个令人难忘的八月。